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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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则总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是指砌筑、抹灰、钢筋、混凝土、木工、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石制作、油漆、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第四条市和区县建筑市场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劳务分包交易管理第五条在本市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劳务承包人~应当取得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取得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六条劳务发包人分包工程时应当审查劳务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劳务承包人承接分包工程时应当提供资质证书、负责该项目劳务队长的岗位证书~进津劳务承包人还应同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第七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可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劳务发包人应当建立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

项目经理部选择劳务承包人时应在本企业自有的合格劳务承包人目录中选择。

第八条劳务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或转包。

第九条劳务发包人可采取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禁止劳务发包人单纯提取管理费的行为。

第十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采购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凡是构成工程实体且直接影响工程结构质量的钢材、混凝土、墙体材料等主要材料~应由劳务发包人采购和管理,主要材料以外的辅助或周转建筑材料可由劳务承包人采购和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施工机械租赁或提供的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属于中型以上的施工机械及部分直接影响施工进度的重型机械应由劳务发包人租赁或提供~并负责日常管理,小型机具和工具可由劳务承包人提供和管理,施工机械类型的划分参照天津市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第十二条不构成工程实体~但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等施工措施项目~可由劳务承包人负责提供和管理。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项目的结算行为,确保结算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结算管理工作应遵循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利益和合法权益。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二、结算管理原则1. 公开透明:所有结算事项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晰了解结算过程和结果。

2. 公平合理:结算价格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确保双方权益。

3. 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结算管理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前,根据合同条款和工程预算进行预结算,明确工程款项的支付计划。

2. 进度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进度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进行最终的竣工结算,总结整个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结算审核与确认1. 结算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并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核后的结算报告需提交给公司管理层进行复审,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经过复审无误后,结算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或依法申请仲裁、诉讼。

六、结算资料管理1. 所有结算资料应归档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变更单、进度报告、支付凭证等。

2. 结算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审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七、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建立健全结算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提高结算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工程顺利竣工,本项目部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相关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及公司规定要求,对本工程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管理工作。

三、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1.1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审批。

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2、项目工程部2.1负责审查分包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分包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分包名录,报主管经理审批。

2.2负责合格分包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2.4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2.5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2.6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2.7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2.8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2.9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2.10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分包反馈意见报工程部;2.11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2.12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四、项目部要求及分包工作容1、总包对分包方的控制和管理:1.1由公司及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施工或服务条件进行确认和验证,包括人员、设备能力等。

1.2由公司及项目部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审查其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定期识别分包方的作业风险,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督促分包方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进场作业;对其施工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施工质量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我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第六条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二)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五)劳务、工程分包工资、款项的支付;(六)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验收和结算;(七)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八)劳务、工程分包管理的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和筛选第七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总包方要提供明确的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规划和需求;(二)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预算、工期要合理可行;(四)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区域、条件要符合实际施工要求。

第八条劳务、工程分包项目的筛选应根据以下原则:(一)选择技术过硬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二)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社会责任感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有较高的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三)选择价格合理、优质高效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四)选择能够与总包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合作的劳务、工程承包单位。

第四章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务、工程分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项目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和工程范围;(二)劳务、工程分包的权限和责任;(三)劳务、工程分包的施工期限、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支付方式和款项计算规则;(五)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和解除条款;(六)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七)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管理,合理确定工程分包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分包施工过程中的费用结算管理。

三、工程分包费用的确定1. 工程分包费用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参照市场行情和分包商报价确定。

2. 工程分包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周期支付,不得拖欠。

3. 工程分包费用中不应包含违法违规、贿赂等费用。

四、工程分包费用结算程序1. 工程分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 工程分包商每月应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费用结算依据。

3.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审核费用结算依据,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费用结算。

4. 项目负责人应将结算结果反馈给工程分包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费用。

五、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1. 项目负责人应对工程分包施工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工程分包商应配合项目负责人进行质量检查和进度跟踪,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3. 对于工程分包商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1.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笔费用结算的详情和过程。

