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精选文档】

一、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1、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
2、不准在集体资产出租、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宅基地审批等过程中谋取私利。
3、不准用公款参加高档娱乐活动和相互吃请。
4、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准借用和拖欠公款办私事。
6、不准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7、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以上数条规定,村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并接受全体党员、村民的监督和评议。
二、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集中教育制度1、村党组织要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
2、村党组织要利用党日活动和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做到每年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少于2次。
3、村党组织要及时为党员干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资料。
结合党员电化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
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高二班主任教学工作总结5篇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
在具体布置时,针对班内学生的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制定班级文明公约,张贴名人名言,使学生行有可依,激发学生的上进心。
并设立评比栏。
班组设置由专人管理的“图书角”,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乡镇党委书记《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自查报告

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自查自纠报告乡镇党委书记 XXX通过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我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性,认识到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充分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照《规定》,我深刻剖析自己,主动自查自纠,我认为还存在许多不足,与组织上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尚存在一定距离。
现将对照《规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学习,深刻领悟作为一名基层党委书记,我牢记肩头的责任,始终坚持带头廉洁自律,在千头万绪的实际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当作大事来抓,从严要求自己,确实管住自己,管好自己的家人,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忠于职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大力弘扬勤俭节约、清正廉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讲排场、比阔气,不铺张浪费,不收受任何财物,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努力在群众中树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本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强化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监督和管理,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和效率意识,打造一支“团结、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干部队伍。
二、对照《规定》自查自纠出存在的问题1、教育、培训上不能持之以恒。
到XXX工作以来,虽然比较注重政治和业务培训,但在深入性和系统性的上教育、培训不能持之以恒,致使部分村干部麻痹大意,对新知识、新思维、新政策、新法规掌握不多,了解不透。
如2011年我X新农村建设中,由于对政策培训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村干部对违反土地政策的建设行为未能从政策层面予以报告和制止,造成了我X建设中有个别违规占用土地现象。
对此,我积极走访,实地调研,成立组织,统一对各村进行摸排,开展整改活动。
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盘县淤泥乡岩博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加强对我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适应我村经济、社会、文化不断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行贿;(二)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财物;(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个人荣誉及其他利益;(四)违反规定私借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五)违反规定为“两委”及其他人员多发奖金、补贴、实物,购买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用;(六)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克扣占用,侵害他人利益;(七)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及私营企业老板出资的旅游活动。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村镇规划,多占集体土地等;(二)不准违反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三)违反规定将集体土地、资产低价或无偿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使用,对本人家庭或亲友搞特殊化;(四)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五)违反规定向农民摊派村务费用和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四条要发扬民主作风,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准违反村务公开制度,不按照要求将村级财务收支、使用等情况,涉及到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群众公开公布。
第五条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扰乱村“两委”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
第六条要遵守社会道德,带头提倡精神文明,品行端正,生活严谨。
1。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规范村干部日常行为,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提高村庄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所有的村干部。
第三条村干部廉洁自律原则:(一)廉洁自律是村干部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必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度自觉性。
(二)尽职尽责是村干部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履行职责,为村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自我约束是村干部的基本要求,绝对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绝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绝对不得违反组织纪律。
第四条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第五条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强化廉政建设,提高村干部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形成村庄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村干部,将依据党纪、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章村干部廉政建设第七条村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八条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村庄的规章制度,带头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腐败行为。
第九条村干部必须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得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条村干部应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村庄事务的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关切。
第三章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第十一条村干部必须恪守廉洁自律底线,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在经济、组织、生活等方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品、宴请等。
第十二条村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得违法乱纪,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村干部必须保持廉洁家风,切实履行家庭成员的监督职责,严格家庭教育,热爱家庭,关心家庭成员的安全和健康。
村干部的廉洁自律

