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村土地整理项目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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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四川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四川土地整理施工组织设计1文档仅供参考目录第一章综合说明第一节编制原则第二节主要承包内容第三节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第二章招标工程工程概况第一节总述第二节工程重、难点第三章项目组织机构第一节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第二节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第三节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第四章施工布置第一节工程简况第二节现场平面布置原则第三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安全文明规划一、粉尘控制二、噪音控制第四节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第五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第一节土地平整方施工1一、平整场地(土石方开挖)二、场平土方回填工程三、施工技术要求第二节模板工程第三节钢筋工程施工第四节排水沟系统施工一、施工放线二、沟槽开挖与回填三、管道基础四、管道安装与铺设五、排水沟施工第五节砌石工程第六节涵管安装第七节田间道桥、农桥施工(二)预制梁、空心板架设(三)质量控制(四)桥面工程的施工第八节道路及农渠施工要求一、路床土方开挖二、路基沙砾石施工三、泥结碎石面层2四、堡坎砌筑第九节农田水利施工要求第十节、绿化种植第十一节其它项目施工方法一、砼施工(一)施工准备(二)操作工艺(三)质量标准(四)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二、抹灰施工三、砌砖施工第六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节质量管理机构的建立及有效运行第二节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措施第三节计量及试验保证质量技术措施第七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八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九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第一节工期安排及进度计划网络图第二节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3第十章资源配备计划第十一章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第十二章雨冬季施工措施第十三章消防保卫管理第十四章档案管理措施第十五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运用情况第十六章与业主、设计、监理的协调配合附表: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4。

村新村建设示范村实施方案

村新村建设示范村实施方案

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包括农业观光园、农产品加工厂、农家乐等 。
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
召开村民大会,宣传新村建设 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村民参与 的积极性。
组织施工
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队伍进行建设。
规划设计
制定详细的建设示范村规划和 设计方案。
资金筹措
通过政府补贴、村民自筹、社 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村新村建设示范村实施方案
汇报人:
2023-12-08
• 背景与目标 • 建设内容与实施步骤 • 建设保障措施 • 实施计划与时间表 • 资源需求与人员分工 •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 监测与评估方案 • 结论与建议
01 背景与目标
背景介绍
当前农村发展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发展相 对滞后,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 服务缺失等问题。
建设的示范村名单。
组织建设
按照规划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建 设和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
制定建设规划
根据调研结果和示范村的特点,制定 详细的建设规划方案,包括建设内容 、标准、规模和时间安排等。
验收与评估
建设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和评估,确保示范村建设符合预期目 标和质量要求。
时间表
前期调研
06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风险评估
资金不足
新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果资金筹措不到位,可能会影响项目 的顺利进行。
技术难题
新村建设涉及到很多技术问题,如土地整理、房屋设计、施工等,如 果遇到技术难题,可能会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村民不支持
新村建设需要得到村民的支持和配合,如果村民对项目不认可或不支 持,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阻碍。
针对不同类型村庄的特点和需求,分类施策,突 出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村庄建设模式。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千村土地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土综治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依据县(区)试点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拟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

通过项目区内土地复垦整理子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子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占用与复垦耕地的占补平衡,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项目区内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

项目区的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符合村镇总体规划,与水利规划做好对接。

(二)因地制宜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建新区尽可能选择在原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确需占用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项目区用地调整分配方案(3篇)

项目区用地调整分配方案(3篇)

项目区用地调整分配方案由于苏小项目区土地整治已经完毕,必须尽快对项目区土地进行确权,以利于农业企业进驻和农民安排生产,现根据项目区的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本调整方案主要为土地确权分配调整。

一、分配原则尊重历史、统筹兼顾、整体顺延、等量配置。

即是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兼顾顺延土地的整体性、顺向性和可生产性,按各村民组原有的实际区域面积(含水塘面积)按比例扣除公共用地部分即为各村民组调整土地面积,等量足额配置。

二、分配方法1、以规划点为中心,边缘向心实施。

即从项目区的最边端开始,以规划点为中心,最终将土地集中到主规划点附近,补充主规划点村民组的耕地。

2、公摊面积的处理:主规划点建设占用的土地面积,按选房户数均摊,其他公共设施(干、支道路、支、斗渠道,具有一定规模的水工设施、公墓等)占地,按区域面积均摊。

3、塘坝的处理:在土地顺延过程中会出现塘坝或塘坝受益面积的移位,在调整土地时塘坝移位在哪个村民组就纳入该村民组面积计算,受益面积移位后仍以塘坝受益区域用水,各村民组可根据实际,按受益面积均摊塘坝面积,以耕地补平。

4、耕地面积的确定:以区域面积为基数,扣除公共建设面积(包括主规划点、道路、渠道、公墓)塘口面积、机耕路面积即为各村民组实际耕地面积。

各村民组内部耕地的调整,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分配的面积比例进行调整。

5、顺延土地区域的留置:顺延的土地留置于主规划点周边,补充新村建设所占村民组的耕地。

6、按图以组分配,实际踩界。

三、分配步骤1、召开动员会:___月___日召开项目区动员会,宣布苏小项目区土地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2、核定面积: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由乡土地所、农经部门、农办、司法所根据原土地现状图结合土地整理规划图确定各村民组的实际面积及占主规划点的面积。

