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金桥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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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前言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武汉科技新城(约120平方公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划定了50平方公里的封闭管理区。

东湖科技新城已经编制多次总体规划,最近编制完成的总体规划于2000年12月获市政府批准。

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完善规划管理,受东湖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我院编制了其重点建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次编制控规的区域,是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重点建设区,也是科技新城的核心功能区,规划范围为:西起汤逊湖、南湖东岸,北至珞瑜路,东到南环铁路、滨湖大道,南止汤逊湖北岸,总面积为29.91平方公里范围。

以南环铁路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区片同步编制规划。

北片面积15.45KM2,南片面积14.46 KM2。

第一章本区域的基本定位和有关规划要求最近编制完成的《武汉科技新城总体规划》,结合“武汉.中国光谷”的战略设想,根据新世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提出建设产学研居一体化综合发展、花园式、智能化的高新技术科技新城。

其重点是建设一流的高新技术科技工业园区、先进的科技贸易与管理服务设施、高质量的园区环境形象、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高标准的基础设施保障。

规划在北片布局关东光电子产业园、关南生物工程产业园、应用软件产业园等三个产业园;建设鲁巷科技商贸区、关东光电子管理服务中心、关南高科技管理服务中心等三个公建区;重点建设关山公园东侧与碳黑厂地区两个居住区,村镇居民点集中安排在职业技术学院西面的闸上徐地区(部分村民外迁安置);重点建设关山公园和凌家山公园,并形成连接南湖和东部山系的绿化走廊。

规划在南片布局汤逊湖高科技产业园;建设汤逊湖高技术园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汤逊湖居住区,村镇居民点安排在园区西部边缘;建设民院路立交公园和玉龙岛北部公园和汤逊湖沿岸绿带。

第二章现状调查与分析一、现状概况1、社会经济与人口现状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88年,1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已经成为武汉市新的经济增长点,高新技术产业也成为武汉市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审稿)武汉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月目录总则 (1)第一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3)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三章都市发展区规划 (8)第四章主城区优化调整 (12)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17)第六章工业及仓储用地布局 (22)第七章居住用地布局 (24)第八章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6)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30)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3)第十一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38)第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40)第十三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45)第十四章近期建设与发展 (47)第十五章规划实施 (52)附则 (53)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

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

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委托单位: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九年九月目录1. 总则 (1)1.1. 背景 (1)1.2. 评价目的 (2)1.3. 评价依据 (2)1.4. 评价范围与影响因子 (6)1.5.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7)1.6. 环境敏感区 (9)1.7. 评价技术路线 (9)2. 规划概述与分析 (11)2.1. 规划概述 (11)2.2. 规划协调性分析 (13)3. 现状调查与评价 (15)3.1. 区域自然环境条件 (15)3.2. 社会经济概况 (17)3.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变化趋势分析 (19)3.4. 区域开发现状与污染源调查分析 (21)3.5. 规划制约因素分析 (24)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6)4.1. 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26)4.2. 评价指标体系 (27)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9)5.1. 污染强度与污染水平预测分析 (29)5.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29)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30)5.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31)5.5. 声环境影响分析 (31)5.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31)5.7.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32)5.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2)5.9. 交通运输影响分析 (32)5.10. 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33)5.11.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33)6. 环境容量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35)6.1. 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35)6.2. 水环境容量分析 (35)6.3. 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35)6.4. 电力资源承载力分析 (36)6.5. 燃气资源承载力分析 (36)6.6. 道路交通承载力分析 (36)7.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37)7.1.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37)7.2.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42)8.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 (44)8.1. 大气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4)8.2. 地表水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5)8.3. 地下水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6)8.4. 噪声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7)8.5. 固废污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48)8.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0)8.7. 风险事故防范预案及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51)9. 环境管理、监测与跟踪评价 (53)9.1. 环境管理机构及其工作重点 (53)9.2. 跟踪评价方案 (60)10. 结论 (64)1.总则1.1.背景1.1.1.规划背景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健康中国战略”作为国家发展基本方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武政规〔2020〕19号•【施行日期】2021.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开发区要素保障和资源集约利用,加快推进高新高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机构再集聚,提高产业用地土地利用效率,经研究,现就支持开发区新型工业用地(M0)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内涵新型工业用地(M0)是指主要用于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新型工业用地(M0)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

