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二〇〇八年十二月目录1 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工作原则 (1)1.3分类和分级 (1)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2.1组织体系 (2)2.2职责 (3)3 预防和预警 (5)3.1预防和应急准备 (5)3.2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建设 (5)3.3预警信息收集及传递 (5)3.4预警行动 (6)4 应急响应 (7)4.1信息报送 (7)4.2响应程序 (8)4.3次生灾害防范和处置 (10)4.4应急状态解除 (10)4.5恢复与重建 (11)4.6总结、评估和改进 (11)5 应急保障 (11)5.1应急队伍 (11)5.2物资与装备 (11)5.3通讯与信息 (12)5.4医疗卫生 (12)5.5受灾员工的安置 (12)5.6应急办公地点和设施 (12)6 附则 (13)6.1制订与解释 (13)6.2预案的实施 (13)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 工作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属地管理为主,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开展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要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应落实国家或当地政府整体应急工作部署。
(2)统一协调原则。
整合集团公司区域内资源,统筹协调区域内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实现资源共享。
(3)抢险保供原则。
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以抢险救援、应急资源保障、油气保供为重点。
1.3 分类和分级1.3.1 灾害分类本预案将重大自然灾害分为六类:(1)突发性洪汛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
(2)突发性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暴雪、寒潮、冰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雷电、沙尘暴、雪崩等。
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1.2.1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发或预知的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造成及可能造成公司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1.2.2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1.4.1 及时预警,科学应对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极端气象、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依法规范信息来源及可靠性,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4.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3 统一组织,协同救灾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
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服从应急救灾工作。
1.5 灾害分级1.5.1 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四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2 I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且事态严重,对生产场所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5.3 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生产现场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干旱、森林火灾等。
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1. 国家层面(1)成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2)设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协调工作。
(3)成立专家委员会,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 地方层面(1)各级人民政府设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三、灾害预警响应1. 灾害预警(1)各级气象、地震、水文等部门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2)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 响应启动(1)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
(2)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1. 灾情信息报告(1)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2)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灾情信息,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2. 灾情信息发布(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2)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灾情信息。
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在突发性重大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突发性重大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成立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应急响应程序1.预警发布(1)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性重大事件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2.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应急指挥部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4)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信息报告(1)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2)应急救援队伍在处置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4.善后处理(1)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调查评估,查明原因。
(2)对受影响区域进行恢复重建,确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应急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1)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其完好可用。
2.资金保障(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人员保障(1)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各级应急指挥部要关心关爱应急救援队伍,确保队伍稳定。
六、附则1.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的应对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成立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灾害事故应对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 指挥调度组:负责灾害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应急指挥调度。
2. 应急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防疫工作。
4. 民生保障组:负责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5. 交通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6. 信息宣传组:负责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1. 制定灾害事故应对工作计划和措施。
2.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3. 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调配。
4. 监督检查救援工作进展。
5. 指导和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灾害事故应对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 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预警能力。
2. 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
3.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二)预警信息发布1. 预警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
2. 预警信息应包括灾害类型、发生地点、影响范围、预警级别等。
3.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
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二)应急响应措施1. I级、II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指挥部,全面开展救援工作。
2. III级、IV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工作组,开展救援工作。
3. 救援力量调配: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救援需求,调配救援力量。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做好灾害防范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按照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台风、冰雹、低温冻害、雪灾、地震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地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_____担任总指挥,_____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农业、气象、水利、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
2、统一指挥和协调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调配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4、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1、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农作物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2、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3、水利部门: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组织水利工程的抢险和修复,保障农业灌溉和排涝用水。
4、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2. 公共安全事故:火灾、化学泄漏、交通事故等。
3. 传染病疫情:重大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三、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成立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2. 应急响应小组:下设多个专业小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联络组、交通管制组等。
3. 专家咨询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阶段:密切关注灾害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 应急响应阶段:-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 组织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物资保障队等投入救援。
- 实施人员疏散、转移安置等措施。
- 开展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工作。
3. 善后处理阶段:- 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职责分工1.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应对灾害事故。
2. 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3.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 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信息联络组: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确保信息畅通。
6. 交通管制组:负责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能够顺利通行。
六、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确保应急响应时能够及时调配。
2. 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 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效率。
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国家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危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国家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对我国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国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综合协调,分工合作。
(4)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5)社会参与,公众自救。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国家减灾委员会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国家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2 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灾害预警响应3.1 预警分级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将自然灾害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 预警发布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发布预警,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3.3 预警响应措施(1)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急救助设施和物资储备充足。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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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系统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1.2.1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单位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2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公司抢险救灾服从运输公司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区域管理;整合和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单位自救与区域应急救灾互相协作、相互支持。
