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消防规划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州市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
为了适应快速的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温州市制定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环境。
一、总体要求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总体要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平衡发展、开放包容、绿色环保。
城市规划应当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品质。
二、土地利用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行集约用地和高效用地,减少土地浪费。
应当优先选择闲置土地或破旧厂房进行城市改造和重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建筑规划设计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建筑规划设计应当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保持城市的整体风貌。
建筑物的高度、体量、材质和色彩等应当与周围建筑相协调。
同时,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交通规划管理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优化交通网络规划和交通组织,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要加强公共交通的建设,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辆的使用量和排放量。
同时,建立完善的停车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停车场和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题。
五、绿地和环境保护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要注重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减少土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治理,提高空气质量和水质。
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要保护好历史建筑、古村落、传统街区等文化遗产,保持其原有特色和风貌。
同时,要结合当代城市发展,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使其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和亮点。
七、城市社区规划管理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加强城市社区规划管理,提高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要建设社区公共设施,满足居民的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要注重社区的美化和绿化,增加居民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温州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

温州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温州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特别是在城市中,火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公众的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各地纷纷设立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供人们参观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温州作为中国的消防安全先进城市之一,也建立了自己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
二、基地概况位于温州市中心的温州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是一座专门用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宣传和教育活动的场所。
基地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基地建筑分为办公区、培训区和展览区三个部分。
1. 办公区办公区是基地的管理中心,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和设备管理中心。
基地的工作人员在这里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培训区培训区是基地的主要教育培训场所,包括火灾模拟教室、灭火器使用场地和逃生疏散训练区。
基地配备了先进的火灾模拟系统,可以模拟不同场景下的火灾事故,以供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使用。
另外,基地还提供灭火器的使用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增强公众的应对火灾的能力。
3. 展览区展览区是基地的吸引人的地方。
这里展示了消防安全知识的相关信息、图片和模型。
通过展览区,人们可以了解火灾的原因、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知识。
此外,还有一些与火灾相关的历史文物和实物展示,让人们对火灾的危害有更直观的了解。
三、教育内容温州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教育内容,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1. 学校教育基地每年都会接待大量的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我们为学生提供有趣、生动的火灾安全知识培训课程,让他们通过互动和实践的方式掌握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
教育基地的工作人员还会带领学生参观展览区,展示火灾事故的成因、案例和救援手段。
2. 社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基地还致力于向社区居民宣传火灾安全知识。
我们会定期举办消防安全讲座、演练和宣传活动,倡导居民注意火灾预防和自救互救的重要性。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
《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公布日期】2021.03.18
•【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81号
•【施行日期】2021.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发改规划〔2021〕8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3月18日。
【参考文档】温州市消防管理条例-word范文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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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条例(201X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X年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相关系统、行业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设立的管理机构,依照本级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人员,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第五条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防火、灭火常识以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形,有权进行投诉、举报。
