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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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本(2篇)

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本(2篇)

地面变电所停送电制度范本一、停送电的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确保地面变电所的运行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本停送电制度。

1.2 依据本停送电制度制定依据《电力维护管理规程》、《电力设备运行规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停送电制度适用于地面变电所内的设备维护、检修、运行以及其他情况下的停电和送电操作。

三、停送电程序3.1 停电程序(1)工作准备:停电操作前,相关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核对停电指令以及停电范围,做好相关设备的标示和封锁。

(2)通知停电:经过核实工作准备无误后,通知相关部门或设备运维人员,以确保停电操作的安全进行。

(3)开关操作:按照停电指令,依次关闭变电所内的开关设备,确保电力供应完全切断。

(4)设备准备:在电力完全切断后,进行设备的停止运行、拆卸或维修。

(5)工作结束:设备维护、检修或其他需要的工作完成后,重新启动和检修设备,准备送电。

3.2 送电程序(1)工作准备:送电操作前,相关人员应核对送电指令以及送电范围,并保证送电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状态。

(2)通知送电:经过核实工作准备无误后,通知相关部门或设备运维人员,以确保送电操作的安全进行。

(3)开关操作:按照送电指令,依次启动并关闭变电所内的开关设备,确保电力供应恢复正常。

(4)设备检查:检查送电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工作结束:送电操作完成后,报告相关部门或设备运维人员。

四、安全措施4.1 施工标准进行停送电操作期间,必须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2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操作经验,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持证上岗。

4.3 个人防护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4.4 设备防护停送电过程中,必须在设备开关上进行标识和封锁,防止误操作以及他人的非授权接触设备。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5篇)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5篇)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l、变电所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需要停送电操作时,由检修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工作票必须内容齐全、正常无误。

并由机电科、调度室等有关人员签字。

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的内容,认真填写操作票,执行操作。

2、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

操作前,应先模拟,再进行实际操作。

必须认真执行监护、唱票、复诵制,严禁无票操作。

3、严格执行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挂警告牌等措施。

否则,禁止在该设备工作。

4、事故情况下的停电操作,如遇紧急情况或通讯失灵,无法取得调度命令时,可不使用操作票,但必须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分别核对停电地点无误后,方可按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然后设法汇报调度室,并详细做好记录。

5、特别情况下的事故操作,可执行调度电话命令,但必须用录音电话将工作内容、传令人姓名、执行时间等详细情况录音,并做好记录。

然后按照《电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6、事故跳闸后,恢复送电时的操作,必须将事故处理完毕后,经技术员鉴发工作票,按程序送电。

7、当全所事故断电后,恢复送电时,可不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但必须将故障线路先断开方可恢复送电。

8、高低压停送电操作时,只有取得合格证的值班人员,才准受令操作和监护。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2)是指在某些情况下,电力供应商可以暂时中断为用户提供电力服务的规定。

这通常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避免潜在的事故和损害。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的具体情况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电力供应商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停送电情况:1. 定期维护和检修:电力供应商可能会定期对变电所和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这可能需要中断供电服务一段时间,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突发故障修复:当发生电力系统或变电所的故障时,电力供应商可能需要立即中断供电服务以进行修复工作。

3. 大范围的计划停电:在某些情况下,电力供应商可能需要进行大范围的计划停电,以处理系统的过载、维护设备或其他紧急情况。

在进行停送电之前,电力供应商通常会提前通知用户,并在公告中说明停电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完整版)停送电管理制度

(完整版)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第1 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 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 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电气维修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 条各种开关、控制箱正常情况下停止运行的设备停机时必须停电闭锁。

单纯的起停电气设备的操作,可以由专职值班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专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本职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如:主扇司机、胶带机司机,水泵工、绞车司机等都属于专职值班人员。

第5 条在停电操作前,应将停电原因和影响范围汇报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由调度员下达停电命令至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操作人员下达停电命令;在送电操作前,应汇报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由调度员下达停电命令至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向操作人员下达送电命令。

