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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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筹建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筹建审批程序

药品(yàopǐn)经营(jīngyíng)企业(批发(pī fā)、零售(línɡ shòu)连锁)筹建(chóujiàn)审批程序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筹建审批程序法定实施主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一条)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4、《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国食药品监督市[2004]76号)5、《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赣食药监市[2007]30号)总时限:自受理完成之日起8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限)受理4个工作日审核2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定2个工作日制作行政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送达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受理范围:本省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筹建申请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受理。

许可程序: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向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筹建申请报告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筹建申请表(附件一);2、拟办企业主要人员材料(cáiliào)〔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和个人简历(需注明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经历、年限及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3、办公、营业、仓库土地(tǔdì)房产证明;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qíngkuàng)说明;5、拟配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情况(qíngkuàng)说明;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chū jù)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7、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筹建申请材料目录与格式文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筹建申请材料目录与格式文本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筹建申请材料申请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筹建申请材料目录1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申2请人为单位时须提交)3 法定代表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证明原件、复印件4 企业负责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质量负责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5复印件;处方审核人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6复印件及聘书;(经营类别仅为乙类非处方药除外)拟开办企业的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臵图及营业场所、7仓库的平面布局图8 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9 行政许可申请委托书(非申请人本人申报材料时须提交)注:所有原件审查后均已返还。

受理办承办人:申请人(被委托人):年月日填报要求与说明1、申请资料均需按A4规格纸张填写打印,申请材料所需复印件应按A4尺寸提供,申请人为企业者应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材料中前后文字、数字表述应一致。

3、申请材料中所涉及营业场所及仓库面积均为经营或储存药品实际区域面积,不包含非药品区域面积。

4、申请材料中的地理位臵图及平面图应用微机制图并注明方向;5、地理位臵图应标明所在市(县)、街(路)、门牌号码,没有门牌号码的,尽量准确标明所在位臵;6、仓库平面图应标明五区三色:待验药品区、退贷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7、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中药饮片库应单独制图。

8、所有复印件应标明“与原件一致”由法人或委托人签字认可。

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表申请人(申请人签名,或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申请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人职业资格/职称拟办企业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区﹟﹟路﹟﹟号拟办企业仓库地址石家庄市﹟﹟区﹟﹟路﹟﹟号拟经营方式□零售□零售连锁(选中打√,下同)拟经营类别□处方药□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拟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经营场所面积(按实际面积)㎡所在普通商业企业的营业面积(按实际面积)㎡药品仓储总面积(按实际面积)㎡中药饮片库(区)面积(按实际面积)㎡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是否配臵了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及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保管设施□是□否药品经营、办公、生活区域能否相对分开□能□不能在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区域□是□否□不涉及普通商业企业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是否有专门的货架、货柜□是□否□不涉及拟办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情况(按要求说明实际情况及在此地筹建的理由)仓库是否为共用,如系共用,几家仓库共用,是否实行统一购进、统一管理,统一配送。

零售药店申请表和材料目录

零售药店申请表和材料目录

《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发申请表(筹建)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新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筹建)《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发(筹建)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发申请表(验收)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新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基本情况现场验收记录审批意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新发(验收)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表企业盖章:年月日审批意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受理编号:申请人(公章):申请事项: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日期:受理部门: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材料目录填报要求。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审批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审批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审批(十四)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二、申请条件:(一)筹建药品零售企业条件筹建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规定: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申明。

(二)筹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条件除具有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以外,还应具有一定数量的零售连锁门店、连锁加盟店。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目录(一)药品零售企业提交的资料1、四川省绵阳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申请表(附表十四);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3、拟使用房屋证明(产权证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4、拟选址的地理位置平面图(乙类非处方药柜除外);5、连锁加盟店还需提供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加盟连锁的质量保证协议(注明协议有效期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相同);6、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提交的资料1、四川省绵阳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申请表(附表十四);2、拟属连锁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交验原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4、拟属连锁门店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注明合同或协议有效期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期限相同);5、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申请筹办零售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筹办零售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市局2014年22号文件《徐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办法》的精神,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有新的要求,具体在资料申报方面要注意如下几点:一、申请筹办零售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1、拟办药店论证报告:拟办药店的基本情况和优势,包括药店经营特色、药店经营面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药学服务能力及特色、周边药店分布状况等。

2、开办申请报告、筹建申请表。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和职称证明、不在职证明、社保本及缴纳社保缴费单据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办企业药学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和职称证明、不在职证明、社保本及缴纳社保缴费单据等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3、4一样,都要保证能在职在岗)5、药店地址示意图、药店营业场所平面图。

因为涉及到150米的距离限制,我们以先到审批大厅申报资料的为准,派人到现场看是否符合距离和面积要求,如果达到要求,同意筹建,在筹建期间准备完整资料,报到行政审批大厅。

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同意筹建,让别人开办。

筹建完成的及时联系药品综合监管科现场验收。

二、对于新开办、变更、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设施设备要求:1.经营冷藏药品的需要配备带温度、湿度外显的药品冷藏柜(冰箱不行)2.对于阴凉保存的药品,可以购买阴凉储存的药品专柜,也可以设置阴凉保存区(空调制冷量达到阴凉库标准)三、零售单体药店并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注意事项:1、零售单体药店并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原来的零售单体药店需注销,同时由并入的连锁企业提交申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申请。

注销和申请同时进行,同时提交资料。

2、已开办药店并入连锁企业不变更注册地址和主要管理人员的,按照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程序办理,并且设在城区的其经营场所面积应不低于60平方米,设在乡镇的应不低于40平方米,无距离限制;变更注册地址的按照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办理,需满足全部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条件。

