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投诉案例分析及对策与措施
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
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为例,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某建筑公司在某地承接了一项工程项目。
项目施工过程中,该公司雇佣了100余名农民工。
工程完工后,农民工们向该公司索要工资,但遭到拒绝。
于是,农民工们集体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建筑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2. 农民工是否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3. 如何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二、案件分析(一)建筑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建筑公司应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二)农民工是否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本案中,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农民工接受建筑公司的雇佣,为其提供劳动;其次,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报酬,双方形成了经济上的联系。
因此,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如何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己的权益,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劳动监察力度。
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3.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
4.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鼓励用人单位参加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三、案件启示1. 企业要依法经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
然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渠道不畅等原因,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以一起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为例,对农民工讨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件概述2019年,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市政工程,雇佣了100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
工程结束后,农民工们发现,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们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后,认定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令其支付。
然而,该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
无奈之下,农民工们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拖欠工资的事实认定;2.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3. 案件诉讼时效问题;4. 工资支付标准的认定。
二、案件分析(一)拖欠工资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已得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认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认定该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赔偿劳动者损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的;(三)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已超过三个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农民工欠薪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在我国各地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以某市某建筑工地农民工欠薪案为例,分析农民工欠薪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市某建筑工地招用了100多名农民工,负责该工地的建设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农民工们辛勤劳作,但工地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农民工们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发现,工地负责人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遂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
然而,工地负责人仍然拒不支付,导致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
三、法律分析(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二)农民工欠薪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建议(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1.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劳动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三)加强部门协作1.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分析报告

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分析报告近年来,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象,我们对多起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的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幅增加,吸引了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
