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检测标准要点样本
噪声常规监测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样本

3.2.5环境噪声监测办法本原则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测量办法。
本原则合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一、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精度为2 型及2 型以上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规定,并定期校验(注:现场普查达到Ⅲ型仪器规定,普通现场测量达到Ⅱ型仪器规定)。
测量先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不不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
声校准器应满足GB /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规定。
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快慢档规定视周边重要声源而定)。
二、测点选取依照监测对象和目,可选取如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测量:a)普通户外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畴。
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离墙面和其她反射面至少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
开窗状况下测量。
三、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 m/s 如下时进行。
四、监测类型与办法依照监测对象和目,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
A.声环境功能区监测A.1 监测目评价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理解功能区环境噪声时空分布特性。
A.2 定点监测法A.2.1 监测规定选取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性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
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也许最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固噪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第一排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也许最大值处。
噪音测试检测标准

噪音测试检测标准一、测试环境要求噪音测试应在一个安静、无反射、均匀的环境中进行,以避免外部噪音和其他干扰因素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测试环境内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恒定,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二、测试设备1. 噪音测量仪器:应使用具有高灵敏度、低噪音、宽动态范围的噪音测量仪器,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2. 辅助设备:包括三脚架、麦克风、信号线等,以确保测试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三、测试方法1. 测试前应对噪音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确定被测设备的噪音排放位置,设置测量点,确保测量点的代表性。
3. 开启被测设备,在各个测量点进行噪音测量,记录数据。
4. 根据需要,可采用不同的测量方法,如定点测量、移动测量等,以满足测试要求。
四、噪音等级划分根据所测得的噪音声压值,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通常情况下,可将噪音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等级声压值(dB)一级55-60二级60-65三级65-70四级70以上五、噪音污染标准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和环境要求,应制定相应的噪音污染标准。
通常情况下,以下场合应符合相应的噪音污染标准:1. 城市居民区白天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
2. 城市文教区白天不得超过50dB,夜间不得超过40dB。
3. 城市商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0dB,夜间不得超过50dB。
4. 城市工业区白天不得超过65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六、数据记录与处理1. 对每个测量点的声压值进行记录,并记录测量时的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等。
2. 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计算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参数。
七、测试报告编制1. 测试报告应包含测试日期、测试地点、被测设备信息、测试环境参数、测量点声压值、噪音等级划分、噪音污染标准等内容。
2. 测试报告的编制应清晰、简洁,便于阅读和理解。
3. 测试报告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八、测试人员资质1. 测试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知识,熟悉噪音测试的原理和方法。
工地噪声检测标准

