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有限合伙企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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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架构

有限合伙企业架构

有限合伙企业架构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

有限合伙人只对企业负有有限责任,只需投资资金,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架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一份合伙协议,其中
包括企业的投资比例、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等内容。

2.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企业的投资者,他们只承担有限
责任,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决定了他们在企业中的权利和利润分配比例。

3.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管理者,他
们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拥有投票权,负责企业的所有决策。

4. 董事会: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董事会,由普通合伙人选举
产生,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5. 管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管理合伙人,由普通合
伙人中选举出来,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6. 税务和法律顾问:有限合伙企业需要聘请税务和法律顾问,
帮助企业处理税务和法律事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以上就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架构,每个方面都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企业能够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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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内部治理问题探析

有限合伙企业内部治理问题探析

会经济 应当给予积极的评价。 同时, 有限合伙并非是我国 经济发展运行 当中源生 的制度 ,而是从 外国移植 而来 , 所 以对于新的法律制魔适用, 规则设计是非常露要的, 否则 达不到 立法 旨意所设想 的情况。 在 当下 中国。有 限合伙 人作为合伙企业 的投 资者 , 往 往受传统思维 的影 响和对有 限合伙制度 的陌生 , 在 经营时 会有超越有 限合伙协议 的行 为, 对合伙企业构成 实质 上的 控制 或影响。 这种情况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内部治理 出现混 乱, 给有 限合伙企业 的运作带来新 的挑战。 1 有限合伙企业内部关系 我国《 合伙企业法》 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 十个 以下合伙人 设立: 但是 , 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比较 美 国最新修订的《 统一有限合伙法》 , 其中并未对有限合伙企 业人数作 出规定。我 国之所 以如此规定 , 笔者 认为有限合 伙作 为移植 而来 的商 事组 织形式 , 我 国理论和 实践界尚未
Va l u e Eng i ne e r i 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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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限合伙企 业 内部治理 问题探析
An a l y s i s o f t h e I n t e r n a l Go v e r n a n c e o f t h e Li mi t e d Pa r t n e r s h i p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t h e i n d u s t r i a l e c o n o my ,
关键词 : 有 限合伙; 合伙协议: 内部 治理
Ke y wo r d s : l i mi t e d p a r t n e r s h i p ; p a tn r e r s h i p a g r e e me n t ; i n t e r n a l g o v e r n a n c e 文章编号 : 1 0 0 6 — 4 3 1 l ( 2 0 1 3 ) 1 0 ~ 0 1 2 3 — 0 3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在法律上允许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组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提供有限的责任并参与企业管理,而另一方面由至少一个无限合伙人提供无限的责任而不参与企业管理的企业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相对灵活的企业类型,特别适合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

合并报表是指在一个母公司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下,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综合在一起进行报表编制的一种财务报表形式。

在上市公司或其它大型企业的情况下,控制权可能是通过所持有的股权来进行体现的。

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控制权力摆到重要的位置。

在这种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显得尤为重要。

纳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往往可以大大提高合并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财务信息。

然而,决定是否应该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实际上,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第一,合伙人的责任分配对企业表现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通常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提供股权,因此在合并报表中纳入有限合伙企业将导致责任分配的复杂性。

如果有限合伙人在企业运营中没有发挥主导作用,则其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可能并不代表实际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能会导致信息的混淆,降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第二,在合伙企业中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以特殊的方式进行处理。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往往是根据合伙协议进行分配的,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对产生的收益进行分析和处理。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需要确定控制权和持股比例,并考虑外部利益与内部利益之间的权衡。

这是一个相当复杂和敏感的过程,需要深入的财务和法律的知识和技能支持。

第三,合并报表是否应该列出有限合伙企业,还需要考虑目标受众的需求。

与合并报表相关的目标受众可能包括普通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监管机构等等。

对于不同的目标受众,需要提供不同的信息和材料。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作者:杨奶铃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29期摘要:自 2007 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首次肯定「有限合伙企业」这一企业形式后,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并迅速超过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而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目前比较主流的形式。

因此对于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否纳入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成为了一个重点关注的领域,而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合伙形式,它为有限合伙人提供有限责任保护,由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不同,与一般意义上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本文将基于实质控制四要素基础上探讨关于有限合伙型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考量。

