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
炮采工作面管理规定

炮采工作面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了加强炮采工作面管理,确保炮采工作面安全、高效运行。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炮采的工作面。
3. 工作面安全生产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炮采前的准备工作1. 炮采工作面的选择应符合相关矿山设计和规划文件的要求。
2. 炮采工作面应进行详细的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地质调查,确保炮采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3. 炮采工作面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排水、供电等设备,以确保炮采作业的正常进行。
4. 炮采工作面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作业计划,确保炮采作业有序进行。
三、炮采过程中的采煤措施1. 采煤施工前,应对煤层进行充分的预削预爆,确保煤岩体的稳定性。
2. 采用适当的爆破参数,保证炮采后的煤矸石体积尽量小。
3. 采用合理的支护措施,确保工作面的稳定和安全。
4. 采用适当的掘进速度,避免对工作面造成过大的压力和应力。
四、炮采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工作面应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
2. 进入炮采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炮采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严禁在工作面上进行违规操作和违禁物品携带,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环境。
五、炮采后的复采措施1. 炮采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清除煤矸石和其他垃圾,保持工作面的整洁。
2. 炮采后的复采工作应根据煤层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以最大程度地挖掘剩余煤炭资源。
3. 复采过程中应注意煤防治,并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确保复采工作的安全进行。
六、工作面的监督和管理1. 炮采工作面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工作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工作面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指挥炮采作业。
3. 相关部门应对工作面的炮采作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按照规定进行。
4. 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现场爆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现场爆破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一、现场爆破作业(1)钻孔作业必须采用湿式钻孔,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严禁装药与钻孔平行作业。
(2)发爆器要专人保管,钥匙随身携带,起爆时应将爆破器材箱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运送至作业面的电雷管,最终连线前应将脚线扭结成短路,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电雷管早爆。
(3)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爆破装药作业现场应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进行照明,装药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装药时应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使药卷紧密接触,严禁冲撞或捣实药卷。
(4)使用电雷管进行爆破网络连接前,电灯及电线路应撤离工作面,工作面停电,采用安全蓄电池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工作面不得有其它杂散电流,宜采用杂散电流测定仪测定杂散电流值,工作面杂散电流不应大于30mA。
杂散电流源主要有手机、带电电线、移动式调频(FM)发射机(对讲机)、高频(VHF)超高频(UHF)电视发射机、长波电台(AM)等。
(5)雷管脚线与脚线、脚线与连接线、母线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扭紧并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6)爆破母线在实施最终爆破前应扭结成短路并用绝缘带包好,防止杂散电流引起早爆。
(7)起爆网路的联接,应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爆破线路和通电爆破工作,只准爆破工及工班长两人操作,操作完成后进行吹哨警示,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在安全地点起爆,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在隧道内不应小于200m。
(8)爆破后,首先取下发爆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9)爆破通风排烟15min后专职爆破员与工班长应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处理完毕由工班长解除警戒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二、拒爆和熄爆处理通电以后拒爆熄爆时,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后(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爆破工方可沿线路检查。
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一、爆破施工前,应在爆破区附近的主要十字路口张贴通知,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
二、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路口用警戒绳拦截过往行人及车辆,山上插警戒旗杆,警戒标志和警戒点在空旷地方不能拉得太开,工棚设在最小抵抗线的相反方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或具体设计设置爆破警戒线。
雷雨天、夜间、大雾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盲炮必须及时处理,禁止掏出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
三、禁止在台阶工作平台边缘堆放岩石或物体、禁止农用车等重型机械在平台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行驶、停留、装车等。
四、爆破前的警戒工作,定人、定点、专人负责。
根据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第4.13.1.1条规定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15爆破检查人员可在几分钟内进入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五、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音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清楚听到和看到。
所有员工和附近居民应提前知道警告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生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以一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此信号发出的同时,清场人员从爆区开始清人和设备,意外将所有人员和设备清理出警告区域,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相邻警戒点要能互相通视和通话,中间不能有盲区。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以两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确认人员、当所有设备从危险区域撤离并且满足安全启动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以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负责人批准的检查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危险区域,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三段信号都用旗帜和口哨,这样附近的人就能看到和听到。
