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抗辩武林秘籍
商标侵权官司的要点

商标侵权官司的要点
商标侵权官司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注册:如果商标被侵权,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商标是否已
经注册,若没有注册商标,将无法享受商标法所保护的权益。
2.商标相似性比较:确定被侵权商标与侵权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包括商标名称、图形、字体等方面的相似性程度。
3.民事责任:确认侵权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要求侵权方承
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后果等。
4.商标使用情况:查明被侵权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在市
场上存在商标混淆的可能性,以及被侵权商标的商誉和市场地位等因素。
5.证据收集:积极收集与商标侵权相关的证据,包括商标注册
证书、使用证明、侵权行为的证据等,以便在官司中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6.保护措施:在侵权之初,要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例如发送
侵权警告函、起诉提告等,以保护自己的商标利益。
7.司法救济: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侵权争议,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防御策略:如果被他人指控侵权,要采取合理的防御策略,包括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合法性、商标权利的合法性等,以确保自己不受冤枉。
以上是商标侵权官司的要点,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如果被商标侵权,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商标侵权纠纷应对

商标侵权纠纷应对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商标侵权纠纷屡见不鲜。
对于企业和品牌所有者来说,商标是其核心资产之一,代表着品牌的声誉、形象和价值。
一旦遭遇商标侵权,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品牌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
因此,了解如何有效地应对商标侵权纠纷至关重要。
商标侵权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未经授权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
例如,有些不法商家会故意模仿知名品牌的商标设计、名称或包装,以误导消费者,从而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当发现可能存在商标侵权行为时,第一步要做的是收集证据。
证据是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关键武器,包括侵权方使用侵权商标的相关材料,如商品照片、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还包括自身商标的注册证书、使用证明以及品牌知名度的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自身商标的合法性和知名度,以及侵权行为的存在和影响。
在收集好证据后,需要对侵权行为进行评估。
判断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对自身造成的损失。
这有助于确定后续的应对策略,是选择通过协商解决,还是直接采取法律手段。
协商解决是一种较为常见且相对温和的方式。
可以先向侵权方发出警告函,明确指出其侵权行为,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在警告函中,要清晰地阐述自身的权利和诉求,同时附上相关证据,以增加警告的力度。
如果侵权方愿意积极回应并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停止侵权的方式等达成协议。
这种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避免冗长的法律程序。
然而,如果协商无果,或者侵权行为严重且性质恶劣,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请求其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诉讼过程中,选择专业的律师团队至关重要。
他们具备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能够为案件的胜诉提供有力的支持。
律师会帮助准备详细的诉讼材料,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并在法庭上进行有力的辩护。
商标侵权中被告的抗辩策略_王律师

商标侵权中被告的抗辩策略_王律师当被他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作为被告,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抗辩:一、原告商标具有瑕疵,提出中止审理商标注册证已经明确了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一般很难以对权利人的主体身份提出质疑,但是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可以对原告商标进行瑕疵性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是否违反了商标注册的绝对和相对禁用条款;2、是否已经成为通用名称;3、是否为不当注册;4、是否为恶意抢注被告的商标;5、被告是否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6、是否侵犯了被告的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域名等在先权利;7、是否与被告的商标构成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8、是否连续3年未使用;9、是否侵犯了驰名商标的权益。
如果原告的商标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被告均可向国家商标局或国家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或争议申请,以否定原告的商标权。
一旦国家商标局或国家商评委受理上述申请,则被告可以据此向法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并附撤销或争议申请的副本及证据。
法院将根据撤销或争议申请的理由和证据来决定是否中止审理。
二、被控侵权产品不是被告生产的原告用来证明被告侵权的产品并不是被告生产或销售的,或者该被控侵权商品的销售商并没有直接从被告处进货的证据,不排除是他人的假冒商品。
三、被告使用的商标与原告主张权利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被告可以根据商标近似的判定原则、方法以及注册商标显著性不强、知名度不高等方面收集被告商标与原告商标不相同或不近似的各种证据,两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不会构成消费者的混淆。
四、被控侵权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不类似被告可以从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价格等方面将自己的商品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对比,,寻找不同之处,提出商品不类似,不会构成消费者的混淆五、被告的行为属于正当使用或者未将标志作为商标使用被告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是为了向消费者表明被告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是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
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技巧

