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甲缩醛、乙酸乙酯、苯乙烯、正丁醇、环己酮、乙二醇丁醚、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甲酯、钛白粉、滑石粉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一、第一类有机溶剂:1、三氯甲烷2、1,1,2,2,-四氯乙烷3、四氯化碳4、1,2二氯乙烯5、1,2二氯乙烷6、二硫化碳7、三氯乙烯8、苯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二、第二类有机溶剂:1、丙酮2、异戊醇3、异丁醇4、异丙醇5、乙醚6、乙二醇乙醚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8、乙二醇丁醚9、乙二醇甲醚10、邻—二氯苯11、二甲苯12、甲酚13、氯苯14、乙酸戊酯15、乙酸异戊酯16、乙酸异丁酯17、乙酸异丙酯18、乙酸乙酯19、乙酸丙酯20、乙酸丁酯21、乙酸甲酯22、苯乙烯23、1,4—二氧杂环己烷24、四氯乙烯25、环己醇26、环己酮27、1—丁醇28、2—丁醇29、甲苯30、二氯甲烷31、甲醇32、甲基异丁基甲酮33、甲基环己醇34、甲基环己酮35、甲丁酮36、1,1,1—三氯乙烷37、1,1,2—三氯乙烷38、丁酮39、二甲基甲酰胺40、四氢呋喃41、正己烷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三、第三类有机溶剂1、汽油2、煤焦油精3、石油醚4、石油精5、轻油精6、松节油7、矿油精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五、常用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1、液氨:剧毒性、腐蚀性2、液态二氧化硫:剧毒3、甲胺:中等毒性,易燃4、二甲胺:强烈刺激性5、石油醚:低毒性6、乙醚:麻醉性7:、戊烷:低毒性8、二氯甲烷:低毒,麻醉性强9、二硫化碳:麻醉性,强刺激性10、溶剂石油脑:低毒性11、丙酮:低毒,类乙醇,但较大12、1,1-二氯乙烷:低毒、局部刺激性13、氯仿:中等毒性,强麻醉性14、甲醇:中等毒性,麻醉性,吸入蒸气使人失明15、四氢呋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16、己烷:低毒,麻醉性,刺激性17、三氟代乙酸:低毒18、1,1,1-三氯乙烷:低毒19、四氯化碳:毒性强20、乙酸乙酯:低毒,麻醉性21、乙醇:微毒类,麻醉性22、丁酮:低毒,毒性强于丙酮23、苯:强烈毒性,吸入后在体内残留,不能代谢,会致癌24、环己烷:低毒,中枢抑制作用25、乙睛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26、异丙醇:微毒,类似乙醇27、1,2-二氯乙烷:高毒性、致癌28、乙二醇二甲醚:吸入和经口低毒29、三氯乙烯:有机有毒品30、三乙胺:易爆,皮肤黏膜刺激性强31、丙睛:高毒性,与氢氰酸相似32、庚烷:低毒,刺激性、麻醉性33、硝基甲烷:麻醉性,刺激性34、1,4-二氧六环:微毒,强于乙醚2~3倍35、甲苯:低毒类,麻醉作用36、硝基乙烷:局部刺激性较强37、吡啶:剧毒,皮肤黏膜刺激性38、4-甲基-2-戊酮: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较强39、乙二胺刺激皮肤、眼睛40、丁醇低毒,大于乙醇3倍41、乙酸:低毒,浓溶液毒性强42、乙二醇一甲醚:低毒类43、辛烷:低毒性,麻醉性44、乙酸丁酯:一般条件毒性不大45、吗啉:腐蚀皮肤,刺激眼和结膜,蒸汽引起肝肾病变46、氯苯毒性低于苯,损害中枢系统,47、乙二醇一乙醚:低毒类,二级易燃液体48、对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49、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低毒类50、间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1、醋酸酐:微毒52、邻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3、N,N-二甲基甲酰胺:低毒54、环己酮:低毒类,有麻醉性,中毒几率比较小55、环己醇:低毒,无血液毒性,刺激性56、N,N-二甲基乙酰胺:微毒类57、糠醛: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泪58、N-甲基甲酰胺:一级易燃液体59、苯酚(石炭酸):高毒类,对皮肤、黏膜有强烈腐蚀性,可经皮吸收中毒60、1,2-丙二醇低毒,吸湿,不宜静注61、二甲亚砜:微毒,对眼有刺激性62、邻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3、N,N-二甲基苯胺:抑制中枢和循环系统,经皮肤吸收中毒64、乙二醇:低毒类,可经皮肤吸收中毒65、对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6、N-甲基吡咯烷酮:毒性低,不可内服67、间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8、苄醇:低毒,黏膜刺激性69、甲酚:低毒类,腐蚀性,与苯酚相似70、甲酰胺:皮肤、黏膜刺激性、经皮肤吸收71、硝基苯:剧毒,可经皮肤吸收72、乙酰胺:毒性较低73、六甲基磷酸三酰胺:较大毒性74、喹啉:中等毒性,刺激皮肤和眼75、乙二醇碳酸酯:毒性低76、二甘醇微毒,经皮吸收,刺激性小77、丁二睛:中等毒性78、环丁砜:微毒79、甘油:食用对人体无毒常用的石油醚,乙酸乙酯,丙酮毒性较小,但是尽量使用时带好口罩,通风橱打开保持通风较好。