第六条鼓励、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和消防宣传、火灾预防等志愿服务活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25•【字号】温政办〔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5〕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25日温州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消火栓管理,确保消防供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消火栓,是指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和壳体等组成的,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水装置及其附属设备。
具体包括:(一)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简称市政消火栓);(二)单位配建的室外消火栓(以下简称单位消火栓);(三)居民住宅区配建的室外消火栓;(四)其他场所配建的室外消火栓。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各级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具体实施单位。
各地、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做好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将市政消火栓设施布点规划纳入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项目内消火栓的配套建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消火栓的维护、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第五条城市供水单位负责市政消火栓的安装和维修管理;业主单位负责本单位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消火栓的保养维修;其他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场所消火栓的保养维修。
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

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城市的规划与设计应该注重消防安全的考虑,以保护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探讨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城市建设中有效地实施消防安全措施。
一、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重要性消防安全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规划与设计在实现消防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可以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通过对城市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建设规模的控制,可以避免城市过密和建筑物之间的过度拥挤,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可以提高火灾的扑灭效率。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消防车辆和救援队的进入路线和通行条件,确保他们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并且顺利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最后,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疏散效率。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应该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避难地点,以确保居民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区,减少人员伤亡。
二、消防安全的城市规划与设计实施措施1. 合理规划城市建筑物布局。
在城市规划中,应该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将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等相对独立,减少不同功能区的交叉影响。
同时,要注意保持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蔓延。
2. 将消防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中。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应该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喷淋系统等。
这些设施的位置和数量应经过合理计算和规划,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消防水源和灭火装备。
3. 建立完善的疏散通道和避难设施。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应该规划合理的疏散通道,并在关键区域设置避难设施,如避难楼梯间、逃生门等。
这些措施可以提高人员疏散效率,确保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4. 加强消防宣传和培训。
在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应该考虑到消防宣传和培训的需求。
可以在小区、学校和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牌,向市民普及火灾预防知识和应急逃生技巧。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3•【字号】温政办〔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23〕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温州市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地下管线运行安全,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温州市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工程管线,是指城市公共空间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括工业管线)。
附属设施包括用于维护管廊正常运行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防安全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标识系统等。
(三)管廊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有偿使用、安全运行的原则。
(四)市政府加强对管廊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建立管廊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决定管廊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按照规定的事权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廊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
城镇体系规划案例介绍

20xx
城镇体系规划 案例介绍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CHAPTER 1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市况和发展概述
