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燃烧
防火防爆安全培训

一、燃烧及其发生条件
1、燃烧的化学本质。 燃烧是激烈的、放热和发光的氧
化反应。 2、物质的热值及其消防意义
一、燃烧及其发生条件
3、燃烧的发生条件。 (1)同时具备燃烧的三个要素:可
燃物、氧化剂(助燃物)、点火源; (2)燃烧三个要素都有足够的数量; (3)燃烧三个要素彼此相互作用。
一、燃烧及其发生条件
解为气体再燃烧。 除个别例外,绝大多数在燃烧时是
在气态下进行的。
二、燃烧的类型与相应的火灾 危险性指标
1、点燃(强制着火)与燃点。 2、自燃(自发着火,包括受热自燃 与自热自燃)与自燃点。、爆炸现象及分类。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大量释放能 量并转化为机械功,爆炸点附近压 力急剧升高并产生响声。压力骤增 是爆炸破坏作用的主要原因
五、物理爆炸
(一)受压容器爆炸发生条件:容器内部的压力 超过容器的耐压强度。
(1)压力在正常的工作压力下,耐压强度不足。 (2)耐压强度达到要求,工作压力异常升高。 (二)防止受压容器物理爆炸的基本措施 (三)水蒸汽爆炸:高温的熔融金属或盐与水接
触,使水急剧沸腾产生大量的蒸汽急剧膨胀而 引起的爆炸。
八、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中断可燃物供给、分隔燃烧三要素。 2、窒息。阻止氧化剂补充,降低空气含氧量。 3、冷却。吸收燃烧生成热,降低着火物温度
到燃点以下。 4、化学抑制。灭火剂参与燃烧的氧化反应而
使反应终止。
九、常用灭火剂的灭火作用及适用范围
1、火灾分类 A类 可燃固体火灾 B类 可燃液体火灾 C类 可燃气体火灾 D类 可燃金属火灾 带电火灾
九、常用灭火剂的灭火作用及适用范围
2、常用灭火剂的灭火作用及适用范围。 (1)水,起冷却作用 (2)泡沫灭火剂,起隔离作用 (3)干粉灭火剂,起化学抑制作用 (4)二氧化碳灭火剂,起窒息作用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

防火防爆安全知识1.物质燃烧的三要素是指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点火源。
只有三要素同时存在,且都有足够的量,并彼此相互作用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燃烧。
2.爆炸极限是指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火源作用下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
其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上限。
当混合气浓度低于(或高于)爆炸极限的下限(或上限)值时,对混合气点燃不能产生火焰传播。
3.容易产生化纤和粉尘及静电的环境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的界限以内。
4.油品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容易爆炸、燃烧火焰温度高、辐射强度大、易发生沸溢等特点。
5.油罐火灾最常见的扑救方法有:窒息法灭火、冷却法灭火、隔离法灭火、化学抑制法灭火等。
6.《防火防爆十大禁令》规定,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而在厂区进行用火作业,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等,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7.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8.“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
9.发现生火灾后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拨通后应报告失火的具体位置,燃烧的物质,火势的大小,所威胁的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号码等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10.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某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11.所有含硫化氢介质的采样和切水作业应为密闭方式。
12.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13.按照着火物质的不同,火灾可分为A、B、C、D四类。
A类是指可燃固体、B类是指可燃液体、C类是指可燃气体、D类是指轻金属。
14.在进行气割、焊接作业时,氧气、乙炔瓶之间应有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并且不能放在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输电线的垂直下方。
15.扑火火灾后要对火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消除余火和阴燃,排除险情和隐患,防止复燃。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三篇)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一、火灾与爆炸的基础知识在生产过程和日常生活中,凡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而造成人身伤害和一定的财产损失的都称为火灾,不造成损失的称为火警。
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同时产生巨大声响的现象。
(一)火灾的形成和发展1、燃烧条件(1)有可燃物质存在,如木材、棉花等。
(2)有助燃物质的存在,如空气、氧、强氧化剂等。
(3)有能导致燃烧的能源,即火源的存在,如明火、电火花、化学反应等。
这三个条件是构成燃烧的三个要求,必须同时具备,并互相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才能进行。
2、燃烧的发展过程火灾的发生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酝酿期。