然而,由于部分用人单位不规范的用工行为和劳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事件的主要特点1、规模较大往往涉及众多农民工,人数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
2、情绪激动农民工辛苦劳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容易产生愤怒、焦虑等情绪。
3、影响广泛这类事件通常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
三、事件发生的原因1、用人单位恶意拖欠有些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支付责任。
2、层层转包问题工程项目的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难以找到直接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3、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在监管和执法方面存在漏洞,对拖欠工资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4、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法律知识,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往往不知道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四、事件造成的影响1、对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的影响农民工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孩子的教育、老人的赡养等问题都无法得到保障。
2、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3、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低了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解决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的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2、规范用工市场加强对工程项目转包的监管,明确责任主体,杜绝违法转包行为。
3、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与维权建议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与维权建议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给农民工群体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境和心理压力。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工资拖欠案例,来探讨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维权建议,以期帮助农民工群体尽早收回拖欠的工资。
一、案例分析1. 案例一:某建筑公司工资拖欠问题某建筑公司A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人工资。
工人们多次向公司提出申诉,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甚至扬言将工人“开除”。
该案例呈现出以下几个问题: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公司拒不履行相应责任,并对工人进行恐吓和辱骂。
2. 案例二:某餐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某餐饮企业B存在多起工资拖欠案例。
该企业迟延支付员工薪资,长期以来造成员工生活困境。
工人们曾以集体行动形式向企业追发工资,但未成功。
该案例展示了企业无视员工劳动成果,以及对法律法规漠视不顾的现象。
二、成因探析以上案例反映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常见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问题:一些企业由于业绩不佳、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此外,一些劳务中介机构或雇主之间的侵占、挪用工资现象也导致工资拖欠。
2. 法律环境: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尤其是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不力和执法力度不够,为工资拖欠提供了空间。
3. 社会责任:一些雇主和劳务中介机构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员工权益漠不关心,甚至有企业故意拖欠工资以牟利的行为。
三、维权建议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维权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应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工人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加大对违法拖欠工资的处罚力度。
2. 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和公司的监管,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及时发现和惩处拖欠工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增强劳动者意识: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法律教育,使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掌握维权方法。
4. 增加信息透明度:加强对公司经营信息的公示,让劳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降低受骗和遭遇拖欠的风险。
市政项目施工投诉案例分析及处理对策

诉求来源的途径之一,已在项目所在地运行了近20年,市民普遍通过该热线解决民生、民意、民忧等问题。
项目开工之初,关于本项目的热线均通过派发工单的方式反馈到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处理。
由于热线工单数量多,施工单位需要忙于应对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对热线工单的调查处理,处理回复效率低,且存在行政处罚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协调参建各单位与12345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后,成立项目12345热线工作小组,统一处理本项目市民热线工单。