3、图上分配: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在图上分配并标注各村民组的面积和界线。

4、面积认定:___月中、下旬召开项目区村民小组组长和群众代表会议,宣布土地核实面积,对土地面积作最终确定。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采政发〔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农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全镇范围内推行“田长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以实现保护管理责任全覆盖为目标,确保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从严监管。

进一步强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严防“非粮化”。

2.坚持权责一致。

根据行政管辖、职责分工和土地权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逐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监管工作体系。

3.坚持奖惩并举。

建立奖惩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将落实“田长制”、耕地和农田环境保护等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和绩效等挂钩。

(三)工作目标保护建设利用好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到2021年底前,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

到2025年,全镇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成熟,耕地数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土地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农田环境实现整洁优美。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6•【字号】合政办[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08〕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理为抓手,以县、区政府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把土地整理、宅基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城乡统筹、共同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示范带动原则。

优先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安排项目示范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向全市推广。

(二)政策组合原则。

以土地整理政策和资金为龙头,整合各级各部门支农政策和资金,实现规模投入,确保实现新增耕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规划设计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相衔接。

新村建设模式、建筑标准和建筑风格要因地制宜,具有地域特色。

(四)惠农惠民原则。

项目的申报、实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苍溪“项目拉动”新村建设驶入快车道

苍溪“项目拉动”新村建设驶入快车道
面 积4 4 6 平 方米 。 651

证 了信 息 交 流 的快 速 、 有 效 和 决 策 的
公开 、透 明。
播 放 安 置 房 建 设 规 模 和 进 度 公 告 , 向 社 会 及 时 通 报 安 置 房 立 项 、 招 投 标 和 工 程 建 设 进 度 等 情 况 , 并 大 力 宣 传 “ 近 安 置 、 共 建 和 谐 ” 的 安 置 理 就 念 。公 告 每 月末 连 续 播 放 7 ,每 月更 天 新 一 次 , 保 证 安 置 工 作 的 公 开 、 公
广汉 市国土资源局通 过建立例会 制度 、定 期 通报 制 度 ,强 化 施 工监 管 , 进 一 步 加 强 统 建 安 置 房 建 设 ,截 止 目前 , 已建成 并交 付 使 用 小 区 3 , 个 住 房 19 套 , 18 1. 7 方 米 ,在 建 78 52 14 平 安 置 小 区 8 ,设 计 住 房 3 3套 ,建 筑 个 97

做 实 ,使 项 目能 及 时 拿得 出 、报 得
上 、 争 得 到 ; 第 一 时 间 争 取 项 目, 牢 固树 立 “ 抓 项 目就 是 失 职 , 不 会 抓 不
项 目和 抓 不 好 项 目就 是 不 称 职 ” 的 责
模 式 启 动 、 高 效 率运 作 、高 收 益推
进 ” 的 工 作 机 制 , 逐 渐 走 出 了一 条 土
步 加 强施 工 管 理 的 通 知 》 、 《 于 搬 关
是通 过 定 期 召 开 例 会 ,及 时 掌
握 安 置 房 进 度 、 质 量 及 落 实 规 定 情 况 ,对 工 程 建 设 中存 在 的 各 种 问题 进 行 及 时 沟 通 , 并 拿 出解 决 的 办 法 ,保

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方案范本

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方案范本

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方案范本一、项目背景土地整治工程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以改善土地生产力和环境质量为目的的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到土地开发、规划、治理等多个方面,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土地整治工程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国民经济建设工程,对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业产量和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概况本土地整治工程总体规划项目位于XX市XX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亩,其中包括XX 亩农田、XX亩林地、XX亩草地和XX亩水域。

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对农田、林地、草地和水域进行合理开发和管理,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环境质量。

三、项目目标本土地整治工程总体方案的目标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土地生产力得到提升;2.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3.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水平。

四、项目内容1.农田整治:对农田进行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排灌条件,提高农田利用率和生产力。

2.林地整治:对林地进行植被恢复、病虫害防治和林木更新等措施,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保护生态环境。

3.草地整治:对草地进行良种改良、动物放牧管理和草地保护等工作,以提高草地的产草量和质量。

4.水域整治:对水域进行河道清淤、河道治理和水体净化处理等措施,以改善水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五、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组织:成立专门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2.项目实施措施:通过政府投资和引导农民参与等方式,实施土地整治工程项目。

