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标准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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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检验标准

压力容器检验标准

第三类压力容器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 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 器;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 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 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永久气体运 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 低温液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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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容器,才称之为压力容器: • 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工作压力是指压力 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其顶部表压力可能达到 的最高压力; ( • 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宽度高度或对角线,如矩 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不小于150mm的容器。
3、一、二、三类压力容器简介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1)高压容器(高、中、低压一般以1.6MPa和 100MP为分界点);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 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 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m3 ); (4)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 质,且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 (5)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6)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低温液体储 存容器(容积大于5m3)。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 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 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检验内容
(附图举例)
1 2 3
什么是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分类标准

压力容器分类标准

1.2压力容器分类1.2.1介质危害性:指介质的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氧化性等,其中影响压力容器分类的主要是毒性和易燃性。

1.毒性:是指某种化学毒物引起机体损伤的能力。

(1)极度危害(Ⅰ级):最高容许浓度<0.1m g/m3;(2)高度危害(Ⅱ级):最高容许浓度0.1~<1.0m g/m3;(3)中度危害(Ⅲ级):最高容许浓度1.0~<10m g/m3;(4)轻度危害(Ⅳ级):最高容许浓度≥10m g/m3。

※介质毒性程度愈高,压力容器爆炸或泄漏所造成的危害愈严重,对材料选用、制造、检验和管理的要求愈高。

Q235-B不能使用钢板应逐张超声检测介质危害性100%射线或超声检测气密性试验法兰带颈且P N≥1.6M P a2.易燃介质:爆炸下限<10%,或爆炸下限和上限之差≥20%的介质如甲烷、乙烷、乙烯、氢气、丙烷、丁烷等。

压力容器盛装的易燃介质主要指易燃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介质对压力容器的选材、设计、制造和管理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易燃介质容器均采用全焊透结构1.2.2压力容器分类世界各国规范对压力容器分类的方法各不相同,本节着重介绍我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分类方法分类:①按压力等级②按容器在生产中的作用③按安装方式④按安全技术管理1.按承压方式分类:外压容器:当容器的内压力小于一个绝对大气压(约0.1M P a)时又称为真空容器内压容器:(按照设计压力p分)低压(L)容器0.1M P a≤p<1.6M P a中压(M)容器1.6M P a≤p<10.0M P a高压(H)容器10M P a≤p<100M P a超高压(U)容器p≥100M P a2.按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类: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3.按安装方式分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该安装方式的压力容器在结构、使用和安全方面均有其特殊的要求。

压力容器标准目录总汇讲解

压力容器标准目录总汇讲解

压力容器标准目录总汇讲解压力容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设备,在各个行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面,以保障使用者和环境的安全。

压力容器标准的目录非常庞大,囊括了各个方面的内容。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压力容器标准目录。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这部分内容主要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要求和定义,包括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容器材料的选择等。

此外,还包括了容器的分类、标志和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部分:设计设计部分是压力容器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涵盖了容器的结构设计、强度计算、材料的选择和焊接的要求等。

设计部分还包括了容器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如直径、长度、凹凸面等方面内容的规定。

第三部分:制造制造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和方法,包括焊接、锻造、热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包括了容器的缺陷控制、非破坏性检测和防腐蚀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安装与验收安装与验收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安装和验收要求。

包括对容器的安全阀、压力表和疏水器等部件的要求,以及容器的检验、试运行和试压等方面内容的规定。

第五部分:维护与修理维护与修理部分主要规定了压力容器的维护和修理要求。

包括容器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对容器的更换、补焊和涂漆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部分:退役与废弃退役与废弃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的退役和废弃要求。

包括对老化、失效和卸载容器的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对废旧容器的回收和处理要求。

以上仅是压力容器标准目录的一小部分,实际标准目录还包括了许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压力容器的材料试验、焊接试验、强度试验等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压力容器的安全和可靠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压力容器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使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和个人应该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选择和应用。

落实并遵守这些标准,对于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是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一种重要设备,用于储存和输送具有一定压力的液体、气体等介质。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各国都对其进行了严格的标准化管理。

目前国际上比较常用的压力容器标准有美国ASME标准、欧
洲PED标准、中国GB标准等。

ASME标准是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制定的一种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和检验的标准。

ASME标准涵盖了压力容器的各个方面,包括材料选择、结构设计、焊接、检验等。

按照ASME标准
制造的压力容器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并且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欧洲PED标准是欧洲联盟制定的压力容器标准,PED是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的缩写。