12345热线工作小组在收到派发下来的热线工单后,会根据具体工单内容1 工程概况某新建快速路市政工程,总投资约50亿元,全长约9.7km,设为双向12车道。
项目的建成将缓解市区交通压力,对所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施工区域地处地级市市区,施DOI: 10.14189/ki.cm1981.2021.03.015[收稿日期] 2020-12-25[通讯地址] 王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泉街道紫云路市政项目施工投诉案例分析及处理对策王 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290)[摘要]通过统计并分析某市政项目2020年的投诉案例,施工期间施工扰民投诉总计463单,其中噪音投诉占比最高,占工单总量的69.5%;早晚间施工和旧桥拆除为施工噪音扰民投诉主要原因,分别占此类工单总量的41%和38%。
本文通过阐述保证施工合规性、加强施工过程噪音控制、对外营造良好的施工形象及提高投诉回复技巧4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提高施工管理水平,降低投诉率及重复投诉率。
[关键词]市政工程;市民热线;施工投诉[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554X(2021)03-0022-04工沿线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公园等,长期居住及活动的市民数十万人。
项目于2019年5月开始分段实施交通疏解,2020年6月一标段全线正式封闭,施工全面展开。
“12345政府阳光热线”作为信访联系施工单位的相应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再行处理和回复。
工程项目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整改措施

工程项目农民工讨薪群体事件整改措施农民工讨薪事件,啊,听着就让人头大。
说实话,这事儿一出,谁能不揪心呢?想想那一群在城市里辛辛苦苦干活的兄弟姐妹,搬砖、铲土、装修、修路,天天流汗,腰酸背痛,结果呢?工钱却迟迟没有着落。
你说这不气人吗?可是这事儿不是小打小闹,涉及到的不只是几千块几万块,而是一群人的生活。
一旦钱没了,这可不只是卡了个口袋的问题,连整个家庭都得跟着受累。
这事儿一天天拖着,情绪就上来了,矛盾就深了,最后捅破天,搞成了社会热点。
怎么办?这事儿必须得拿出整改的措施,干脆利落地解决问题,让大家有个交代。
得从根本上解决。
你想啊,这种讨薪事件,根本原因就是企业不给力,甚至一开始就是想“拖”了。
很多老板一看到工人干得起劲,拿着活儿、拿着钱却心生怠慢,想着“反正没啥人敢闹”,就一直拖,等到讨薪的声音越来越大,才发现问题有点严重。
这种情况得整治,从根本上惩治那些企业,给那些不发工资的老板一个狠狠的教训。
该罚款的罚款,该上黑名单的上黑名单,让他们知道,吃人嘴短,不能光想着捞钱不管员工死活。
再有就是,法律也得严起来!工人该有什么权益,就得有保障。
是吧,不给工人发工资,这是犯法的,跟给我差不多了。
接下来就是加强监管,这一点不能含糊。
谁都知道,现如今很多企业本着“先赚了再说”的心态,压根不顾员工的死活。
监管力度不够,许多老板都敢违反劳动法。
我们得想办法加大监管力度,从工地到建设公司,甚至包括中介公司,都得纳入监管范畴。
现在社会这么发达了,完全可以通过智能监控、网络平台等手段,让每个工人的工资都能有迹可循,发放情况一目了然。
不能让一个“漏网之鱼”横行,看到谁不发工资,立马就能查到证据,立马就能把问题处理掉。
不能让人家还得去讨个薪、打个官司,最后累得像个负翁一样。
总不能让农民工辛苦一整年,最后拿着一堆债务和没有结清的工资,成了“打工皇帝”。
说起这事儿,绝对不能忽视保障农民工的生活质量。
这可不是空口说白话,啥叫生活质量?让这些工人不再总是担心没饭吃,想明天能不能赚到钱,能不能按时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

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分析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从事建筑、制造和服务行业,为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农民工的劳动成果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典型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例,探讨背后的原因以及解决该问题的可能途径。
二、案例分析在某省份的一个小城市,一家建筑公司雇佣了大量农民工参与一项规模庞大的房地产项目。
然而,在完成任务后,这些农民工却面临着数月甚至数年未支付的工资拖欠情况。
1. 拖欠原因导致该建筑公司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流动性问题:该建筑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支付给农民工应有的薪酬。
(2)监管不力:政府监管机构对企业违法拖欠工资行为缺乏足够严格的执法力度,导致一些企业可乘之机,以追求短期利润而拖欠工资。
(3)利益链条紧密:在这一案例中,建筑公司与开发商、房地产商等存在着利益关系,一旦出现资金问题,农民工的工资往往被放在次要位置。
2. 影响及解决方案这种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不仅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劳动合同履约义务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立法和执行力度。
制定更加详细和明确的劳动法规,并高效执行。
(2)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企业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执法力度,并对违规企业进行惩罚。
同时,建立健全监察机构,提升劳动部门监管效能。
(3)促进信息透明化: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公开透明的劳动用工信息平台,确保劳动者有权力知道企业的经营状况,并能及时举报和求助。
(4)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对违法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进行失信记录,并将其纳入黑名单。
同时,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偿、扶持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三、启示与展望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和制度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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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投诉案例分析及应对策略与预防措施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姚国明对于劳务用工纠纷引起的农民工上访投诉以及调解处理,一直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透过频繁发生的民工投诉的表象,深刻探究和分析民工投诉的根源,有效化解纠纷矛盾,规范劳务用工管理,这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个课题。