在这个阶段,可燃物质在着火源的作用下析出可燃气体,发生冒烟、阴燃等火灾苗子。
(2)发展期。
在这个阶段,火苗突然窜起,火势迅速扩大蔓延。
(3)全盛期。
在这个阶段,火焰包围所有可燃物质,并使燃烧面积达到最大程度,此时,温度不断上升,气流加剧,同时放出强大的辐射热。
(4)衰灭期。
在这个阶段,可燃物质逐渐燃完或灭火措施奏效,火势逐渐衰弱,最终熄灭。
(二)爆炸形成和发展1、爆炸的分类爆炸可以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是指物质因状态或压力突变等物理性因素形成的爆炸,如锅炉爆炸,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超压引起的爆炸等。
在物理爆炸的前后,爆炸物质的性质和化学成分均不改变。
化学性爆炸是指物质在短时间内发生化学反应,形成其它物质,并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的爆炸,如炸药、炮弹、爆竹等爆炸就属于化学性爆炸。
2、爆炸形成的条件燃烧的三要素一般也是化学性爆炸的必要条件。
而且,可燃物质与助燃物质必须预先均匀混合,并以一定的浓度比例范围组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着火源才会爆炸。
这个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
常见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自燃点和爆炸极限见表4-1,常见粉尘的爆炸特性见表4-2。
爆炸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叫爆炸下限,最高浓度叫做爆炸上限。
防火防爆知识

防火防爆知识防火防爆知识:守护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一、引言火灾和爆炸是生活中常见的灾害,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地防止和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防火防爆知识。
本文将详细介绍防火防爆的基本原理、安全措施和应对方法,以帮助大家提高防火防爆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火基本原理1.燃烧三要素:燃烧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如氧气)和火源三个条件。
破坏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就无法进行。
2.防火措施:根据燃烧三要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火灾:(1)控制可燃物:储存易燃物品时要远离火源,保持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2)隔绝助燃物: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装修,保持容器、管道等设备的密封性,防止空气泄漏。
(3)消除火源:禁止在易燃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防爆基本原理1.爆炸分类:爆炸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是由气体、液体等物理变化引起的,而化学性爆炸则是由于化学反应释放大量能量导致的。
2.防爆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爆炸,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1)物理性爆炸: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的安全性能。
避免设备超压、过热等现象,确保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完好有效。
(2)化学性爆炸: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遵守操作规程。
加强通风和散热,防止化学品自燃或接触火源引发爆炸。
四、防火防爆安全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火防爆安全规定,明确责任和义务。
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防火防爆意识。
2.配备消防器材: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的老化、破损情况,及时更换维修。
避免使用劣质电器产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保持通道畅通: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避免在火灾发生时造成人员拥堵和伤亡。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台商梁天福、厂务经理蔡某、车间前制程 课长邱某被龙岗公安分局实施刑事拘留 劳某洋华高新科技厂消防工程承包人 黄某龙岗消防大队五中队分队长 劳某龙岗消防大队五中队合同制消防员 王某龙岗消防大队五中队防火监督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4人
李某龙岗消防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负直接领导 责任,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
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 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等化冰解堵。
5、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 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 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 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火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 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中储放, 避免与空气接触。