产业用房是指直接用于项目生产、研发、设计、测试、小试、中试、勘察、检验检测等功能用房。

配套用房是指为满足职住平衡、新型工业配套等需求修建的食堂、超市、配套公寓及员工倒班房等服务功能用房。

新型工业用地(M0)是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工业用地(M1、M2、M3)”类下,增设“新型工业用地(M0)”。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备注为新型工业用地。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新区及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管理范围。

三、规划管理(一)新型工业用地(M0)分为新供应和已供地调整两种类型。

新供应新型工业用地(M0)原则上应规划布局在开发区的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二)规划工业用地(M1、M2、M3)转为新型工业用地(M0),由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区产业发展要求提出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控规维护程序办理,其中涉及市级审查事项委托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办理;其他用地转新型工业用地(M0),按照《规定》中的控规修改程序办理。

武汉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研究

武汉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研究

武汉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典型城市工业用地控制标准的对比论证,研究各地的工业用地控制标准,比较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的差异性,提出武汉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存在的问题,制定以节约集约为基础、并考虑多规合一的可测算的用地定额指标,为武汉的工业用地控制标准的进一步修订提出建议。

关键词:武汉;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前言随着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城市产业结构、工业布局与土地供应、环境污染的矛盾越来越突出,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文件,制定了五项指标: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对所有单独供地的工业项目进行控制管理。

但是国土部的该项文件主要针对土地的集约控制,指标体系相对单一。

由于文件是对全国所有地区和大类行业进行规定,所以指标值相对偏低,针对性相对不足。

2发达地区的典型城市工业项目的用地控制2004年后,各地相继制订了地方性工业建设用地标准或相关文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上海、浙江、广州、深圳等地制定的标准。

其中上海产业用地指南(2012)在国土部标准基础上增加了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指标,并对容积率、土地产出率和土地税收产出率等三项指标设置了均值、控制值、推荐值和调整值。

浙江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在国土部标准基础上增加了土地产出(单位面积主营业收入)和土地税收(单位面积上缴税金)指标。

2012年版广州指南增加了用地规模、土地产出率、产值能耗、科技率指标。

深圳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2版)增加了土地产出率、产值能耗、地均纳税额、成长率和土地弹性出让年限指标。

这些地方标准大多由地方发改委、国土局、经信委、住建局、能监局、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其控制指标不仅仅对工业用地进行了集约控制,而且对土地产出的经济性、企业的环境保护、能耗指标进行了规定,并且体现了对高新产业的发展引导和对禁止限制产业的严格控制。

3中部城市圈城市工业项目的用地控制大部分中西部城市的该项标准制定较晚,一些地区没有制定相关的地方性规定。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详细而全面的城市规划方案,旨在指导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该规划基于全面的情况分析和未来展望,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方案,以促进城市化和可持续的发展。

以下是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解析。

一、总体规划思路该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人为本,城市为家”,旨在打造一个具有现代城市化特征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的发展方向。

该规划以“城市发展、生态保护、资源优化、文化传承”为主线,致力于将武汉市东部地区打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新区。

二、规划范围该规划覆盖了武汉市洪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其中江夏区东南部和新洲区西北部是本次规划的核心区域。

三、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发展目标,包括提高城市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结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文化传承和发展等。

四、城市空间布局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城市空间布局,在城市发展规划、交通规划、土地用途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其中提到了要注重城市景观和绿化、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等等。

五、城市发展重点该规划明确了城市发展的重点,包括支持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扶持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等。

六、生态保护该规划特别强调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增加城市绿化、生态廊道等措施。

同时,该规划还提倡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

七、城市治理该规划还涉及了城市治理,提出了要把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城市治理结构和体制,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全面且有益的城市发展方案。

该规划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城市化思路和方向,充分考虑了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为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指引了明确的方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规划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规划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调整规划规划内容介绍(一)概况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武汉市汉阳区西南,蔡甸区境内,四周分别为南太子湖、三角湖、后官湖、珠山湖、烂泥湖、西北湖、汤湖、万家湖及长江、东荆河所环绕。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90.7平方公里。

