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报告编写制度

工程技术报告编写制度
工程技术报告编写制度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标准

工程技术报告编制规定

YND/QSC717-2001 A/0 1.目的

为保证本院勘测设计产品质量,使工程技术报告的编制标准化、规范化,以便使用、存档和交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院水利水电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各设计阶段工程技术报告的编制工作。

其它技术报告、技术资料可参考执行。

3.职责

3.1 各生产部门负责实施本规定,成品室配合实施本规定。

3.2 本规定的编制、发布以及对规定的解释、修订,由质技处负责。4.基本要求

4.1 工程技术报告的编制应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工程的设计阶段,执行相应规程、规范和本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大纲的规定,并遵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1997年) 、DL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进行编制。

4.2 报告的印刷、书写和绘图所用纸的幅面尺寸应满足GB/T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幅面尺寸》的要求。报告的打印和印刷一般采用A4纸,幅面尺寸210mm×297mm,偏差不得超过±2mm。页边和版心尺寸应符合YND/QSC723-2001《产品印制和防护管理规定》的要求。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01-07-26发布2001-08-16实施

4.3 报告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不同理解的可能性,宜用文字的用文字,宜用图表的用图表。

4.4报告的技术内容应正确无误,同一报告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单位应统一,并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5.编制格式

工程技术报告按《工程技术报告编制格式规定》(见附件)进行编

制。

6.工程技术报告的编制、校审和质量评定

6.1 工程技术报告编制

6.1.1工程技术报告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勘测设计大纲》,编写各阶段设计报告编制提纲。

6.1.2各生产部门依据报告编制提纲,按有关规程、规范负责本部门章节内容的编制。编写人员对设计报告内容、编写层次、文字编辑等质量负主要责任。

6.1.3工程技术报告中综合篇章部分,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编写,各部门专业负责人提供素材。

6.2 工程技术报告的校审和质量评定

6.2.1工程技术报告的校审和质量评定按YND/QSC718-2001《勘测设计产品校审和签署规定》、YND/QSC714-2001《产品质量评定制度》执行。

6.2.2 报告手抄本、打印校样修改,在定稿时应由改稿人用钢笔正式改正(不容许用园珠笔、铅笔)。勾改线条清晰,正确使用各种校对符号。校对符号的用法执行GB/T14706-1993《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7. 相关文件

GB/T148-1997《印刷、书写和绘图幅面尺寸》

GB/T14706-1993《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DL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DL5021-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1997年)

YND/QSB709-2001《设计过程控制程序》

YND/QSC714-2001《产品质量评定制度》

YND/QSC718-2001《勘测设计产品校审和签署规定》

YND/QSC723-2001《产品印制和防护管理规定》

8.附件

工程技术报告编制格式规定

附件

工程技术报告编制格式规定

1.目的

为了统一工程技术报告的编制格式,以利使用、存档和交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院编制、出版的水利水电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工程技术报告。

其它技术报告、技术资料可参考执行。

3. 报告的构成

报告的构成及编制顺序如下:

4. 编制格式

4.1 封面

4.1.1 水利水电工程各设计阶段设计报告的封面一般可采用如下格式:4.1.2 流域(或区域)规划报告可采用4.1.1的封面格式,也可采用如下格式: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 月

(报告名称)

× × × × × ×

第×册(篇、卷)

× × × × × 报 告

×× 省×××× 流 域(区域)

4.2 证书页

设计总报告(如综合说明等)一般应附本院工程设计、勘测证书;其它专题报告可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证书格式如下:

工程设计(或勘察、测量)证书

单位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主行业:

跨行业:

证书等级: 发证机关:

编号: (发证时间、发证单位盖章)

4.3 审签页格式

4.4 目次格式

4.4.1 设计总报告只表示一个层次,例如:

1 ×××

2 ×××

3 ×××

4 ×××

5 ×××

……

4.4.2 总报告后的篇(册)、章或设计专题报告表示两个层次,例如:1 ×××

.1 ×××

.2 ×××

……

2. ×××

2.1 ×××

2.2 ×××

……

4.5 附表、附图、附录(件)目录

4.5.1 在目次之后是附图(附表)目录,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4.5.2 在图(表)目录之后是附录(件)目录。附录序号用英文大写字