2. 费用结算记录和档案应当保存至少5年,便于查阅和审计。

七、违约责任1. 工程分包商拖延工期、未按质要求施工等行为的,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工程分包商提供虚假资料、行贿受贿等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如有补充和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工程分包费结算管理制度的内容,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工程分包费用的合理确定和支付,维护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精品整理分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项目部职责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

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

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工程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元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元的结算。

4分包管理制度4.1合同页脚内容精品整理4.1.1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分包单元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元进场前必须与工程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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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和专业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建筑劳务、专业分包的管理,确保所使用的劳务、专业分包方满足公司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过程控制:
1、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劳务、专业分包方必须与公司签定合同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主合同中未包含的内容或与主合同签定的背景严重不符时,需签定补充协议,由劳务、专业分包方对此提出书面意见,由项目部与其进行初步协商,将协商意见反馈公司预算部和总工办,三方会审后由项目部与劳务、专业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设计金额在5万以上需总经理参加)。

2、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1)付款原则:“先紧后松”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同比提供税票原则。

(2)付款比例:采用“预借支”的形式,过程中借支不超过其实际完成产值的80%或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比例,留不小于20%尾款办理完工结算。

(3)付款条件:每月24日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双方的现场代表、负责人,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和每月24日前完成情况,对上月25日至次月24日之间的实际完成形象节点进行确认(详见附表1),以此作为双方计算月进度产值的依据;预算部计算完毕后通知分包方3日内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月进度依据。

(4)付款时间:公司财务部接到后在次月的15日~20日支付上月的月进度。

3、财务要求
各项目部每月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建设方批复的进度报表(无收入除外),同时每月30日前提供本月25日前与劳务、专业分包单位办理月产值报表,及每月25日前项目部完成的本月产值的预估报表;各项目部提供给财务的报表必须与上报公司的资金计划报表一致。

财务部门据此报表进行帐务处理。

三、结算办理:
、结算条件1.
(1)分包方将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施工完毕,经总包方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2)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且单价或包干价双方已经签字确认。

(3)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已就各种材料的领用、退库核对清楚并完善签字手续。

2、结算资料接受要求
(1)结算书封面(详见附表5.6)已盖章签字。

(2)报送结算资料目录(自行设计)。

(3)工程任务结算书(详见附表5.7)已盖章签字
(4)其他结算资料,如计时工签证单、工程量签证单、涉及结算的会议通知等。

3、结算办理流程:
)结算报送时间:工作内容全部完成,经总包方或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初(1天内报送至项目部,由项目部进行初步步验收合格(具体详见合同约定)后28 审核。

202()项目部初步审核时间和内容:项目部在接收到分包方报送的结算后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并填写,《结算工作办理意见表》移交预算员办理初步结算;单价套用是否①承包范围内是否有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项目部初步审核内容:有无其他班组代为施工部位或抢②承包范围内的内容是否全部自行完成,合理;工费用;③是否有计时工签证单,签证单所签内容是否与合同冲突、是否合理、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工长和项目经理是否签字);机械台班计时单由项目部自行控制,落实签字流程和签字要求;④技术性要求复核,如土石方开挖是否有工作面,自拌砼和商品砼划分是否合理,防水翻边高度是否符合交底要求高度或实际涂刷的高度等;⑤工期、安全、质量和周转材料损耗等问题由项目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实体材料损耗由预算部依据领用量和图算量进行对比。

(3)预算部二次复核的内容:结算依据是否充分、套用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按定额约定或合同约定规则计算,计算是否正确;关键数据或指标计算是否正确;合同约定的实体材料损耗是否按约定进行办理;有无其他需相互扣除的费用等。

附表1
年月工程形象进度节点确认表
备注:1、每月统计时间为上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

2、每月由发承包双方的相关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共同会签。

3、该表作为当月完成工程量计算、审核的原始依据。

4、该表一式三份,发包人项目部、公司财务及承包人各持一份。

工程结算
承包内容:
报送金额(小写):
报送金额(大写):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单位(签字):
报送时间:年月日
工程任务结算书
工程名称: 劳务公司/班组:
18
合计
劳务公司(签章)会签栏:联系人:电话:
所报资料(含附件)必须真实、完整、签字齐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劳务公司(或班组)自行承备注担;在结算过程中严禁劳务公司(或班组)再增补任何经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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