这对于我们从容面对民工投诉,妥善处理投诉诉求,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避免和减少纠纷投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最近,笔者结合平时接待调解民工工资纠纷、工伤纠纷的实际工作,进行了一番分析与思考,并将典型案例归纳成九个问题加以剖析。
因分包工程结算单价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成因分析:此类纠纷集中发生在劳务分包施工结束以后。
起初是由劳务承包人在结算时提出增加人工费的要求,在几经交涉争取无果的情况下,则由班组务工人员参与交涉,仍达不到预期目的,就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纠纷的焦点是,分包工程原定单价该不该调整,如何重新合理确定单价。
此类纠纷投诉案例近年来时有发生,约占民工工资投诉总数的14%。
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是两则比较典型的纠纷投诉案例:其一、以民工工资提高为由,要求调整人工费结算单价在结算劳务分包班组人工费时,劳务承包人不同意按照原分包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工作量,要求提高结算单价。
主要理由是:一、当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的承包单价市场行情发生了重大变化,民工工资普遍大幅度提高,所以必须提高人工费结算单价;二、在施工期间曾向项目经理提出过要求,并且口头答应在结算时调整。
否则,民工早就跑光不干了。
而项目部则认为,第一,原合同承包单价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不可能说调整就调整;第二,项目经理答应调整口说无凭没有依据,所以坚持以原合同为结算依据。
几经交涉,最终项目经理让步作适当补差。
但是劳务承包人仍坚持认为,补差的幅度与实际需支付的民工工资还有很大缺口,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并且表示如果不给予明显补差,这帐没法结,只好让民工自己来解决,断然把民工工资支付压力推给了项目部。
果不其然,不出几天就有一批人以拖欠民工工资为由,轮番到有关部门群体投诉。
其二、以工程承包亏损为由,要求补偿人工费同样发生在分包班组结算人工费时,劳务承包人要求补偿人工费。
理由则是:原劳务分包合同单价压得太低,人工费收入还不够支付民工工资,出现较大亏损,要求追加人工费。
但据了解其实另有隐情。
一是一些劳务承包人对工程劳务分包,实际上没有多少施工与管理经验。
如对施工整体计划缺乏全面构思、精心策划;在劳动力组织上盲目用工、人浮于事;在施工管理上重复劳动、效率低下;对民工工资定位标准也不尽合理。
二是一些劳务承包人,已经将每月到手应该支付民工的工资款擅自克扣私自挪用。
所以,一旦待工程结束就无力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因此找各种理由要求项目部补偿、追加人工费。
在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就会百般纠缠耍无赖。
最终一走了之杳无音讯,把支付民工工资的包袱甩给了项目部。
当民工发现老板跑了就直接去找项目部,而项目部则答复:必须找到老板,否则无法结账发放工资。
因此,民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公司或有关部门投诉。
应对策略:劳务承包人(包工头)要求调整单价、追加人工费,业已成为劳务纠纷争议的焦点。
但是,事情发展到不达目的就以民工工资相要挟,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对此,项目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应采取一些必要的应对措施:1、及时与劳务承包人进行个别沟通。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类纠纷主要还是通过项目部与班组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的。
前提是既要坚持客观公正,又要相互理解尊重。
第一、可以多方位了解劳务市场行情,特别是在施工期间同类型工程劳务分包人工费单价及民工工资水平;第二、劳务班组是否事先曾向项目负责人正式提出过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口头承诺的意见;最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单价或补差。
2、充分考虑劳务分包班组实际工作业绩,适当让步应是权宜之计。
一些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工期比较长,如果分包班组在施工期间配合默契,特别是在建筑市场劳务分包价格普遍有所提高的情况下,继续稳定队伍维持正常施工,项目部在人工费结算时适当作出一些让步不失为明智之举。
尤其是对事先提出过要求,并得到项目部正面回应的班组,更应兑现承诺适当调整价格。
3、对于极个别以工程承包亏损为由耍无赖,并且一走了之把支付民工工资包袱甩给项目部的劳务承包人,项目部不得不面对现实做好更加具体细致的工作。
对班组务工人员身份、出勤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作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民工工资。
预防措施:1、进一步规范劳务分包行为。
《宁波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70号)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个人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属于违法分包。
但是不得不看到,目前宁波市建筑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至今还没有一家成建制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因此,由项目部直接选择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用工风险和管理压力很大,发生劳务纠纷付出的代价也是比较沉重的。
所以,项目部必须提高防范意识,多方考察慎重选择劳务分包班组。
2、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部在选择引进劳务分包班组时,应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代表劳务发包方,与劳务分包负责人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或《工程劳务分包协议》,双方签字确认。
分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承包范围、承包形式、工程期限、施工工艺、人工费结算和支付方式、质量和安全要求、双方责任等。
