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国家重大研发计划

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原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而成,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
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基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整合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当前,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各研发阶段边界模糊,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
为适应这一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着力改变现有科技计划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的做法,按照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该计划下,将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设立一批重点专项,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作为原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发展计划的集大成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已经成为我国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突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技术瓶颈的重要科技资助渠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一年科技部已经正式对外公示了12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共计113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拟获立项,其中包括142所高校拟立项项目647项,占比为57.16%。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6.02.16•【文号】国科发资〔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面向事关国计民生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重点专项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重点专项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
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
聚焦十四五:中国七大科技前沿领域十四五发展全景前瞻(2021)

中国七大科技前沿 领域十四五发展全景前瞻
目录
CONTENT
01 科技前沿领域发展概述 02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前瞻 03 量子信息产业发展前瞻 04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前瞻 05 脑科学领域发展前瞻 06 临床医学领域发展前瞻 07 深空探测领域发展前瞻 08 深地深海、极地探测领域发展前瞻
重庆:到2022年,培育人工智能高新 技术企业500家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 业规模超过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 模超过2000亿元
天津:到2024年,打造100个人工智能行业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培育10家百亿级以上 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50家以上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人工智能高新技术企业,形 成3至5个千亿规模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
科技前沿领域发展概述
1. 科技前沿领域的界定及现状 2. 不同时期的规划重点对比 3. 不同时期的规划目标对比
1.1 科技前沿领域的界定及现状
科技自立自强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 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脑科学、深空深地深海等前 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回顾“十三五”,我国研发(R&D)经费支出、 专利授权量不断增长,国家创新体系也不断完善。
施等
战略 导向型
建设转化医学研究设施 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 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研究设施 地震科学实验场 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器等
民生 改善型
应用 支撑型
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 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 超重力离心模拟与试验装置 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 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
建设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申报指南⼤科学装置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然规律、实现技术变⾰提供极限研究⼿段,是科学突破的重要保障。
为充分发挥我国⼤科学装置的优势、促进重⼤成果产出,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组织专家编制了⼤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案。
⼤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主要⽀持基于我国在物质结构研究领域具有国际竞争⼒的两类⼤科学装置的前沿研究,⼀是粒⼦物理、核物理、聚变物理和天⽂学等领域的专⽤⼤科学装置,⽀持开展探索物质世界的结构及其相互作⽤规律等的重⼤前沿研究;⼆是为多学科交叉前沿的物质结构研究提供先进研究⼿段的平台型装置,如先进光源、先进中⼦源、强磁场装置、强激光装置、⼤型风洞等,⽀持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法的研究和实现,—1—提升其对相关领域前沿研究的⽀撑能⼒。
专项实施⽅案部署14个⽅⾯的研究任务:1. 强相互作⽤性质研究及奇异粒⼦的寻找;2. Higgs粒⼦的特性研究和超出标准模型新物理寻找;3. 中微⼦属性和宇宙线本质的研究;4. 暗物质直接探测;5. 新⼀代粒⼦加速器和探测器关键技术和⽅法的预先研究;6. 原⼦核结构和性质以及⾼电荷态离⼦⾮平衡动⼒学研究;7. 受控磁约束核聚变稳态燃烧;8. 星系组分、结构和物质循环的光学—红外观测研究;9. 脉冲星、中性氢和恒星形成研究;10. 复杂体系的多⾃由度及多尺度综合研究;11. ⾼温⾼压⾼密度极端物理研究;12. 复杂湍流机理研究;13. 多学科应⽤平台型装置上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法研究;14. 下⼀代先进光源核⼼关键技术预研究。
根据专项实施⽅案和“⼗⼆五”期间有关部署,2016年优先⽀持20个研究⽅向。
申报单位针对重要⽀持⽅向,⾯向解决重⼤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体化设计,组织申报项⽬。
⿎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
项⽬执⾏期⼀般—2—为5年。
为保证研究队伍有效合作、提⾼效率,建议项⽬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每个项⽬所含单位数不超过6个。
我国大科学装置建设运营情况分析及管理建议