近年来, 国内发生了多起公共场所火灾,
死亡 50 人以上的公共场所特大火灾就有 14 起,如: 93 年 2 月 14 日河北唐山林 西百货大楼火灾, 死亡 81 人; 94 年 2 月 27 日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死亡 233 人。
广东、福建等省发生多起由于将车间、仓 库、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发生火灾造成 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2)液体闪点与消防的关系 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是根据其闪点来划分等级的
根据闪点确定灭火剂的供给强度
2.着 火
可燃物质在与空气共存条件下,当达到某 一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引起燃烧,并在火源 移开后仍能继续燃烧,这种物续燃烧的现象叫 着火
(1)燃点 可燃物质开始持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
叫做燃点或着火点。
10、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 落入可燃物中。
11、就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 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 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 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 一步扩大。
防火防爆安全基础知识

目录
01. 火灾爆炸的基本原理 02. 防火防爆措施 03. 防火防爆设备 04.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
燃烧条件
01
可燃物:可燃物质是 燃烧的必要条件
02
助燃物:氧气、空气等 助燃物质是燃烧的必备 条件
03
点火源:火源是燃烧 的引发条件
04
温度:燃烧需要达到一 定的温度,不同物质所 需的温度不同
避免乘坐电梯, 选择安全通道 逃生
遇到火情,不要 盲目穿越火线, 应选择安全区域 等待救援
及时报警,寻 求救援
灭火器
01
04
注意事项:定期检查,避 免高温、潮湿环境,避免 碰撞、挤压等
03
使用方法:拔掉保险销, 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02
灭火原理:通过抑制燃烧 的化学反应,降低温度, 隔离氧气等方法灭火
消防安全责任
企业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参加消防安全培 训和演练
消防设施维护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违规处罚
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情节严重程
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的定义:可燃气体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在 一定浓度范围内,遇到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可燃气体或粉尘的性质、温度、 压力、湿度、氧气浓度等
爆炸极限的测量方法:实验室测量、现场测量等
爆炸极限的应用:预测火灾爆炸风险、制定安全措施 等
火灾爆炸的危害
生命安全:火灾爆炸可 能导致人员伤亡,严重 威胁生消防栓
消防栓是一种固定式消防设施,用于扑灭火灾。
防火防爆1

11、所谓燃烧:就是平常所说的“着火”,一旦失去对燃烧的控制就会发生火灾,造成危害。
所谓爆炸:就是大量能量(物理能量或化学能量)在瞬间迅速释放或急剧转化成功和机械、光、热等能量形态的现象。
2、燃烧必须满足4个要点(特点):①可燃物质存在;②助燃物质存在;③发生氧化反应;④伴有发光放热。
3、燃烧的3个基本必须要素:可燃物质(一切可氧化的物质)、助燃物质(氧化剂)和火源(能够提供一定的温度或热量)是可燃物质燃烧的3个基本必须要素。
缺少3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燃烧便不会发生。
4、爆炸现象具有以下特征:(1)爆炸过程进行得很快。
(2)爆炸点附近压力急剧升高,多数爆炸伴有温度升高。
(3)周围介质在压力作用下产生振动或受到机械破坏。
(4)由于介质振动而产生或大或小的响声。
其中,压力急剧升高是爆炸现象的最主要特征5、燃烧的危害性:(1)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指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2)大多数物质的燃烧是一种放热的化学氧化过程:从该过程中放出的能量以热量的形式表现,形成热气的对流与辐射。
热量对人体具有明显的物理危害。
(3)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悬浮在大气中可见的固体和(或)液体颗粒总称为烟:其粒径一般在0.01-10μm之间。
大多数这种含碳物质是在火灾中不完全燃烧所生成的。
6、火灾的危害性:(1)造成资源浪费(2)造成环境破坏(3)造成人身伤亡(4)造成财富毁灭(5)引起社会波动7、爆炸的危害性:爆炸的破坏形式通常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等3种,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
(1)直接的爆炸作用。
这是爆炸对周围设备、建筑和人的直接作用,它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装置、容器和建筑的毁坏和人员伤亡。
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碎片飞出,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危险,如碎片击中人体而造成伤亡。
