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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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

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设计书(一)土地调查范围土地调查范围:东经118019 ' 43 ”一119014 ' 02 ”、北纬31o13 ' 00”—32o36' 32”,包括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11 个区及高淳、溧水2个县,调查面积约6580 平方公里。

(二)基本情况1.已有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南京市江南八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区、栖霞区)及原浦口区、原大厂区的调查成果:2000 年1/1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1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该成果已于2006 年实施地形数据的修测和更新。

南京市五郊(县)区(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调查成果:先后于2002 年、2003 年完成的1/5000 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以及此后每年的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包括1/5000 地形图、地类界线图、权属(含村民小组)界线图、行政界线图、土地权属调查协议书、土地权属调查表等,以及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已有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城镇数字地籍信息。

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建成区(城区、建制镇),已全面完成1/500 比例尺的城镇地籍调查,形成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广泛应用于城镇土地调查、登记、发证。

3.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为依据,于2005年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含村民小组)登记、发证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据,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建立的相应属性数据库。

4.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成果采用MicroStation GeoGraphics 软件及Oracle 数据,统一建立的全市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程序及检查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程序及检查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程序及检查验收1 工作程序1.1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程序1.1.1 农村土地调查的基本步骤农村土地调查分为县级调查与县级以上各级汇总两个阶段。

其中县级调查的基本步骤是:(1)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领导机构组建、落实经费、专业队伍确定、工作方案制定、宣传发动、人员培训、收集资料、准备仪器设备等项工作。

(2)工作底图制作:主要包括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和辅助信息的叠加。

(3)外业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表格填写、现场记录等相关工作。

(4)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

(5)成果制作: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图件以及表格的制作、报告编写等。

(6)检查验收:主要包括对调查成果的自检、预检、验收、核查确认等各项工作。

一般由县级组织自检,市级组织复查,省级组织验收,国家组织核查、确认。

(7)成果资料归档和汇交:主要包括各项土地调查成果的存档、汇交以及数据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汇总主要包括建立各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和成果汇总。

2.5 县级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2.5.1 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内容与方法2.5.1.1 成果完整性检查:检查提交的调查成果及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成果资料是否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易于检索。

2.5.1.2 总体技术方法检查检查关键技术方法正确性: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地类认定;调查比例尺选择;数学基础;耕地坡度的分级和量算方法;田坎系数测算方法及面积扣除;面积计算方法;使用的调查界线。

2.5.1.3 调查底图检查开展调查底图现势性检查、格式检查、数学基础检查、平面精度检查以及影像质量检查等。

2.5.1.4 地类一致性检查将农村调查数据库中土地利用要素与DOM套合,进行100%地类一致性检查。

(1)以影像为依据,逐个检查土地利用图斑、线状地物的地类与对应在影像图上判读的分类是否一致。

将认为不一致的记录在成果检查表,作为外业实地检查的依据。

江苏省三调方案及规程简介

江苏省三调方案及规程简介
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地方自行收集2014年以后、优于0.2米分辨率,覆盖城 镇村庄范围的已有航空遥感正射影像数据。原有0.2米 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不能全覆盖城镇村庄的区域,可 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数据补充。地方可自行采购 最新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 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精度)
.调查精度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影像 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 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尽量使用已有正射, 2014年以后的皆可)。 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 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需调查 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 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 方米的需调查上图,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 得低于1500平方米。 为满足精细化调查的需要,各省(区、市)可统一提 高最小调查面积。
2、调查信息提取及调查底图制作
• 全国三调办组织在最新DOM基础上,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依据影像特征 内业逐地块判读土地利用类型,分A、B两大类提取土地利用图斑。
• 对于影像特征无法明确判断为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提供与影像特征可能对应的 两种土地利用类型选项。 • A类图斑:是指最新DOM影像特征与变更调查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图斑。
用现状。举证照片包括图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利用特征照
片三类。图斑全景能反映图斑整体利用情况;局部近景照片能反映
图斑实际利用现状;对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远或设施农用地图斑,需拍
摄内部利用特征照片。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土地调查是指对指定地区内的土地资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以获取与土地有关的基本数据和信息,为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次土地调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实施的,经过多年的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此,为了全面了解目前土地资源的状况,为制定更加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必须实施第二次土地调查。

二、目标1. 全面掌握本地区土地资源状况,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2.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的技术能力和水平;3. 提高土地调查和监测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的服务能力;4. 为全面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支持。

三、实施内容1. 土地资源基础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候、土壤、植被、动物等方面内容,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土地权属、土地价格等土地资源现状情况,要求实施面积全覆盖调查。

2. 土地资源动态监测主要包括土地变化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监测,重点监测各类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状况,动态评估土地利用效益情况,并实施土地管理与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