我国大科学装置建设运营情况分析及管理建议摘要: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大科学装置的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和关注。
本文在对我国大科学装置的整体建设运营情况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大科学装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大科学装置的管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大科学装置;建设情况;管理建议1 什么是大科学装置本文中所讨论的大科学装置,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通俗叫法,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
2我国大科学装置的建设运营情况目前我国投入运行和在建的大科学装置总量合计60余个,基本覆盖重点学科领域和事关科技长远发展的关键领域,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装置布局分布点多面广又相对集中。
目前合计20余个省市都有在建或者已建成的大科学装置,同时装置又比较集中在北京、上海、合肥等高校院所密集城市。
围绕这些装置,上海张江、安徽合肥、北京怀柔三地已先后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初步形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态势。
(2)建设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化。
“十一五”之前,中国科学院是我国大科学装置研制、建设和运行的主要力量,截至2018年底,中科院共有运行设施20个,在建设施12个。
随着我国各地高校院所整体科研实力的增长,装置的建设主体呈现百花齐放、多家单位集体共建的态势。
(3)装置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和其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提升了我国整体基础科研水平,部分装置的建成如散列中子源等填补了我国相关科研领域的空白;催生和培养了一批高新技术和产业;凝聚和培养了一大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了我国与国际其他地区间的科技交流,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3 我国大学科装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1 系统部署和整体规划不够完善。
我国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和运行时间还不长,目前还处于追赶阶段,总体规模不大,原创性成果还不是太多,与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需要尚有较大差距;有的装置判断欠准确,在前期规划和后续建设中没有很好考虑与之相配套的后续发展和扩建计划。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是指对大科学装置的运行及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大科学装置是指规模庞大、技术先进的科学实验装置,以解决科学领域相关问题为目的。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重点专项是指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进行的重点支持和资助。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重点专项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技术应用前景。
首先,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可以推动科学领域的突破和创新。
大科学装置通常具有超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测量能力,可以开展高精度的实验和观测,从而获取更多的科学数据,揭示自然界的规律和机制。
其次,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可以促进科学技术的交叉与融合。
大科学装置通常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球等多个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可以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合作和交流,推动科学技术的综合创新。
再次,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可以培养和储备科学人才。
大科学装置需要具备高水平的科研人才和技术人才,对年轻科学家进行培养和选拔,可以提高科研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重点专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大科学装置的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进行研究和开发,保障大科学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发挥最佳性能。
其次,针对大科学装置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进行前沿科学研究和实验验证,探索未知领域和新的科学方法。
再次,加强大科学装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国际科学界的共同研究和运营。
此外,还要注重大科学装置的科学普及与教育,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素质和科学精神。
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重点专项需要重视政策和机制的支持,加强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
首先,需要建立科学评估和监督机制,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成果和进展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科研人员的诚信和科学研究的质量。
其次,需要加强科研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再次,需要优化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加大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的资金投入,确保科研人员的研究经费和条件。
聚焦五大亮点 透析《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亮点解读聚焦五大亮点 透析《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文/规划编制工作组亮点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党的十九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出了准确科学的判断,指出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社会主要矛盾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实现新的历史使命提供了时代坐标和科学依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和变化。
广东科技创新身处深刻复杂的环境中,既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弯道超车”机遇,适逢国家“双区”及“两个合作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和政策红利,又站立在中美科技斗争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需要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同时,广东已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创新型省份,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四年位居全国首位,在新的发展阶段亟需从注重量的积累转向注重能力和质量提升,推动创新大省向创新强省转变。
《规划》基于对新形势、新机遇的深入把握,充分考虑产业转型升级、中美科技斗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热点,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纲,提出“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的核心定位目标,坚持“四个面向”部署重大任务,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同时,《规划》为体现“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对指标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只保留了“十三五”规划的四项指标,新增了“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指标,充分体现科技创新的效率和质量。
亮点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深化粤港澳协同创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肩负着支持《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今年9月以广东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发展战略研究

– 中科院基础局、数学院、物理所
✓ 参与发改委大科学装置的战略研究和中科院的科研仪器设备、 相关学科规划研究等工作
✓ 对科学基金资助格局与管理模式、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 际评估等多项软课题的研究
– 中科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本课题中侧重承担国际调研)
✓ “大型研究基础设施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分析”、 “国外强磁场 、粒子研究等大型装置发展及相关科技攻关趋势研究”、“国 内外高端医疗装备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等等
为明确资助战略、制定发展规划、管理措施打基 础
资助战略 发展规划 管理模式
研究目标
“重大仪器设 备专项”发展 战略研究报告
文献调查 专家咨询 研讨分析
推进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 全面提高我国科学研究原始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
情况研究
(1)国际资助机 构科研仪器设备资 助情况分析与发展
趋势
(2)国内资助机
组长 成员
金铎 汪寿阳
王珏 房勇 冷伏海 刘小平 谢焕瑛 杨为进 孔明辉 杨辉 冯国星
• 组织方式 (1)学科组内部研讨会:项目执行期间,每
个学科组自行组织研讨会
(2)项目总体工作会议:每月举行一次,检 查和交流各学科组的研究进展,及时发现 并解决问题
研究基础
• 已有的战略研究基础
– 基金委计划局
2013年4月 2013年5月
任务
总体组调研国内外科学仪器设备资助的基本情 况,各学科组调研学科领域内的国内外科学仪 器设备资助和发展情况,分析主要科学问题及 科研仪器设备需求 各学科组分别提交调研报告
总体组总结梳理各学科组调研报告,编写战略 研究报告初稿
修改完善战略研究报告,提交战略研究报告送 审稿 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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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
(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 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
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7)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 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注册时间在2015年3月31日前;
(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
本专项形式审查责任人:墨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