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规划指标名词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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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术语解释

规划术语解释

“用地面积”——项目建设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建筑物的总规模。

“容积率”——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相除得出的数。

“控高”——允许建筑物达到的最大高度。

“绿化率”——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密度”——建筑物基座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也称覆盖率。

“红线”——简单可理解为用地的边界线。

“退线距离”——建筑物四边退让红线四边的距离。

“停车位”——停放车辆的位置和数量。


“间距”——建筑物之间的相互距离。

“遮挡”——分光线遮挡和视线遮挡,常见为南侧建筑对北侧建筑的日照遮挡。

“日照测算”——为保证被遮挡建筑的最低日照时间,而进行的一种计算。

“代征地”——由项目负责完成的但并不属于本项目的土地整理,常见为代征道路和代征绿地。

常用建筑名词术语

常用建筑名词术语

常用建筑名词术语开间(柱距):是指两条相邻的横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进深(跨度):是指两条相邻的纵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层高:是指从本层地面或楼面到相邻的上一层楼面的距离。

顶层层高:是指从顶层的楼面到顶层顶板结构上皮的距离。

净高:是指从本层的地面或楼面到本层的板底、梁底或吊顶棚底的距离,即层高减去结构和装修厚度的房间净空高度。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它包括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项。

使用面积:是指主要使用房间和辅助使用房间的净面积。

交通面积:是指作为交通联系用的空间或设备所占的面积。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结构构件所占的面积。

建筑结构:简称“结构”,是指由构件(基础、墙、柱、梁、屋架、支撑、板等)组成的、承受各种作用的整体。

道路红线:简称“红线”,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在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建筑红线:是指建筑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线。

建筑红线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一般在新城市中常使建筑红线退后道路红线,以便腾出用地,改善或美化环境,常取得良好的效果。

建筑系数:建筑占地系数的简称,指一定建筑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占地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以百分率(%)计。

建筑物的总高度:是指从室外地坪到女儿墙上皮或挑檐板上皮的距离。

楼梯井:是指楼梯段与休息平台所围合的空间。

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建筑物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构造物:一般指附属的建筑设施,如烟囱、水塔、水塔、水坝等。

预埋件:指在构件中事先埋设好的、用于连接相邻构件的木件或铁件,用M表示。

强度:是指材料或构件抵抗破坏的能力。

刚度:是指材料或构件抵抗变形的能力。

耐火等级:是指建筑物抵抗火灾能力的等级。

共分四级,其中一级抵抗火灾能力最强。

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对其各类构件和配件等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有不同的要求。

耐火极限:指构件从受火的作用时起到失掉支撑能力或发生穿透裂缝或背火一面温度升高到220℃止的时间,用小时表示。

规划指标名词解释

规划指标名词解释

一、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二、容积率:
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但必须是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是衡量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三、绿化率:
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

值得注意的是:“绿地率”与“绿化履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

由于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杀菌消毒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有关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

绿化率=绿地的总和/总用地面积。

规划类、建筑类常用名词、专业名词

规划类、建筑类常用名词、专业名词
9
总建筑面积
指在按国家建筑面积范围计算的建筑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不含赠送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
10
建筑面积
是指建筑物按国家及项目当地建筑面积规范计算测定的平面面积。如按照各物业类型区分建筑面积,则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为各物业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如高层、洋房、联排别墅、独立别墅、商业及配套等。
=总建筑面积-可售面积
32
单个车位指标
政府规划要求的地下车位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的地下建筑面积(包含塔楼区地下室、设备区地下室、车库区地下室,不含赠送地下室)除以地下总车位数。
=(地下室面积-赠送地下室面积)/车位数
33
地下室车位比
地下室车位数(仅包含按政府测定的地下室面积范围内的车位,不含赠送地下室车位)与政府测定的住宅总户数的比值。
23
容积率
项目用地范围内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或总用地面积(以当地政府计容的用地面积口径为准)的比值。
=计容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24
绿地率
指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仅指地面园林景观范围内的绿地。绿地面积为政府计算比例后的绿化面积,包括绿化种植面积、自然水系、人工湖等。
=绿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S3=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凸窗面积
S4=楼板开洞所遗留的“赠送面积”,但后期由业主自行加建的除外。
=结构面积
16
赠送面积
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内完全不计算或者只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且后期可以改造成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凸窗、入户花园、露台、阳台、空洞部分后搭结构板等。阳台、入户花园计一半面积,赠送地下室、落地凸窗、有梁无板空洞计全面积,政府要求配套地下室、天台、定位为复式的住宅及公寓室内中空面积不计,如当地规定以上面积为可售面积的,则不计入赠送面积。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