PED标准要求压力容器
制造商必须遵循一系列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PED 标准强调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和环境保护要求,是目前欧洲市场上压力容器的主要标准。

中国GB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一种压力容
器标准,GB是GuoBiao的缩写。

GB标准对压力容器的制造、设计、安装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压力容器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性能和质量要求。

GB标准在中国工业领域具有较
高的权威性。

除了上述标准之外,各个国家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适用
于本国情况的标准。

例如,日本规定了压力容器的制造和安装标准,德国制定了压力容器的设计和材料标准等。

压力容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压力容器标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科技和工业需求。

关于压力容器标准的简单介绍

关于压力容器标准的简单介绍

关于压力容器标准的简单介绍关于压力容器标准的简单介绍工业生产中具有特定的工艺功能并承受一定压力的设备,称压力容器。

贮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的用途十分广泛。

它是在石油化学工业、能源工业、科研和军工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起着重要作用的设备。

压力容器一般由筒体、封头、法兰、密封元件、开孔和接管、支座等六大部分构成容器本体。

此外,还配有安全装置、表计及完成不同生产工艺作用的内件。

压力容器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承受压力的等级分为:低压容器、中压容器、高压容器和超高压容器。

(2)按盛装介质分为:非易燃、无毒;易燃或有毒;剧毒。

(3)按工艺过程中的作用不同分为:①反应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容器。

②换热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容器。

③分离容器:用于完成介质的质量交换、气体净化、固、液、气分离的容器。

④贮运容器:用于盛装液体或气体物料、贮运介质或对压力起平衡缓冲作用的容器。

(4)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科学管理和安全监检,我国《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中根据工作压力、介质危害性及其在生产中的作用将压力容器分为三类。

并对每个类别的压力容器在设计、制造过程,以及检验项目、内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既然压力容器在生产生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它的要求就要相当高。

压力容器具有一定危险性,国内外对其标准有不同的见解。

以下是介绍国内外的压力容器标准。

(1)美国ASME标准ASME规范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压力容器规范,于1915年首次发行,当时简称为《锅炉建造规范.1914版》。

到了1926年,这部标准扩展到8卷,统称为《ASME 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

后来,1937年增加了第Ⅸ卷《焊接质量要求》,到目前为止,已经发展到11卷22册,全面覆盖了锅炉和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ASME规范是一部封闭型的标准,自成体系。

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是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制定的,现在已正式成为美国的国家标准。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标准

一、压力容器是指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1.工作压力(PW)≥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经(非圆形截面积指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0.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大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二、压力容器的分类1.按设计压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1)低压容器(代号L):0.1MPa≤P<1.6MPa。

(2)中压容器(代号M):1.6MPa≤P<10MPa。

(3)高压容器(代号H):10MPa≤P<100MPa。

(4)超高压容器(代号U):P≥100MPa。

2.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类(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用于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塔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热交换器,冷凝器。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如分离器、缓冲器、分汽缸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3.按使用位置分类(1)固定工压力容器有固定的安装和使用地点,用管道与其他设备相连。

(2)移动式压力容器则无固定安装和使用地点,如铁路罐车,汽车罐车。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一个重要分支就是气瓶。