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给压缩空气层。
(3)造成火灾。
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一般都引起燃烧起火,形成火灾。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三篇)

防火防爆基础知识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有何安全要求?制造和使用易燃物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建筑物内,电气设备应为防爆的。
电气装置、电热设备、电线、保险装置等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这类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要向外开。
2.车间、实验室内存放易燃物品的量不得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不得放在过道上,也不得靠近热源及受日光暴晒。
3.制造和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时,禁止使用明火蒸馏或加热,应使用水浴或蒸汽浴。
使用油浴时,不得用玻璃器皿作浴锅;操作中应经常测量油的温度,不得让油温接近闪点。
4.各种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检查漏气时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验。
气体钢瓶不得放在热源附近,或在日光下暴晒,使用氧气时禁止与油脂接触。
5.强氧化剂能分解放出氧,加热、摩擦、捣碎这类物质时,不得与可燃物质接触、混合。
经易燃液体浸渍过的物品,不得放在烘箱内烘烤。
6.易燃物品的残渣(如钠、白磷、二硫化碳等)不准倒入垃圾箱内和污水池、下水道内,应放置在密闭的容器内或妥善处理。
粘有油脂的抹布、棉丝、纸张,应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扔乱放,防止自燃。
7.生产或实验结束后,要将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清查危险物品并封存好,清洗用过的容器,断绝电源,关好门窗,经详细检查确保安全时,方可离去。
8.制造、使用易燃物品的车间、化验室,应为耐火程度较高的建筑物,一般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门窗向外开。
在建筑物内外适宜的地方放置灭火工具,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和沙箱。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运原则是什么?1.爆炸性物品:必须专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不能同起爆药品、器材混储混运。
搬运过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摔、滚、翻、撞和摩擦。
避免存放在高温场所。
2.氧化剂: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得同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混运。
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漏撒。
3.压缩气体和液态气体,不能混储混运,即使都是瓶装的气体或物质也不能混储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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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燃
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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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烧及燃烧条件
1. 燃烧的含义
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氧气或空气)发生的一种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是在单位时间内产生的热量大于消耗热量的反应。
燃烧具有两个特征:①有新的物质产生,即燃烧是化学反应;②燃烧过程中伴随有发光发热现象。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可燃物,如木材、乙醇、甲烷、乙烯等;
②氧化剂,常见的为空气和氧气;
③点火源,即点火源,如撞击、摩擦、明火、火花、高温气体、光和射线等。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构成燃烧的三要素,即三角形原理,见图2-1。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燃烧便不
能发生。
对于已经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
二、燃烧的种类
1. 闪燃
各种液体的表面都有一定量的蒸汽存在,蒸汽的浓度取决于该液体的温度。
闪燃是在液体表面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
引起闪燃时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
闪点这个概念主要适用于可燃性液体,某些固体如棒脑和萘等,也能在室温下挥发或缓慢蒸发,因此也有闪点。
在闪点的温度下,液体蒸发产生的蒸汽还不多,所以闪烁一下就灭了。
但闪燃往往是着火的先兆,当可燃液体温度高于其闪点时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被火点燃的危险。
2. 自燃
自燃是可燃物质自发的着火燃烧,通常是由缓慢
的氧化作用而引起,即物质在无外部火源的条件下,在常温中自行发热,由于散热受到阻碍,使热量积蓄逐渐达到自燃点而引起的燃烧。