土等作业;在施工现场,有自始至终频繁进行的材料和构件的运输活动;还有各种敲打、撞击、旧建筑的倒塌、人们的呼喊等。
二、工地噪声检测标准1. 国际标准:《声学——环境噪声测量方法》(ISO 1996-1:2003)。
2.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 2011)三、工地噪声检测方法仪器选择:通常使用声级计进行噪声检测。
声级计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
根据不同的检测需求,可选择不同类型的声级计,如普通声级计、精密声级计等。
测量位置:在施工场地边界外 1 米处设置多个测量点,一般应包括靠近噪声源、敏感区域(如居民区、学校等)以及不同方向的位置。
对于大型施工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测量点的数量和分布范围。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进行测量。
昼间一般为6:00 至22:00,夜间为22:00 至次日6:00。
在每个时段内,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时间段进行测量,如施工高峰期、非高峰期等,测量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测量数据记录:记录每个测量点的等效连续 A 声级(Leq)、最大声级(Lmax)、最小声级(Lmin)等参数,同时记录测量时的气象条件(如温度、湿度、风速等)、施工活动情况等信息。
四、工地噪声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一)各类工地噪声限值1、建筑工地的白天施工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2、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3、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数据进行调整。
噪声测试规范标准[详]
![噪声测试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dad32c72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8e.png)
-噪声测试规拟制:韦启圣_ 日期:2010-10-30董瑞勇_ 日期:2010-12-02董瑞勇_ 日期:2010-12-02更改信息登记表文件名称:噪声测试规文件编码:INVT-LAB-GF-16评审会签区:目录1、目的22、围23、定义34、引用标准45、测试设备56、测试环境条件57、噪声测试57.1.被测设备的安装57.2.传声器位置的选择57.3.噪声测量68、验收准那么8附录A:噪声测试数据记录表8噪声测试规1、目的本规给出一种现场简易法测定电气设备的发射声压级。
用于检验我司产品发射的噪声是否满足标准或设计的要求。
使用本规测试方法其结果的准确度等级为3级〔简易级〕。
2、围本规规定的噪声测试方法,适用于市英威腾电气股份开发生产的所有电气产品。
3、定义本规采用以下定义。
其它声学术语、量和单位按GB/T 3947和GB/T 3102.7的规定。
3.1 发射emission由确定声源〔被测机器〕辐射出空气声。
3.2 发射声压〔P〕emission sound pressure在一个反射平面上,按规定的安装和运行条件工作的声源附近指定位置的声压。
它不包括背景噪声以及本测试方法所允许的反射面以外其他声反射的影响,单位Pa。
3.3 发射声压级〔L P〕emission sound pressure level发射声压平方P2(t)与基准声压平方P02之比的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
采用GB/T 3785规定的时间计权和频率计权进展测量,单位dB。
基准声压为20μPa。
P2(t)表示声压有效值平方随时间变化。
3.4 脉冲噪声指数〔脉冲性〕impulsive noise index (impulsiveness)该指标用以表征声源发射噪声的脉冲特性,单位dB。
3.5 一个反射面上方的自由场free field over a reflecting plane被测机器所处的无限大、坚硬平面上方半空间,各向同性均匀媒质中的声场。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的标准有如下几方面:
1、户外距离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2、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3、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
(三)、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噪声检测标准要点

A 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 A表示,单位dB(A)。
等效连续A 声级:简称为等效声级,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用LAeq,T值皆为等效声级。
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表示,单位dB(A)最大声级: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 Amax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A)的噪声。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量结果修正: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v1.0 可编辑可修改视情况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噪声和铁路噪声需修正,工作场所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不进行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55。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噪声检测标准

噪声检测尺度1、环境噪声新尺度我国新颁布的GB 3096-2008、GB 12348-2008和GB 22337-2008等三个环境噪声尺度(以下简称“新尺度”),已经在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新尺度中,都涉及到室内环境噪声的丈量。
作为环境噪声的监测机构,如何按新尺度的要求对室内环境噪声丈量,进行认真而正确的运作,这在全检测行业来说,是一个急需研讨的实际课题。
但是,在新尺度公布前,我国仅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尺度》、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丈量方法》GB/T14623-93,以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尺度》GB12348-9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丈量方法》GB/T14623-93(以下简称“原尺度”)。
在其适用范围上,基本是环境呵护部分的依法行政的依据。
进入新千年后,室内环境噪声污染监测需求量大,检测机构呈现多元化,从而促进了噪声监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然而,这两个尺度在适用性和操纵的可行性上都有很大的局限,很难满足分歧环境条件的、分歧委托方对噪声监测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为维护人身健康权的环境噪声危害争议的司法判决上,存在依据尺度不当的困境。
因此,急需满足上述要求的一系列环境噪声尺度的公布,达到适应委托检测方的需要,推动环境噪声监测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2.、新尺度的特点同原尺度相比,新尺度在很多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检测机构开展室内环境噪声的实际需要,具体表示在如下几个特点上。
(1)把声环境尺度分为“声环境质量尺度”和“噪声排放尺度”。
由环境呵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的新尺度中,把GB3096-93和GB/T14623-93合并为一个尺度GB3096-2008,名称改为“声环境质量尺度”,把GB12348-93和GB12349-93合并为一个尺度GB12348-2008,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尺度”,同时还新出台了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尺度》,使声环境尺度形成了环境尺度体系的基本框架,这是对声环境尺度尺度体系建设的一大进步。
声环境噪音检测标准