3. 土地资源评价依据土地资源现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生态保护需求,制定土地合理利用的政策、标准和建议,为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和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数据整合和发布将各项调查、监测和评价结果整合为一体,建立现代化土地资源数据库,为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管理、决策和评估提供准确数据和信息。

同时,在政府网站和其他途径发布土地资源调查信息,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有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1.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对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培训和动员,确保全体人员形成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态势,为实施土地调查打下坚实基础。

2.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期限和考核评价等内容。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5.07•【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08年5月份,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区、市)开展调研和检查。

请各省(区、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研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对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调研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准备和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调查工作意见和建议。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为了全面查清江苏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江苏省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

以下是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

一、调查目的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在于,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具体包括:1、查清全省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包括地类、面积和分布。

2、查清全省土地权属状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3、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为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调查范围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范围为全省陆地国土。

调查内容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农村土地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则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的土地开展调查。

基本农田调查是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

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业用地调查、开发区土地利用调查等。

三、调查任务1、农村土地调查以 1:10000 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

2、城镇土地调查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地类、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等进行调查,掌握城镇土地利用状况。

3、基本农田调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土地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不可或缺的基础资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增长方式正在从定量到定性的转变,这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土地调查是土地资源管理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是支撑土地管理和利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因此,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对于科学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状况,有助于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保护土地资源环境,促进实现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通过全面开展土地调查,得出全国土地资源面积、分布、质量、品种、变化等方面的数据,从而科学评估全国土地资源状况,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提供重要依据。

2.完善土地信息系统: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土地调查、监测、信息反馈、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土地信息数据库,并实现了对全国土地资源状况的准确监测和全面分析。

3.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通过土地调查工作,科学评估土地资源的面积和质量等信息,及时发现土地资源的结构、品种和变化等信息,使国家和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土地利用和开发中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4.增强土地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人们对土地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以此增强人们的土地保护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土地保护的责任感,推动土地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一)组织机构1.成立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确定调查资金预算,安排调查进度,总结调查成果等。

2.组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指导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编写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并对调查过程和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机构:由各省(区、市)、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设立土地调查办公室。

成立监测采集调查组和质量检查组。

第二次土地调查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次土地调查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次土地调查感想心得体会--绝不姑息较之于其他各类“打假”,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打假”,有着特殊的分量和含意。

“绝不姑息”四个字,用在这里,力度千钧。

尽管这次督察核查发现的错误,仅占调查总图斑数和总面积千分之二三的比例;尽管问题地区所在的省土地调查办,均针对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江苏省宿迁市还在第一时间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尽管这些地区,大多地籍基础工作扎实、调查进度不落人后,有的相关责任人劳苦功高,为土地调查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尽管似乎有着很多“姑息”的理由,但是——正如徐绍史部长所强调的——“一经发现,绝不姑息”!全国土地调查办坚持用公开通报这一严厉的形式,表明了坚守土地调查生命线的坚决态度。

绝不姑息的态度,看似“不通情理”,但理由不容置疑,且不难得到理解。

真实是土地调查的生命。

而土地调查是严肃的国情国力调查,承载着为国民经济科学发展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的神圣使命。

土地调查不仅仅是一项管理和技术工程,更是党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性决策和部署,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政治任务。

确保调查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理应提高到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容小错误、小问题,更没有丝毫姑息、纵容的借口。

其实,无论是弄虚作假,还是成果质量把关不严、对调查规程理解不准,每一类调查错误的发生都发人深省。

偏狭的地方保护主义、习惯性作假的侥幸心理、对信息技术手段的无知和盲目、粗枝大叶的工作作风……从公开通报的个案,我们看到了太多值得深思和警示的元素。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是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的路障,也是国土资源管理事业长足发展的隐形障碍。

要看到,这些或大或小的倾向性苗头问题,看似不是根本性错误,却深具负面“杀伤力”,在重大的挑战和考验来临之际,这些错误苗头,一旦蔓延,往往会导致性质极为恶劣的严重错误。

深刻的教训告诉人们,事无巨细,防微杜渐,何其重要。

公开通报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警示。

第二次土地调查已进入决战的最后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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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号:JSLRIC-2009-001招标人: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说明 - 1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二、投标 - 1 -三、开标、评标 - 4 -四、定标 - 6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7 -一、项目概述 - 7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 - 7 -三、项目建设原则 - 9 -四、数据库总体要求 - 11 -五、管理系统总体要求 - 12 -六、提交成果 - 13 -七、项目计划 - 14 -第三部分附件 - 14 -第一部分招标说明一、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1 招标项目概况(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单位征招。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人为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4)投标人是指符合招标人资格要求、能够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项目建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人须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投标人须开发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并通过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的测评;(5)投标人须具有从事土地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工作基础、实力和业绩,以及提供数据库建设和系统维护服务的能力;(6)投标人须具备2007年以来承担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的业绩。