城市性质 温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南沿海重要的商贸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 城市规模 规划确定温州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不宜超过350万人。2020年温州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 规模为300平方公里 市域空间布局 1.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20年末温州市域总人口预计为980-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0%左右 2.市域空间结构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城市交通 城市轨道:规划布局3条城市轨道,即M1线、M2线和M3
城市骨架道路:规划"环+放射+联络线"9条快速路,服 务组团间快速机动化联系,衔接对外交通干线、高速公 路出入口和主要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对外快速集散。规 划预留环岛南路快速路。主干路衔接主要交通集散中心 ,服务片区用地布局和交通联系,形成片区间贯通性良 好的骨架性主干路网络。西片和中片规划"五纵五横"骨 架性主干路,东片及瓯江口片规划"五纵四横"骨架性主 干路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东片:包括龙湾区茅竹岭以东 的部分和围填海区域。依托国 际空港和区域大通道,利用宝 贵的新增土地资源,发展科技 创新、新兴工业和新兴服务业 ,培育温州的国际化功能 瓯江口片:主要为洞头区。依托 海港,利用海岛资源,发展海洋 经济为主的临港产业和休闲旅游 业
温州市城镇体系规划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1.温州中心城区 发展成为东南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工业、商贸、港口城市,成为辐射浙南、闽北地 区的经济、金融、交通、、科技、信息中心和我国大区域商品物质重要集散地区之一。 高起点考虑产业发展定位,以中心城市建设和基础产业为重点,加快应用高新技术改造 传统特色产业,着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产业和临海型工业,加速以商贸、金融、房 地产、展览、旅游和信息、服务等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发展 2. 鳌江流域经济区 以鳌江、龙港为龙头,带动昆阳、灵溪、金乡、钱库、萧江等城镇组成温州南部鳌江流 域经济区。继续加强工贸基础,发展专业市场,开发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以印刷、编 织、机械等第二产业和以金融、贸易、房地产、文化、娱乐为主的第三产业 3. 山区半山区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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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消防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建立温州TRANBBS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能力,适应温州建设的消防安全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TRANBBS规划法》的规定,特编制《温州市城市消防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998年12月)4、《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公消[1998]164号)5、《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2004年8月,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6、《浙江省消防部队消防装备标准(试行)》(2004年4月,省消防总队)7、《浙江省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实施意见》(2002年7月,省消防总队)8、《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报批稿)9、温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第3条规划期限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第4条规划范围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县行政管辖范围以及瓯北片与七里片,规划总面积1423.6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目标1、近期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TRANBBS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训练有素、战斗力强、保障有力、适应温州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特点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2、远期建成适应温州城市特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并为建立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创造条件。
实现消防队伍和设施向多功能发展,使之成为温州市防火、灭火和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及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
第6条规划原则1、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全面安排、有利生产、保障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做好城市防火和灭火的各项规划建设。
2、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城市现状特点和消防现实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城市消防规划,逐步形成高标准、现代化的城市消防体系。
3、消防的规划建设与防火灭火应加强公众参与,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4、统一规划与分期实施相结合,节约用地与留有余地相结合,充分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消防建设的依据,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消防规划所涉及的范围内从事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均应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章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8条工业区、仓储区1、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相对集中设置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
改造旧城区,对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有计划、分步骤地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将消防安全与经济、环境要求相结合,进行合理的工业布局规划,按不同性质组成工业区,尽量避免工业、商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工业区与居住之间应设绿化防护带。
3、对于危险品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鞋革、打火机等企业应服从工业布局体系,进行分类重组,按消防布局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对于严重威胁城市消防安全的,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关、停、迁。
4、根据仓储类型、火灾危险性,对各类仓储区进行规划布局,设立相对集中的危险凡执⑶⒃ち舴⒄褂玫兀范ò踩刂品段В欢贤晟撇执⑶南腊踩枋O掌凡执⑶ε浔赶嘤Φ钠笠底ㄖ跋蓝樱杂谙钟写嬖谝嫉目馇Σ扇」亍⑼!⑶ǖ燃苹?/DIV> 第9条燃气工程、加油(气)站1、应按防火规范要求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加气站、储存站、供应站的瓶库及汽车加油站等易燃易爆设施的位置,采取积极有效的消防措施,以确保安全。
