都江堰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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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

2018年7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

2018年7月中共成都市委大事记作者:来源:《先锋》2018年第08期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56次(扩大)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沃尔玛中国公司总裁陈文渊并出席成都市政府与沃尔玛中国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刘筱柳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防汛调度会。

刘旭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三次会议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

田蓉、左正、范毅、刘玉泉、刘旭光出席。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副省长朱鹤新会见法国赛诺菲中国区总裁彭振科并出席法国赛诺菲中国中西部运营与创新中心项目签约暨揭牌仪式。

范毅参加。

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北京拜会亚马逊中国区副总裁姚骁、亚马逊云计算服务大中华区副总裁王珊。

刘筱柳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北京拜会中外运长航集团负责人并出席签约仪式。

刘筱柳参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在北京拜会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财政部部长刘昆。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西班牙卡斯蒂亚拉曼查大区主席桑切斯并出席成都天府新区中西田园综合体项目签约仪式。

刘旭光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到简阳市飞龙乡协义村蹲点调研并慰问党员。

刘旭光参加。

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陪同省委书记彭清华,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在北京拜会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陆东福。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到紫光IC国际城项目蹲点调研。

范毅参加。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人民网总裁叶蓁蓁。

刘玉泉参加。

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陪同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在北京拜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6~7日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召开。

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会见哥斯达黎加驻华大使罗德里格斯。

刘筱柳参加。

7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

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做好与相关战略环境评价的衔接。

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煤炭、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

依法科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应当对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控制措施。

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

凡未开展或未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申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据。

二、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编制的以石化、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煤电基地规划,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区域内省际会商;珠三角地区重点产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省内会商。

规划编制机关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会商参与各方提出的意见,对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召集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邀请参与会商的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审查小组,会商意见及采纳情况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

省级重点产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参照上述方式进行会商。

三、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准入关口(一)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不得受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有哪些?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有哪些?

《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内容有哪些?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O3)污染的重要前体物,对细颗粒物(PM2.5)二次生成具有重要影响,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为加快推进全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防治,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能源局七部门于2018年5月24日联合印发《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点城市以及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VOCs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NO x)协同减排,VOCs排放总量下降8%,重点工程减排VOCs达到8.59万吨,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主要措施:(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2)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石化行业VOCs达标排放、加快推进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涂装VOCs治理力度(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卷材制造、船舶制造等行业)、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鞋行业VOCs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3)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综合整治,推进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4)有序开展城市生活源和农业源VOCs污染防治,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汽修行业VOCs治理、开展干洗行业VOCs 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农业源VOCs排放防治、加强其他生活源VOCs排放防治。

(5)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统计与调查、加强监督执法、完善经济政策。

成都市大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

成都市大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

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本科论文论文题目:成都市大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学生姓名:叶婷指导教师:汪祖丞学科专业:地理科学学号:12095233811001成都市大气污染及其防治对策摘要:本文针对成都市大气污染源进行了探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大气污染可持续发展防治对策Atmospheric Pollution and Its Control Countermeasures in Chengdu Abstract:This paper discussed the atmospheric pollution in Chengdu,and on the basis of the principl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put forward some control measures1 Key Words:Atmospheric pollution;sustainable development;control countermeasures11 前言成都市位于四川省中部,四川盆地西缘,成都平原的腹心地。

它东西长192km,南北宽166km,幅员总面积12,378km2。

成都市是四川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金融、科学文化和交通信息的支撑中心,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又是全国特大城市之一。

1992年全市总人口已达936186万人,在全国特大城市中居第四位。

本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其特点: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风速小、日照少、阴天多、湿度大;多年平均降水量900~1000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平均气压956hpa;常年主导风向为北北东风,平均风速在112m/s以下,多年静风频率46%。

本市区范围内热岛效应明显,逆温频繁,城市区域大气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存在明显的不利影响。

2 城市大气环境的问题[1][2]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建设明显加快,取得可喜的成绩。

2018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一、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8年,成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56天优、195天良、78天轻度污染、22天中度污染、6天重度污染,达标天数比例70.3%。

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48微克/立方米、81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4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第90百分位数为167微克/立方米。

表1 2018年年成都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PM2.5、NO2、SO2、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8.0%、8.9%、9.4%、18.2%、17.6%、2.3%;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70.3%,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上年为64.9%)。

