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东社机井浇地承包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甲方:村委

乙方:

为了方便群众浇地,村里所有机井维修后对外承包管理,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达成承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期限2015年3月——2015年12月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负责机井及分水栓、丝杆等一切看护,机井一切维护费用甲方负责,如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维修,保证水泵顺利运转。

三、浇地费用,大井每小时17元,小井(寺后、北水车)每小时14元。电费,工资一切费用都在内,乙方必须按时向电站付清电费。

四、乙方不得自行提高水费,承包期内不得中途而废。

五、除乱水外,必须从上至下浇,不能随意拉水、随意拉闸,想开就开想关就关,不出现故障的情况下泵不能停。浇菜地期间必须随叫随到,不能无故推延。

六、村民有困难不能出去的,乙方负责浇灌,不能找任何借口把地空下。(乙方承包的就是浇地,不是看井)。

七、浇地期间,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上诉条款,乙方必须按协议执行,如违反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3000元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