母“A、B、……”编号,附件序号用中文序数“一、二、……”编号。

4.6 正文

4.6.1层次划分及编号

报告层次划分及条文的编号,采用中文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分级编

号法。层次划分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层。篇(册)用中文“第×

篇”、“第×册”编号,章、节、条、款用阿拉伯数字加圆点编号。章

的编号应连续,节的编号在所属章内连续,条的编号在所属节内连续。

在一个自然段内分项叙述时,一律用(1)、(2)、(3)……编号。

层次划分与条文的编号方法见下图:

4.6.2 正文的书写格式

正文的书写格式见下图:

1 (章的标题)

1.1 (节的标题)

□□□□□□□□□□□□□□□□□□□□□□□□□□□□□□□□□□□□1.1.1 □□□□□□□□□□□□□□□□□□□□□□□□□□□□□□□□□□□□□□□□□□□□□□

1.1.1.1

□□□□□□□□□□□□□□□□□□□□□□□□□□□□□□□□□□□□

(1) □□□□□□□□□□□□□□□□□□□□□□□□□

(2) □□□□□□□□□□□□□□□□□□□□□□□□□

………

4.6.3 汉字和标点

4.6.3.1 汉字一律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1986年10月10日

调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简化字。

4.6.3.2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执行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主

要对以下几点作出说明:

a)句号、问号、叹号、逗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应上下居中。

b)著作、文章、文件和刊物在文件中出现时均用书名号。简称也用书名号,不能用引号。

c)用数字简称的事件,只在数字上加引号,其余文字不加引号。

如“75?8”洪水,不能写成“75?8洪水”。

d)标题和名录中年代的起止一律用连接号“-”,数字中表示范围的应当用范围号“~”。如:昆明-大理、公元1949-2000年、海拔1600~2000米。

e)括号一般采用圆括号,需要双重括号时,可在圆括号外右加上方括号。如:[……()……]。

4.6.3.3 文字通顺、简练、叙述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结论明确、图文相符。

4.6.4 数字和单位的用法

4.6.4.1 一般原则

a)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有的情形选择是唯一而确定的:统计表中的数值,如正负整数、小数、百分比、分数、比例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48、 –125.03、63%~68%、1/4、1:500等;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例如: 一律、“八五”计划、第三季度、十四届三中全会。

b)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是汉字数字,如年月日、物理量、非物理量、代码、代号等中的数字,全篇体例应相对统一。

4.6.4.2 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a)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①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例如:20世纪80年代、公元2000年、2001年6月1日等。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

○”年或“90年”。

②时、分、秒。例如:4日、15时40分、14时12分36秒。

b)要求使用汉字的情况

①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例如:丙寅年十月十五日、八月十五

中秋节。

②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年。例如:藏

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日本庆应三年。

③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 ?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例如:“一二 ? 一”运动、“七五 ? 八”洪水、五一国际劳动节。

4.6.4.3 量和单位

a)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有关物理量和单位、符号应严格按SL2.1-98《水利水电量、单位及符号的一般原则》、SL2.2-98《水利水电通用量和单位》、SL2.3-98《水利水电专业量和单位》执行。

b)非物理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 2148.50万元、1480吨、2300米。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例如:一个人、四种产品、五个百分点;截至1984年9月,我国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7个,新闻教育专职教员274人。

c)法定单位符号的字母一律用正体。单位符号的大、小写不得用错,例如:质量单位“吨”的符号为“t”,而不是“T”,避免与磁密度单位“特斯拉”符号“T”混淆。

d)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表示的顺序应一致。如力矩单位名称为“牛顿米”,单位符号为“N?m”;速度单位名称为“米每秒”,单位符号

为“m/s”。符号中乘号“? ”没有对应名称;除号“/”对应名称是“每”字,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字只出现一次。

e)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是指数名称在前,单位名称在后。指数名称由数字(汉字)加“次方”组成。面积和体积的指数名称,通常也叫“平方”和“立方”。如断面惯性矩单位符号为“m4”,单位名称为“四次立方”;体积单位符号为“m3”,单位名称为“立方米”,而不是“立米”;单宽流量的单位符号为“m3/s2”,单位名称