村干部的廉洁自律作为基层治理的核心力量,村干部承担着推动农村发展、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一些村干部不廉洁、不自律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基层治理的效果,也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加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是当前农村治理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廉政建设是村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廉政建设是村干部廉洁自律的前提和基础。
廉政建设要以党的纪律为准绳,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
首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政素质。
其次,建立健全反腐败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活动,形成压倒性的舆论导向,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的外部压力。
二、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
为了确保村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实施,应该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
首先,要强调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选拔村干部的首要条件。
同时,要加强考核评价,注重实绩导向,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村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与群众的实际需求相契合。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专业素养提高村干部的专业素养对于他们廉洁自律的要求至关重要。
基层治理需要村干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
因此,应该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教育培训要突出实践导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供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纪律教育,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营造廉洁自律的氛围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确保村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
首先,要加强组织监督,发挥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村干部的组织管理和考核评价。
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

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随着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成为了社会各个领域必须面对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基层,农村干部的廉政建设和自律已经成为了惟一的出路。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制定了《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
一、村级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村级干部发挥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但是,一些村级干部存在着违纪违法、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官员形象,更严重的是影响了村级工作的开展,阻滞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村级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十分明显,只有加强监管和自我约束,才能维护村民的利益,促进乡村振兴。
二、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干部的廉政制度和法规,使村干部知晓规章制度。
同时,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评估村级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考核合格者,鼓励其通过提升技能等阶段性晋升。
考核不合格则需要反复培训或者调整岗位。
2、强化宣传教育:村级干部是农村基层工作者的代表,对其形象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在日常村务工作中,经常利用信息化平台或喇叭等通信工具,向村民宣传“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教育村民要积极参与村庄建设。
3、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察与检查,警惕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村务工作的实现,重要的是村级领导们对一线的支导和督促,对工作的推进与把控,做到跟踪督考。
4、加强自律机制建设:村干部过程中敢于揭穿问题,聚合监督力量,强化自身廉政诉求,不断推动廉洁自律机制的有效进行。
自律机制的建设,需要靠领导干部、群众路线促进自律意识的提升,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三、实施意见的实现路线1、加强农村干部招募、培训和考核2、严格村干部的选任程序,防止择优原则的突破。
3、加强农村纪律专项行动,保证干部廉洁自律的落实。
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作出如下规定:一、乡镇机关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乡镇机关党员和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职务之利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四)跑官要官的在入党、人员录用、人事任免等方面搞不正当交易;(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六)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七)违反规定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私房;(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九)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十一)公费旅游或者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十二)违反规定配备和利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十三)违反规定借婚丧嫁娶及喜庆等事宜,聚敛钱财;(十四)参与或者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十五)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上述规定,街道党员和干部参照执行。
二、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基层站所党员和干部要清正廉洁、依法办事、遵守职业道德,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吃拿卡要,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三)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物,向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者参与由其提供经费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规违法收缴、扣押群众财物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六)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七)违反规定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私房;(八)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九)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十一)公费旅游或者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十二)违反规定配备和利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无偿占用或者变相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十三)违反规定借婚丧嫁娶及喜庆等事宜,聚敛钱财;(十四)参与或者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十五)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村干部廉洁自律守则