六、爆区覆盖,对爆区上覆盖二层沙袋,一层竹笆或一层轮胎与一层橡胶片。
沙袋和竹笆错开铺设,中间不留缝隙,竹笆之间用铁丝连接。
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

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增加,炮采工作面的爆破已经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作业工序。
但是,炮采工作面爆破也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一旦操作不慎,就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在炮采工作面爆破前,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一、炮采工作面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识。
2.确立安全责任制度,培养和选拔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3.制定炮采工作面爆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安全规定进行操作。
4.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护。
二、炮采工作面爆破时的安全措施1.严格遵守炮采工作面爆破方案,确保操作顺序和方式正确。
2.严格控制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无火源、无静电、无撞击和无磁场干扰。
3.确保爆破场所的通风畅通,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避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4.设置安全警戒线,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非法闯入爆破场所。
5.在爆破前进行现场应急演练,培训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炮采工作面爆破后的安全措施1.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留下炸药、雷管等未爆物品,清除爆炸残骸和垃圾。
2.对强震区和弱震区进行防护,确保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3.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禁区规定,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在炮采工作面爆破后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总之,炮采工作面爆破是一项高风险、高技术和高精度的作业,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好无损。
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炮采工作面爆破才能安全、高效地开展。
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爆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1、全部涉爆人员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领取雷管和炸药由专人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需当面点数和签字,领用人员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领取人不得穿钉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3、夜间领用时,应使用防爆灯或防爆平安灯,禁止使用电灯或明火照明。
4、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惊、撞击、抛掷、倒转、坠落。
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5、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箱内装运。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需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
同时必需要有熟识爆破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7、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8、用汽车运输时,车箱应干净,不得放有铁器,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公里/小时,人力装卸每人每次运输不超过25千克。
9、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汽、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急品。
如遇中途停车,必需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米以上。
10、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平安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11、当班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准时退库,严禁私自保藏。
12、施工现场临时小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仓库必需设在隐藏、平安的地方,且应有专人看管。
13、装药前,必需检查药包直径与孔径是否匹配。
装填向下炮孔的药卷时,必需清除0.7m范围内的杂物和可能掉入药孔的石块;装填药卷时用炮棍将药卷当心送入孔中。
装填向上炮孔的药卷时,要避开药卷滑落下来;装散药时,必需在孔口设置镀锌或铝制漏斗。
14、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火索脚线造成瞎炮。
15、采纳电雷管起爆时,距离工作面30米以内应断开电源,可在30米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

提前通知
提前通知周边人员和单位爆破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做 好安全防范工作。
遵守法律法规
确保爆破作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的要 求。
确保人员撤离
制定撤离方案
制定详细的撤离方案,明确撤离路线、集合地点和通讯方式等。
培训员工
05
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
遇到盲炮的处理方法
01
盲炮是指因各种原因未能引爆的炸药或雷管,需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 处理。
02
首先,应确定盲炮的位置和类型,如果是导爆管盲炮,可直接拔出引 芯导线,如果是电雷管盲炮,需要采取短路法或远距离处理。
03
处理盲炮时,应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禁止人员和设备进入 。
在爆破后,除了检查盲炮和残留炸药外,还需对工作面进行 全面检查,发现其他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并确保处理方法得 当,防止意外发生。
其他安全隐患可能包括倒塌的支架、破损的设备、泄漏的液 体等,这些都需要及时处理,以确保工作面的安全。同时, 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技能水平,确保作业安全。
04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检查现场是否存在盲炮
盲炮是指因各种原因未能正常起爆的炸药,其存在对作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在爆破后,必须对工作 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盲炮立即处理,并确保处理方法得当,防止意外发生。