距汉阳中心区钟家村约14公里,距汉阳十里铺约8公里,是武汉市西南门户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13年的开发和建设,已基本建成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为主导,电子信息、电气机械、造纸印刷包装、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多元产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工业新区,成为武汉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对外开放的窗口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先行区,有力的拉动了全市经济的增长。

(二)调整思路1、适当增加开发区建设用地特别是产业用地考虑开发区现状建设用地特别是产业用地不足的现实,对开发区用地进行建设适宜性评价和不影响开发区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当调减非建设用地比例,增加建设用地特别是产业用地比例。

2、妥善处理违背规划开发的建设用地对侵占绿化违背规划开发的建设用地,在规划中将根据实际情况甄别处理。

对于根据相关法规已办理清查补办手续的项目用地,在此次规划中将根据项目用地类型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未办理相关手续,对规划用地布局和开发区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此次规划将不作调整。

(三)规划结构本次规划调整综合考虑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都市发展区轴向拓展要求,在空间布局结构上依然遵循原规划“中心主轴线+综合组团”的格局,以开发区主导产业基地和开发区的行政商务中心区为核心,各功能组团沿主要交通轴线向周边展开,组团之间布局绿化带。

(四)主要调整内容本次对用地的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用地增量调整,即适当调减生态农田、蔬菜基地等非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二是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

规划调整后,建设用地净增加408.04公顷,主要来源于蔬菜基地和生态农田;其中工业、绿地、教育科研用地分别增加了449.75公顷、48.05公顷、42.51公顷;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用地分别减少了58.17公顷、59.36公顷、15.13公顷。

武汉市工业布局

武汉市工业布局
? 郊县要开拓轿车、电力等工业, 加强农副产品和地产资源加工以及农用 工业, 作为城区工业协作配套的主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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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业布局规划
? 武汉市称, 工业是跨越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工业 将摆在今后一个时期武汉经济工作的首位。
? 武汉市规划,未来 5年内,工业投资增长 1.7倍, 实现工业总产值比去年翻番达 15000亿元。
? 新的工业“版图”正在重绘 。按最新规划,每个 远城区都要兴建 4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园区,全 市工业区面积达 385平方公里,是现有面积的两倍 多。
? 以三大开发区和6个远城区的产业新城为工业集聚区,形成四大工业 板块,九大产业集群。
? 工业不再“处处点火”,而依托地域和现有产业形成四大增长极:大 光谷地区、中国车城、临空经济区和临港产业区。

葛店工业区(基本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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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度集聚城区
(一)城区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 10.2% 却分别集聚着全市 乡以上工业企业的 64.1%, 大中型企业的 96.2% , 工业产值的 91.3% , 职工人数的 85.1% , 其集中程度超过北京、天津和上海三个直辖市 , 为全国大城市中所罕见。
(二)
土地面积
? 2.工业区的组织方式上也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名不副实、性质 相驳、区内不配套、工业区规模膨胀性质巨变。
白沙洲建材工业区的建材工业仅占该区工业产值的3.2%, 而交通运输设备却占34.6% , 为其主导行业。 堤角食品工业区, 地处城区上风下水方向, 布置以肉联为 主体的污水工业, 无可非议, 后来武汉冶炼厂、长江化工 厂、油毡厂等企业挤入, 食品工业退居第二位, 造成环境 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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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墩工业区以轻工机械 为主 ,
易家墩工业区以化工、医 药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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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金桥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 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编制。

1.2 规划范围金桥高科技产业园区,北以金山大道红线为界,南至张公堤,东西宽约1400米,南北长约1600米,总占地面积约 2.17平方公里。

1.3 适用范围在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划,除文本和图则有关规定外,未涉及的其它控制指标应参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1.4 规划原则1.4.1规划应充分考虑并发挥园区的区位优势,处理好园区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1.4.2 在用地组织和空间布局方面,既要体现合理分区,又要考虑功能相近用地彼此间包容性。