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技巧商标侵权纠纷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常常遇到的问题。
当商标被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或仿冒,导致损害企业利益时,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本文将就商标侵权纠纷调解的基本流程和技巧进行探讨,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和解决商标纠纷。
一、商标侵权纠纷调解的基本流程1. 确定问题和当事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的第一步是明确问题和涉及的当事人。
具体问题可能涉及商标使用权、商标注册权、商标侵权行为等方面的纠纷。
当事人可能包括侵权方和被侵权方,以及相关证据的获取和调查等。
2. 寻求调解机构或人员商标侵权纠纷调解需要借助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调解。
寻找合适的调解机构或人员是关键。
可以选择商标保护组织、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具备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的机构参与调解。
3. 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调解机构或人员提出调解申请。
申请应包括相关纠纷的事实、理由以及所期望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在申请中,应提供充足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4. 调解会议一旦调解机构或人员接受调解申请,将组织调解会议。
调解会议的目的是在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的指导下,就纠纷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交流,并寻求解决方案。
调解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5. 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积极沟通和妥协,努力寻求解决纠纷的共识。
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将协议内容写成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一旦生效,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相应义务。
6. 法律程序和执行如果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或调解协议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将进入法律程序,并执行判决或裁定结果。
二、1. 充分准备证据在商标侵权纠纷调解中,提供充足的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当事人应当尽力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侵权行为证据等,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积极主动参与调解作为当事人,积极参与调解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重要策略。
商标侵权抗辩思路

商标侵权抗辩思路
商标侵权抗辩思路如下:
1.审查侵权行为是否成立:需要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否满足商标侵权的定义,即行为人是否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且这种使用是否容易导致混淆。
2.审查抗辩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从证据角度进行抗辩,例如证明被告并未侵权,或者证明原告的商标使用并非商标性使用,以及证明被告在商标注册前已经使用了相似的商标等。
3.确定赔偿数额:如果侵权行为成立,需要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可以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4.收集证据:为了支持抗辩理由和确定赔偿数额,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被告的商品销售记录、广告宣传材料、财务报告等。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无法自行处理商标侵权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专业律师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
侵权诉讼 抗辩要点

侵权诉讼抗辩要点
在侵权诉讼中,被告可以提出以下抗辩要点来反驳原告的指控:
1. 不存在侵权行为:被告可以否认自己实施了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或者证明该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
2. 已获得合法授权:被告可以证明自己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是基于合法的授权,例如版权许可协议、专利授权协议等。
3. 合理使用:被告可以主张自己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是基于合理使用原则,例如在评论、新闻报道、学术研究等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
4. 时效抗辩:被告可以主张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而使原告的诉讼请求无效。
5. 证据不足:被告可以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或者证据存在瑕疵、不真实等问题。
6. 非实质性相似:被告可以主张自己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相似,从而否认侵权行为的存在。
7. 独立创作:被告可以主张自己的作品是独立创作的,与原告的作品没有任何关联,从而否认侵权行为的存在。
8. 善意使用:被告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使用原告的作品,并不知道该作品存在版权问题,从而减轻或免除侵权责任。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侵权诉讼抗辩要点,具体的抗辩策略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运用。
如何应对商标侵权

如何应对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可能导致误导消费者或侵犯商标权益。
对于企业和品牌来说,商标是其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保护商标权益和积极应对商标侵权事件是维护企业竞争力和品牌声誉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商标侵权的方法和策略。
一、加强商标保护意识作为企业或品牌方,加强商标保护意识是防范商标侵权的第一步。
要培养员工对商标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商标保护制度。
1. 建立商标管理团队:组建专门的商标管理团队,负责商标的注册、维护、保护以及应对商标侵权事件等工作。
2. 常态化监测:利用商标监测工具定期监测市场上出现的潜在商标侵权行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内部培训与宣传: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商标法律法规的了解,加强商标保护的宣传教育。
二、依法合规注册商标商标的注册是最基本的保护措施,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法律保护,并享有商标权益。
企业应积极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做好商标注册后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 商标注册流程: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商标局的规定,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2. 商标分类合理选择: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商标分类,确保商标保护范围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 商标维护和更新:及时续展商标使用期限,更新商标使用证明,保持商标在有效期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应对商标侵权事件一旦发现商标侵权行为,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商标权益和品牌声誉。
1. 保留证据:及时保存与商标侵权相关的证据,包括截图、侵权商品、侵权广告等,以备以后维权使用。
2. 发出警示函:可以通过律师等合法途径,向侵权方发出警示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 寻求法律途径:如果警示函无效,企业可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四、加强合作与交流对于商标侵权问题,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共同维护行业的商标权益。
商标侵权中如何进行抗辩