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

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12、建筑间距系数:是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13、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4、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15、住宅平均层数:是指各种住宅层数的平均值,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之比。

单位:层。

16、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

单位%。

常用的规划术语解释

常用的规划术语解释

常用的规划术语解释1、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位置和界线所围合的用地之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的面积。

2、建筑面积:指各建筑物每层外墙线(或墙外柱子外缘线)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层高在2.2米以下的技术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3、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

4、使用性质:是指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使用性质。

5、容积率:指建设用地内的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面积的倍数。

地下停车库、架空开放的建筑底层等建筑面积在计算容积率时可不计入。

6、建筑覆盖率:指建筑基底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7、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面顶部的总高度。

8、建筑间距:指建筑平面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

9、绿地面积:指能够用于绿化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覆土小于2米的土地。

建筑基本知识第一节、建筑识图的一般知识对销售人员掌握建筑基本知识的要求不是很高,具体需要掌握的建筑基本知识有以下几个方面:学习本节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会阅读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立面图等2、会计算各个单元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楼层高度等3、其它一、施工图的内容和用途施工图主要包括图纸目录、设计总说明、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

图纸目录包括每张图纸的名称、内容、图纸编号等,设计总说明包括设计依据如设计规模、建筑面积等,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

二、施工中常用的符号施工中常用的符号包括:(一)、定位轴线定位轴线采用细点划线表示。

通常是一个圆圈里面一个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在平面图上从左到右依次采用阿拉伯数字,自下到上顺次采用英文字母编写。

需要注意的是字母I、O及Z不得作轴线编号。

定位轴线在施工图中通常将房屋的基础、墙、柱和梁等承重构件的轴线划出,并进行编号。

(二)、标高其他标高以此为基准。

在总平面图、平面图、里面图和剖面图上,经常用标高来表示某一部位的高度。

销售人员必须会计算楼层高度。

我国把青岛黄海的平均海平面作为绝对标高,及零标高,通常情况下,销售人员计算标高都是采用相对标高的方式。

建筑名词解释

建筑名词解释

建筑名词解释1、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

2、建筑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地上所有建筑面积之和。

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

3、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4、楼间距:东西向楼间距为1:1,南北偏东为1:1.3,南北向为1:1.5。

5、建筑层高:层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层”为单位计量,每一层的高度国家在设计上有个要求,这个高度就叫层高。

具体地说,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i100-87)中规定,住宅的层高采用下列参数:2.6米、2.7米、2.8米。

净高则是指层高减去楼板厚度的净剩值。

6、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7、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8、进深: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皮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

9、开间:即住宅的宽度。

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a)因为就一个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为开间。

10、公摊面积: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11、共有建筑面积:房屋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12、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任何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等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一般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整栋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

规划建筑相关术语

规划建筑相关术语

规划建筑相关术语规划建筑相关术语1、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2、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地房屋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3、建筑间距:建筑平面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

(1)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主要是为了考虑日照(南北向建筑)、通风以及地下管线的布置以及消防问题,沿街建筑还要考虑街景的需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规定多层建筑之间的建筑左右间距最少为6米,多层与高层建筑之间为9米,高层建筑之间的间距为13米。

这是强制性规定。

4、建筑基底面积:建筑物首层的建筑面积。

5、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

绿化率也是如此。

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

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6、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1)建筑密度是指在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2)建筑密度是反映建筑占用地面积比例的一个概念建筑密度大,说明用地中房子盖得”满”,反之则说明房子盖得”稀”。

(3)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建筑密度不可能超过1,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用地中还需要留出很多面积作为道路/绿化/广场/停车等等.7、道路红线: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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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类、建筑类常用名词口径附件规划类、建筑类常用名词口径序号 名词 解释及口径公式 (名词之间关联)1 总用地面积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位置和界线所围合的用地之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代征的面积。

=代征地占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环境面积2 建设用地面积 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征地范围,即净用地红线内的面积,不包含了项目代征地(道路、绿化、公建)。

=建筑物占地面积+环境面积3 建筑物占地面积 又称建筑基底面积,指建筑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但不包括雨篷外挑阳台、檐口连接两座建筑物的架空通道,玻璃拱顶下的天井,室外楼梯和街坊内连接建筑物的过街桥等。

4 分摊用地面积 即各物业类型的建设用地面积,指各物业类型的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及分摊的环境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