常用溶剂参数表

常用溶剂参数表产品溶剂系列首页> 产品溶剂系列个体溶剂:(A)芳香族溶剂(A r o m a t i c S o l v e n t s)甲苯(T O L U E N E)油漆、清漆、黏合剂及油墨制造业及天那水配方用之稀释剂;树脂溶剂;化学及制药工业用之溶剂;尤以萃取及脱脂两工序最为适用。
另也为化学合成用之原料。
二甲苯(X Y L E N E)脂肪、蜡、沥青及各天然与人工合成树脂之溶剂。
也为油漆、清漆及亮漆制造用之溶剂及稀释剂。
也用于油墨及粘合剂制造业,也是杀虫药制剂最常用之溶剂。
亦是化工合成用之中间体。
分异构级和溶剂级,涂料常用溶剂级,异构级比溶剂级一般情况要贵一点。
粗二甲苯臭、便宜。
三甲苯(S-100)慢干漆油,树脂溶剂及高级印刷油配方用。
粗三甲苯臭、便宜。
四甲苯(S-150)慢干漆油,焗漆,杀虫药溶剂。
物理数据:溶劑餾程℃比重15℃芳香族化相對揮發速閃/15℃合物含量(%)度(乙酸丁酯=100)點℃甲苯110.3-110.90.87299.91537二甲苯138–1400.87199.77027三甲苯165–1730.875981943四甲苯190–2070.89599466页顶(B)酮类(K E T O N E S)丙酮(A c e t o n e)电子零件清洗剂,树脂溶剂,粘合剂,油漆,清漆和天拿水用溶剂;皮革及羊毛脱脂。
丁酮(M E K)硝化纤维素及其衍生物、丙烯酸树脂、乙烯基树脂、苯酚树脂、环氧树脂、醇酸树脂等低沸点溶剂。
普遍用于油漆制造及天拿水配方,并用于磁带涂层以溶解聚氨脂树脂及乙桸基脂,也用于人造皮革之表面处理。
甲基异丁基酮(M I B K)硝化纤维素、树脂、粘合剂及塑料等溶剂。
用于制清漆,油漆除去,粘合剂及天拿水等二异丁基甲酮(D I B K)硝化纤维素,橡胶,合成树脂之溶剂;真漆,涂膜组成,有机合成,滚涂油墨;着色料。
环己酮(C Y C)主要用于聚氨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及乙烯树脂涂料,可提高涂膜的附着力,并使涂膜流平美观。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一、第一类有机溶剂:1、三氯甲烷2、1,1,2,2,-四氯乙烷3、四氯化碳4、1,2二氯乙烯5、1,2二氯乙烷6、二硫化碳7、三氯乙烯8、苯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1、丙酮2、异戊醇3、异丁醇4、异丙醇5、乙醚6、乙二醇乙醚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8、乙二醇丁醚9、乙二醇甲醚10、邻—二氯苯11、二甲苯12、甲酚13、氯苯14、乙酸戊酯15、乙酸异戊酯16、乙酸异丁酯17、乙酸异丙酯18、乙酸乙酯19、乙酸丙酯20、乙酸丁酯21、乙酸甲酯22、苯乙烯23、1,4—二氧杂环己烷24、四氯乙烯25、环己醇26、环己酮27、1—丁醇28、2—丁醇29、甲苯30、二氯甲烷31、甲醇32、甲基异丁基甲酮33、甲基环己醇34、甲基环己酮35、甲丁酮36、1,1,1—三氯乙烷37、1,1,2—三氯乙烷38、丁酮39、二甲基甲酰胺40、四氢呋喃41、正己烷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三、第三类有机溶剂1、汽油2、煤焦油精3、石油醚4、石油精5、轻油精6、松节油7、矿油精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 大类: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五、常用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 1、液氨:剧毒性、腐蚀性 2、液态二氧化硫: 剧毒3、甲胺:中等毒性,易燃 4、二甲胺:强烈刺激性 5、石油醚:低毒性 6、乙醚:麻醉性 7:、戊烷:低毒性 8、二氯甲烷:低毒,麻醉性强 9、二硫化碳:麻醉性,强刺激性 10、溶剂石油脑:低毒性 11、丙酮:低毒,类乙醇,但较大 12、1,1-二氯乙烷:低毒、局部刺激性 13、氯仿:中等毒性,强麻醉性 14、甲醇:中等毒性,麻醉性,吸入蒸气使人失明 15、四氢呋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 16、己烷: 低毒,麻醉性,刺激性 17、三氟代乙酸: 低毒 18、 1, 1,1-三氯乙烷:低毒 毒性强 低毒,麻醉性 微毒类,麻醉性 低毒,毒性强于丙酮 强烈毒性,吸入后在体内残留,不能代谢,会致 低毒,中枢抑制作用 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 19、 四氯化碳: 20、 乙酸乙酯: 21、 乙醇: 22、 丁酮: 23、苯: 癌 24、 环己烷: 