商标侵权中如何进⾏抗辩针对他⼈的请求权,⾏为⼈是可以提出抗辩权予以抗辩的。
对于他⼈的商标,我们是需要予以尊重的,如果要使⽤的,是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同意的。
如果擅⾃侵权的,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商标侵权中如何进⾏抗辩?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商标侵权中如何进⾏抗辩1、通⽤名称对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的抗辩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名称,且使⽤地域范围⼴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
⽽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名称,任何⼈构成正当使⽤商品通⽤名称被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部分后,商标权⼈虽然对该商标享有专⽤权,但不得限制他⼈对该商品通⽤名称的使⽤。
2、药品名称对注册商标专⽤权的抗辩药品名称同时⼜是注册商标,他⼈未经商标注册⼈许可,在药品上使⽤该药品名称的,不构成商标侵权⾏为,但前提是不能突出使⽤该批准备案的药品名称。
其理由是:第⼀,药品名称与药品注册商标发⽣冲突是我国药品管理制度与商标注册制度之间的不协调造成的,作为当事⼈来说,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第⼆,允许将药品名称作为商标进⾏注册,会造成药品⽣产者对该药品的垄断,是不公平的,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3、对在先企业名称、中华⽼字号的正当使⽤商标和企业名称均属于商业标志的范畴,但分属不同法律保护、调整范畴。
应当按照诚实信⽤、维护公平、利益平衡和保护在先权利、是否产⽣消费者混淆、被侵权商标知名度等原则予以处理。
企业名称未突出使⽤、未造成市场混淆、清楚标注⽣产⼚家及⼚址的,不应按照商标侵权⾏为处理。
特别是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权利冲突,当事⼈不具有恶意的,应当视案件具体情况,在考虑历史因素和使⽤现状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解决冲突,不宜简单地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对于权属已经清晰的⽼字号等商业标识纠纷,要尊重历史和维护已形成的法律秩序。
对于具有⼀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企业或者企业名称的简称,视为企业名称并给予制⽌不正当竞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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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抗辩武林秘籍
抗辩技巧秘诀就是:灵活运用,见招拆招。
回顾2015年上海市工商局针对金丝猴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开出了193万的天价罚单,创下近年来商标侵权案件行政处罚金额的新高,这都够虎妈们买个学区房了!不过中小企业老板们不要怕,即使被诉商标侵权,我们还是有机会扭转局面,化危机为转机的。
抗辩技巧秘诀就是:灵活运用,见招拆招。
1稳扎稳打之基本定义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使用了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而且有可能造成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来源上的混淆。
从定义看商标侵权的抗辩,可以从以下几个地方下手:商标标识是否被当作商标在使用、商标是不是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是不是相同或者类似,以及是否会有混淆可能性。
同时,我们思考侵权抗辩对策时也应从法条和法理出发,千万不可因为定义看起来简单就忽略,不修炼好内功心法是抵挡不住强招的。
涉及商标侵权的法条秘籍在此:我国《商标法》第57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5-82条、2002年最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2武功进阶之抗辩方法
(一)纵览全局之围魏救赵
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
首先,商标标识是否被当作商标使用是讨论商标侵权的前提。
如果商标标识的使用不满足我国商标法中“商标使用”的规定,即没有起到标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当然就没有侵权与否之说了。
那如何判断标识是否被当作商标使用了呢?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以达到区别商品特定来源的目的。
比如,商业街的美食地图上虽然会按照餐厅位置标上“麦当劳”、“真功夫”等商标,但因为地图上的这些标识仅仅只是起到为店铺定位的目的,因此这些商标标识属于“非商标使用”,在应对商标侵权抗辩时若能纵览全局,以原告商标属于“非商标使用”抗辩,则能轻易化解难题。
2. “正当使用”抗辩
“正当使用”一般包括描述性(叙述性)使用和指示性使用。
描述性使用,所使用的标识应当是描述性、叙述性词汇、符号,否则不可能构成描述性使用。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地名可用于描述、叙述。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仅由通用名称或者叙述性词汇组成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通用名称或叙述性词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以后,即取得第二含义以后便可以获得注册。
但这样会产生一个问题,明明是通用名称或者是叙述性的词汇,因为你把它注册在商标里面我就不能用它们来描述产品了吗?肯定不能这样。
比如在“雪花”案中
(2003一中民初字第1004号),原告内蒙古杭锦后旗金穗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张被告北京本乡玉粮油有限公司在被告面粉产品上标注“雪花粉”字样侵犯了其“雪花”图文商标。