处理盲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遵循安全规程,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引爆或妥善处理,确保工作面安全 。
检查现场是否存在残留炸药
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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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4
24061炮采段安全技术措施10

一、补充原因24061综采工作面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口无法割透,经研究决定,对此段采取爆破落煤的工艺采煤,特报如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二、补充内容炮采段安全技术措施三、炮采段支护设计1、采用经验公式计算:Pt=9.81h γk=9.81×2.6×2.5×5=318.8kN/m 2式中: Pt —工作面合理支护强度,kN/m 2h —采高2.6mγ—顶板岩石容重 ,取2.5t/m 3k —工作面支柱应该支护的上覆岩层厚度与采高之比(4—8),取5。
2、根据每根液压单体实际支撑能力的公式计算:Rt=KgKzKbKhKaR=0.99×0.95×0.9×0.9×0.9×300=205.7 kN /根。
式中:R —支柱额定工作阻力,取300 kN /根;K —支柱阻力影响系数,工作系数Kg 取0.99;增阻系数Kz 取0.95;不均衡系数Kb 取0.9;采高系数Kh 取0.9;倾角系数Ka 取0.9;3、工作面单体支柱支护段的合理支护密度根据公式 n=Rt Pt =7.2058.318=1.54根/㎡ 式中:n ——支柱的密度,根/㎡;Pt ——工作面合理的支护强度,318.8kN/㎡;Rt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205.7kN /根;4、根据单体支柱支护段最大控顶时支柱的排数为7排,支柱的排距b 为1.0m ,支柱的柱距a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a=tt P F Nb N R )(+=8.318)2.00.17(77.205⨯+⨯⨯≈0.7m 式中:Rt ——支柱实际支撑能力;取205.7kN/根;N ——支柱的排数,取7排;F ——梁端头距煤壁的距离,取0.2m ;b ——支柱的排距,取1.0m ;Pt ——顶板支护的强度,取318.8kN /㎡;根据以上计算,24061综采工作面炮采段支护所需的强度,确定炮采段支柱的柱距为0.7m 。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1、装药时必须采取连续装药,药卷间不得留有间隙,装药剩余部分使用黄土泥封填,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严禁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炮孔严禁放炮,严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2、装药时,每装好一个炮眼,其雷管脚线,必须及时拧成短路,严禁拖在刮板运输机上,不得与电缆、电线等导体接触。
3、放炮母线必须用绝缘的双线,严禁用金属管或大地做回路,不得有明接头。
4、放炮联线串联,严禁并联或串并联。
5、采用分组装药时,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1)、风量不足或无风时;(2)、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及以上时;(3)、炮眼内出现水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变松,透老空等情况时;(4)、炮眼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放炮时安全员、放炮员、班组长三者缺一人时。
7、放炮时放炮员和班组长派责任心强人员在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站岗警戒,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方躲炮。
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发出警号,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的地方放炮。
放炮前先发出信号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
放炮时,警戒人离放炮下口不得少于50m,所有人员不得进入回风巷。
8、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9、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班组长、放炮员及时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瓦斯、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0、放炮前后,在放炮地点附近30m内洒水降尘。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
(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
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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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采工作面爆破的安全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的爆破工作要求
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应满足“五不、两少、两高”的要求。
“五不”:不崩坏顶板;不崩倒、崩坏支架;不崩翻刮板输送机;不留底煤,以减少工人起底煤的工作量;不出大块煤炭,以减少工人二次破碎的工作量。
“两高”:爆破自装率高,爆破后要求煤体松动适度,使尽量多的煤落入刮板输送机,以减少人工攉煤量,同时防止把煤抛到采空
区一侧,以提高煤炭采出率;炮眼利用率高,以保证采煤工作面的循环进度。
“两少”:爆破消耗的时间少,应尽量增加每一次爆破的炮眼个数,以减少放炮次数,缩短放炮的辅助时间,提高出煤工效;爆破材料消耗量少,应合理布置炮眼和装药量,降低炸药、雷管消耗量,提高经济效益。
另外,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还有特殊的安全要求,概括为以下基本内容:
(1)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2)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放炮作业包括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3)放炮作业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装药前和放炮前后,必须检查瓦斯。
如果放炮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放炮,同时附近20m以内,都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5)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充填封实。
严禁放糊炮和放炮出现“打筒”现象。
(6)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二)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
采煤工作面炮眼布置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单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为1.0m以下的薄煤层或煤质松软、节理发达的中厚煤层中,可沿工作面中间打一排向下倾斜的炮眼,称为单排眼,如图5--7所示。
炮眼与工作面煤壁的夹角为65。
~75。
(2)双排眼布置方式:在煤层厚度1.0m~1.5m,煤质中硬的中厚煤层中,可靠近顶、底板沿工作面打两排眼,称为双排眼,如图5—8所示。
如上、下两排眼互相错开,又称三花眼。
底眼位于工作面下部,靠近底板。
它的作用是将煤层下部的煤沿底板首先抛出,起掏槽眼的作用,为中间眼和顶眼的爆破创造条件。
底眼在垂直面上有俯角,俯角为10。
~15。
,眼底距底板约0.2m
左右,以不留底煤而不破碎底板为原则,使底板保持完整,又便于装煤。
中间眼(又称腰眼)位于煤层顶板与底板之间。
它的作用是进一步扩大底眼掏槽,保证顶眼在对顶板震动极小的情况下,
顶眼位于采煤工作面上部,靠近顶板。
它的作用是将煤层沿顶板崩落而不留顶煤。
顶眼在垂直面上有仰角,一般为5°~10°,眼底距顶板0.1m~0.5m,视煤质软硬及煤的粘顶情况而定,以不破碎顶板的完整性为原则,如顶板不稳定时,则顶眼平行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