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与中级工程师评审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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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水利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水利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随着我国水利事业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水利高级职称评审是评价水利工程人才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水利工程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那么,水利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呢?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一、申报条件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其他相当职称,并从事水利工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学士学位,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其他相当职称。

3.工作经历要求: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从事工作满10年以上,其中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或主持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等工作经历。

二、申报材料1.个人基本情况表。

2.个人工作业绩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个人承担或主持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等工作的情况及效果,以及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其他突出业绩。

3.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个人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如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参与的课题等。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包括个人获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如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相当职称证书等。

5.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经历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如社会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评审标准1.业绩指标:主要针对个人承担或主持的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科研等工作的情况及效果,以及在水利工程领域的其他突出业绩。

2.学术指标:主要针对个人在水利工程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如获得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参与的课题等。

3.贡献指标:主要针对个人在水利工程领域的社会贡献情况,如获得的社会荣誉证书、参与的公益活动等。

四、评审程序1.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或者水利行业协会申报水利高级职称评审。

2.初审:由水利主管部门或者水利行业协会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公示: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复审:由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最终评审名单。

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细则

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细则

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细则一、绪论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细则旨在规范水利行业人才培养与评定体系,提高水利工程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为水利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职称评定的目的与意义1. 目的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旨在评价水利从业人员在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水平,为水利工程人员提供晋升发展、创新实践、专业成长的平台。

2. 意义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评定对于推动水利工程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职称评定可以鼓励水利从业人员在技术创新和学术研究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促进水利科技的进步。

其次,职称评定可以提高水利工程人员的发展动力,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最后,评定水利工程工作者职称可以为水利工程领域的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指导和引导作用。

三、职称评定的级别与标准1. 职称级别划分水利工程工作者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

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职责和要求。

2. 职称评定标准(1)初级职称评定标准:初级职称要求水利工程工作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基础技能,能独立参与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历背景、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业绩等方面。

(2)中级职称评定标准:中级职称要求水利工程工作者在专业技能、科研创新和管理能力等方面有较高水平的掌握和应用。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造诣、科研成果、项目管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

(3)高级职称评定标准:高级职称要求水利工程工作者在专业技能、科研创新和管理能力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成就。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声誉、科研领域影响力、技术创新和团队管理等方面。

(4)特级职称评定标准:特级职称要求水利工程工作者在相关领域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学术贡献和技术创新。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术影响力、科研领域国际地位、技术创新和学术领导力等方面。

四、职称评定的流程与要求1. 申报与材料准备水利工程工作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项目情况等。

江苏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篇:江苏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江苏省水利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江苏省水利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省水利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人事部、水利部人职发(1994)24号文印发的《水利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结合我省水利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作为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的评审依据。

其适用范围如下:一、科学研究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规划设计从事流域规划、区域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概预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施工建设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生产运行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水利工程管理、防汛防旱、水文、水政监察、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包括陆地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相关专业。

第四条申报推荐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担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须在合格等次以上。

三、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含四年,下同)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二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四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4)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1.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审,学历可得够格呀!你想想,要是连起码的学历要求都达不到,那怎么能行呢?就好比建房子,根基都不牢,还能指望它稳稳当当吗?比如你得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才行呢。

2. 工作年限也很重要哇!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糊弄过去的。

这不就跟跑步比赛一样,没跑够规定的路程,能算完成比赛吗?像起码得从事水利工程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才行哟。

3. 业绩成果可不能忽视呀!你说要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业绩,那怎么能在评审中脱颖而出呢?这就好像舞台上的演员,没有精彩的表演怎么能赢得掌声呢?比如你得有负责过重要项目之类的成果。

4. 专业技术能力得过硬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不然怎么能应对各种水利工程的难题呢?就如同战士没有过硬的本领,怎么能打胜仗呢?你得熟练掌握各种技术才行呀。

5. 继续教育也不能落下哟!这就像给大脑充电,不持续学习怎么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呢?比如得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课程呢。

6. 论文发表也有要求呢!这就好像你的代表作,没有几篇有分量的论文怎么能行呢?像得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才行。

7. 职业道德也很关键呀!这要是不过关,其他再优秀也白搭呀!就好比一棵树,根坏了,还能长得好吗?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行呢。

8. 参加评审的程序也得搞清楚哇!你可别迷迷糊糊的,不然怎么能顺利通过呢?这就跟走迷宫一样,得知道正确的路线吧?比如要按时提交各种材料啥的。

9. 考试考核也得重视呀!别以为随便考考就能过,那可不行!就像一场重要的考试,不认真准备怎么能取得好成绩呢?
10. 评审标准这么多,都得好好做到呀!这可不是能偷懒的事儿,大家都在努力,你可不能掉队哟!我觉得呀,只要认真准备,满足这些条件,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就能到手啦!。