矿井高低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如拉移变列车和吊挂整理电缆等,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调度室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调度员核实正确后记录并电话录音,在变电所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各用电单位所管辖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用电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将故障系统的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全段摇测电缆线路及设备,待查明原因后再要求送电,对有故障的输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要查找故障点。

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变电所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变电所管理制度标准版本(4篇)

变电所管理制度标准版本1)变电所人员必须熟悉本所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式。

2)严格按照《变电所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停送电时必须带绝缘用具,监护人员必须现场进行监护。

3)严禁带易燃、____品进入变电所,遵守变电所的防火制度。

当发生意外时应先切断电源,后进行灭火。

4)对柴油发电机正常每月维护、启动一次,保障运转正常。

5)高压避雷器每年定期更换,做好耐压实验,并定期对变压器、高压油开关等进行巡检,检查是否渗油、缺油,油标是否清晰,油面是否正常。

6)值班人员要坚持正常巡视制度,抄表记录要清楚,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变电重地应做到卫生、安静,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1)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到齐。

2)接班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所,做好准备工作。

3)交班人必须对接班人讲明本班和上班须查看记录,如果接班人有不清楚的,立即向交班人提出,交班人必须讲清。

4)交班人必须带接班人检查所内所有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5)接班人发现以下情况可以拒绝接班:a)工具备品和安全用具不齐全。

b)清洁卫生不合格。

c)值班记录不全。

6)交班员发现以下情况可以拒绝交班:a)接班人精神不振。

b)接班人酒醉。

7)双方确认没有问题时,在记录本上办理交接班手续,并签字。

1)正常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次,巡视内容:a)运行设备声音是否正常。

b)温度是否超过额定温度。

c)电流、电压各种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

d)电容器是否漏油,外壳是否变形。

e)变压器是否缺油。

2)夜班应进行一次闭灯检查,检查磁瓶是否有放电现象。

3)巡视后发现异常现象,应记录在记录本上,急需要处理的应立即汇报领导进行处理。

4)记录要清楚准确,严禁在记录本上乱撕、乱画。

1)高压停送电,必须向供电局申报停电、送电申请,值班员操作前必须认真填写操作票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

2)停电后有人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a)最少不得少于一个明显断路点;b)检查有无高低压联络线和串回电的可能;c)验电、放电、挂地线、挂标示牌。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变电所停送电制度是指电网部门为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变电所进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

下文将详细介绍变电所停送电制度。

一、变电所停送电的定义和原因1.定义变电所停送电是指电网部门为安全稳定地调度电网,采取措施关闭变电所或改变变电所供电状态的行为。

2.原因变电所停送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设备维护:为保障设备的运行,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和维修。

(2)检验试验:进行设备的检验试验,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3)告警排除: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修复,清除设备故障告警。

(4)调度指令:根据电网的需求,对变电所进行停送电,调整电网运行的状态。

二、变电所停送电的管理制度1.管理程序变电所停送电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申请:电网部门接到申请,自行核实变电所需要停送电的原因和时间。

(2)审核:电网部门对停送电申请进行审核,根据电网的实际需要和变电所的运行状况进行决策。

(3)执行:电网部门派员执行停送电任务,对变电所进行停送电操作。

(4)恢复:变电所停送电后,电网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恢复操作,确保变电所运行正常。

2.安全措施进行变电所停送电时,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性,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变电所安全有序运行。

(2)在变电所门口设置安全指示牌,提示外来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3)在变电所周围的范围内设置足够的警示标志和隔离设备,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在停送电过程中,对可能导致电网异常变化的情况提出预警,并及时进行处理。

3.对外沟通变电所是电网的关键设施之一,进行停送电时,需要与周围的社会单位和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保变电所停送电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最小。

(1)提前发布通知:电网部门应提前发布通知,告知周边单位和居民变电所停送电的时间和原因。

(2)明确影响范围:电网部门需明确变电所停送电对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影响范围,提前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生产和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订立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指位于矿井或地下工作场合的电力变电装置,包含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设备。

