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分区概念

合集下载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4、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 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 火极限不低于3.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 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 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防 火 分
区 与 防
烟 分 区
压花防火门
防火隔音门:具有防火、 保温、隔音、防盗功能。
钢质滑动防火门:平时 依靠电磁门吸的吸附力, 平时处于常开状态。发 生火灾时切断通向电磁 门吸的电源,门吸松开, 门自动关闭。
木质防火门构造剖析
四、防火窗:采用钢窗框、钢窗扇及防火玻璃制成, 能起到阻止火势蔓延的窗。
应设自动和手动开关装置。
第一节 概 述
一、定义:
防火分区: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划 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它 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二、作用: 1、阻止火势蔓延 2、为人员物资的疏散提供 条件 3、为火灾扑救提供条件
三、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
1、满足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面 积及构造要求。
2、作避难通道使用的楼梯间、 前室和某些避难功能的走廊, 必须受到完全保护,保证其不 受火灾侵害。
带 疏 散 门
5、防火水幕带:能 起到防火分隔作用的 水幕
的 防 火
有效宽度≮6m,供水 强度不应小于2L/s.m;

喷头布置不应少于3

排,且上下不应有可
燃构件和可燃物。
6、空气幕
无机布防火卷帘: 耐火极限大于4h
水平防火卷帘
第三节 防火分区的面积
一、低多层民用建筑 (一)面积
一、二级:2500m2, 三级:1200m2, ≯5层 四级:600m2,≯2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500 m2

防火分区的概念

防火分区的概念

防火分区的概念
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它是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控制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重要措施。

防火分区的划分主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和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有不同的防火分区,具体如下:
1. 民用建筑:一般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 平方米,三级不应超过1200 平方米,四级不应超过600 平方米;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不应超过500 平方米。

2. 工业建筑:根据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也有所不同,例如甲类厂房的防火分区不应大于250 平方米,乙类厂房不应大于300 平方米,丙类厂房不应大于500 平方米等。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合理,不应跨越楼层。

当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部位,如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应按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

此外,还应注意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或其他防火分隔设施的设置,以确保防火分区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总之,防火分区是建筑防火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有效地控制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顺利进行。

在建筑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和管
理。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关系与区别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关系与区别

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一、防火分区1、防火分区的概念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物人为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划分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有效地控制和防止火灾沿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向统一建筑物的其他空间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同时能够为人员安全疏散、灭火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防火分区式控制耐火建筑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

防火分区按照限制火势向本防火分区以外扩大蔓延的方向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竖向防火分区,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

竖向防火分区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另一类为水平防火分区,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

水平防火分区用以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扩大蔓延。

2、防火分区划分原则建筑设计划分防火分区时,每个防火分区之间可用建筑构件或防火分隔物隔断。

防火分隔物可以是防火墙、耐火楼板、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

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显然是不可行的。

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及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作了具体规定,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执行。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不应大于2500 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

多层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分区的最大建筑面积为10000 m2,地下部分为2000 m2。

建筑防火分区课件

建筑防火分区课件
3、划分面积不同
例如: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一类1000m2 二类1500m2 地下室500m2
防烟分区:不能超过500m2,并且不能因为设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扩大。
沉降下来的冷烟使挡烟垂壁失 去控制烟气的作用,所以防烟
分区的面积不宜过大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的区别
5、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划分方法不完全相 同
防火分区的划分原则
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 防火安全。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 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 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 积作了规定,在设计、审核和检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 执行。
防火分区类型
1.水平防火分区 2.竖向防火分区 3.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的防火分隔
竖向防火分区:指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 ,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用以防止多 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
特殊的部位和重要的房间主要有:各种竖向井道、附设 在建筑物中的消防控制室、设置贵重设备和储存贵重物 品的房间、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以及通风空调机房等。 其防火分隔划分的范围大小、分隔的对象和分隔物的耐 火性能要求等于上述两类防火分区有所不同。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的区别
1、作用不完全相同
防火分区—阻止火灾在建筑物内沿水平和垂直方向蔓延 ,把火灾限制在一定空间范围,减少火灾损失
防烟分区—在一定时间内把建筑火灾的高温烟气控制在 一定的区域范围之内,为排烟设施排除火灾初期的高温 烟气创造有利条件,为人员疏散提高良好条件,也能防 止烟气蔓延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建筑防火分区一、防火分区的概念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建筑火灾的扩大蔓延有两个方向,一是水平方向的蔓延;二是垂直方向的蔓延。

为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就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所以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有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两种。

防火分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的概念,其范围大小在消防规范中用面积计算,其大小取决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高度、层数等因素。

在建筑物内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亦要进行防火分区、分隔。

其防火分隔物-─墙及楼板应为耐火结构。

(一)水平防火分区水平方向分隔靠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门窗孔洞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或在其两俚0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m。

有关规范规定,在安装有自动洒水灭火设备等自动消防设备时,在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时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局部面积增加一倍。

(二)垂直防火分区垂直方向分隔靠楼板,穿过楼板的各种竖井,应每隔2至3层进行封堵,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层层封堵,井壁上的门应用丙级防火门。