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与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与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应用计算机获取与处理信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水利工程专业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具体适用范围如下:(一)科学研究:包括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

(二)规划设计: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勘探测量、水利规划、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施工建设: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等工作。

(四)生产运行:包括从事水利水电生产运行、工程管理、防汛防旱、水文、水资源、水政监察、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法律与法规。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须在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2年以上申报;(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她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是水利工程领域的高级技术人才,该职称是指在水利工程基础理论、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开展水利工程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工作,具有高水平的实际工程经验。

本文将介绍江苏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类及相关专业;2.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水利工程师(含水电、水文、水资源)、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职称,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3.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和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4.具有主持或参与过大中型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科研等工作的经历;5.每年参加省级及以上水利类技术比赛和学术会议,并发表学术论文或技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6.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水利工程的相关软件和工具等。

二、专业条件1.具有深入的水利工程基础理论知识,能够熟练掌握水利工程的原理、流程和技术;2.具有丰富的水利工程设计、建造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或协作完成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方案论证和设计工作;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指导和技术领导能力,能够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评估工作;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合作;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综合素质,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技术和手段解决相关问题。

三、评定程序1.申报: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者可以向所在学校或单位申报职称评定;2.材料审核:所在学校或单位初审材料,择优推荐,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送省水利厅或其授权的省级水利类职称评委会;3.专家评审:省级水利类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实地考察和听取其工作汇报;4.审定:省级水利类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职称评定结果;5.发布:省水利厅或其授权的省级水利类职称评委会对符合评定条件的申报人颁发职称证书及聘任书。

水利高工职称评审程序

水利高工职称评审程序

水利高工职称评审程序水利高工是在水利工程领域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获得水利高工职称是水利工程领域从事技术工作人员的一项荣誉和资格认证,也是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介绍水利高工职称评审程序。

一、申报条件1、具有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水利工程领域从事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3、取得中级或以上职称;4、已发表3篇以上与水利工程领域相关的技术论文或有1项以上技术专利。

二、评审程序1、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送上级单位审批。

2、初审。

上级单位对所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

3、组织评审。

由上级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技术水平、专业能力、学术成果等进行评价,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4、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7天,如无异议,则评审结果确认。

5、聘任。

确认评审合格者,由上级单位聘任为水利高工,并颁发聘书。

三、评审标准1、工作业绩。

主要根据申报人员在水利工程领域中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成果。

2、技术水平。

主要根据申报人员在水利工程领域中所具备的技术能力,包括技术研究、技术创新、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等方面的表现。

3、专业能力。

主要根据申报人员在水利工程领域中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专业理论水平、工程实践能力、工程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4、学术成果。

主要根据申报人员在水利工程领域中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和著作等学术成果,评价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四、注意事项1、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上级单位提出申诉;2、申报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情况,将被取消评审资格;3、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严谨,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4、水利高工职称评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评审结果不得随意更改或撤销。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水利行业职称评审是对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一种评价和认定。

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及赋分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履职情况而定,评审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

下面将对水利行业职称评审的要求和赋分进行详细介绍。

一、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1.学历要求:根据不同的职称等级,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对学历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来说,初级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要求博士及以上学历。

2.从业年限:从业年限是水利行业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同职称评审要求从业年限不同,一般为初级职称要求3年以上从业经验,中级职称要求5年以上从业经验,高级职称要求10年以上从业经验。

3.专业知识: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熟练掌握该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并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运用。

通过岗位知识考试来评判申报人的专业知识水平。

4.技术水平: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在实际工作中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可以通过项目经验、技术论文等来评估申报人的技术水平。

5.创新能力:在水利行业职称评审中,创新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

申报人需要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并对行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6.组织管理能力:在水利行业职称评审中,对申报人的组织管理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

申报人需要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关的管理经验。

二、水利行业职称评审赋分1.申报资料分:对申报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等。

不同的职称对申报资料的要求和赋分也不同。

2.学历学位分:水利行业职称评审对学历学位也有一定的赋分标准。

一般来说,博士研究生学历可以得到较高的赋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以得到一定的赋分,本科学历可以得到较低的赋分。

3.专业知识分:水利行业职称评审通过专业知识考试来评估申报人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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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我,2001年12月认定为工程师中级职称,工作于我省某并任技术质量科任科长。

在此期间,我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在技术管理过程中努力推行“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并于前年获得高级职称,闲暇之余,在此将我省职称准备要点稍微讲一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具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计算机获取和处理信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水利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适用围如下:(一)应用科学研究:包括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