2.停送电操作: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进行停电或送电的操作过程。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四条方案订立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前,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订立停送电方案,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方案应包含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停送电设备、停送电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申请审批1.负责人应在停送电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并附上停送电方案。

2.主管部门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复。

第六条警示通知1.停送电前应在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做好警示通知,明确停送电范围、时间和原因。

2.警示通知应以明显的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清楚地识别。

第七条停送电操作1.停送电操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操作人员执行,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操作。

2.停送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依照停送电方案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3.在停送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保持通信畅通。

第八条停送电恢复1.停送电恢复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送电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恢复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九条安全措施1.停送电操作前,负责人应组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2.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停送电操作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需的安全管理人员。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1]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1]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一、前言变电所(变电站)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停送电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对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证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的安全和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2.1 变电所(变电站)按照《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令第115号)、《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变电所(变电站)是供电系统中能够将电能由高电压等级改变成低电压等级或低电压等级改变成高电压等级的电力设施。

2.2 停送电操作停送电是指利用开关及其它控制设备,将变电站、开关站、输电线路等电力设备或设施停电或送电的操作。

三、管理制度要求3.1 停送电操作的资格和管理1.执行停送电操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岗前培训,同时要经过特别认定,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培训。

2.重要设施(设备)的停送电,要有2人以上进行协同操作。

其中,至少有1名操作员具备主持或指导操作资格。

3.停送电操作应按照“操作票”执行,同时在暂停操作期间,由停送电操作员或专人监视。

3.2 停送电安全和保证电力稳定供应1.停送电操作时,应确保设备电气安全,避免因负载过大造成输电线路过载和设备烧毁等问题。

2.在停送电期间,应进行电度表示值监视,对变压器设备进行及时记录电度表读数及故障报告。

3.防止因停送电引起的事故,如火灾、漏电等。

对于配电间、开关间等场所为防止运行人员误入,必须使其隔离。

3.3 停送电操作应急预案1.停送电操作时,存在因电力系统或设施故障、天气等突发事件所引起的操作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应制定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按照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包括人员组织、物资准备、情况评估、现场处置与恢复等措施。

3.4 停送电操作应记录1.停送电操作结束后,应当立即填写停送电操作记录表,并进行审批。

记录内容包括操作时间、步骤、注意事项、变量数值等。

2.根据管理需要,对记录表内容进行归类、归档、备份、保密等管理。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5篇)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5篇)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1、10KV变电站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气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

2、矿部主管科室、矿主管领导批示的操作必须在得到命令、重复命令,问清对方的姓名并进行登记,并与调度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后立即汇报调度、矿部主管科室或矿主管领导,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4、凡在10KV变电站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10KV变电站或其他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站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办理终结后,方可送电。

5、10KV变电站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如下检查: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

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6、凡备用设备送电时,10KV变电站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2)停送电制度是指为保障供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协调电力供需关系,制定的停电和送电的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则是具体落实停送电制度的操作步骤和方法。

停送电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申请:用户或电力调度中心向供电部门提出停电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停电时间、地点、停电原因、停电设备等信息。

2. 停电预案:供电部门根据停电申请制定停电预案,包括停电范围、停电时段、停电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3. 停电通知:供电部门在停电时间前,向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告知停电时间和地点,并提醒用户做好停电前的准备工作。

4. 停电执行:供电部门根据停电预案,对停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按照停电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执行停电操作。

5. 送电恢复:停电工作完成后,供电部门根据情况逐步恢复送电,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操作规程是按照停送电制度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包括以下内容:1. 停电准备:停电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同时提前通知用户做好停电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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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标准版

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
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保证井下安全供电,规范停送电操作,杜绝各类供电事故发生,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计划的检修停送电及试验
1、正常检修申请停电时,必须按停电申请批准时间进行停电检修,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延。

2、变配电工在接到检修停电申请后,应注意审查停送电时间及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确定停电施工负责人是否属实;核对停电开关线路及影响范围是否符合实际,确认无误,向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报告,得到明确批示无特殊更改,方能按规程规
定进行停送电操作停电闭锁,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写好停送电记录。