为“立方米每二次方秒”。

f)表示偏差范围的数值按下列方式书写:

①单位相同的参数范围,只需写出后一个参数的单位。例如:5.3~

10.2Mpa,不能写成5.3Mpa~10.2Mpa;23±2mm,不能写成23mm

±2mm。

②带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每个数值的单位都要写出,例如:

80m×15m×30m不应写成80×15×30m。

③单位不完全相同的参数范围,每个参数的单位都要写出。例如:36°~24°20′30″。

④百分数的范围,前一个参数的百分数号不能省略。如:63%~67%,不能写成63~67%;65%±2%,不能写成65±2%。

⑤有相同幂次的参数范围,前一个参数的幂次不能省掉。如4×103~6×103,不能写成4~6×103。

4.6.4.4 多位整数与小数

a)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整数和小数的分节。一般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个数字一组,组间空四分之一个汉字(二分之一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例如:2 748 456、3.141 592 65。如排版留四分空有困难,可仍采用传统的以千分撇“,”分节的办法,小数部分不分节,四位以内的整数也可以不分节,例如:2,748,456、3.14159265、8703。

b)阿拉伯数字书写的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小数点是齐底线的黑圆点“ ? ”。例如: 0.46不得写成.46和0?46。

c)数值修约应满足国家标准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的规定。

d)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例如:我国1990年人口普查人数为11亿3368万2501人。

e)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移行。

f)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范围时,使用浪纹式连接号“~”,例如:150千米~200千米,-36℃~-8℃。

4.6.4.5 概数和约数

a)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例如: 二三米、十三四吨、一千七八百元。

b)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例如:十几天、几十万分之一。

c)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 “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我院建院以来荣获省、部级有关奖项共六十多项;我省从机动财力中拿出1900万元,调拔钢材3000多吨,水泥2万多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4.6.4.6 代号、代码和序号

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例如:国家标准GB2312-1980、YND/QSC718-2001、HP-3000型电子计算机。

4.6.4.7 引文标注

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日期等,一般采用阿拉伯型式,例如: 水工设计手册 ? 消能与防冲 ? 第6卷?第二十八章?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83;陈椿庭?圆顶坝自由溢流水力特性中曲率影响?水利学报?1957年第3期。

4.6.4.8 字体

出版(印制)的工程技术报告中的阿拉伯数字,一般应使用正体二分字身,即占半个汉字位置(半角)。

4.6.5 外文字母书写规则

编制报告应特别注意外文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上下角标以及单词的移行。

4.6.

5.1 正体使用

在以下情况及场合应采用正体书写:

a)所有计量单位符号和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见下表:

用于构成十进倍数和分数单位的词头

所表示的因数词头名称词头符号

1018艾[可萨]E

1015拍[它]P

1012太[拉]T

109吉[咖]G

106兆M

103千K

102百h

101十da

10-1分d

10-2厘c

10-3毫 m

10-6微μ

10-9纳[诺]n

10-12皮[可]p

10-15飞[母托]f

10-18阿[托]a

注:[ ]内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可以省略的字。

b)运算符号、缩写词、特殊符号等。

c)化学元素符号。

d)产品型号与试验及试件编号。

e)不表示量的外文缩写字。

f)国名、人名和组织机构名称。

g)电气线路及电路图中的汉语拼音缩写。

h)程序框图中计算语言的缩写。

4.6.

5.2斜体使用

在以下情况及场合采用斜体书写:

a)全部物理符号和代表物理顺序符号的下角标。

b)无量纲参数符号。

c)矢量和张量要排成黑斜体。

4.6.