25、乙睛26、异丙醇:微毒,类似乙醇27、1,2-二氯乙烷:高毒性、致癌28、乙二醇二甲醚:吸入和经口低毒29、三氯乙烯:有机有毒品30、三乙胺:易爆,皮肤黏膜刺激性强31、丙睛:高毒性,与氢氰酸相似32、庚烷:低毒,刺激性、麻醉性33、硝基甲烷:麻醉性,刺激性34、1,4-二氧六环:微毒,强于乙醚2~3 倍35、甲苯:低毒类,麻醉作用36、硝基乙烷:局部刺激性较强37、吡啶:剧毒,皮肤黏膜刺激性38、4-甲基-2-戊酮: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较强39、乙二胺刺激皮肤、眼睛40、丁醇低毒,大于乙醇3 倍41、乙酸:低毒,浓溶液毒性强42、乙二醇一甲醚:低毒类43、辛烷:低毒性,麻醉性44、乙酸丁酯:一般条件毒性不大45、吗啉:腐蚀皮肤,刺激眼和结膜,蒸汽引起肝肾病变46、氯苯毒性低于苯,损害中枢系统,47、乙二醇一乙醚:低毒类,二级易燃液体48、对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49、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低毒类50、间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1、醋酸酐:微毒52、邻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3、N , N-二甲基甲酰胺:低毒 低毒类,有麻醉性,中毒几率比较小 低毒,无血液毒性 ,刺激性 微毒类 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泪 一级易燃液体 高毒类 ,对皮肤、黏膜有强烈腐蚀性 ,可经皮吸收 低毒,吸湿,不宜静注 微毒,对眼有刺激性 毒性参照甲酚 抑制中枢和循环系统,经皮肤吸收中毒 低毒类,可经皮肤吸收中毒 毒性参照甲酚 毒性低,不可内服 毒性参照甲酚 低毒,黏膜刺激性 低毒类 ,腐蚀性 ,与苯酚相似 皮肤、黏膜刺激性、经皮肤吸收 剧毒,可经皮肤吸收 毒性较低 较大毒性 中等毒性,刺激皮肤和眼 毒性低 微毒,经皮吸收,刺激性小 中等毒性 微毒 食用对人体无毒 常用的石油醚,乙酸乙酯,丙酮毒性较小,但是尽量使用时带好口罩, 通风橱打开保持通风较好。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附录B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一、第一类有机溶剂:1、三氯甲烷2、1,1,2,2,-四氯乙烷3、四氯化碳4、1,2二氯乙烯5、1,2二氯乙烷6、二硫化碳7、三氯乙烯8、苯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二、第二类有机溶剂:1、丙酮2、异戊醇3、异丁醇4、异丙醇5、乙醚6、乙二醇乙醚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8、乙二醇丁醚9、乙二醇甲醚10、邻—二氯苯11、二甲苯12、甲酚13、氯苯14、乙酸戊酯15、乙酸异戊酯16、乙酸异丁酯17、乙酸异丙酯18、乙酸乙酯19、乙酸丙酯20、乙酸丁酯21、乙酸甲酯22、苯乙烯23、1,4—二氧杂环己烷24、四氯乙烯25、环己醇26、环己酮27、1—丁醇28、2—丁醇29、甲苯30、二氯甲烷31、甲醇32、甲基异丁基甲酮33、甲基环己醇34、甲基环己酮35、甲丁酮36、1,1,1—三氯乙烷37、1,1,2—三氯乙烷38、丁酮39、二甲基甲酰胺40、四氢呋喃41、正己烷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三、第三类有机溶剂1、汽油2、煤焦油精3、石油醚4、石油精5、轻油精6、松节油7、矿油精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五、常用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1、液氨:剧毒性、腐蚀性2、液态二氧化硫:剧毒3、甲胺:中等毒性,易燃4、二甲胺:强烈刺激性5、石油醚:低毒性6、乙醚:麻醉性7:、戊烷:低毒性8、二氯甲烷:低毒,麻醉性强9、二硫化碳:麻醉性,强刺激性10、溶剂石油脑:低毒性11、丙酮:低毒,类乙醇,但较大12、1,1-二氯乙烷:低毒、局部刺激性13、氯仿:中等毒性,强麻醉性14、甲醇:中等毒性,麻醉性,15、四氢呋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16、己烷:低毒,麻醉性,刺激性17、三氟代乙酸:低毒18、1,1,1-三氯乙烷:低毒19、四氯化碳:毒性强20、乙酸乙酯:低毒,麻醉性21、乙醇:微毒类,麻醉性22、丁酮:低毒,毒性强于丙酮23、苯:强烈毒性24、环己烷:低毒,中枢抑制作用25、乙睛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26、异丙醇:微毒,类似乙醇27、1,2-二氯乙烷:高毒性、致癌28、乙二醇二甲醚:吸入和经口低毒29、三氯乙烯:有机有毒品30、三乙胺:易爆,皮肤黏膜刺激性强31、丙睛:高毒性,与氢氰酸相似32、庚烷:低毒,刺激性、麻醉性33、硝基甲烷:麻醉性,刺激性34、1,4-二氧六环:微毒,强于乙醚2~3倍35、甲苯:低毒类,麻醉作用36、硝基乙烷:局部刺激性较强37、吡啶:低毒,皮肤黏膜刺激性38、4-甲基-2-戊酮: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较强39、乙二胺刺激皮肤、眼睛40、丁醇低毒,大于乙醇3倍41、乙酸:低毒,浓溶液毒性强42、乙二醇一甲醚:低毒类43、辛烷:低毒性,麻醉性44、乙酸丁酯:一般条件毒性不大45、吗啉:腐蚀皮肤,刺激眼和结膜,蒸汽引起肝肾病变46、氯苯毒性低于苯,损害中枢系统,47、乙二醇一乙醚:低毒类,二级易燃液体48、对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49、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低毒类50、间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1、醋酸酐:微毒52、邻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3、N,N-二甲基甲酰胺:低毒54、环己酮:低毒类,有麻醉性,中毒几率比较小55、环己醇:低毒,无血液毒性,刺激性56、N,N-二甲基乙酰胺:微毒类57、糠醛: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泪58、N-甲基甲酰胺:一级易燃液体59、苯酚(石炭酸):高毒类,对皮肤、黏膜有强烈腐蚀性,可经皮吸收中毒60、1,2-丙二醇低毒,吸湿,不宜静注61、二甲亚砜:微毒,对眼有刺激性62、邻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3、N,N-二甲基苯胺:抑制中枢和循环系统,经皮肤吸收中毒64、乙二醇:低毒类,可经皮肤吸收中毒65、对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6、N-甲基吡咯烷酮:毒性低,不可内服67、间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8、苄醇:低毒,黏膜刺激性69、甲酚:低毒类,腐蚀性,与苯酚相似70、甲酰胺:皮肤、黏膜刺激性、经皮肤吸收71、硝基苯:剧毒,可经皮肤吸收72、乙酰胺:毒性较低73、六甲基磷酸三酰胺:较大毒性74、喹啉:中等毒性,刺激皮肤和眼75、乙二醇碳酸酯:毒性低76、二甘醇微毒,经皮吸收,刺激性小77、丁二睛:中等毒性78、环丁砜:微毒79、甘油:食用对人体无毒。
常见塑料的溶剂培训资料

常见塑料的溶剂常见可溶解塑料(PVC、PC、PE、ABS、PET、PP)的溶剂文章来源:新蓝景国际化学在线发布日期:2012/9/23 11:40:54 浏览次数: 560 常见可溶解塑料(PVC、PC、PE、ABS、PET、PP)的溶剂鉴别-ABS与PS 塑胶原料塑胶原料在采用各种塑料再生方法对废旧塑料进行再利用前,大多需要将塑料分拣。
由于塑料消费渠道多而复杂,有些消费后的塑料又难于通过外观简单将其区分,因此,最好能在塑料制品上标明材料品种。
中国参照美国塑料协会(SPE)提出并实施的材料品种标记制定了GB/T16288—1996“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虽可利用上述标记的方法以方便分拣,但由于中国尚有许多无标记的塑料制品,给分拣带来困难,为将不同品种的塑料分别,以便分类回收,首先要掌握鉴别不同塑料的知识,下面介绍塑料简易鉴别法:1.塑料的外观鉴别通过观察塑料的外观,可初步鉴别出塑料制品所属大类: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或弹性体。
一般热塑性塑料有结晶和无定形两类。
结晶性塑料外观呈半透明,乳浊状或不透明,只有在薄膜状态呈透明状,硬度从柔软到角质。
无定形一般为无色,在不加添加剂时为全透明,硬度从硬于角质橡胶状(此时常加有增塑剂等添加剂)。
热固性塑料通常含有填且不透料明,如不含填料时为透明。
弹性体具橡胶状手感,有一定的拉伸率。
2.塑料的加热鉴别上述三类塑料的加热特征也是各不相同的,通过加热的方法可以鉴别。
热塑性塑料加热时软化,易熔融,且熔融时变得透明,常能从熔体拉出丝来,通常易于热合。
热固性塑料加热至材料化学分解前,保持其原有硬度不软化,尺寸较稳定,至分解温度炭化。
弹性体加热时,直到化学分解温度前,不发生流动,至分解温度材料分解炭化。
3.塑料的溶剂处理鉴别热塑性塑料在溶剂中会发生溶胀,但一般不溶于冷溶剂,在热溶剂中,有些热塑性塑料会发生溶解,如聚乙烯溶于二甲苯中,热固性塑料在溶剂中不溶,一般也不发生溶胀或仅轻微溶胀,弹性体不溶于溶剂,但通常会发生溶胀。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一、第一类有机溶剂:1、三氯甲烷2、1,1,2,2,-四氯乙烷3、四氯化碳4、1,2二氯乙烯5、1,2二氯乙烷6、二硫化碳7、三氯乙烯8、苯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二、第二类有机溶剂:1、丙酮2、异戊醇3、异丁醇4、异丙醇5、乙醚6、乙二醇乙醚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8、乙二醇丁醚9、乙二醇甲醚10、邻—二氯苯11、二甲苯12、甲酚13、氯苯14、乙酸戊酯15、乙酸异戊酯16、乙酸异丁酯17、乙酸异丙酯18、乙酸乙酯19、乙酸丙酯20、乙酸丁酯21、乙酸甲酯22、苯乙烯23、1,4—二氧杂环己烷24、四氯乙