占地面积首先进行分期的土地面积划分;其次同一期内如各物业间用地有清晰界限,则以界限划分用地面积;如无清晰界限的以各物业类型间距的中心线划分用地面积。

5 绿化用地面积 景观种植绿化所占地面面积( 即软景面积)。

6 计容面积 符合地方规划局对容积率认定的建筑面积(除架空层、夹层等不计容面积)。

7 总建筑面积 指按国家建筑面积规范计算的建筑面积总和。

不含赠送类建筑面积。

8 可售比 可售比=可售面积/总建筑面积;可售面积:包括住宅(含底商)、公寓、有产权的会所及其它可供销售的面积,不包括户内赠送面积;不可售面积:地下室(含夹层)、架空层、垃圾房、物业用房、警务室、幼儿园、学校、设备用房等配套面积,车位不论有无产权,一律计入不可售面积。

以上不可售面积不论项目是否实际可售,在计入可售比时均作为不可售面积计算。

9 实用率 实用率=套内面积/单体可售面积;套内面积:按国家规范计容面积统计,不计容的赠送面积不计入。

10 建造面积 即结构面积,建筑物内墙体、柱、楼板等建筑结构所占的面积。

结构面积S=S1+S2+S3+S4S1= 建筑面积(不含架空层面积)S2=对于有顶盖的外挑阳台、露台、结构连接板等按一半面积计入结构面积;小于2.2米层高的全部楼板面积计入结构面积;凹阳台、赠送地下室应全部计入结构面积;层高较高而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入户花园、走廊等上有顶盖的楼板面积应计入结构面积;空调板、建筑线脚等凸出构件不计入结构面积。

S3=未计入建筑面积的凸窗面积S4=楼板开洞所预留的“赠送面积”=结构面积11 地下室面积 按照国家建筑面积规范测定的面积及按国家规范不计建筑面积的地下室(含赠送类地下室面积。

建安成本测算时,赠送地下室面积及成本应计入赠送的物业类型)。

大地下室面积应包含属大地下室外墙范围内的所有面积,如塔楼或者其他产品类型自带独立地下室,可以单独计算地下室面积。

从构造上划分为半埋半掩地下室、半地下室、全地下室等,使用功能划分为人防地下室和非人防地下室。

地下室面积分摊至各产品首先按照产品收益原则(即按照独立地下室及政府配置要求原则)划分至各产品;同一分期内各产品间如有明显的独立地下室或者按政府配置要求分摊地下室面积;若无,再按照各产品类型的可销售(租)面积分摊地下室面积。

=人防地下室面积+非人防地下室面积12 人防地下室面积 地下室直接承受冲击波动荷载作用的构件所围成封闭空间的面积,即由防空地下室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门框墙、封堵墙、防护隔墙等形成的封闭空间面积。

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竖井、楼梯、风道等均不能计入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地下室面积-非人防地下室面积-赠送地下室面积13 非人防地下室面积 除人防地下室以外的地下室面积,不含赠送地下室。

=地下室面积-人防地下室面积-赠送地下室面积14 赠送面积 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内完全不计算或者只计算一半的建筑面积且后期可以改造成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凸窗、入户花园、露台、阳台、空洞部分后搭结构板等。

阳台、入户花园计一半面积,赠送地下室、双层高阳台、落地凸窗、有梁无板空洞计全面积,政府要求配套地下室、天台、定位为复式的住宅及公寓室内中空面积不计,如当地规定以上所述面积为可售面积的,则不计入赠送面积内。

15 环境面积 即园林景观面积,包含园林硬质铺装面积(其中也包含车行道用地)、水体面积、绿化面积和游乐设施面积。

室外园林景观面积不包括红线外园林景观面积。

如架空层及屋顶做为园林景观用途,则包含架空层和屋顶园林景观面积。

16 架空层面积 架空层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按国家建筑面积规范计算测定的平面面积。

架空层面积单独核算,不计入总建筑面积。

=架空层景观面积17 小区车行道面积 小区内车行道及行车道面积。

18 容积率 按照当地政府规定容积率计算。

19 硬地率 小区内硬质铺装面积(不含车行道、水景面积)与园林景观面积比率。

=地面园林面积-水景面积-车行道面积-绿化面积20 道路占有率 车行道面积与地面园林景观面积的比率(含消防车道)。

=车行道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21 赠送率 赠送面积与可售面积的比率。

=赠送面积/可售面积22 层高 层高指建筑物的层间高度,即本层楼面或地面至上一层楼面或地面的高度。

23 公共配套面积 即公建配套。

一般包括教育设施、康乐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等的建筑面积等,包括物业用房、学校、医院、会所、垃圾房、架空层、地下室等。