关键词: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自 2007 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首次肯定「有限合伙企业」这一企业形式后,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并迅速超过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在税务负担、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等方面表现具有较为明显的灵活性和优越性,在企业投资时有限合伙企业被广泛的使用,因此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投资的有限合伙制企业是否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核心在于控制权的判断,根据 33 号准则第八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将相关的事实和情况运用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则主要包括:1.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2.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以及合伙人如何对相关活动做出决策;3.合伙人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4.合伙人是否通过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获得可变回报;5.合伙人是否有能力运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6.合伙人之间以及与他方的关系。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合并报表实质上是关于有限合伙控制权的判断,即 GP 或 LP 在何种情况下构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

有限合伙的组织结构

有限合伙的组织结构

有限合伙的组织结构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简称LP)是一种由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形式。

有限合伙允许有限合伙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仅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完全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人是投资者,他们投资资金并分享企业利润,但对企业运营不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则负责管理和运营企业,并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需要签订有限合伙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2.总合伙人:总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他们负有全面管理和运营企业的责任。

总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他们需要在企业注册过程中提供身份和资质的证明。

总合伙人有权决定企业的重要事务,并对企业的债务和损失承担无限责任。

3.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他们投资资金并分享企业的利润。

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协议中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他们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资金,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

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力干涉企业的日常运营,他们可以选择参与企业的战略决策,但不承担管理责任。

4.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协议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文件,其中规定了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益和责任。

有限合伙协议包括以下内容: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和利润分配比例、普通合伙人的权力和责任、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决策程序、企业的出资和投资决策、合伙人的退出和解散等。

5.有限合伙资本:6.管理机构:有限合伙企业通常设立管理机构来负责日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可以由总合伙人或由合伙人共同组成,他们负责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战略,监督企业的运营情况,并负责管理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员工。

7.监督机构:有限合伙企业通常设立监督机构来监督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情况。

监督机构可以是内部机构或外部机构,它们负责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监督企业的决策和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并向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种由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组成的合伙企业形式,它的特点是由一名或多名有限责任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不仅可以方便投资者之间的分工合作,而且可以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

在经济发展中,有限合伙企业已经成为重要的投资和创业方式。

然而,在会计上,有限合伙企业会遇到诸多问题,其中就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合并报表是指将一个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汇总起来,以达到对整个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的目的。

而对于很多有限合伙企业来说,由于其特殊的合作方式和投资限制等原因,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会受到诸多制约。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在经营目标、决策权、负债风险等方面存在差异。

普通合伙企业的负债风险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而有限责任合伙人不承担企业债务,这种不对等的负债风险会影响到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同时,由于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参与日常运营和决策,其贡献也较为有限,因此在收入和利润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其次,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投资方式和限制规定也会影响到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与控股企业具有合并关系的被投资单位,可以将其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金额确认为合并范围内的项目;而对于不具有合并关系的被投资单位,可以采用投资模式下的权益法核算。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不仅有限责任合伙人数量较少,投资方式也相对固定,这就会限制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可能性。

在国际上,随着有限合伙企业的不断普及,一些先进国家已经开始探索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方法。

例如,美国的《有限合伙企业组织法》规定,限责合伙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投入的资本份额,除非其参与了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此时其责任将变为无限制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在纳入合并报表时,可以将其限责合伙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信息与普通合伙人的信息相加,形成整个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有限合伙结构进行经营管理。

然而,在企业合并或财务报告时,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却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负有合伙企业资本额的有限责任。

这种企业结构具有灵活性和税收优惠等优点,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在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上,一方面,有人认为需要纳入。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在企业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和其他普通股东一样,受到同等对待。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不需要纳入。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实际上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的,其负债和债权关系也没有得到合适的表述和控制,因此其财务数据并不准确且有误导性。

实际上,就合并报表的准确性来说,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在企业控制下的程度。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控制存在紧密的联系,企业能够有效地掌控和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从而能够对其作出必要的控制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否则,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能会对投资者和监管者造成误导,并影响企业的信誉度。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应当独立列账,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企业可以采用分开列账和纳入合并报表分别列示的方式,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和其他普通股东的财务数据分开列示,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避免误导和混淆。

综上所述,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其经营管理和企业控制之间的关系。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并在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合理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

合伙企业新形式——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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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孽 管 理
新 —- 形 有
[ 摘 [ 关键词]有限合伙 有 限责任合伙 有限责任
与 限 有责