村干部廉洁自律守则1、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不准公款报支或变相报支洗澡、跳舞、卡拉OK等休闲娱乐健身费用及其它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不准在乡镇核定的报酬以外提高工资标准,领取奖金、补贴和福利。
不准在乡镇批准范围外,用公款购买个人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
4、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补助通信工具购机费用。
不准违反规定领取通信话费补助。
不准将村办公电话移作住宅电话。
5、个人不准占用村电脑、电视机等公物。
不准擅自出售或低价变卖公物。
6、不准在承租方、承包方、施工方、驻村企业单位中兼职取酬及报支个人费用。
7、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村务的宴请或休闲、娱乐活动。
8、不准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事宜中借机敛财。
9、不准接受村务关系人所送礼金、礼品、购物券或支付凭证。
10、不准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购物券或支付凭证。
11、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不准因私借用公款。
个人欠村往来款必须在3个月内结清。
12、不准以村集体名义借款,供个人使用。
个人不准将公款私借他人使用。
13、不准向承租人、承包人、求助人、村债务人借款。
14、不准以村集体的名义或以集体资产、土地作抵押为本人及他人借款提供担保。
15、非财务人员不准保管空白发票和收据。
16、500元以上的物品购置不准一人经办,审批人和经办人相分离。
17、报支发票上的时间、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证明人等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假票报支。
不准用白条报支费用。
18、个人经办的收支票据一般在一个月内入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9、一切收入、回****权、赞助、返还、奖励、帮扶、补助款及上争资金必须及时全额入帐,在帐上先收后支。
不准设小金库、帐外帐,不准从中捞取好处。
20、不准虚报冒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解困救济、涉农资金等各项补助款。
21、个人代收、代办款项必须3日内全额缴至会计,不准抵减支出或坐收坐支。
22、为群众办理建房等手续,代收款项必须凭票据10日内结清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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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委发[2009]12号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水口镇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若干
规定》的通知
各村(社区):
《水口镇村(社区)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批准,现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2009年5月20日
主题词:廉洁自律规定通知
发: 各村(社区)
党政办共印15份
水口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社区)干部队伍,加强对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党的农村政策,保持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适应我镇农村经济、社会、文化不断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村(社区)党员干部是指现任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中共党员成员。
村委会成员中非中共党员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行为准则
第三条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行贿;
(二)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及家庭成员承担的婚丧喜庆等费用,或将以上费用到职责范围内管理、服务的企业、实体、经营业主等单位报销;
(三)侵占、挪用集体资金和财物;
(四)不按规定登记、上交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各种礼品馈赠;
(五)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个人荣誉及其他利益;
(六)未经上级批准超标准发放和领取各种报酬;
(七)违反规定私借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
(八)违反规定为“两委”及其他人员多发奖金、补贴、实物,购买应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用;
(九)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吃拿卡要、克扣占用,侵害他人利益;
(十)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及私营企业老板出资的旅游活动。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村镇规划,多占集体土地,或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使用土地批准手续以及营建建筑物等;
(二)不准违反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将集体土地、资产低价或无偿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使用,对本人家庭或亲友搞特殊化;
(四)违反规定,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五)违反规定向农民摊派村务费用和集资,加重农民负担。
第五条要发扬民主作风,自觉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不准有下
列行为:
(一)违反村务公开制度,不按照要求将村级财务收支、使用等情况,涉及到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向群众公开公布。
(二)不按村务工作议事规则办事,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
(三)不按时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村民代表会,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久拖不办或不予整改;
(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违法收缴、扣押群众财物和罚款,甚至打骂群众或以任何形式对群众进行体罚;
第六条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宴请亲朋,吃喝玩乐,或村与村、村与各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
(二)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乘车费和租车费;
(三)借考察、学习、招商等为名,组织村干部外出公款旅游;
(四)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的娱乐活动。
第七条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扰乱村“两委”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反程序和规定,故意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有关党员或选民按时到会,剥夺他人的选举权;
(二)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损坏他人名誉,影响他人正常参与选举;
(三)借换届选举之机,打击报复曾对自己批评、检举、控告的党员、群众;
(四)拉帮结派,搞家族争斗或拉拢许愿;
(五)采取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公正行使选举权;
(六)扰乱会场,破坏选举秩序,侵犯他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弄虚作假,伪造事实,篡改选举结果;
(八)用不正当手段,以个人家族势力影响涉及本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八条要遵守社会道德,带头提倡精神文明,品行端正,生活严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怂恿或支持、参与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他伪科学活动;
(二)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对发生在本村(社区)管辖范围内的黄、赌、毒等问题处置不力,失职渎职;
(三)指使纵容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正常公务活动。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村(社区)党员干部应及时向上级党政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的审查和监督。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及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
(三)需要申报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监督。
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述廉制度。
(一)述廉以本规定为依据,一般每年一次;
(二)述廉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自觉接受党员、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询问和质询。
第十一条镇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本规定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对村(社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教育规范和管理监督。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镇党委、纪委监督落实,凡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的,上级党组织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需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按照干部管辖权限由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镇党委、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水口镇委员会
中共水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