烯25、环己醇26、环己酮27、1—丁醇28、2—丁醇29、甲苯30、二氯甲烷31、甲醇32、甲基异丁基甲酮33、甲基环己醇34、甲基环己酮35、甲丁酮36、1,1,1—三氯乙烷37、1,1,2—三氯乙烷38、丁酮39、二甲基甲酰胺40、四氢呋喃41、正己烷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三、第三类有机溶剂1、汽油2、煤焦油精3、石油醚4、石油精5、轻油精6、松节油7、矿油精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五、常用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1、液氨:剧毒性、腐蚀性2、液态二氧化硫:剧毒3、甲胺:中等毒性,易燃4、二甲胺:强烈刺激性5、石油醚:低毒性6、乙醚:麻醉性7:、戊烷:低毒性8、二氯甲烷:低毒,麻醉性强9、二硫化碳:麻醉性,强刺激性10、溶剂石油脑:低毒性11、丙酮:低毒,类乙醇,但较大12、1,1-二氯乙烷:低毒、局部刺激性13、氯仿:中等毒性,强麻醉性14、甲醇:中等毒性,麻醉性,吸入蒸气使人失明15、四氢呋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16、己烷:低毒,麻醉性,刺激性17、三氟代乙酸:低毒18、1,1,1-三氯乙烷:低毒19、四氯化碳:毒性强20、乙酸乙酯:低毒,麻醉性21、乙醇:微毒类,麻醉性22、丁酮:低毒,毒性强于丙酮23、苯:强烈毒性,吸入后在体内残留,不能代谢,会致癌24、环己烷:低毒,中枢抑制作用25、乙睛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26、异丙醇:微毒,类似乙醇27、1,2-二氯乙烷:高毒性、致癌28、乙二醇二甲醚:吸入和经口低毒29、三氯乙烯:有机有毒品30、三乙胺:易爆,皮肤黏膜刺激性强31、丙睛:高毒性,与氢氰酸相似32、庚烷:低毒,刺激性、麻醉性33、硝基甲烷:麻醉性,刺激性34、1,4-二氧六环:微毒,强于乙醚2~3倍35、甲苯:低毒类,麻醉作用36、硝基乙烷:局部刺激性较强37、吡啶:剧毒,皮肤黏膜刺激性38、4-甲基-2-戊酮: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较强39、乙二胺刺激皮肤、眼睛40、丁醇低毒,大于乙醇3倍41、乙酸:低毒,浓溶液毒性强42、乙二醇一甲醚:低毒类43、辛烷:低毒性,麻醉性44、乙酸丁酯:一般条件毒性不大45、吗啉:腐蚀皮肤,刺激眼和结膜,蒸汽引起肝肾病变46、氯苯毒性低于苯,损害中枢系统,47、乙二醇一乙醚:低毒类,二级易燃液体48、对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49、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低毒类50、间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1、醋酸酐:微毒52、邻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3、N,N-二甲基甲酰胺:低毒54、环己酮:低毒类,有麻醉性,中毒几率比较小55、环己醇:低毒,无血液毒性,刺激性56、N,N-二甲基乙酰胺:微毒类57、糠醛: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泪58、N-甲基甲酰胺:一级易燃液体59、苯酚(石炭酸):高毒类,对皮肤、黏膜有强烈腐蚀性,可经皮吸收中毒60、1,2-丙二醇低毒,吸湿,不宜静注61、二甲亚砜:微毒,对眼有刺激性62、邻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3、N,N-二甲基苯胺:抑制中枢和循环系统,经皮肤吸收中毒64、乙二醇:低毒类,可经皮肤吸收中毒65、对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6、N-甲基吡咯烷酮:毒性低,不可内服67、间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8、苄醇:低毒,黏膜刺激性69、甲酚:低毒类,腐蚀性,与苯酚相似70、甲酰胺:皮肤、黏膜刺激性、经皮肤吸收71、硝基苯:剧毒,可经皮肤吸收72、乙酰胺:毒性较低73、六甲基磷酸三酰胺:较大毒性74、喹啉:中等毒性,刺激皮肤和眼75、乙二醇碳酸酯:毒性低76、二甘醇微毒,经皮吸收,刺激性小77、丁二睛:中等毒性78、环丁砜:微毒79、甘油:食用对人体无毒常用的石油醚,乙酸乙酯,丙酮毒性较小,但是尽量使用时带好口罩,通风橱打开保持通风较好。
化学试剂安全

乙腈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非常易挥发和特别易燃的,它是一种刺激物和化学窒息 剂,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发挥其效应。严重中毒的病人可 按氰化物中毒方式处理。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只能 在通风橱里使用,远离热、火花和明火。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溴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 防护镜, 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酒精擦至无溴液为止,然后涂上甘油或烫 伤膏,严重者就医