3、停电检修线路送电时,必须是停电负责人联系,其它人员联系拒绝恢复送电,变电工得到恢复送电通知后,核对准确无误,摘去停电牌,打开闭锁,先试送一次,无异常情况,才能正常合闸送电;送电完毕,认真填写送电记录,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

4、当停电线路上有两组或两组以上人员同时检修作业时,只有待所有施工人员检修完毕,全部取得可靠联系后,才能恢复送电。

5、检漏继电器试验按矿规定进行,规定:每天上午10:00正进行,不准提前或拖后,试验前应做好观察记录等准备工作试验完毕即时恢复送电。

二、无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
1、因特殊原因或事故处理,需要造成无计划停送电时:
(1)当变电所(变电站)变配电工接到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和矿值班领导停电通知时,要问清通知人姓名和要求停电原因,记好通知停电时间,校对好停电线路和开关,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停电,挂好停电,及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已停电完毕作好相应记录,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

(2)配电工在得到恢复送电通知时,应按停电程序,逐项查询清楚,作好记录,才能进行送电操作,送电完毕,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

2、低压总配及分路开关掉闸时:
(1)低压总配开关掉闸后,应先把总配所带的分路开关全部打到零位,总配开关复电后,再公试送各分路开关,当送到分开关造成总配掉闸时,将此开
关打到零位锁死并锁好,重复先前的工作程序送其它开关其余开关全部恢复送电后,查实故障开关供电线路名称及地点,立即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做好一切记录。

(2)低压分路配电开关关掉闸时,在无法确认故障性质的情况下,只准试送1次,如不能恢复正常送电应立即将此开关停下,不得再次强行送,并把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挂上停电牌,汇报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作好记录。

(3)井下移变低压电开关,变电站400A以上馈电开关跳闸时,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故障指示,判别故障性质,若因外部出现短路漏电故障,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和工区值班领导,以便急时安排使用单位,排查处理故障,禁止强行送电,因设备短时间出现过负荷跳闸时,可以恢复送电,但不得出现重复跳
闸,重复跳闸两次以上时,必须待故障除后,才能恢复送电。

三.井下局扇
1、井下局部扇风机专用供电设备及线路,除正常的检漏继电器试验外,其它情况禁止随意停送电。

2、因局扇专用线路及设备故障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电申请,在停电前请示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只有待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的人员撤出,供电电源切断后,才能进行局扇停电工作。

3、井下局扇因故障原因,造成开关跳闸不能及时恢复送电时,变电工应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和矿调度,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切断该局扇供风巷道范围内设备电源开关,故障开关短时间内不能送电时,应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牌。

4、井下局扇恢复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确认风机及开关附近10M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0.5%,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才能恢复送电,变电工在恢复送电时,必须得到矿调度的通知批准。

5、井下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引起供风巷瓦斯超限需进行瓦斯排放时,变配电工的停送电工作,应按排放措施规定范围和排放领导小组指令进行停送电工作。

6、井下局扇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有供电线路,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局扇供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方可进行正常供电。

四、供电系统及上级变电所停电
1、当上级供电系统故障影响本供电区域范围停
电时,变电配工应立即拉开本所(站)往我外供电的所有高、低配电开关,向矿调度和矿值班领导汇报停电情况、作好停电时间记录。

2、仔细检查往外供电开关是否拉漏闸,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随时与工区保持联系。

3、上级变电所恢复送电后,变电工应注意观察开关指示,本所(站)内的开关是否存在故障显示,发现问题时,及时汇报安排查清原因进行处理,故障开关不能恢复送电。

4、变电所(站)恢复送电正常后,向外供电线路送电必须听从矿调度通知指令送电,送电前应注意核实开关线路,不准擅自随意送电,送电完毕,做好各种记录。

5、当系统停电影响主扇停风需要撤离变电所
时,所内各开关应在撤离前挂好停电牌,高爆开关送电手把必须随身携带到待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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