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模板样本 方案
《投资退出机制协议书》

《投资退出机制协议书》标题:投资退出机制协议书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进行投资,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投资安全与退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投资退出机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投资概况1.1 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投资款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1.2 甲方投资后,持有乙方____%的股权。
二、投资退出机制2.1 上市退出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实现上市,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实现投资退出:(1)按照上市时乙方股票的发行价格,将所持股权转换为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实现退出;(2)由乙方或其他股东按照上市时股票发行价格回购甲方所持股权;(3)由乙方或其他股东按照甲方投资款及约定回报支付现金给甲方,实现退出。
2.2 并购退出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被其他企业并购,甲方有权按照以下方式实现投资退出:(1)由并购方按照甲方投资款及约定回报支付现金给甲方;(2)由乙方或其他股东按照甲方投资款及约定回报支付现金给甲方;(3)按照并购时乙方股权的估值,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并购方或第三方。
2.3 约定回购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实现上市或并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其他股东按照以下方式回购甲方所持股权:(1)按照甲方投资款及年化__%的回报支付现金回购甲方所持股权;(2)由乙方或其他股东指定的第三方按照甲方投资款及年化__%的回报支付现金回购甲方所持股权。
三、其他条款3.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3.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意事项:1. 本协议仅为示例,具体投资退出机制协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需求进行修改;2. 投资退出机制涉及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请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3. 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股东退出机制范文四篇

股东退出机制范文四篇股东退出机制1_______公司股东退出机制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股东突然退出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结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东的退出规定,制定本机制。
1、退出条件持有本公司股份12个月以上。
退出股东经办的借款本、息全部归还,无拖欠情况。
2、退出情由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况可申请退出:1、公司连续两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该两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重大事件持反对意见。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公司不再续存。
4、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6、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可能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退出方式1、通过一般的股权转让退出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退出股东应提前三个月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突出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
其他股东自接到该股东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退出股东自提交退出申请书的当月起,不再享受公司的利润分红。
2、通过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对于退出股东来说,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其所持股份的转让,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该股东可以行使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股份。
公司购买该股东股权后,按照其他股东出资比例分摊到其他股东。
回购该股东股权的资金分五次退还,每月一次,每次退还总额的20%。
自该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自己股权之日起,不再享受公司利润分红,且不再拥有在公司相应职位的权力(如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无表决权,但可以旁听)。
股权投资退出方案

股权投资退出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股权投资已成为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的重要手段。然而,投资成功的关键不仅在于选择优质标的,更在于制定合理的退出策略。本方案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份详尽的股权投资退出方案,确保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投资者在投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回购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回购时间等。
(2)启动回购
当回购条件触发时,投资者有权要求标的企业或原始股东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3)合法交易
回购过程中,投资者应确保交易双方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破产清算退出
(1)约定条款
投资者在投资协议中应明确破产清算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破产清算的条件、程序等。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股权投资已成为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的重要手段。然而,投资成功的关键不仅在于选择优质标的,更在于制定合理的退出策略。本方案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份详尽的股权投资退出方案,确保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二、退出机制的构建
1.明确退出时机
-投资者在投资初期即应设定明确的退出时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盈利状况、市场环境、企业发展阶段等指标。
本方案仅供参考,具体投资退出事宜,请投资者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股权投资退出方案
一、前言
本方案旨在为股权投资者提供合法合规的退出策略,确保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本文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实践,对股权投资退出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梳理,为投资者制定一套严谨、人性化的退出方案。
(3)回购过程中,投资者应确保交易双方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参考资料)

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参考资料)本文旨在提供关于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参考资料。
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和要点。
1. 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是指投资者在参与股权投资时的程序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投资者进入机制:- 鉴别与筛选:投资者需要通过评估和分析来确定适合投资的项目和公司。
鉴别与筛选:投资者需要通过评估和分析来确定适合投资的项目和公司。
- 尽职调查:投资者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各方面的评估。
尽职调查:投资者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状况、市场前景、管理团队等各方面的评估。
- 谈判合同:投资者与公司或创始人进行谈判,以达成投资协议和合同。
谈判合同:投资者与公司或创始人进行谈判,以达成投资协议和合同。
2. 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是指投资者在投资完成后如何退出投资并实现回报的程序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投资者退出机制:- 上市: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公司上市后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出售股权。
上市: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公司上市后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出售股权。
- 收购:投资者可以将其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或投资者。
收购:投资者可以将其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或投资者。
- 赎回权: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
赎回权:投资者可以按照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
- 股东协议约定:股东协议中可能包含有关投资者退出的具体规定。
股东协议约定:股东协议中可能包含有关投资者退出的具体规定。
以上仅为股权投资者进入与退出机制的一些参考资料,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项目和法律法规进行决策。
股权投资协议书投资方权益及退出机制约定