常用化学试剂 安全培训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化学分析实验室
常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目录
1.苯类: 苯、甲苯、 二甲苯、联苯、异丙苯、 硝基苯、 对二甲苯、 氯苯、 乙基苯。 2.胺类: 氨水、甲胺(水溶液)、二甲胺溶液、乙二胺、三甲胺、二乙胺、 三乙胺、正丙胺、异丙胺 3.醇类:
甲醇、无水甲醇、苯甲醇、乙醇、无水乙醇、异丙醇、 正己醇、正丁醇、乙二醇、正丙醇、异丁醇
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 生理盐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或用 3%硼酸 溶液冲洗。严重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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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甲烷
注意事项
中等毒性,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它是一种致 癌剂,可损害肝和肾。它也易挥发,避免吸入挥发的气体。操作 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进行。 易燃 事故处理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 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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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火
1)易燃有机溶剂。忌明火、电火花或静电放电。
如乙醚、丙酮、乙醇、苯 2)废弃试剂,倒入下水道,聚集后易引起火灾。 3)有些物质在空气中易氧化自燃。应隔绝空气保存 如磷、金属钠、钾、铁粉、锌粉、铝粉、电石及金属氢化物等.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

常用有机溶剂按毒性大小分类表一、第一类有机溶剂:1、三氯甲烷2、1,1,2,2,-四氯乙烷3、四氯化碳4、1,2二氯乙烯5、1,2二氯乙烷6、二硫化碳7、三氯乙烯8、苯$9、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二、第二类有机溶剂:1、丙酮2、异戊醇3、异丁醇4、异丙醇5、乙醚6、乙二醇乙醚7、乙二醇乙醚乙酸酯|8、乙二醇丁醚9、乙二醇甲醚10、邻—二氯苯11、二甲苯12、甲酚13、氯苯14、乙酸戊酯15、乙酸异戊酯16、乙酸异丁酯17、乙酸异丙酯·18、乙酸乙酯19、乙酸丙酯20、乙酸丁酯21、乙酸甲酯22、苯乙烯23、1,4—二氧杂环己烷24、四氯乙烯25、环己醇26、环己酮27、1—丁醇"28、2—丁醇29、甲苯30、二氯甲烷31、甲醇32、甲基异丁基甲酮33、甲基环己醇34、甲基环己酮35、甲丁酮36、1,1,1—三氯乙烷37、1,1,2—三氯乙烷{38、丁酮39、二甲基甲酰胺40、四氢呋喃41、正己烷42、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三、第三类有机溶剂1、汽油2、煤焦油精3、石油醚<4、石油精5、轻油精6、松节油7、矿油精8、由以上溶剂组成的混合物四、有机溶剂按其化学结构可分为10大类:1、芳香烃类:苯、甲苯、二甲苯等;2、脂肪烃类:戊烷、己烷、辛烷等;【3、脂环烃类:环己烷、环己酮、甲苯环己酮等;4、卤化烃类:氯苯、二氯苯、二氯甲烷等;5、醇类:甲醇、乙醇、异丙醇等;6、醚类:乙醚、环氧丙烷等;7、酯类:醋酸甲酯、醋酸乙酯、醋酸丙酯等;8、酮类:丙酮、甲基丁酮、甲基异丁酮等;9、二醇衍生物:乙二醇单甲醚、乙二醇单乙醚、乙二醇单丁醚等;10、其他:乙腈、吡啶、苯酚等。
经常使用有机溶剂,如,乙醇、苯乙烯、全氯乙烯、三氯乙烯、乙烯乙二醇醚和三乙醇胺。
&五、常用有机溶剂对人体的危害1、液氨:剧毒性、腐蚀性2、液态二氧化硫:剧毒3、甲胺:中等毒性,易燃4、二甲胺:强烈刺激性5、石油醚:低毒性6、乙醚:麻醉性7:、戊烷:低毒性8、二氯甲烷:低毒,麻醉性强9、二硫化碳:麻醉性,强刺激性&10、溶剂石油脑:低毒性11、丙酮:低毒,类乙醇,但较大12、1,1-二氯乙烷:低毒、局部刺激性13、氯仿:中等毒性,强麻醉性14、甲醇:中等毒性,麻醉性,吸入蒸气使人失明15、四氢呋喃:吸入微毒,经口低毒16、己烷:低毒,麻醉性,刺激性17、三氟代乙酸:低毒18、1,1,1-三氯乙烷:低毒19、四氯化碳:毒性强\20、乙酸乙酯:低毒,麻醉性21、乙醇:微毒类,麻醉性22、丁酮:低毒,毒性强于丙酮23、苯:强烈毒性,吸入后在体内残留,不能代谢,会致癌24、环己烷:低毒,中枢抑制作用25、乙睛