I夏凤英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 院 t 要]合伙、公司、独资企业是世 界各 国所确认的三 大市场主体 ,我 国新 修订的 《 合伙 企业法》对合伙 企业形态进行 了完善
合伙协议 共 同出资、合伙经营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并对 合
有限合伙主要适用于风险投资 ,是典型的资本与知本的结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而在合伙企业立法 形态 .如在美 国 8%至 9 %的风险投资企 业都是采用有限合伙 O O
较完备的美 国 合伙企业大家族中,除 了这种普通合伙 ( eea 形式 。有限合伙最 大的优 点有二 : G nrl Pr esi at r p缩写 G )外 还存在着其他 的合伙组织形式 如有限 n h P () 1有限合伙人仅以其 出资额 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容易吸引他 合伙 (i t Pr e h 缩 写L ) L e at r i mid n sp P 有限责任合伙(i t L b i L e i iy mid a l t Pr e h 缩写 LP 、有 限责任有限合伙 (i t L bIy a nr i t sp L) L e mid i it a i Lmi d Pr e h i t a nr i e t s p缩写 LL ) 。此次修订 的 《 LP 合伙企业法》增 加了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 ,将合伙企业分为两类 :一类即普 通合伙企业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规定 了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 的普通合伙企业即有限责任合伙。一类是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和有限责任合伙 只两字之 差 .但在诸 多问题上均有不同。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相同 ;而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 知 种特殊形式 ,但是 ( 《 合伙企业法》并未给其下定义 ,只是规定 了 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 出资 ,但 不得 以劳务 其责任承担形式。结合 《 合伙企业法》第 5 5条和第 5 条的规定 . 7 出资 。在实务 中,有限合伙人 多为资金 的主要提供 者。 可 以这样给其下一个定义 :有限责任合伙是指一个合伙人 ( 或数 4执行合伙事务方面。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由普通合 个合伙人 )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 或重 大过 失造 成合伙企 业债 务 . 伙人执行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应 当承担无限责任 ( 或者无限连 带责任 ) .而 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 企业 有限合伙人与合伙企 业相 分离 。 合伙 企业 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人在 5合伙人经营业务限制方面 。在有限合伙 中.普通合伙人 要 执业活动 中非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 以及合伙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本质上是将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实体。

在合并报表中,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旨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探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于其他形式的企业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仅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而无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这种责任承担方式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在参与合并报表时面临一定的挑战。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对其控制权的界定。

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且能够通过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营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来获取收益,那么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不过,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其控制权的界定可能较为模糊,导致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进一步来看,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受到国家法律和监管的影响。

在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而在其他国家,可能存在更加灵活的规定,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

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

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需要考虑到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对企业控制权的界定、国家法律和监管以及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等因素。

只有在全面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够准确和合理地确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范围。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受到限制,他们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质,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问题,并就此展开深入的探讨。

有限合伙企业在合并报表中的定位值得关注。

合并报表是指一个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共同编制的一种财务报表。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在货币和金融市场中所占的地位和影响力逐渐增加,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和纳入合并报表的关注度也在逐渐提高。

在此背景下,有限合伙企业在合并报表中的定位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则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最重要的原则是实质性原则,即根据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

还要考虑公司的控股关系、实际控制权和利益关系等因素。

如何合理地运用这些原则,成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键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方法亦值得深入思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方法主要有权益法和全面整合法两种。

权益法是指母公司按照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比例来确认子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量,以反映其对子公司的控制。

而全面整合法则是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利润损失合并在一起,形成合并报表。

就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方法应根据其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模式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和应用。

要重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管理意义。

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仅是一种财务会计事项,更是一种管理意义上的举措。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更好地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层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和风险披露,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更加全面、准确和及时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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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od : i tdpr esi;lw fjitetrrer kivs et y w rs l e at rhp a so n nep s; s net n i m n o i i m
有限合伙( idpreh , 1 t anri 简称I ) i e t sp m 是指一名以上普 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 。 其中普通合伙 人执行合伙事务, 对外代表合伙组织,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责 有限合伙人不执 任。 行合 伙事 不对外 务, 代表组 以 织, 其出 资 额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国 外许多国家, 合伙 有限 是被广泛采用的一 种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 我国 合伙企业法》 虽没有承认有限合伙,但北京市人大 20 年 1 00 2月通过的 《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首次在国内立法中确立了风险投资 , 可以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不久前外经贸部、 国家工商总局 等颁布的《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 也确认了 有限 合伙的地位。 虽然这只是部门规章, 层次较低 , 却是一个好的 开端。 有限合 伙是区别于公司 和合伙的 新型组织形式, 对于 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中 小企业的 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因此。 在此笔者就有限合伙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浅见 , 以期能够起 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及公司的比较 我们以附表来说明:见第 9页) ( 由附表可以看出, 有限合伙具有以下优势: 1企业有少数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 . 并承 担无限责 可 任。 以 保持合伙组织的结构简单、 管理费 用低、 部关系紧密及 内 决策效率高。 2 . 能够以有限责 任吸引 他人人股, 有利于 广开资金 来源。