3、零售单体药店并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原来的零售单体药店已购进的药品应逐一统计(一式三份,原来的单体药店、新开办的连锁门店和药监部门各一份),能提供购进票据说明合法来源的,新开办的连锁门店应接纳并经验收合格后销售。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英语泛读教学初探随着全球化的趋势,英语已成为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

因此,英语教学越来越重要。

而英语泛读已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英语教学方法。

本文将浅谈英语泛读教学初探,包括英语泛读教学的概念、英语泛读教学的优点、英语泛读教学的方法以及英语泛读教学的实施。

一、英语泛读教学的概念英语泛读教学是指通过阅读英语材料来提高学生的英语能力。

它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英语阅读和理解能力,还可以帮助学生扩充词汇量、加强语法知识的掌握,并能让学生领悟到英语语言和文化的内在联系。

二、英语泛读教学的优点1. 建立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

英语泛读教学可以给学生提供各种形态的英语阅读材料,比如小说、新闻报道、科技文章等等。

这些材料涵盖的内容丰富多彩,既考察了学生的阅读能力,也有助于学生建立起自己的阅读兴趣。

2. 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

英语泛读教学可以让学生接触到不同难度的英语阅读材料,从而可以更好地提高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

每一篇阅读材料都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和文化相关性,这些都可以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英语语言和国家的文化。

3. 扩大学生的词汇量。

英语泛读教学有助于学生扩大词汇量,因为学生可以透过不同种类的英语阅读材料,奠定英语词汇的基础,同时学生也可以从不同阅读材料中吸收更多的新单词,提高自己的词汇量。

4. 增强学生的语法知识掌握。

英语泛读教学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扩大词汇量,还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语法知识。

因为学生可以在阅读中发现语法规则和特殊的语法点,从而加深对这些语法规则的理解和掌握。

三、英语泛读教学的方法1. 选择适当的阅读材料。

要确保英语泛读教学的效果,需要选择适当的阅读材料。

阅读内容应该是符合学生的兴趣和英语水平的,同时材料的主题也需要与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文化背景相应联系。

2. 适度的难度。

阅读材料的语言难度可以适当提高,但是过于复杂的语言会影响学生的阅读效果。

因此,在选择英语泛读教学材料时需以学生的整体水平为基础,选择适当的难度级别。

药品经营许可筹建(零售连锁总部)

药品经营许可筹建(零售连锁总部)

药品经营许可筹建(零售连锁总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章制度。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且质量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仓库应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的现代物流装置和设备。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中心仓库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若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药品,不得另设配送中心仓库,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购进的所有药品必须从受托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若委托现代物流企业仓储、配送药品,不得另设仓库(配送中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不委托配送药品的,应设置独立的仓库。

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配送、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所属零售门店之间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应实时连接、能实现数据实时交换。

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配送中心)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场所(即注册地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

7、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必须具有10家(含)以上的直营门店(直营门店的《营业执照》应为总部《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材料目录:1.《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表》或《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筹建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拟办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个人简历4.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药师注册证明原件、《执业药师履历表》5.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6.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自我保证声明(签名,加盖公章)7.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表8.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外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个人签名,加盖企企业公章)9.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提供10家以上直营门店情况。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药品零售企业新办、换证、变更、认证所需材料一、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和验收申请所需材料(一)筹建申请材料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一式三份);2.连锁总部资质(零售连锁门店要);3.拟办企业主要人员材料(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和个人详细简历(需注明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经历、年限及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4.拟办企业门面租赁合同及衡宇产权相关证明;5.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形说明;6.拟配置运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情形说明;7.本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8.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验收申请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一式三份);2.拟办企业同意筹建批复;3.拟办企业对照开办企业验收标准细则自查总结;4.拟办企业职工花名册(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职位、职务、培训情形、健康状况等);5.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形(包括各级组织机构的设置文件,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职责框架图,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录用文件等);6.拟办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和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相关证明(有原工作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其证明材料须有原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印章,下同);7.拟办企业所在位置及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详细注明面积和功能区域等)及门面租赁合同和衡宇产权相关证明;8.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配置的设施设备明细表;9.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所需材料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式三份);2.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执业药师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江西省食药监局注册受理通知书),上述证明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企业职工花名册、培训情形和体检合格证明材料;5.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录用文件;6.企业所在位置及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详细注明面积和功能区域等)及门面租赁合同和衡宇产权相关证明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配置的设施设备明细表;8.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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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说明:1、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筹建申请完成审批后,由经办人制作《同意/不同意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4、本表一份,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留存。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应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份,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三、申办人在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时,必须随附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及健康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驻店药师1吋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5、主要设施设备发票复印件;
6、营业场所外观照片、布局照片各1张;
7、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基本情况
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场所照片粘贴处
现场检查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
申请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年月日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报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报材料
受理通知书
()受字[ ] 号

你(单位)报送的收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们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受理。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人。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受字[ ] 号

你(单位)报送的收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不属本部门或本机关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人。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补正材料通知书
()补字[ ] 号

你(单位)报送的收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你们提交的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请予补正。

需补正材料:
特此通知。

(公章)
年月日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受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人。

同意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你们于年月日提交的《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申请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经按《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审核,符合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连锁门店)企业条件,现同意筹建。

拟筹建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请按照《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进行筹建,在60天内筹建完毕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不同意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通知书

你们于年月日提交的《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申请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经按《云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审核,不符合筹建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连锁门店)企业条件,现不同意筹建。

不同意筹建的理由:
特此通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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