2、合理布局汽车加油站,其油罐必须采用地下卧式直埋,其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地下燃气管道建设必须满足国家有关TRANBBS设计规范要求;现有及拟建的气化站、储配站等必须保证与周边建筑的安全间距,四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供水采用双水源;城市燃气工程规划应坚持“一户一气”的原则,以减少群体火灾危险源。
第10条对外TRANBBS交通设施1、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带,以确保其消防安全。
2、对于保留的港口码头,应完善相应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管理;对于改造新建的港口码头,应明确其功能分区,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系统。
3、配合温州永强机场的改扩建,严格控制机场辖区内建筑,强化机场油库管理,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
4、铁路线路穿越市区段必须保留足够的绿化防护带,对于主要客运站应重点规范该地区的交通管理,对于规划的潘桥铁路枢纽站,应重点控制用地,以满足交通要求,并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
5、应合理布置较大型的各类汽车停车场(库),与城市主要道路联系便捷,车辆宜分组停放,并留足间距,配备一定的消防设施。
第11条居住区1、城市居住区规划布局宜相对集中,力求形成有相当规模、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区,其总平布置、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消防设施等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2、规划区中原有的耐火等级低,砖木、泥木结构,相互毗连的居住密集区必须统一纳入城市近期改造规划,并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其耐火性能,开辟消防通道等措施,逐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3、对于城中村宜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整顿城中村和旧城区内“多合一”现象,消除工厂、商铺、出租房的消防隐患,加大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第12条商业、娱乐、高层建筑区1、商业区应加强绿地、停车场建设(可作为防火隔离带和紧急避难场所),杜绝占道停车,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完善消防供水设施,严格消防建审,确保满足规范要求。
2、加强对各类市场的消防监督和管理,完善消防设施,严禁占道经营及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3、对于设施陈旧落后、交通不畅、存在火灾隐患的文化娱乐场所,应予以改造或外迁;对于新建的文化娱乐设施,尤其是人流集中、消防要求较高的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定建设,并切实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4、对于规划区内列管的文保单位及有价值的传统街区,尤其是砖木结构或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作为消防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防火环境。
5、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高度和密度,做好疏密有序,合理布局,加强消防监督指导,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13条城市开放空间结合城市中组团绿化隔离带、公园、广场、滨水空间等的规划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防火隔离带体系和疏散避难空间体系,防止火灾蔓延,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14条重点消防地区根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以及消防安全、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城市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各类规划用地进行消防分类,划分为一级重点、二级重点及一般消防安全地区。
1、一级重点消防安全地区: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性,消防安全要求高的城市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地区:(1)古城、江心屿、永昌堡等历史保护地区;(2)温州城市中心区,杨府山城市CBD地区,解南、江滨路、车站大道、阳光大道等高层建筑密集区;(3)双屿综合区、扶贫开发区等综合工业区;(4)温州机场、火车站,潘桥铁路枢纽站,七里港区,洞头状元深水港区,龙湾物流、码头区等交通枢纽工程;(5)温州电厂、500KV变、水厂、电信、油库、洞头小门岛石油中转站、医疗卫生及人防等生命线工程。
2、二级重点消防安全地区: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城市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地区:(1)龙湾及瓯海行政中心区,大学城,七都公建密集区等;(2)永中、海城、瞿溪、磐石、北岙等居住密集区;(3)温州及瓯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强及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里片及滨海园区各工业组团,仙岩、藤桥、官庄、横屿、瓯北及制笔城等工业区。
3、一般消防安全地区:城市重点消防安全地区以外的城市用地为一般消防安全地区。
第15条重点消防保护单位根据温州城市的现状特点和有关消防规定要求,确定城市重点消防保护单位。
本次规划的温州城市重点消防保护单位包括市、区行政机关,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大专院校,主要新闻、图书、通讯单位,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宾馆、商场、市场等。
城市重点消防保护单位应逐步根据建设情况确定。
第三章主要消防设施布局规划第一节消防站布局规划第16条规划原则1、根据温州城市未来形成“负山面水的半环形”的布局特点,消防站规划按照鹿城片、龙湾片、瓯海片、瓯北片、七里片、洞头片各片不同规模与特点,设置多层次的消防站布局体系;结合城市重点消防安全地区及重点消防保护单位的分布,消防站布局做到疏密有效,均衡布局,结构清晰,体系合理。
2、站址选择尽可能位于消防责任区的中部,尽量靠近重点消防地区、单位及主次干道附近,有利交通,方便出勤;消防责任区的划分应考虑到区内交通的可达性,责任区面积一般为4—7平方公里,消防车辆应在接警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
3、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消防站的规划用地面积既要考虑温州用地紧张的现状,又要兼顾远期发展需求,一般取现行有关标准的下限为准。
4、陆水空立体布局,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其中水陆两用消防站远期可考虑水陆分离,以适应水上专业灭火的需求。
第17条消防站布局规划1、鹿城片:保留现有六座消防站,规划新建三个消防中队及五座小型消防站、一座水陆两用消防站。
2、龙湾片(含开发区):保留现有两座消防站,规划新建一座机场特勤消防站(特勤二中队)、一座大队辖中队消防站、一个消防中队及十一座小型消防站。
3、瓯海片:保留现有一座消防站;规划新建一座特勤消防站(特勤三中队)、一座大队辖中队消防站、一个消防中队及九座小型消防站。
4、瓯北片:废除现有的专职消防站,在新104国道南侧选址新建一座大队辖中队消防站,另新建一座小型消防及一座水陆两用消防站。
5、七里片:规划新建一座大队辖中队消防站、两座小型消防站及一座水陆两用消防站。
6、洞头片:规划保留现有消防中队并降为小型消防站;规划新建一座大队辖中队消防站、两座小型消防站及一座水陆两用消防站。
第18条专职消防队布局规划保留洞头小门岛石油中转站专职消防队;规划新建温州机场、潘桥铁路枢纽站、生态园等重点专职消防队,其中机场专职消防队用地可与机场特勤站结合,其他专职消防队结合各区域范围解决用地问题。
规划区内视各企业、乡镇、林区等不同情况设置专职消防队。
第二节消防指挥、培训中心及后勤基地规划第19条消防指挥中心规划在杨府山以东新城区设立一处2.4公顷的市级消防指挥中心。
第20条消防培训中心规划在双屿稽师设立一处38亩用地的消防培训中心。
第21条后勤服务基地规划结合双屿的市消防培训中心设立一处1公顷左右的后勤服务基地,主要提供消防车维修等服务。
第三节消防车辆装备规划第22条车辆装备规划1、出警频繁的消防站,应增配中高型的高低压泵或中低压泵水罐消防车,并相应增配中型供水或重型供水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