声环境噪音检测标准主要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等文件制定。
这些标准对不同区域和场景的噪音限值进行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声环境噪音检测标准:
1. 0 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0 类区域,白天噪音不超过50 分贝,晚上噪音不超过40 分贝。
2. 1 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白天噪音不超过55 分贝,晚上噪音不超过45 分贝。
3. 2 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白天噪音不超过60 分贝,晚上噪音不超过50 分贝。
4. 3 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白天噪音不超过65 分贝,晚上噪音不超过55 分贝。
5. 4 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铁路、机场等区域。
白天噪音不超过70 分贝,晚上噪音不超过55 分贝。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场景的噪音检测标准,如:
1. 昼间噪音不超过60 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0 分贝:适用于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等。
2. 昼间噪音不超过65 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5 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工业区等。
3. 昼间噪音不超过70 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5 分贝:适用于城市道路、铁路、机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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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用L A表示, 单位dB( A) 。
等效连续A 声级: 简称为等效声级, 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 内A 声级的能量平均值, 用L Aeq, T表示( 简写为Leq) , 单位dB( A) 。
除特别指明外, 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最大声级: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 用L A max表示, 单位dB( A)
背景噪声: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 A)
的噪声。
非稳态噪声: 在测量时间内, 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 A)
的噪声。
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 A) , 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 风速为 5 m/s 以下时进行。
测量结果修正:
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10dB( A) 以上时, 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 dB( A) ~10dB( A) 之间时,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 按表进行修正。
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 A) 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 视情况执行; 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 应按环境
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噪声和铁路噪声需修正, 工作场所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不进
行修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是指6:00 至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22:00 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 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
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 夜间55。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 A) 。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 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 可在
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 并将相应的限值减10 dB( A) 作为评
价依据。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 F) 档。
测点布设: 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
布局, 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 高度1.2 m 以上的位置。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 测点应设在场界外1 m, 高于围墙0.5 m 以上的位置, 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 如: 声源位于高空、场界
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 测点可设在噪
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 m 处的位置。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 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
反射面0.5 m 以上、距地面1.2 m 高度以上, 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测量时段: 施工期间, 测量连续 20 min 的等效声级, 夜间同时
测量最大声级。
背景噪声测量: 要在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它声环境与测量被测
声源时保持一致。
稳态噪声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非稳态噪声测量20 min 的等效声级。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
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 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 测前、测后) 、主要声源、示意图( 场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 、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T 12525-1990
铁路边界: 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 昼间70, 夜间70。
测点原则上选在铁路边界高于地面1.2米, 距反射物不小于1米处。
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快( F) 档, 采样间隔不大于1秒。
四级风以上停止测量( 四级风风速为5.5-7.9m/s)
测量时间: 昼间夜间各选在接近其机车车辆运行平均密度的某一
个小时, 测量一小时的等效声级。
必要时昼间夜间分别进行全时段测量。
测量报告应包括: 测量仪器, 测量环境( 测点距轨面相对高度m, 几股线路, 测点与轨道之间的地面状况, 车流密度, 背景噪声声级, 1h等效声级。
)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 噪声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A计权、”S(慢)”档, 取值为声级LpA或等效声级LAeq; 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Peak(峰值)”档。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 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3dB(A)) , 选择3个测点, 取平均值。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 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 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dB(A)。
每个区域内, 选择2个测点, 取平均值。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 在流动范围内, 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 计算等效声级。
测量:
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的高度,站姿为1.50m, 坐姿为1.10m。
传声器的指向为声源的方向。
测量仪器固定在三角架上, 置于测点; 若现场不适于放置三角架, 可手持声级计, 但应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0.5m。
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 每个测点测量3次, 取平均值。
脉冲噪声测量时, 应测量脉冲噪声的峰值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
测量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 传声器应戴风罩。
应尽量避免电磁场的干扰。
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测量日期、测量时间、气象条件( 温度、相对湿度) 、测量地点( 单位、厂矿名称、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 、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测量仪器型号、测
量数据、测量人员及工时记录等。
实际工作中, 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时的工作场所, 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 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 A) 的原则, 根据表B.1确定噪声接触限值。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 根据声级变化( 声级波动≥3dB) 确定时间段, 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 并记录各时间段的持续时间。
8h等效声级( LEX,8h) 的计算:
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
每周40h的等效声级:
经过LEX,8h计算规格化每周工作5天( 40h) 接触的噪声强度的等效连续计权声级:
在工作过程中, 凡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都列为抽样对象范围。
抽样对象中应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接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