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气,引起急性中毒26、异丙醇:微毒,类似乙醇27、1,2-二氯乙烷:高毒性、致癌28、乙二醇二甲醚:吸入和经口低毒29、三氯乙烯:有机有毒品[30、三乙胺:易爆,皮肤黏膜刺激性强31、丙睛:高毒性,与氢氰酸相似32、庚烷:低毒,刺激性、麻醉性33、硝基甲烷:麻醉性,刺激性34、1,4-二氧六环:微毒,强于乙醚2~3倍35、甲苯:低毒类,麻醉作用36、硝基乙烷:局部刺激性较强37、吡啶:剧毒,皮肤黏膜刺激性38、4-甲基-2-戊酮: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较强39、乙二胺刺激皮肤、眼睛%40、丁醇低毒,大于乙醇3倍41、乙酸:低毒,浓溶液毒性强42、乙二醇一甲醚:低毒类43、辛烷:低毒性,麻醉性44、乙酸丁酯:一般条件毒性不大45、吗啉:腐蚀皮肤,刺激眼和结膜,蒸汽引起肝肾病变46、氯苯毒性低于苯,损害中枢系统,47、乙二醇一乙醚:低毒类,二级易燃液体48、对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49、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低毒类·50、间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1、醋酸酐:微毒52、邻二甲苯:一级易燃液体53、N,N-二甲基甲酰胺:低毒54、环己酮:低毒类,有麻醉性,中毒几率比较小55、环己醇:低毒,无血液毒性,刺激性56、N,N-二甲基乙酰胺:微毒类57、糠醛: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泪58、N-甲基甲酰胺:一级易燃液体59、苯酚(石炭酸):高毒类,对皮肤、黏膜有强烈腐蚀性,可经皮吸收中毒?60、1,2-丙二醇低毒,吸湿,不宜静注61、二甲亚砜:微毒,对眼有刺激性62、邻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3、N,N-二甲基苯胺:抑制中枢和循环系统,经皮肤吸收中毒64、乙二醇:低毒类,可经皮肤吸收中毒65、对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6、N-甲基吡咯烷酮:毒性低,不可内服67、间甲酚:毒性参照甲酚68、苄醇:低毒,黏膜刺激性69、甲酚:低毒类,腐蚀性,与苯酚相似70、甲酰胺:皮肤、黏膜刺激性、经皮肤吸收71、硝基苯:剧毒,可经皮肤吸收72、乙酰胺:毒性较低73、六甲基磷酸三酰胺:较大毒性74、喹啉:中等毒性,刺激皮肤和眼75、乙二醇碳酸酯:毒性低76、二甘醇微毒,经皮吸收,刺激性小77、丁二睛:中等毒性78、环丁砜:微毒79、甘油:食用对人体无毒常用的石油醚,乙酸乙酯,丙酮毒性较小,但是尽量使用时带好口罩,通风橱打开保持通风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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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本品属于一级易燃品,应贮于低温通风处,远离火种火源。采取措施,预防静电发生。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破损,防止静电积聚。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接照射,保持容器的密闭。应与氧化剂、酸碱类等分开存放,储区应备有泄露应急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透气,操作人员应佩带好防护用品。
低毒性,高浓度气体有麻醉性。有刺激性。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二甲苯
95-47-6
C6H4(CH3)2
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甲苯的气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至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甲缩醛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不干性醇酸树脂
一种有机混合物,黄褐色粘稠液体,23≤闪点≤61,为易燃物。
易燃液体,遇高热、明火、氧化剂等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树脂的热解产物有毒,吸入高浓度蒸汽会中毒。
不饱和聚酯树脂
高分子化合物的粘稠浅色液体,相对密度在1.1~1.2左右,固化时体积收缩率较大,具有耐热性、较高的拉伸、弯曲、压缩等性能、耐化学腐蚀性能、介电性能良好等性质
毒性:属低毒类。
刺激呼吸系统和皮肤,蒸汽可能引起困倦和眩晕。
乙二醇丁醚
111-76-2
C6H14O2