3、如果在施工期间劳务分包负责人以民工工资涨价,劳动力难以组织为由,要求提高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项目部必须给予正面答复意见,不能含糊其辞。
如果同意调整单价或补差应明确答复,必要时应以书面签证,作为工程结束后人工费结算的依据,有效避免人工费结算纠纷。
4、杜绝班组长直接领发民工工资,是预防和遏制民工工资纠纷的最有效的办法。
各级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必须把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严禁班组长及任何个人代领代发。
以包代管、放任班组长直接领发民工工资,是造成民工工资纠纷的最大隐患,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因分包工程结算工作量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成因分析:劳务分包工程结束后,班组对项目部核定的工作量产生分歧而发生纠纷。
此类纠纷投诉案例约占民工投诉总数的10%。
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业主或设计院的要求,对原施工图或施工工艺作出变更,由此导致劳务分包班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
项目部对变更后的工作量核定或结算单价未作明确说明,因此在结算时引起纠纷。
另一种情况是,个别班组人为虚报工作量,在被发现核减后,以项目部克扣工作量为由,纠集民工上访投诉,属于涉嫌恶意敲诈的行为。
应对策略:对于因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发生设计变更,使劳务分包班组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引起的结算争议,项目部应本着实事求是,通情达理的原则认真对待。
可以对照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核定工作量,也可以对实物工作量进行实测实量。
同时还应考虑因拆除、返工、重复劳动部分的工作量。
而对于无中生有人为虚报工作量的行为,项目部应坚持原则,坚决予以否认。
对明显恶意敲诈的,应掌握确凿证据,必要时报警。
预防措施:项目部在引进劳务分包班组时,必须与相关班组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协议,以书面形式逐项明确工程劳务分包人工费单价、施工范围、工作量、施工工艺以及质量安全要求等相关主要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工作量有较大增减时,项目部除进行正常图纸交底外,还应对增加或减少或由此引起拆除返工重复劳动的工作量及时进行核定,及时与相关班组作明确的交待,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对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分包工程结算的依据,避免以口头形式承诺。
包工头挪用侵占民工工资引起的纠纷成因分析:从目前民工工资发放形式来看,项目部一般每月按劳务分包班组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80%向民工发放生活费,且往往将现金直接发给班组长(包工头),再由班组长发给民工。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包工头见钱眼开乘机从中截留,实际发放多少民工工资项目部无从知晓。
由此月复一月日积月累,班组长(包工头)挪用的民工工资数额越来越大。
最终直至工程结束,项目部将人工工资尾款全额支付到位,依然有许多民工反映拿不到工资。
因包工头侵占的民工工资少则几万多达几十万,已窃为己有无心支付民工工资,由此引起民工群体讨薪。
项目部虽经再三解释协调,而包工头却以工程做亏了为由耍无赖,要求项目部追加民工工资。
在种种压力之下,项目部往往被迫重复支付被包工头拖欠的民工工资。
此类纠纷投诉案例已发生多起,约占民工投诉总数的7%。
对策与措施:在务工人员进场后,项目部应与劳务分包公司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民工花名册、建立身份信息数据库、建立刷卡考勤记录,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并建立完善工资发放记录等实名制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进出时间清、出勤记工清、工资发放记录清等“五清”管理目标。
如果项目部确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月足额支付劳务分包班组人工费(民工工资)的,应首先保障民工日常基本生活,按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
但是,在工资支付发放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务必将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不能将工资款违规交由班组长(包工头)代领代发,避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截留侵占民工工资。
包工头携民工工资逃匿引起的纠纷成因分析:由于项目部将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班组长),给极个别居心叵测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已经发生的几起包工头携民工工资逃逸案件,虽由警方立案侦查,但嫌疑人至今下落不明。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曾经发生某项目负责人携巨额工程款逃逸。
由于包工头携款逃匿,致使民工拿不到工资引起群体性闹事,并直接到政府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最终责任追究到项目部不得不埋单。
这些典型案例虽然不曾发生多起,但已足以给一些项目部、分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也给企业社会信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不过也有一些来势汹汹的群体性上访投诉,不排除是包工头与民工合谋串通的恶劣事件。
包工头躲在暗处组织策划,以“老板跑掉民工拿不到工资”为幌子,由民工及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轮番向主管部门投诉造势,再到公司有关部门冲击、闹事,有计划有预谋向务工单位恶意敲诈。
对策与措施:杜绝班组长直接领发民工工资,是预防和遏制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最有效办法。
各级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必须把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严禁班组长及任何个人代领代发,公司通过各种形式传达宣传,并在管理制度上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
但是,一些项目部还是强调种种理由,将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包工头(班组长),为了应付检查提供的资料也是临时拼凑虚假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