股权投资协议书投资方权益及退出机制约定一、投资方权益1. 投资金额本协议约定,投资方应向被投资公司出资金额为XXX元(下称“投资金额”),作为其持有的股权的购买价格。
被投资公司应在收到投资金额后,根据约定的股权比例将相应的股份划转给投资方。
2. 股权比例投资方支付的投资金额与被投资公司的总股本之比,即为投资方在公司中所持股权的比例。
该比例计算公式为:投资方所持股权比例 =投资金额 / 被投资公司总股本。
3. 优先权为保证投资方的权益,被投资公司同意在进行任何新的股权融资时,优先向投资方提供认购权利,以保证其股权比例不会被稀释。
4. 股东权益投资方作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a. 出席和发表意见权:投资方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并对公司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b. 查阅权:投资方有权查阅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文件、记录和账目。
c. 资产分配权:投资方有权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并参与分红。
d. 信息披露权:被投资公司应定期向投资方提供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信息和财务报告。
二、退出机制1. 股权转让投资方有权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股权,转让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投资公司。
被投资公司同意在接到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处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过户手续等。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价格进行股权转让。
2. 上市退出被投资公司如在股权投资期限届满后成功上市,投资方有权根据公司上市后的股票市值,自行决定是否向公开市场出售所持股权,以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被投资公司同意在此情况下,积极配合投资方的股权出售事宜。
3. 公司收购若有第三方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收购,投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即在其他购买方等条件相同时,投资方可以以相同条件下的更优惠价格购买被投资公司的股权。
被投资公司同意将有关权利授予投资方,并提前通知投资方有关收购事项。
4. 分红退出根据被投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投资方有权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红。
股东股份退出协定书样本

股东股份退出协定书样本一、前言退出协定书(Exit Agreement)是指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因各种原因需退出公司时,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就股东退出事项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本协定书旨在明确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程序、权益处理等事项,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股东权益的合理保障。
二、协议主体退出协定书由以下双方签订:1. 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注册地)2. 乙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住所/注册地)三、股份比例甲方持有乙方公司____%的股份,股份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元。
四、退出原因甲方因____原因,决定退出乙方公司。
五、退出程序1. 自本协定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退出申请。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退出申请后____日内,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甲方退出事宜。
3.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办理相关退出手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4. 甲方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或按照乙方的收购价格由乙方收购。
六、退出权益处理1. 甲方退出公司后,有权获得其出资额的____%的回报。
2. 甲方退出公司后,不再享有股东权益,包括分红、决策权、优先购买新股等。
3. 甲方退出公司后,应免除其在公司期间的债务责任。
七、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定书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退出申请或未履行退出手续,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协定书签订后,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1. 本协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定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请注意,以上仅为股东股份退出协定书样本,实际签订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

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一、简介投资人退出机制是指在投资项目的一定阶段,投资人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投资收益的回收和风险的规避。
投资人退出机制的设计对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
二、常见的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1. IPO(首次公开发行):当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并具备上市条件时,投资人可以选择通过IPO的方式退出。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在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将部分股权公开上市,使投资人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出售股权,实现退出。
2. 并购:当被投资企业被其他企业收购时,投资人可以选择将自己持有的股权出售给收购方,实现退出。
并购是一种常见的投资人退出方式,它可以通过整体或部分出售股权的方式,将投资收益变现。
3. 股权回购:投资人可以与被投资企业约定,在一定条件下,被投资企业可以回购投资人持有的股权。
这种方式可以灵活地满足投资人的退出需求,并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
4. 资本增值:当被投资企业价值增加时,投资人可以通过出售自己持有的股权,实现投资收益的回收。
这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或私人交易的方式进行,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选择性。
5. 分红回报:投资人可以通过收取被投资企业的分红回报,实现投资收益的回收。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成熟企业,其盈利水平稳定,可以通过现金分红或股权分红的方式向投资人回报。
6. 二级市场交易:投资人可以选择将自己持有的股权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出售给其他投资人或机构,实现退出。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进行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并且需要在交易所或其他平台上进行交易。
三、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的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应该公平公正,确保不同投资人之间的权益平衡,避免出现利益不均导致的纠纷。
2. 灵活可变: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变性,以适应不同项目的特点和市场的变化。
例如,可以预留一定的调整机制,以应对投资项目发展中的不确定性。
3. 法律合规:投资人退出机制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确保退出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作协议书,退出机制