最终法院认定: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及国家粮食局的说明可知,各面粉企业均约定俗成地将生产精度更高、档次更高的面粉称之为雪花粉,故雪花粉应属商品通用名称,被告在面粉包装袋上标注雪花粉属于正当使用。
指示性使用是指,为了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使公众了解与产品有关的真实信息,善意地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
一般要求使用出于善意;使用的目的是对商品的特点、产地进行描述;使用符合一般的商业惯例,且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使用者主观不是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使用;同时相关公众也不会将其认知为标示来源的标识。
比如在案例: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诉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原告商标是“TOEFL”,注册在考试试题上,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新东方学校在“TOEFL系列教材”、“TOEFL听力磁带上”突出使用了“TOEFL”字样,但新东方学校对“TOEFL”是在进行描述性或者叙述性的使用。
其目的是为了说明和强调出版物的内容与TOEFL考试有关,是为了便于读者知道出版物的内容,而不是为了表明出版物的来源,并不会造成读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和混淆。
3. “权利用尽”抗辩
“权利用尽”是比较简化的说法,容易给人一种一下子就没有商标权了的感觉。
其实这是一个很狭义的概念,即商标权利人在商品合法投放市场之后就不能对该商品的进一步流通如转销、分销等进行干预。
比如把一瓶已经打上了农夫山泉的矿泉水卖到市场上去后,转卖人是不是还在使用农夫山泉的商标?从严格的逻辑上讲转卖的行为属于在使用该商标,那么转卖人在并未获得商标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是不是侵权呢?欧盟的《商标法》里写得较为明确,对得到商标授权投入市场的商品,首次投入市场后若其他人继续使用这个商标就不在你的权利范围之内了。
这就叫商标权利用尽,而不是说一卖出去我的商标权就没了。
原则上商标权利用尽后我就没有办法控制商品的流通了。
但是在欧盟《商标法》或者在美国相关的判例里面有一个但书,即这个东西你接着卖没有问题,但不能对其进行任何更改。
如果商品已经变质了,就要把它销毁。
但是,这在我们的《商标法》里没有规定。
4.“合法来源”抗辩及“商标未使用”抗辩
我国《商标法》第64条规定了商标侵权被告的免责抗辩理由,即在未知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若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那么即使构成侵权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
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并非所有销售“合法取得”的侵权商品都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还应当结合销售方是否尽到必要的审查注意义务,进而合理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5. 在先使用抗辩
如果你在对方申请商标注册前就已经使用了该商标,那么在面对侵权主张时,依据《商标法》五十九条的规定做出不侵权的抗辩。
《商标法》五十九条: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二)会心一击之釜底抽薪
1.“商品不类似”抗辩
前面五个都属于外围抗辩,下面我们回到核心问题的抗辩中来。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7条,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易造成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因此,在进行抗辩时,若能证明双方商品不类似,则不构成侵权。
但是这个问题,在抗辩时同样会出现难点。
我们不禁要问道,商品类不类似是根据什么来判断?我们可以借助商标局编写的《类似商品区分表》去进行类似与否的判断,但是类似商品区分表也在不断地变化,现实生活中有些东西也不是非此即彼的,逻辑也是有限度的。
多数情况下,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
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提醒一下:我们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借鉴其他知名品牌的延伸效应。
举个例子:吉普的服装是一件背心上面写有“Jeep”,这就是吉普这个汽车品牌延伸发展到服装上面来的表现。
这时吉普这个品牌已经不仅仅代表一辆车,而变成了一种粗犷彪悍的生活方式,这说明品牌具有一定的延伸性,可以用在各类商品上。
商标瞬间变得高大上了呢!
2. “商标不近似”抗辩
刚讲完商品的关系,现在,我们回到标志本身是否近似的问题上来,这里也会涉及近似和混淆的关系。
不多说,放图!
机智的你一定可以看到很多不同。
但是商标不能这样去比,不能用玩“找不同”的方法去判定,因为商标的比对应该以相关消费者为标准的,即通过判断相关消费者会不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商标是否近似的。
总体来讲,我们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采取的是一个整体的标准。
所以,从商标法的意义来讲这两幅图是相同的,它们虽然存在区别,但是作为商标时,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去判断,二者基本是相同的。
不过在此要提醒一下:您注册商标前一定要进行全方位的商标近似检索,避免日后踩雷。
3. 恶意抢注抗辩
如果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后,恶意抢注人又提起了侵权主张,应如何应对?根据最高院的意见:注册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属于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
人的商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被诉侵权的在先商标使用人以此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