确保园区功能整体协调、安全、运转高效,达到整体利益最大化。

1.4.3 力求规划富有弹性、可操作性。

特别在市政工程规划方面,应与总规对接,应适度超前。

1.4.4 注重原有环境,保留原有风貌,创造富有个性园区,同时还要注重环保,以利可持续发展。

1.5 使用原则本规划的文本和图则是武汉市金桥高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的控制性文本,应同时使用,二者不可随意分解。

1.6 规划控制文本明确以下内容:1.各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土地利用相容性及各类性质土地的用途规定;2各地块开发强度;3配套设施的数量和规模;4城市设计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

1.7 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经武汉市城乡规划局批准后,即可执行。

解释权属武汉市城乡规划局。

第二章地块划分2.1 大地块划分本片区用地划分为A、B、C、D、E共五大地块。

2.2 划分依据在各大地块中,按照规划结构及用地性质进一步细化地块,其中住宅用地的地块是按照居住组团规模来划分的。

2.3 地块划分一览表表1大地块编号小地块编号A A-1,A-2,A-3 见地块编号图B B-1,B-2,B-3,B-4,B-5,B-6 见地块编号图C C-1,C-2,C-3,C-4,C-5,C-6 见地块编号图D D-1,D-2,D-3,D-4,D-5,D-6 见地块编号图E E-1,E-2,E-3,E-4 见地块编号图2.4 多地块的联合开发多地块联合开发时,在不影响地块所在地区整体功能的条件下,可允许对地块的边界以及道路的走向作必要调整,但须报武汉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第三章发展规模与规划结构3.1 发展规模3.1.1 用地规模本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17平方公里,建设总用地 1.83平方公里。

其中:工业用地 1.16平方公里,占规划用地面积53.36%。

3.2 规划结构3.2.1 本区位于武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金山大道一侧。

3.2.2 本区路网是在园区内所确定的“十字型”主骨架基础上,结合地形及现状,采用“方格网”布局型式。

3.3 土地使用情况详见土地利用一览表表一金桥产业园区控制性规划土地利用一览表序号类别代号类别名称面积(m2)所占比例(%)大类中类小类细类1 R 居住用地101046 4.7R1 一类居住用地101046R11 住宅用地73832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765R15 商住综合用地134492 C 公共设施用地104726 4.8C1 行政办公用地13788C2 商业金融用地50806C21 商业用地35542C26 集贸市场用地15264C5 医疗卫生用地16287C51 医院用地16287C6 科研设计用地238453 M 工业用地1159638 53.4M1 一类工业631791M2 二类工业333250M3 三类工业1945974 S 道路广场用地448648 20.6S1 道路用地392272S2 游憩广场用地32719S3 社会停车场236935 G 绿地269258 12.4G1 公共绿地64640G2 生产防护绿地214618G22 防护绿地2146186 U 仓储用地12674 0.67 W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651 0.38 E 其它用地69511 3.2E1 水域69511规划总用地2173188 1009 Σ 第四章用地布局4.1 公共设施用地区内公共设施分为区级和居住组团级公建二类。

区级公建:位于主干道交叉口的西侧,拥有公共绿地、游憩广场、商住综合用地和公用停车场等,构成园区公建集中发展区;组团级公建:位于居住组团内部,主要是安排基层公建,如幼儿园、商业服务网点和小游园等与之配套。

4.2 居住用地规划园区内在生态湿地附近布置居住区,并就近布置幼托,文体科教,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且考虑到了附近的工业区对居民生活的干扰,设置了防护绿地等隔离设施。

用地指标如下表二用地类别用地面积(m2)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居住用地73832 1.8-2.0 30-33 30商住综合用地13449 2.2-2.4 33-36 254.3 工业用地规划本着保护环境,协调周边,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原则,将本区工业用地分为医药工业、化学工业、电子工业和生物工程四大工业园区。

各工业园区用地控制指标如下:表三用地类别用地面积(m2)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医药工业333250 0.8-1.0 40-42 35化学工业194597 0.8-1.0 40-42 35生物工程342849 0.9-1.2 36-38 30电子工业288942 0.9-1.2 36-38 30总用地1159638 0.8-1.1 40 33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5.1区内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布局形式,主干道形成“十字型”的骨架系统。