扩大企业规模 , 是一种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形式。 二、 有限合伙在国外及在我国的状况 ( 德国的有限合伙 一) 有限合伙作为欧洲大陆比较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源于

欧洲中世 纪的 康达 c mn)其中, 蒙( m ed。 o 商人作为消 极的 投资 者( 有限责 任承担者) 提供经营资本, 而代理人( 无限责任承 担者) 则积极开展经营活动。 德国早在 l 世纪就通过立法确 6 认有限合伙。由 于有限 合伙具有商事合伙的 特点, 立法 德国 者将其纳入19 年的《 商法典》 87 德国 予以规定。 有限合伙由 至少一个无限责任合伙人和一个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有限 责任合伙 人对企业的 债务仅以 其出资为限。 在进行商 业登 记 时, 必须说明有限责任合 伙人的出 资情况。 登记之前, 在 有限 责任合伙人不得同意有限 合伙开始营 否则, 业, 对于那些事 先未告知其有限责任身份的 有限合伙的 债权人。 他们必须承 担无限的个人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 理, 其名称 不得列入 企业商号 名称。 ( 英美的有限合伙 二) 英美 法系的普通法本无有限合伙的规定, 但先后借鉴大 陆法系经验在立法中承认了有限合伙。 在美国, 纽约州在1 2 8 年率先模仿法国 2 立法, 承认有限 合伙。11 年美统一州立法委员会制 96 定了 《 统一有限合伙 法》1 6 。9 年美国 7 对该法进行修改将其称 修正统一 为《 有限 合
REN Na
( i j U i r t o F a c d E oo i ,Taj 0 2 2 Ta i n e i f i ne a cn m e i i 30 2 ) nn v sy n n s nn
Ab t a t sr c :
T e mo e o i td iite tr rs s c n efciey i rv h e eo me t o h d fl e on nep ie o f t l mpo e te d v lp n f mi e v
探析有 限合伙企业形式
任 娜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 3 0 2 022
【 摘
要l 有 限合伙企业形式能够有 效促进风 险投 资的发展 , 加强中小企 业的建设 。 国外 , 限合伙 已经成 在 有
为一种不可或缺 的企业形式。鉴于我 国目前在 有限合伙 的立法方 面经验不足 , 因此应采取循序渐进 的办法. 在实践 中摸 索 , 发 展 中 完 蔓 。 而促 进 有 限 合 伙 的 发展 。 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从
i iv sme t n sr gh n h c n t t o du r k n et n a d t n te te o sr cin f me i m a d mal ie e tr r e . I h s s e u o n s l z d n e i s s p s t a ar a y b e n ip n a l y o nep s s usd O r c u ty At p e e t w lc o le d e n o i ds e sb e wa f e tr r e o tie U o nr . n i rs n, e ak f rltd lgsain I iw o h s we s o l d p eti to s a v n e n rg lr od r eae e ilt . n ve ft i, o h ud a o t c r n meh d d a c d i e ua r e, a
【 关键词 】 有限合 伙; 舍伙企业法 ; 险投资 风 【 中圈分类号 】F7 . 【 26 文献标识码 】 【 4 A 文章编 号】10—0520 )20O— 3 0 895 { 60 —O80 0
An lss o o e o i td J i t En e p ie ay i n M d f L mi on tr rs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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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以劳务或信用出资业事务人承担有限责任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由合伙协普通合伙自然人知识产权及其根据需要设置议约定无限责任他财产权利劳务信用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股东大会董事按公司法公司法人或自然人会监事会及经规定有限责任专利技术土营管理机构地使用权伙法其主要内容是允许有限合伙人在较高的程度上参加合伙事务而不丧失其有限责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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