合作协议书,退出机制篇一:合作协议书,退出机制合伙人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一、股权架构员工+顾问15% 投资人15% 合伙人70%合伙人制度的重要性:阿里巴巴:香港资本市场要求同股同权,因为合伙人制度受限,只能在美国上市。
相比之下,万通只是培养了一堆优秀的老板,万科则培养了一堆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企业不再需要职业经理人,而是事业合伙人。
职业经理人可以共创、共享,但不能共担。
”股权架构的搭建非常重要,企业早期就应打好基础。
▌二、职业经理人制与事业合伙人制以阿里巴巴为例:马云是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
成为合伙人的标准是:“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职业经理人制vs事业合伙人制,区别在于:钱为大vs 人为大单干vs 兵团作战分配制vs 分享制用脚投票vs背靠背,共进退▌三、什么是股权使用非股权激励的方式:项目分成:一项目一结虚拟股票:华为不算真正的全员持股。
有的员工为虚拟受限股,实际上没有投票权,不是真正的股权。
期权:预期可以实现但还未实现的股权。
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与业绩挂钩,离职时有条件的收回。
真正的股权:必须同时具有钱和权——分红权与投票权。
▌四、找合伙人的标准:同事同学?什么样人适合做合伙人?借鉴小米的案例:团队是三个土鳖和五个海龟。
小米团队是按业务模式来搭的,主营业务为铁人三项。
合伙人的聚集需要以下因素:创业能力雷军和林斌、kk做软件出身,王川、周光平、刘德做硬件,阿黎做互联网服务。
创业心态1愿意拿低工资;2愿意进入初创的企业,早期参与创业;3愿意掏钱买股票。
直接反应这个人是否看好这个公司。
这几个合伙人是怎么来的呢?经过磨合的合伙人团队,磨合后发现合适。
最后的核心是两个人传过来的。
雷军与阿黎和王川是很多年朋友;雷军被阿里巴巴收购的公司林斌代表google与UCweb合作,谈得来;雷军早期想投资魅族,做天使投资,张罗人配5%股权最后把林斌挖到了自己那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所谓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
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退出是实现收益的阶段,同时也是全身而退进行资本再循环的前提。
它主要有四种方式,包括股份上市、股份转让、股份回购和公司清理。
目录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投资退出机制的方式
我国投资退出机制的不足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投资退出机制的方式
我国投资退出机制的不足
展开
投资退出机制的意义和作用
[1]风险投资的本性是追求高回报的,这种回报不可能像传统投资一样主要从投资项目利润中得到,而是依赖于在这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不断循环中实现的自身价值增值。
所以,风险投资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资本的高度周期流动,流动性的存在构筑了资本退出的有效渠道,使资本在不断循环中实现增值,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
投资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资本运动的出口,才会积极的将资金投入风险企业。
因此,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也是扩大风险投资来源的关键,这就从源头上保证了资本循环的良性运作。
可以说,退出机制是风险资本循环流动的中心环节。
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风险极高,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于追求高额回报,而且由于风险投资企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使风险投资项目和非风险投资项目相比更容易胎死腹中。
一旦风险投资项目失败,不仅获得资本增值的愿望成为泡影,能否收回本金也将成为很大的问题。
风险投资家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资金沉淀于项目之中,无法自拔。
因此,投资成功的企业需要退出,投资失败的企业更要有通畅的渠道及时退出,如利用公开上市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规范的破产清算等,以尽可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水平。
风险投资是一种循环性投资,其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与高风险相对应的高度的资本周期流动,它通过不断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
风险投资产生的意义在于扶持潜力企业成长,那么其自身有限的资产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流动性,才能不断地扶持新企业。
如果缺乏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投入到风险企业的资金达到预期增值目的后,却难以套现,将会使风险投资者的资产陷入停滞状态,它就无法再去寻找新的投资对象,那么,这种风险投资本身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风险投资所投资的企业往往是比较“新”的企业(包括重组、并购等),或者说是高新技术的新兴产业企业,而市场也缺少对于其本身价值评估的度量标准,因为这类企业的无形资产往往占有很高比重,并且评定企业需要看其未来的成长,所以按照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投资者所获得的资产增值恰恰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客观的市场依据,如此,市场也将更成熟与规范。
投资退出机制的方式
股份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作为国际投资者首选的投资退出方式,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外商同样可以通过股份上市的方式退出在华投资,而且已为一些投资者所采用。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实践,就股份上市的退出机制而言可以采用境外控股公司上市、申请境外上市和申请国内上市三种途径。
1.境外控股公司上市
在国际投资的实践中,投资者通常不会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而是首先在一些管制宽松的离岸法区如百慕达、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国特拉华州和香港等地注册一家控股公司,作为一个项目公司进行对华投资,而投资者通过该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
投资者设立一家控股公司进行投资的目的一方面是通过法人制度规避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是为日后该控股公司的上市和重组做好准备。
以控股公司的形式申请上市是国际上通行的上市模式,为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和证券交易所所接受,如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均接受控股公司的上市。