区内道路等级分为主、次、支三级。

主干道40米次干道30米支路15米或9米。

区内道路最大纵坡控制在 2.0%以下,最小纵坡度控制在0.3%5.2 城市广场布局在主干道的交叉口西侧,布置园区的公共绿地及游憩广场,并在附近相应配套各类商业服务设施。

5.3 交通设施的布局与配置5.3.1 停车场区内规划有公用停车场1处,位于绿地广场的沿街一侧,用地面积5699平方米;其余的停车场为生产用停车场,分布于各工业区内,总面积为18027.2平方米。

另外,居住用地内部宜结合居住入口及居住群组中的消极空间布置停车场地。

详见表四表四用地类别公共停车场化工区停车场医药区停车场生物区停车场电子区停车场用地面积(m2)5666 6400 3345 3732 45505.3.2 加油站结合园区内的公共停车场及主要出入口,合理布置加油站,按照服务半径 1.0公里的标准布置。

5.3.3 其他交通设施其它各类交通设施用地应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根据用地的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置。

5.3.4 停车位配置各个地块根据用地性质、建筑容量,参照武汉市有关规定确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

工业区配建停车位视企业生产需求来确定。

第六章绿地景观规划6.1 绿化规划本区采用绿核——绿屏——绿轴三者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其中:绿核——由绿地广场、公共绿地和生态湿地组成;绿屏——由外围道路边缘的20M左右的防护绿地组成;绿轴——全面绿化,将沿区内道路布置的大部分防护绿地建设成绿化景观带,增强园区的景观效果,提高生活质量。

6.2 景观设计引导本区景观设计是对区内景观节点、地标、景观轴、视线走廊和景观控制区进行引导,以利于未来工业区建设能够展示生态型、园林式风貌。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8.1 给水排水规划8.1.1 给水工程规划由于缺乏规划区的人口资料,所以无法预计该区的最高日用水量,仅规划布置了给水主干管及给水泵房的位置。

1. 给水管网布置管网管径分为800mm,600mm,400mm三级管网,给水管网在区内以环状网布置,使每个地块可以从两个方向接管,保证供水的安全可靠,便于分期建设实施。

,以保证供水的安全性。

2. 给水水源规划考虑从附近武汉市的水厂直接取水,用管径1200mm的输水管输送。

8.1.2排水工程规划1.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合流制,统一由污水管运送到对外交通附近的排水泵站,再运送到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排放。

2.排水管网布置区内排水管网的管径依次为800mm,600mm和400mm,污水经管网运送至排水泵站后,由1200mm管径的排水管运送到附近的污水处理厂。

8.2 电力工程规划1、穿过园区的110kV高压架空电力线做为本区的电源,并就近布置110kv变电站2、10kV电源引自110kv变电站。

3、11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30M。

4、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或电力排管)敷设,沿道路的东、南侧人行道敷设。

5.根据地块编号图中的地块划分,在各地块中布置10kv变电站,以便在接下来的深入规划中布置低压配电网。

8.3 环保规划8.3.1 规划目标在环境和资源可承载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把金桥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生活舒适的外向型工业区。

8.3.2 功能分区及规划对策1、区内的规划建设应遵循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优化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做到科学、合理。

进入工业园区内的新、扩、改建项目应与工业园区控规要求的产业政策相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各单个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同时要保证和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到位,加强工业园区内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特别是污水管网及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做好工业区园内的绿化、美化建设,区内绿化覆盖率≥30%。

2.企业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3.场界噪声执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4.园区内固体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属危险废物的要送至武汉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其它工业废物要提高综合利用率,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妥善收集,并转运到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强调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恢复一片”的方式进行分期渐进开发,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和粉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切实加强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工业园区内的环保工作,加强监管,确保区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同时,要在工业园区内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第九章建筑高度控制低层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0米以下;多层居住建筑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下;高层居住建筑高度应控制在32米以下;多层公共建筑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下;高层公共建筑,在满足净空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性质、级别和景观要求确定高度;低层工业建筑高度应控制在5米以下;多层工业建筑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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