二、成都市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成都市各区(市)县计算结果及排序情况详见表2。

表2 2018年成都市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统计表【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2、计算综合质量指数时,CO取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O3取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

3、排序是按照各区(市)县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结果由小到大排列;如综合指数计算结果相同,则名次按达标天数比例由大到小排序。

4、2016年6月起,简阳市纳入全市排名。

5、2016年和2017年数据以国家最新认定为准。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成府函〔2018〕12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成府函〔2018〕12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8.10.12
施行日期
2018.10.12
文号
成府函〔2018〕120号
主题类别
大气污染防治
效力等级
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特此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结束——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的批复
成府函〔2018〕120号
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送审稿)〉的请示》(成环报〔2018〕33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规划,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认真组织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第十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1.1 项目基本情况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成都双流九江,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10km,成都绕城高速1km。

公司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成都市望锦机器厂,四川望锦成立于2003年5月,主要从事汽车转向拉杆,连接杆,前悬控制臂等汽车球铰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通过长期以来的市场调研,公司认为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必将走向合并、整合形成规模效应才能生存和发展。

2015年,四川望锦公司为拓展市场,成立了成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望锦公司)。

成都望锦公司拟投资7800万元人民币,选址大邑县沙渠工业区建厂,建设“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该项目将新征土地72亩,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全新生产线设备及配套公辅设施,形成年生产OBJ外拉杆球销总成260万件/年,IBJ内拉杆球销总成260万件/年,摆臂180万件/年,连接杆25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

该项目经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大发改投资函[2015]81号)准予备案。

2017年11月,大邑县环境保护局以“大环建【2017】142号”对《新建汽车底盘技术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6年6月,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在成都望锦公司现厂区内建设年产500万套橡塑密封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2016年8月,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1.1.2 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1、与《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3年本)》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配套汽车制造的橡塑密封制品项目。

都江堰环保整改措施清单

都江堰环保整改措施清单

都江堰环保整改措施清单都江堰环保整改措施清单一、背景介绍都江堰市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西部,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之一。

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迅猛,都江堰市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主要表现为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问题等。

为了改善都江堰市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制定了以下环保整改措施清单。

二、水污染整改措施1.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区及周边区域的污水处理管网,提高处理污水的能力。

2. 强化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实行强制性在线监测,对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处罚。

3.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行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效果。

三、空气污染整改措施1. 加强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采用先进的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 建立监测体系,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推行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四、固体废物治理整改措施1. 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制度,推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

2. 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加强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厂的建设,减少垃圾的排放量。

3. 加大对违法倾倒、乱倒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处罚违法行为。

五、噪音污染整改措施1. 加强对工业企业、交通枢纽、建筑工地等高噪音源的监管,确保其噪音排放不超过国家标准。

2. 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噪音治理意识,加强对噪音危害的宣传教育,提倡文明、文明用语和守时守法。

3. 加强对噪音举报和投诉处理的机制建设,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

六、生态保护整改措施1. 制定并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区,并对生态保护区内的开发建设进行严格限制。

2. 推行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行为进行补偿,鼓励生态经济的发展。

3. 加强对水源地、森林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建立并完善生态保护体系。

七、监督与执法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监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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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工作目标1 年度任务目标努力完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解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7〕60号)下达我市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优良天数:298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落实《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办函〔2018〕73号)各项工作措施2018年12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2 全面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按时间节点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大气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3 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强化大气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按时间节点市委编办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4 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市大气办负责《都江堰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空气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方案》实施进度进行月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长期实施市大气办贯彻落实《都江堰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都江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目督办会同市环保督察办负责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目督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根据《方案》制定任务实施计划,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职能职责等,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长期实施市环保督察办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三、大气污染防治六大行动— 2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压减燃煤行动5 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在2018年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26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用天然气的须同步实现低氮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燃煤锅炉一律停用2018年10月底前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集能燃气公司禁止新建燃煤、木材、生物质锅炉长期实施市场质量监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二)治污减排行动6 组织实施夏季臭氧防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专项防控,2018年5月底前制定《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5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5月至8月,按照《都江堰市2018年夏季臭氧防控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使用固体粉末或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涂料除外)重点企业限产、停产措施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工期,在2018年5月至8月期间实施大中型装修工程喷涂工序(使用水性涂料除外)错峰施工按时间节点市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7 组织实施秋冬季攻坚行动2018年9月底前制定《都江堰市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农林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按省、成都市工作要求,组织相关行业执行季节性错峰生产,排放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点企业(纳入超低排放企业名单的除外)实施限产、停产;土石方作业(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及应急工程除外)、房屋拆除及大中型装修工装工程(使用水性涂料除外)实施停工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8 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建立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在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