深圳金蝶软件公司在1998年引入了美国国际数据公司(IDG)的风险投资,为了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金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了控股公司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金蝶上市的主体;金蝶国际软件集团(HK. 08133) 2001年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时,根据公司披露的资料显示,美国国
际数据公司(IDG) 通过其子公司美国IDGVC持有金蝶国际软件集团(HK. 08133)20%的股份,作为管理层股东,在经过12月的禁售期后,?梢猿鍪燮涑钟械墓竟煞荻顺鲈诮鸬耐蹲省?
论文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退出机制探析来自
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通过境外控股公司上市而退出对华投资,是最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
2.申请境外上市
申请境外上市,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重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境外上市主要有发行H股、N股、S股和L股等 .就外商投资企业而言,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经过重组后以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申请到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并没有法律障碍。
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境外上市中和上市后,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退出在该股份公司的投资,即在股份发行的时候发售一部分现有股份和公司上市后向其他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但该等出售或转让须遵守有关法律和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的规定和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3.申请国内上市
申请国内发行上市包括发行A股和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B股上市
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在国内已经比较多,并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问题,中国证监会及外经贸部先后于2000年[14]、2001年[15]和2002年[16]发出了三份《通知》。
根据这些《通知》中的规定,凡发行上市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的B股公司,应就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问题征求原中外合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意见,在获得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的申请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B股公司外资发起人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后,可以在B股市场上流通;外资非发起人股可以直接在B股市场上流通。
2001年2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和深交所的安排,由大中华有限公司持有的 43,357,248股小天鹅(2418)B股开始上市流通;另外,晨鸣纸业(2488)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6,709,591股由英国广华(寿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境外法人股上市流通的议案,也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
允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实际上也是国家为外资发起人提供了一个理想和畅通的“退出机制”。
(2)A股上市
就当前而言,在中国投资的外商以战略性投资者(Strategic Investors)居多,所以一向寻求在中国的长远发展[18],所以在近几年来,不少外商投资企业立足国内市场,并迫切希望到境内证券市场发行上市。
中央政府也表示支持致力于在我国境内进行长期业务发展、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外商企业进入证券市场。
另外,一些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利用国内资本市场实现更好的发展,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促进更多优秀外商企业在我国发展,有利于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结构。
为此,中国证监会与外经贸部于2001年11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A 股做出了规定。
根据该文件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及上市要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境内发行A股;外企上市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
截至当前,已经有两家外商投资企业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发行A股,其中荣事达三洋8500万股A股的发行申请日前获中国证监会通过,预期募集资金逾2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首家获准上市的合资家电企业。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B股公司一样,外商投资企业作为A股公司上市,将同样会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一种有效的退出机制。
股权转让
股东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转让权是公司法中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
在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下,境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向所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或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而退出原有的投资。
根据进行股权交易的主体不同,通过股权转让的退出机制包括离岸股权交易和国内股权交易两种情况。
1.离岸股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