同一分期内各产品间如有明显的受益原则按受益分摊公共配套面积;若无,再按照各产品类型的可销售(租)面积分摊公共配套面积。

24 单个车位指标 政府规划要求的地下车位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的地下建筑面积(包含塔楼区地下室、设备区地下室、车库区地下室,不含赠送地下室)除以地下总车位数。

=(地下室面积-赠送地下室面积)/车位数25 地下室车位比 地下室车位数(仅包含按政府测定的地下室面积范围内的车位,不含赠送地下室车位)与政府测定的住宅总户数。

=地下车位数/总户数26 窗地比 指地上建筑物外墙门窗洞口与地上建筑面积之比。

各物业窗地比按照各物业外墙门窗洞口与物业地上建筑面积之比。

=外墙门窗总面积/地上建筑面积27 电梯厅面积 指电梯轿厢门门口,人们等候的区域的建筑面积。

面积界定范围为以楼层等候区域第一个常态关闭防火门为分界点。

不含围护墙体面积。

28 公共走道面积 即走廊或者连廊的建筑面积、标准层候梯厅外的走道建筑面积。

不含围护墙体面积。

29 楼梯间面积 楼梯空间的建筑面积,包含楼梯、平台及通道。

面积界定范围为以楼梯空间第一个常态关闭防火门为分界点。

不含围护墙体面积。

30 外墙系数 建筑物外墙面积与所包围的建筑面积的比值。

外墙面积按完整的墙体计算,且包含女儿墙和敞开阳台顶棚及墙面、空调机位上下板及侧面展开部分、凸窗板外露展开部分、连廊、连廊非主墙、突出外墙的构件展开等的面积。

=外墙面积/地上建筑面积31 限额标准钢筋含量 每平方米建造面积钢筋含量,单位KG/㎡。

包含剪力墙、柱、梁、楼板、空调板、窗台板、阳台栏板、外墙线脚、屋顶构件等混凝土结构的受力及构造钢筋;不含施工措施及损耗部分钢筋、预埋件钢筋、圈梁、过梁、构造柱、砌体拉结筋、混凝土墙梁与砌体间加挂的钢丝网等。

=钢筋总量/建造面积32 砌体含量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砌体含量,单位m³/㎡。

=砌体总量/建筑面积33 限额标准砼含量 每平方米建造面积砼含量,单位m³/㎡。

包含剪力墙、柱、梁、楼板、空调板、窗台板、阳台栏板、外墙线脚、屋顶构件等混凝土结构;不含圈梁、过梁、构造柱、砌体拉结筋等。

=砼总量/建造面积34 户内装修标准 每平方米可售面积的装修费用,分为硬装装修和软装装修。

硬装包括墙面、地面、天棚、水电安装及工程灯饰;软装包括饰品、家私、窗帘、挂画、装饰性灯具等硬装以外的装饰。

=套内装修费用/可售面积35 景观标准 每平方米园林环境面积的园林景观费用,含红线范围内园林建筑铺装及装饰面层、种植土、园林绿化、围墙、大门、道路铺装、雕塑小品、水电安装(含景观泛光照明)、水景工程及设备;不含园林大型的结构工程及车行道路基层。

=园林景观费用/园林环境面积36 超高层住宅 超过100米的各式住宅产品。

37 高层住宅 19层-100米的各式住宅产品。

38 中高层住宅 12-18层的各式住宅产品。

39 小高层住宅 7-11层的各式住宅产品。

40 多层 除传统别墅产品以外的,楼层为标准层,层数不超过6层的各式住宅产品。

41 洋房 约4~6层,具有层层退台特征的多层住宅产品。

42 传统别墅 传统别墅产品,包括独栋(独联体)、双拼、联排、合院、叠加5种,主体层数不超过4层(某些顶层附送的为4+1层),纵向户数不超过2户。

备注:1、本表格中名词解释及口径仅为内部统一口径,非对各名词的具体定义;本名词解释及口径作为内部《目标成本测算表规划指标》、《限额标准》填写数据参考之用。

2、因各地区政府部门部分名词计算口径及解释有差异,如本解释中与国家或者各地区规范有差异之处,对外沟通时以国家或者各地区解释为主,内部填写数据时则参照本名词解释及口径。

3、各城市公司设计部门可视当地情况,需特别注明各地区当地政府部门的口径与本名词口径的差异之处及填写注意事项,以指引规范填写内部数据。

4、公式仅为本次范围内各名词之间关联公式,作为参考,非解释及口径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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