(二)规划设计: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勘探测量、水利规划、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施工建设: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等工作。

(四)生产运行:包括从事水利水电生产运行、工程管理、防汛防旱、水文、水资源、水政监察、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四)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人员: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须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必须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本专业围至少1门学科具有独到见解。

(二)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须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水法规,熟悉本地区水文、地质、水网分布、水利工程概况等自然情况,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等。

(三)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技术人员: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须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水法规,熟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及全面质量管理的容和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等。

(四)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技术人员: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须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水法规,熟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及全面质量管理的容和方法,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等。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一、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人员(一)必备条件:1.有主持重点科研项目或大、中型工程应用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具有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撰写过水利水电科研课题立项报告和技术成果报告。

2.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和经历。

(二)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1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2.曾担任国家重点攻关项目专项、专题或二级课题负责人。

3.曾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3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本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4.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试验研究,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并通过鉴定[国家级至少1项,省(部)级至少2项。

5.主持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并组织推广科研成果不少于2项,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为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6.有参加国家或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论证、审查、验收、鉴定的经历,并具有对科研成果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的评估能力。

7.曾作为专家组成成员参加过2项以上国际合作项目或作为分项、分专题负责人之一,参加过1项以上的国际合作项目。

二、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一)必备条件:1.有主持大、中型[小(1)型3项以上]重点规划、勘测、设计项目工作全过程的经历,或以本人为主承担过大、中型项目中专题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曾解决过规划、勘测、设计项目中的关键难题,有协调各专业间技术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完成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能力与经历。

(二)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大型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中型项目的工作(或任2个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2.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大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规划全过程,或作为专业项目负责人参与中型流域规划或区域水利规划2项以上。

3.曾承担2项以上大、中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论证、咨询、审查、鉴定,且有可考证的重要技术性建议被采纳。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5.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1项以上(主要参加者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项目的主持人(主要参加者2项以上)。

7.省辖市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2项以上(主要参加者3项以上)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其中至少有1项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本行业或省(部)级先进水平。

三、从事施工建设工作的技术人员(一)必备条件:1.熟悉有关法规,掌握有关技术标准,曾解决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中的施工管理、基础处理、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等专业复杂的技术难题,能协调各工序间的技术工作。

2.全面掌握施工质量标准,了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容和要求,全面掌握施工程序、工艺和方法,有组织完成大、中型[小(1)型3项以上]工程施工建设的经历。

3.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进行施工建设的能力与经历。

(二)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曾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中专项施工建设任务或建设监理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大型工程的施工建设或建设监理,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2.负责中型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或建设监理项目2项以上[小(1)型项目3项以上],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熟练掌握本专业施工技术方法,曾开发和应用2项以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材料的科学施工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

4.曾是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技术规程的主要编写者。

5.曾参加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报告的论证、审查、鉴定,并提出可考证的重要技术建议被采纳。

6.曾根据技术标准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和按招标要求编制的标书,完成大、中型工程项目2项以上,或小型工程项目3项以上。

7.曾作为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数量同上),并及时调整各专业、各工序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与全面经济核算等工作中,妥善协调各专业管理间的关系,取得显著成效,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四、从事生产运行工作的技术人员(一)必备条件:1.熟练掌握有关本专业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曾为改进本部门生产运行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咨询和建议,有协调各部门间的技术工作、解决关键的技术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2.全面掌握水利水电工作的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容和要求。

3.具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二)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曾主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的全面技术工作,或担任重点工程技术改造、改建、扩建、除险加固、自动化工程等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在省(部)级水利管理、防汛、水文、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中,曾主持该方面的业务工作,或曾在市、县水利工程生产运行管理中,主持全面技术业务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3.曾是行业技术标准(含省级地方标准)、技术规、技术规程、水法规规章(含规性文件)的主要编写者,或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的主要参加者。

4.曾主持省(部)级推广项目或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1项以上(主要参加者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级重点江河、重点工程的水情测预报、防汛防旱调度、站网规划、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及资料整编、环境评价及资料整编等工作。

6.独立组织主管水利业务项目的实施,并有对大、中型水利项目[小(1)型项目3项以上]在生产运行管理中的技术经济、质量水平进行评估鉴定的经历,并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7.曾主持查处重大水事案件听证,担任重要河湖清障,调解省际、市际边界水事纠纷的负责人,以及重大行政复议应诉答辩主要人员,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8.曾主持审查、审批在主要河道管理围的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或大型取水许可证1项以上(主要参加者2项以上)。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一)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主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相应级别的技术鉴定,被同行专家认定具有省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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