自燃又可以分为受热自燃和自热自燃。
可燃物质在外部热源作用下,使温度升高,当达到其自燃点时,即着火燃烧,这种现象称为受热自燃。
在工业生产中,可燃物由于接触高温表面、加热、烘烤过度或冲击摩擦等,均可导致的自燃就属于受热自燃。
而自热自燃是指某些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影响下,由于物质内部所发生的化学、物理或生化过程而产生热量,这些热量在适当条件下会逐渐积聚,导致温度上升,达到自燃点而燃烧。
造成自热自燃的原因有氧化热、分解热、聚合热、发酵热等。
自热自燃的物质常见的有自燃点低的物质,例如磷化氢;遇空气、氧气发热自燃的物质,如油脂类、钵粉、铝粉、金属硫化物、活性炭;自然分解发热的物质,如硝化棉;易产生聚合热或发酵热的物质,如植物类产品、湿木屑等。
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都是在不接触明火的情况下“自动”发生的燃烧,它们的区别在于
热的来源不同。
引起自热自燃的热来源于物质本身的热效应,而引起受热自燃的热来自于外部的热源,因此它们的起火特点也不同。
一般来说自热自燃大都从内向外燃烧,而受热自燃往往从外向内燃烧。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自燃点。
国家标准《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GB 5332—85)规定了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自燃点)的试验方法。
3. 点燃
点燃亦称强制着火,即可燃物质与明火直接接触引起燃烧,在火源移去后仍能维持燃烧的现象。
物质被点燃后,先是局部被强烈加热,首先达到引燃温度产生火焰,该局部燃烧产生的热量,足以把邻近部分加热到引燃温度,燃烧就得以蔓延开去。
点燃与自燃的区别在于:自燃时可燃物整体温度较高,反应与燃烧是在整个可燃物或相当大的范围内同时发生的。
而在点燃时,可燃物整体温度较低,只在火源局部加热处燃烧,然后向可燃物其他部分传播。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条件下,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即行着火(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去火源之后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
易燃
三、点火源
能够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叫点火源,主要的点火源有以下几种。
1. 明火
有生产性用火,如乙炔火焰等;有非生产性用火,如烟头火、油灯火等。
明火是最常见而且是比较强的着火源,它可以点燃任何可燃性物质。
2. 电火花
包括电器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火花,短路火花以及静电放电火花和雷击火花。
随着电器设备的广泛使用和操作过程的连续化,这种火源引起的火灾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如加压气体在高压泄漏时会产生静电火花,人体静电放电产生静电火花,液体燃料流动时的静电着火,加注燃料时的摩擦与由于燃料和输油管道、
容器以及其他注油工具的互相摩擦,能产生大量的静电荷,注油的速度愈快,产生的静电愈多。
在采用明流加油时,由于油流和空气或油气混合气的互相摩擦以及飞溅的液滴和油气之间的摩擦,都能产生静电荷。
3. 火星
火星是在铁与铁、铁与石、石与石之间的强烈摩擦与撞击时产生的,是机械能转化为热能的一种现象。
这种火星的温度一般有1200℃左右,可以引起很多物质的燃烧。
4. 灼热体
灼热体是指受高温作用,由于蓄热而具有较高温度的物体。
灼热体与可燃物质接触引起的着火有快有慢,这主要是取决于灼热体所带的热量和物质的易燃性、状态,其点燃过程是从一点开始扩及全面的。
5. 聚集的日光
指太阳光、凸玻璃聚光热等。
这种热能只要具有足够的温度就能点燃可燃物质。
6. 化学反应热和生物热
指由于化学变化或生物作用产生的热能。
这种热能如不及时散发掉就会引起着火甚至燃烧爆炸。
四、燃烧产物
1. 燃烧产物的含义
燃烧产物是指有燃烧或热解作用而产生的全部物质,也就是说可燃物质燃烧时,生成的气体、固体和蒸汽等物质均为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按其燃烧的完全程度分为完全燃烧产物和不完全燃烧产物。
物质燃烧后产生不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如CO₂、SO₂、水蒸气等),这种燃烧叫做完全燃烧,其产物为完全燃烧产物;物质燃烧后产生还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如CO、未燃尽的碳、甲醇等),则叫做不完全燃烧,其产物为不完全燃烧产物。
燃烧的完全还是不完全与氧化剂的供给程度以及其他燃烧条件有直接关系。
燃烧产物的成分是由可燃物的组成及燃烧条件所决定的。
无机可燃物大多数为单质,其燃烧产物的组成较为简单,主要是它的氧化物,如CaO、H₂0、SO₂等。
有机可燃物的主要组成为碳(C)、氢(H)、
氧(0)、硫(S)、磷(P)和氮(N),完全燃烧时主要生成二氧化碳(CO₂)、水(H₂O)、二氧化硫(SO₂)和五氧化二磷(P₂0₅)。
如果在空气不足或温度较低的条件下,则会发生不完全燃烧,不完全燃烧就不仅会产生上述完全燃烧产物,同时还会生成一氧化碳(CO)、醛类、醇类等。
2. 燃烧产物的危害
二氧化碳(CO₂)是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CO)是有强烈毒性的可燃气体;二氧化硫(SO₂)有毒,是大气污染中危害较大的一种气体,它严重损伤植物,刺激人的呼吸道,腐蚀金属等;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₂)等都是有毒气体,对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危害,甚至会危及生命。
烟灰是不完全燃烧产物,由悬浮在空气中未燃尽的细碳粒及分解产物构成;烟雾是由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形成。
两者都会污染环境,并对人体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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