3.项目实施步骤:按照农田整治、林地整治、草地整治和水域整治的步骤进行,分阶段、分区域实施。

六、项目成果1.农田整治:改善农田排灌条件,提高农田利用率和生产力。

2.林地整治: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保护生态环境。

3.草地整治:提高草地的产草量和质量。

4.水域整治:改善水域的水质和生态环境。

七、项目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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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村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
关于中心村建房的实施细则
根据邛土整领办发[2008]7号《邛崃市2008年土地综合整理项目补偿补助办法》精神,现就中心村建房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建房原则、程序及施工质量要求
(一)原则:
1、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凡到中心村建房的农户,原宅基地必须全部拆除还耕。

严禁买卖房屋拆迁,报甲拆乙,报多拆少,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中心村建房实行统规自建、成幢连建,不许单户单建。

3、到中心村建房,实行先建后拆,由各农户根据项目指挥部的要求与政府签订搬迁协议后开始动工修建。

4、中心村建房按照市规划局提供图纸进行修建,中心村建房由市建设局统一放线,统一标高,统一风格建设。

5、中心村建房主体工程完成后,各农户将原宅基地完全腾空,交给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

(二)建房办事程序
1、本人申请,带上户口薄原件、书面申请书、户主身份证原件和原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产权证原件到三一村项目指挥部报名,并复印归档,两证原件收回。

2、中心村建房户交纳土地权属调整金。

3、项目指挥部派人到各户核实、丈量、绘图、照像并归档。

4、项目指挥部初审同意后,宝林镇政府同建房户签订搬迁建房协议书。

5、宝林镇政府安排建房地点,对施工人员,签订双责任书。

(三)安全质量管理
1、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具备工匠、施工员以上资质)。

2、中心村的搬迁户建房由镇政府负责全面管理,建设局负责质量监督,监理人员指导进行施工。

3、施工队伍交纳30—40万的工程质量进度保证金。

第二条建房安置和时间要求
(一)建房安置
1、中心村的搬迁户享受优先选址建房的待遇。

2、项目区的其它搬迁户,以报名时间先后进行安置,同等时间段内,以抓阄进行安置。

(二)时间要求
1、报名和签定协议时间:月日—日;
2、要求中心村(聚居点)建房户在年月日前,主体工程全面竣工;
3、搬迁户月日前搬迁完毕,月日将原宅基地(含林盘等附作物)腾空。

第三条积极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逐步取缔农村泥砖房、危房和三户以下的零散居住户,让农户到中心村居住。

第四条中心村建房的补助、奖励政策
1、搬迁户实行“政府引导,自愿搬迁,适当补助”的原则,由农户提出书面搬迁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实施;
2、经批准到中心村建房的搬迁户,按时签定搬迁协议并开始动工修建,主体工程到正负零并将原宅基地(含林盘等附作物)腾空确保施工队顺利进场的按审核后户口薄现有人口领取3000元/人的搬迁建房补助;拆房的安全由搬迁户负责
3、各搬迁户中心村内建房按期完工(以主体工程完成为标准)的,按审核后户口薄现有人口领取3000元/人的搬迁建房补助;
4、中心村内新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含风貌改造、地面散水)后,按审核后户口薄现有人口领取最后2000元/人的搬迁奖励;
6、以上户数的统计、确认,以2008年5月21日前市公安局颁发的户口簿为准,统计范围包括:
(1)2008年5月21日前公安部门颁发的农村居民户口簿现有人口;
(2)入伍前,户籍关系在土地整理项目区范围内的现役义务兵人员;
(3)入学前,户籍关系在土地整理项目区范围内的正在接受全民教育的在校学生;
(4)原户籍关系在土地整理项目区范围内的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5)2008年5月21日至签订搬迁建房协议之日止,经依法登记入户的新生儿。

(6)2008年5月21日前,原未办理户口簿或经合法婚姻登记但未迁入户口的,确属长期居住在现有宅基地的现实家庭人口,由镇、村、组出具证明,项目指挥部核实,并经公示无异议的。

(7)现有家庭成员中有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无固定职业或无固定收入来源,且长期在当地居住、他处无住房,由镇、村、组核实(出具书面证明),经公示无异议的。

8、搬迁户将原宅基地腾空的,涉及地上青苗、附作物赔偿按邛土整领办发[2008]7号文件标准赔付。

9、本项目区内退宅还耕搬迁建房农户家庭成员,因户口迁移等原因,在其他土地整理项目区内已享受过搬迁建房补助奖励政策的,不得再领取补助奖励。

第五条关于中心村建设
1、中心村占地由政府指导村上协调,参照邛土整领办发[2008]6号文件对土地进行权属调整;
2、土地整理项目区内的农户到中心村建房,采用货币置换方式进行权属调整。

建房户对中心村占地的农户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权属调整补偿金。

3、中心村规划设计由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工程管理由建设局负
责,国土局负责场地平整、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4、在中心村建房,按农房审批程序免费办理国土手续和建设手续。

同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产权证;
5、项目区内的农户到中心村建房,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今后在中心村之外不再批准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第六条本细则确定的建房补助奖励政策,在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自行废止。

政策废止后,再申请在中心村内建房的,须缴纳每户5000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宝林镇三一村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 200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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