气瓶是使用的最为普遍的一种移动式力容器,它的的特点是数量大,使用范围广,充装的气体种类多,重复使用率高。

气瓶分为以下种:a:无缝气瓶,如氧气瓶,b:焊接气瓶,如液氨,c:溶解乙炔气瓶,d:液化石油气瓶,e:特种气瓶,如车用气瓶。

第四章 我国压力容器标准内容介绍

第四章 我国压力容器标准内容介绍

p 1.6MPa, t 0 ~ 350 0 C , 20 mm
Q235-C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都必须保证
p 2.5MPa, t 0 ~ 350 0 C, 20 mm
4.1.3内压圆筒与内压球壳公式适用范围 1.圆筒壁厚计算公式
c
2 p c
t
p c Di
p 通常设计爆破压力pb, min , pmax (1 5 0 0 ) pb
对LC,LF正拱带槽(开缝)爆破片 对YD,YC等反拱类爆破片
p min 1.25 p w
pmin 1.1 p w
安全附件设计压力Pb与设备设计压力Pd关系
容器设计压力p d 安全附件设计压力pb
(3)计算压力 p c 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包括液 柱静压力,当液柱静压力小于5%设计压力时忽略液柱 产生的压力 计算压力=设计压力+液柱静压力
p c p d h
(4)试验压力:压力试验时,容器顶部压力。 (5)设计温度:在正常工作时,元件沿金属截面平均温度, 通常内部温度 (6)试验温度:压力试验时,壳体金属温度。试验时对试 验液体温度进行限制。 (7)计算厚度δc:用计算压力按相应壁厚设计公式得到的 厚度。 (8)设计厚度δd :计算厚度δc加腐蚀余量C1 (9)名义厚度δn :设计厚度δd加上钢板负偏差C2向上圆整 到钢板标准规格厚度 (10)有效厚度δe: δe= δn -C1 -C2
(13)壳体最小厚度(按刚度考虑) a.碳钢,低碳钢大于等于3mm b.高合金钢大于等于2mm (14)许用应力 碳素钢,低合金钢:
b s st Dt nt
3 1.6 1.6 1.5 1.0 , , , ,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标准

压力容器设计一般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简称容器)设计的分类、材质使用温度范围、探伤合格标准及压力试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钢制压力容器。

铝制压力容器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GB 151-8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 700-89 碳素结构钢GB 3190-82GB 3193GB 3274-8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 4237-92不锈钢热轧钢板GB 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JB 1580-75铝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JB 4710-92钢制塔式容器JB 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T 25493压力容器划定、及使用范围3.13.2 GB150与《容规》适用范围按表2的规定。

3.3低温容器设计按表3的规定。

4一般规定4.1 容器与介质的分类4.1.1 根据压力P、压力乘积P.V、介质物性,用途以及设计、制造特点、综合分类按表4的规定。

4.1.2 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类符合表5的规定注: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的主要作用划分品种。

4.1.3 介质分类及介质危害程度按表6的规定。

4.2 压力4.2.1 容器压力定义按表7的规定。

4.2.2 超压泄放装置压力定义见表84.2.3 设计压力P的规定取法按表9。

4.3温度4.3.1设计温度指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设定的元件的金属温度(沿元件金属截面的温度平均值)。

4.3.2金属温度标记在名牌上的设计温度应是壳体设计温度的最高值或最底值。

系指容器(或换热器)各受压元件沿截面厚度的平均温度(再任何情况下,元件金属表面温度不得超过钢材的允许温度)。

4.3.3试验温度系指压力试验时容器(或换热器)壳体的金属温度。

4.4厚度各种厚度定义及相互之间关系按图21—厚度附加量(C1+C2)2—最小厚度3—计算厚度4—设计厚度(3+C2)5—名义厚度(图样厚度)6—有效厚度(毛胚后度5-C)注:CI—钢板、钢管厚度负偏差C2—腐蚀裕量C—厚度附加量4.5材料4.5.1锻件用作受压元件时按表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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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介绍一、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主要分以下五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第一层次: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行政许可法》等;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2003年3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国务院令)公布。

第三层次: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6001-200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ZC001-2009 锅炉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制造许可规则TSG Z6001-200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五层次:相关标准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标准,如:GB150、GB151、GB12337、JB47322、压力容器材料标准,如GB713、GB3531 、GB24511、NB/T47008~470103、试验方法标准,如GB228、GB232、GB/T229、GB4334、JB/T47304、其它相关标准二、适用范围1、《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和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3、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2条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1.3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⑴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⑵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⑶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规定范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

5、GB150、GB151、JB4732、JB4710、JB4731(略)三、压力容器基础标准⑴ GB150.1~4-2011 压力容器⑵ JB 4732–1995 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2005确认)⑶ GB 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⑷GB 12337-1998 钢制球形储罐⑸JB/T 4710 -2005 钢制塔式容器⑹JB/T 4731 -2005 钢制卧式容器⑺JB/T 4734-2002 铝制焊接容器⑻JB/T 4745-2002 钛制焊接容器⑼JB/T 4755-2006 铜制压力容器⑽JB/T 4756-2006 镍及镍合金制压力容器⑾NB/T 47011-2010 锆制压力容器四、压力容器设计1、设计许可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条文: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二)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1.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1设计单位许可资格与责任⑴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质量负责。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许可资格、设计类别、级别和品种范围应当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规定。

(2)总体采用规则设计标准,局部参照分析设计标准进行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分析计算的单位,可以不取应力分析设计许可项目资格。