1.4.3统一组织,协同救灾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由各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统一组织、指挥救灾。
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置与救援工作。
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从应急救灾工作。
1.4.4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增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5灾害分级1.5.1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2Ⅰ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分公司声誉影响,需要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和力理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3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是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置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公司声誉影响,需要分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4Ⅲ级自然灾害类事件由公司各单位参照本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分级1.5.5Ⅰ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1)洪汛灾害洪水导致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全线停产,人员伤亡严重,一次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xx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汛情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单位7人以上死亡,或xx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气象灾害严重影响单位正常生产运行,人员伤亡严重,一次造成7人以上死亡,或8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沙尘暴、海啸等造成单位7人以上失踪48小时以上。
(3)地震灾害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发生5.5级以上地震;造成40人以上死亡的地震或可能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地震。
(4)地质灾害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城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已经严重危及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和单位生产安全,造成7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以上。
1.5.6Ⅱ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标准(1)洪汛灾害洪水导致单位驻地所在区域部分停产,一次造成10-19的人员死亡,或1000-xx万上直接经济损失;汛情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单位3-7人死亡,或1000-xx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2)气象灾害较大影响正常生产运行,一次造成5-7人死亡,或500-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沙尘暴、风暴潮、海啸等造成单位5-6人以上失踪48小时以上。
(3)地震灾害单位驻地所在区域发生5.5级以上地震;造成20-39人死亡的地震或可能发生超过当地设防标准的地震。
(4)地质灾害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已经危及单位员工生命财产和单位和生产安全,造成5-6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800万元。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组织机构为有序、高效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公司设立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
2.1.1领导小组组长:组员:2.1.2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经济科,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李向民。
2.2工作职责2.2.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领导和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部署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2)及时向运输公司或灾区政府救灾指挥部通报本单位灾害损失和生产、救灾等情意;(3)根据运输公司应急工作原则,制定灾区单位应急救灾对策,指挥灾后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视灾情安排慰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组织紧急调配救灾物资或提供其它紧急救助行动;(4)统一安排应急救灾期间公司机关职能处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的工作。
(5)应急响应时期,指挥相关单位的应急救灾,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2.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应急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殿应急救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信息收集平台的建立,负责应急值班和24小时值班电话的设置;(2)接受单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持续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3)负责应急状态下协调、指挥,根据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传达到各机关职能处室、应急职能和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4)按照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向运输公司、当地政府部门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5)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现场应急处置总结的审核、归档工作;(6)负责单位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7)收集各类信息,随时汇报事态情况,有重要信息要随时汇报;(8)收集了解指令的执行情况。
2.2.3公司职能科室、应急职能组、应急救援处置中心职责2.3现场应急处置现场应急指挥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职责如下:(1)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抢险方案;(2)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保证现现与分公司之间信息传递的及时、畅通、一致;(3)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4)及时向应急办公室和地方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5)协调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6)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7)落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领导小组请示应急终止;(8)负责现场应争工作总结。
2.4各单位组织机构2.4.1各单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指挥层,直接管理控制本单位突发应急事件。
2.4.2各单位均应设立应急救灾指挥机构明确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担任本单位应急救灾领导小组组长。
2.4.3各单位应急救灾机构主要职责范围如下:(1)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2)明确应急时期各相关部门的职责;(3)负责配置、调动应急救援的各类物资;(4)负责编制消防、医疗、物资供应、通讯、交通、保卫、生产调度等应急救援对策;(5)指挥和协助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单位处理突发事件;(6)负责本单位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预案的审核工作,以及预案的启动和终止;(7)负责重大灾害信息的上报工作。
2.4.4各单位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负责部门及联系电话应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发生较大调整时,应及时上报。
3灾情预警应急办公室和各单位应急救灾机构,负责搜集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分析灾害可能对单位员工安全和生产经营造成的危害。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应急响应4.1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安规定立即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和区域急救援处置中心报告,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灾情。
4.2分级响应4.2.1按照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公司和各单位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分级响应。
4.2.2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单位应立即启动单位应急预案,并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上报。
4.3.3发生Ⅱ级及以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后,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和相关预案,由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救灾。
4.3响应程序4.3.1公司响应程序4.3.1.1灾情报告和应急准备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灾害预警后,进入启动预案准备状态。
根据灾情发展态势,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灾害情况;(2)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和现场应急情况,及时报告;(3)应急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布署,通知4个应急职能组和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应急准备;(4)分析灾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视灾情需要派有关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应急救灾。
4.3.1.2应急救灾Ⅱ级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灾害发展态势和现场抢救进展情况,应急办公室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1小时内到达岗位;(2)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灾情,部署应急救灾任务,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当地政府有关部门;(3)聘请有关专家咨询,提出应急救灾方案,组织紧急救援;(4)视灾情严重程度,安排有关领导或工作组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灾工作;(5)通知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做好运输、通讯、物资、资金等支援准备工作;(6)视灾情需要,紧急调动救灾队伍参加现场救灾工作,调动有关准备,物资支援现场抢救;(7)必要时,按领导小组指示报请集团公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指挥救灾工作。
4.3.2单位响应程序4.3.2.1灾情报告(1)单位接到灾灾害预警后,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分公司应急办公室,并进入应急准备状态;(2)灾害发生后,应在2个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受灾情况;(3)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危害程度、生产运行和职工生活状况,以及应急救灾紧急部署情况。
4.3.2.2应急准备(1)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后,应立即时入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状态;(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应迅速到位,部署应急救灾工作;(3)医疗、物资等应急保障系统工作准备就序;(4)抢险救灾装备和人员集结待命;(5)检查和监控次生灾害源、平息误传和谣传、宣传自救知识。
4.3.2.3应急救灾(1)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转入应急救灾程序;(2)应急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单位抢险救灾和区域性救灾协作;(3)做好现场疏散工作,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秩序;(4)及时向法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和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受灾损失和应急抢险救灾情况,视灾情需要请求外部紧急救授;(5)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6)迅速调集抢险救灾队伍投入抢险;(7)检查生产设施破坏情况,检修生产和生活设施;(8)密切保持与当地政府救灾主管部门和救灾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和区域灾害情况,通报本单位受灾情况和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9)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