(三)功能性分区与分隔对不同火灾危险性或不同用途的房间、场所进行分隔,控制火势向其他部分蔓延。

生产车间与仓库,商场与库房应按不同防火分区处理,在一个防火分区内、楼梯间、疏散走道、房间、变配电室、风机房等房间也要进行防火分隔,控制火灾的蔓延,为疏散与灭火创造时机。

三、常用防火分隔物防火分隔物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且能把建筑内部分隔成若干较小防火空间的物体。

常用的防火分隔物有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阀和防火排烟阀等。

(一)防火墙由不燃烧材料构成的,为减少或避免建筑物、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的竖向分隔体(如砖墙、钢筋混凝土墙等),其耐火极限不低于4.0h(单层及多层建筑)、3.0h(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防火墙是防火分区的主要建筑构件。

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防火分区

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防火分区

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指采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作为一个区域的边界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它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防火分区的面积大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火灾危险性、消防扑救能力等因素确定。

不同类别的建筑其防火分区的划分有不同的标准。

一、厂房的防火分区根据不同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合理确定厂房的层数和建筑面积,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减少损失。

甲类生产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疏散和救援困难,如层数多则更难扑救,严重者对结构有严重破坏。

因此,甲类厂房除因生产工艺需要外,应尽量采用单层建筑。

为适应生产需要建设大面积厂房和布置连续生产线工艺时,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分隔比较困难。

对此,除甲类厂房外,规范允许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

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层数和厂房的耐火等级等因素确定。

各类厂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应符合表2-5-1的要求。

对于一些特殊的工业建筑,防火分区的面积可适当扩大,但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自动灭火系统能及时控制和扑灭防火分区内的初起火灾,有效地控制火势蔓延。

运行维护良好的自动灭火设施,能较大地提高厂房的消防安全性。

因此,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2-5-1的规定增加1.0倍。

当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

厂房内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二、仓库的防火分区仓库物资储存比较集中,可燃物数量多,一量发生火灾,灭火救援难度大,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因此,除了对仓库总的占地面积进行限制外,库房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用其他分隔方式替代。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一、防火分区的概念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防火分区,按照防止火灾向防火分区以外扩大蔓延的功能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竖向防火分区,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区,用以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扩大蔓延。

竖向防火分区是指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

它可以阻止火灾在楼层的水平方向蔓延。

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

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加冷却水幕或闭式喷水系统,或采用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

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作了规定,在设计、审核和检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执行。

(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1的要求。

在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3小时以上)、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加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火水幕带分隔。

防火分区划分及标准图文

防火分区划分及标准图文
完成防火分区划分实施方案的编制 后,需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申 请。
技术审查
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包括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 准等。
行政审批
审查通过后,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审 批,批准实施方案。
方案实施
获得批准后,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防 火分区划分,并进行验收和投入使 用。
05
工程实例分析
某商务大楼防火分区划分
该体育馆还配备了多种消防设备,包 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等,以提高灭火效率 和保障人员安全。
某地铁站防火分区划分
地铁站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交通建筑,具有较为复 杂的空间结构和较高的客流量。为了确保地铁站 的消防安全,该地铁站的防火分区根据不同的功 能区域进行划分。
地铁站的站台区通常采用无柱式的结构,以增加 站台的使用面积和方便乘客上下车。为了确保站 台区的消防安全,该地铁站还设置了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和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
适用范围与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仓库、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防火分隔。
相关规定
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02
防火分区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概述
防火分区是指通过消防分隔设施,将建筑物内部某一区域 进行分隔,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火灾阻隔能力和灭火救 援能力,从而保障该区域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
该地铁站的防火分区主要包括站台区、公共区、 设备区等几个部分。其中,站台区为独立的防火 分区,公共区和设备区则根据不同的楼层进行划 分,每个楼层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
在公共区和设备区方面,该地铁站也配备了多种 消防设备,包括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以提高灭火效率和保障人员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火分区概念:在建筑物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民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2,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5000m2 ;2、地下、半地下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2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1000m 2;3、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5、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厅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即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 。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h ;2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6、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7、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

8、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1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3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 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

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

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

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有关规定:1、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2、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1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2旅馆;3超过 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4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 2 层的建筑;5超过 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3、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4、公共建筑中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5、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当平面上有 2 个或 2 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 1 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2使用人数不超过30 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3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 1 个疏散门;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 1 个疏散门;5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 3 层及 3 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它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6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本规范第7.4.4 条的规定。

7.4.4 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1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6、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7、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m;不超过 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 1.0m。

8、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9、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1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 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 5.3.17-1 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2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0m 计算确定;3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4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 1.0 人/m2 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 人m2 计算确定;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 5.3.17-2 确定表 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 人的表5.3.17-2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10、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6.0m 时,可设置在屋顶上。

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 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 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 1.2m 的窗槛墙;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墙隔开;6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7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11、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

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8.0h 的需要量,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4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1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进入建筑物内的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3燃气供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的有关规定;消防车道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0m 或总长度大于220.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