全市新建燃气锅炉必须加装低氮燃烧装置,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2018年12月底前市经科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商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2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9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鼓励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砖瓦窑等行业企业实现超低排放,对2018年9月底前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实施绿色环保调度2018年12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10 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成型生物质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CEMS)安装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市环保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经科信局相关乡镇(街道)2018年10月底前,依法完成全市45米以上排气筒的高架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2018年10月底前市环保局市经科信局相关乡镇(街道)11 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时完成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按时间节点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12 强化重点行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水泥、平板玻璃、钢铁、铸造、砖瓦、陶瓷等重点行业,在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制定粉尘防控技术导则,并组织实施2018年10月底前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13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成都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办法》(成淘汰落后办〔2017〕5号),以铸造、砖瓦及以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含木制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制定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14 优化产业结构制定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非电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2018年6月底前市经科信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15 巩固“散乱污”清理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巩固既有成果,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更新,做好“防新增、防反弹”工作长期实施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经开区市场质量监管局市安监局各乡镇(街道)16 砖瓦行业绿色升级提升砖瓦企业环保治理水平,隧道窑安装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完成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

制定砖瓦行业规范条件,鼓励砖瓦企业兼并重组、上大压小,产能减量置换,提升装备水平,依法淘汰环保不达标砖瓦企业,制定全市轮窑砖瓦窑企业淘汰和技改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相关乡镇(街道)17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科研按要求落实《成都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技术指南》长期实施市环保局市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乡镇(街道)— 3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18 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通过原辅料替代、工艺技术改造、回收,提升石化、化工、工业涂装(汽车制造、木制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钢结构制造、卷材制造)、涂料、油墨、包装印刷、制鞋等重点行业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按时间节点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限制引进和新建涉及有机溶剂使用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低固份油性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等项目长期实施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全市范围内严格限制引进和审批新建涉及喷漆工艺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使用粉末喷涂、水性涂料及UV涂料以及进入共享喷涂中心除外)长期实施市环保局市投促中心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鼓励传统家具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升级,积极支持相关区域建设低挥发性有机物共享喷涂中心试点工作长期实施市经科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19 推进汽修行业绿色转型2018年11月1日起,全市机动车维修单位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有机稀释剂等原辅材料(油性漆、天那水等),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09)规定;喷涂和补漆工序须在密闭喷漆车间(喷涂室)内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长期实施市交通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配合成都市制定汽车维修行业绿色作业规范,并组织实施2018年6月底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按照成都市要求,完成钣喷中心、4S维修站绿色环保标准化示范点建设2018年6月底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0 推广绿色装修全市房屋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装修标准合同增加环保条款,培育扶持绿色装修企业2018年6月底前市建设局各乡镇(街道)21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加强住宅底商业态管控,合力推进餐饮行业油烟源头治理,城区烧烤店按进度推进“炭改电”,探索推行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油烟集中式治理设施试点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必须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长期实施市城管局各乡镇(街道)探索开展新建居民住宅油烟集中处理模式,强化民用油烟管控长期实施市城管局市委社治委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各乡镇(街道)— 4 —序号重点任务2018年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22 控制农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减少农田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和氨逸出、挥发长期实施市农林局各乡镇(街道)23 推进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全市干洗行业设备及溶剂使用摸底调查,积极推进新、改、扩建的干洗店使用配备溶剂回收制冷系统、不直接外排废气的全封闭式干洗机2018年8月底前市商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市环保局各乡镇(街道)(三)控车减油行动24 严格柴油车管控按要求落实《成都市2018年市域内行驶重型柴油车抽查工作方案》按时间节点市环保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严格货物运输车辆及运渣车监管,2018年1月1日起,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证长期实施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25 推进遥感监测配合成都市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信息共享2018年12月底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26 加快推进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积极推广新能源货车和公交车长期实施市交通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按照成都市要求完成新能源公交车、物流车新增和更换2018年12月底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加快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成都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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