5.3 大小写使用规则

a)物理量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的符号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b)化学元素首字母要大写。

c)外国人名和姓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d)参考文献中英文的书名、文章名、报告名以及中文的报告题目译成英文时,每个词的第一个字母(虚词除外)要大写。

e)专用名词的第一个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f)除以上规定大写外的外文字母均小写。

4.6.6插图、插表

4.6.6.1正文中的插图、插表一般放在该条文的后面或附近位置,并有简短、确切的图名和表名。

4.6.6.2 图、表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等;分篇章的报告按篇章编号编排图、表序号,如图1.1、图1.2、表1.1、表1.2等。图文只有一个图、表的不编号。

4.6.6.3 插图格式

图的编号与图名之间空一格,位于图的下部居中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体)

图××××××

注:① ……

② ……

…………

4.6.6.4 插表格式

a)表的编号与表名之间空两格,位于表上部居中位置,如下所示:

表×× × × × × ×

注:1. ………

2. ………

b)全表计量单位如果相同,可将计量单位写在表的右上角。

c)表中同一栏或同一行的计量单位或符号相同时,可把单位或符号写在栏头或行头的项目名称的右方或正下方,计量单位一律加圆括号。

d)表内同一行或栏内的数字必须上下对齐。

e)表内相邻参数的数值或文字内容相同时,不得使用“同上”、同左”、“″″”等文字或符号。

f)如果表格超过一页以上,其序号要连续用阿拉伯数编排,表的编号以“续”表示,如续表1、续上表等。

4.6.7 公式

4.6.7.1 简单、叙述性的公式,可串排在正文间(即公式不单独占行);结论性的公式则单独占行,并排在条文左右居中位置。

4.6.8.2 正文中需要编号的公式,按其在报告篇(章)出现的顺序连续编号,亦可分章编号。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排在行末处,公式与序号之间用符号“………”连续。公式可略靠左。

公式举例:

Q=D(1-e t/τ) (1)

式中:Q — 试验样品温升,℃;

D —高温和低温变化幅值,℃;

е — 自然对数的底;

t — 试验时间,S;

τ —热时间常数,S。

4.6.7.3较长的公式需转行时,只能在+、-、×、÷、<、>处转行,上下行尽可能在等号“=”处对齐。

4.6.7.4有些相关公式不长,应尽量排在一行里,并使用一个编号。较长的公式后面放不下编号时,可以将编号移至下行的右顶格处。

4.6.8 页码编号

4.6.8.1从正文部分首页至文终,在每页非装订页的下角居中位置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4.6.8.2 同一报告若干篇,装订成若干册,各册有其副题名,则分别独立依次编页码。

4.7 附录(件)、附图、附表

附录(件)、附图、附表,根据需要可有可无。内容的排放位置不宜放在报告的主体(正文)中,可放在文末,亦可放在篇(册)或章末,同时应与正文的内容相呼应。

4.7.1 附录(件)

4.7.1.1 同一个报告或篇(章)中有多个附录时,应按附录在正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为附录(件)×。只有一个附录(件)时不设序号,为“附录(件)”。

4.7.1.2附录(件)应另起一页书写,“附录(件)”几字一般写在条文的上方居中位置,单独一行。

附录(件)必须设标题,标题写在“附录”两字下面条文上方居中的位置。

4.7.1.3附录条文的编排形式参照报告正文的编排形式,在章、节、条编号前加附录序号,如A1、A1.1.1……。见下图:

4.7.1.4 附录中的图、表、公式应在其附录内编序号,如图A1、表B1、(公式)C2,分别表示附录A中第一个图;附录B中第一个表;附录C 中第二个公式。

4.7.1.5 附录(件)的页码与报告正文页码连续编号。

4.7.2 附图

4.7.2.1 附图是把一个报告或报告的某一篇、章的图纸统一排在报告(篇、章)的后面。

4.7.2.2 附图上应有院正式图签,并且图样名称、图样编号正确,图签内各栏签署手续齐全。同一图签内一人不能重复签字(描图、制图、设计三项除外)。

4.7.2.3 附图的其它要求按4.6.6执行。

4.7.3 附表

4.7.3.1 附表是把一个报告或篇(册)或某一章的附表统一排在报告或篇(册)或章的后面。

4.7.3.2 附表要有编号与表名,按照附表在报告或篇(册)或章中出现的顺序进行编号,如:附表×。附表的编排格式及其它要求按4.6.6执行。

4.8 引文及参考文献

4.8.1引文要原文照录,不许删改,不能断章取义。原文的错别字也应照录,但要在错别字后面用[ ]注明正文。原文残缺的字,用□□充其位,不能写成××。引用原文要加引号,转述大意不加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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