(7)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2.1 投标文件2.1.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材料组成。

2.1.2 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应包括如下内容:(1)投标函(附件一);(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三);(4)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执行情况(附件四);(5)服务承诺书(附件五);(6)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技术方案(附件六)。

2.1.3 资格证明材料内容(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七)、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等;(2)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3)2007年以来承担土地管理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的业绩清单(附件八),附件八所列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验收或鉴定意见、有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4)拟参加本项目人员的资历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有关研究成果清单等;(5)其他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投标书与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时应按列示序号装订。

2.2 投标书的密封(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

(2)封皮上均应写明:①致: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②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③招标编号:JSLRIC-2009-001④标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⑤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姓名和联系电话(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3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1月 23日1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七楼会议室)。

(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4 投标文件的递交(1)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认真填写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以直接送达方式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七楼会议室)。

(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要求见2.1),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3)投标人应提交柒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5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一切费用自理。

2.6 投标报价(1)本次招标除总投标报价外,还须附报价明细,包括:①县级数据库核查及入库费用;②市级数据库核查及入库费用;③省级数据整合建库费用;④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费。

(2)投标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三、开标、评标3.1 开标本项目定于2010年1月23日10时(北京时间)在南京市牌楼巷47-1号万源大厦七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招标人邀请的监督见证人参加并予以检查监督。

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人名称。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受聘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3.2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的投标方。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30分,项目建设技术方案43分,投标人履约能力15分,售后服务承诺情况5分,质量保障7分)。

3.2.1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标底×50%+投标人合格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投标人合格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标底的95%-105%的(含95%、105%)视为合格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其他的不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但仍计算报价得分。

若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在合格报价之外,招标人的标底价即为评标标底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得分=(1-(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30;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价,投标人报价得分=(1-(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基准价))*30。

得分最低为0分。

3.2.2项目建设技术方案(43分)(1)方案内容的完整性(5分);(2)技术路线和方法(15分);(3)数据库设计、系统功能设计(15分);(4)计划安排与人员配置(8分)。

3.2.3投标人履约能力(15分)(1)软件企业认证资质(3分);(2)本地化服务(4分);(3)二次调查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实绩(6分);(4)土地管理数据建库和软件开发实绩(2分)。

3.2.4售后服务承诺情况(5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5分)。

3.2.5质量保障(7分)(1)合理化建议(2分);(2)质量保证措施(5分)。

四、定标4.1 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4.2 中标通知(1)定标后,招标人应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进行公告。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并同意接受。

若无书面回复,则十天后视同拒绝接受,中止中标人资格,并可由招标人按评标得分顺序另行递补中标人。

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项目概述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是二次调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农村土地流转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二次调查成果的整合和集中管理,满足对全省土地调查数据管理和应用的迫切需求,是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二、项目目标和任务2.1 总体目标根据二次调查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GIS技术,整合集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时点、能互联共享的第二次土地调查省级数据库,开发高效、实用、安全的省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本次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正射影像等成果数据的统一集中管理,满足省厅对县级土农村土地流转地调查数据全面管理和应用,同时建立长效的数据更新和上报机制,保持数据库的现势性。

2.2 主要任务2.2.1 省级数据库建设2.2.1.1县级数据库核查与入库(1)县级数据库核查在满足国家对数据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检查各县级数据库必须符合省级数据建库要求。

省级数据建库要求是在国家数据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对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容差精度、图层拓扑关系、几何图形质量(碎线、悬挂线、碎面检查)、属性信息正确性以及数据接边等方面加强检查。

(2)成果数据整理与入库各县级数据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式进行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需要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2.2.1.2市级数据库核查与入库(1)市级数据库核查农村土地流转在满足国家对数据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检查各市级数据库满足省级数据建库要求。

省级数据建库要求要求在国家数据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尤其在数据格式、数学基础、数据容差精度、图层拓扑关系、几何图形质量(碎线、悬挂线、碎面检查)、属性信息正确性以及数据接边等方面加强检查。

(2)成果数据整理与入库各市级数据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式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2.2.1.3省级数据整合建库(1)省级专题图缩编以省为单位组织,对市、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全面集成整合,制作1:50万省级挂图。

(2)省级数据入库按照省级数据库组织设计方农村土地流转式进行整理入库。

(3)专题图制作和数据服务发布为满足数据的应用需求,需要将数据库成果数据进行再加工,制作成各类专题图件。

同时,需将数据库数据发布为数据服务格式,便于以数据服务的方式进行调用。

(4)省级数据汇总统计(5)省级数据库整体运行测试2.2.2 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制按照软件开发有关标准和程序,开展需求分析、系统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运行、安装部署等系统建设工作,研发具有数据检查、数据入库编辑、统计汇总、数据汇交、数据更新交换、数据发布等功能的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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