(3)压力容器的设计应当符合本规程的基本安全要求。

对于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设计的压力容器,进行设计单位应当提供设计文件与本规程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4)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向设计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

3.2. 设计许可印章(3.2)(1)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必须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设计许可印章失效的图样和已加盖竣工图章的图样不得用于制造压力容器。

(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中的设计单位名称必须与所加盖的设计图样中的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1.3、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第四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以下统称为设计)必须由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以下简称《设计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进行。

第六条从事压力容器设计审核和批准的人员、从事压力容器分析设计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并且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压力容器相应的审批人员、设计人员资格。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在取得《设计许可证》后,应当刻制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在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图样(总图)或者压力管道图纸目录和压力管道平面布置图上加盖特种设备许可印章。

1.4、GB150.1~4-2011《压力容器》4.2.1 资格a)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4.2.2.2设计单位的职责a)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b) 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强度计算书、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法规或设计委托方要求时),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与使用说明书;c)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应盖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d) 设计单位向用户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应符合附录F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容器设计文件。

1.5、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体系要素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文件和资料控制合同管理设计控制持续改进人员管理执行设计许可规则2、设计条件设计条件是压力容器设计控制的重要环节,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对此都有明确、详细的要求:2.1《固容规》压力容器的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压力容器设计条件。

设计条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2)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3)介质组分与特性;(4)预期使用年限;(5)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6)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2.2 GB150-20112.2.1 用户或设计委托方的职责容器的用户或设计委托方应当以正式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容器设计条件(UDS—User's Design Specification),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容器设计所依据的主要标准和规范;b)操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范围、液位高度、接管载荷等);c)压力容器使用地及其自然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抗震设防烈度、风和雪载荷等);d)介质组分与特性;e)预期使用年限;f) 几何参数和管口方位:g)设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2.2.2 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a)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b)液柱静压力,当液柱静压力小于设计压力的5%时,可忽略不计;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c)容器的自重(包括内件和填料等),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耐压试验状态下内装介质的重力载荷;d)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e)风载荷、地震载荷、雪载荷;f)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型式支承件的反作用力;g)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h)温度梯度或热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i)冲击载荷,包括压力急剧波动引起的冲击载荷、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j)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

2.3 4732-1995设计时应考虑各种载荷及载荷组合,至少应考虑以下载荷:a)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b)液体静压头;c)容器的自重,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耐压试验状态下内装物料的重力载荷;d)附加载荷,如其他附属设备、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e)风载荷、雪载荷及地震载荷、;f)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型式底座的反作用力;g)包括压力急剧波动的冲击载荷;h)由各种温度条件引起的不均匀变载荷及由连接管道或其他部件的膨胀或收缩所引起的作用力;2.4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a)内压、外压或最大压差b)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c)液柱静压力需要时尚应考虑下列载荷a) 换热器自重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试验条件下内装物料的重力载荷;b)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c)风载荷、地震力、雪载荷;d)支座及其他型式的支撑的反作用力;e)连接管道和期货部件的作用力;f)温度梯度引起的作用力;g)压力急剧波动引起的冲击载荷;h)冲击反力,如由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i)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2.5 JB/T4710-2005 钢制塔式容器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载荷:a)内压或外压;b)液柱静压力;c)塔式容器自重(包括内件和填料等),以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试验状态下内装物料的重力载荷;d)附属设备及隔热材料、衬里、管道、扶梯、平台等的重力载荷;e)风载荷和地震载荷;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f)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支座、底座圈、支耳及其他型式支承件的反作用力;g)温度梯度或热膨胀量不同引起的作用力h) 包括压力急剧波动的冲击载荷i) 冲击反力,如由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j) 运输或吊装时的作用力2.6 JB/T4731-2005 钢制卧式容器a) 压力b) 液体静压力c) 卧式容器自重(包括内件)及正常工作条件下或试验条件下内装物料的重力载荷d) 附属设备、平台、隔热材料衬里等集中及均布重力载荷e) 地震载荷f) 支座的反作用力;g)由于热膨胀引起的支座摩擦力及其他作用力;需要时,还应考虑下列载荷h) 连接管道和其他部件的作用力i) 包括压力急剧波动引起的冲击载荷;j) 冲击反力,如由流体冲击引起的反力等;k)压力及温度变化的影响;l) 在吊装、运输中承受的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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