性状 无色易燃液体,具有中等程度醚味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在空气中或在阳光照射下容易生成爆炸性的过氧化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二甲苯具有中等毒性。口服即强烈刺激食道和胃,并引起呕吐,还可能引起血性肺炎,二甲苯蒸气对小鼠的LC为6000*10-6,大鼠经口最低致死量4000mg/kg。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系统有麻醉作用。
甲缩醛
109-87-5
C3H8O2;CH2(OCH3)2
为无色澄清易挥发可燃液体,有氯仿气味和刺激味。溶于3倍的水(20℃时水中溶解度32%(质量))。
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细、无砂性的粉末,手摸有油腻感。无臭,无味。本品在水、稀矿酸或稀氢氧化碱溶液中均不溶解。可作药用。
较稳定,一般在空气中不会发生化学反应
滑石粉与烈性致癌物质石棉密切相关。滑石粉颗粒已被证明是引起癌症
污染物质
应急泄漏处理与储存方法
甲苯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甲基丙烯酸丁酯
97-88-1
C8H14O2
;是一种无色、具有甜味和酯气味的易燃的液体;:不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易燃液体,遇高热、明火有燃烧危险,受热分解能产生有毒气体。
对眼睛、呼吸系统及皮肤有刺激性,接触皮肤引起过敏。跟皮肤接触可能会引起敏化。如果被吞食,可能会造成肺部损伤
丙烯酸丁酯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与氧化剂接触会猛烈反应。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对粘膜有刺激性,有麻醉作用。吸入蒸气可引起鼻和喉刺激;高浓度吸入出现头晕等。对眼有损害,损害可持续数天。长期皮肤接触可致皮肤干燥。
乙酸乙酯
141-78-6
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614-45-9
C11H14O3
分子量194.2271。用作高压聚乙烯的引发剂、硅橡胶硫化剂、不饱和聚酯固化剂。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干燥时经震动、撞击会引起爆炸。
本品有低毒性,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摄入或经皮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库房通风低温干燥; 与氧化剂, 酸类分开储运存放。
乙酸乙酯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141-32-2
C7H12O2
是无色液体,化学类别为丙烯酰基化合物。几乎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等有机溶剂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
属低毒类。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露天贮罐夏季要有降温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要控制流速(不要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二甲苯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迅速将被二甲苯污染的土壤收集起来,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污染地带沿地面加强通风,蒸发残液,排除蒸气。迅速筑坝,切断受污染水体的流动,并用围栏等限制水面二甲苯的扩散。
毒性比相应的饱和酯大10~13倍,是全身性毒物。健康危害:高浓度接触,引起流涎、眼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严重者口唇发白、呼吸困难、痉挛,因肺水肿而死亡。误服急性中毒者,出现口腔、胃、食管腐蚀症状,伴有虚脱、呼吸困难、躁动等。长期接触可致皮肤损害,亦可致肺、肝、皮肤病变。
甲基丙烯酸
79-41-4
C8H14O2;
该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液体对皮肤有刺激性;眼接触有可能造成角膜损害。慢性影响: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炎。
丙烯酸甲酯
96-33-3
C4H6O2
无色透明液体,有辛辣气味。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及苯,微溶于水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丙烯酸甲酯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钛白粉
TiO2
无嗅无味的白色粉末,遮盖力和着色力强,溶点1560~1580℃。不溶于水、稀无机酸、有机溶剂、油,微溶于碱,溶于浓硫酸。 遇热变黄色,冷却后又变白色。
在高温下和金属(镁、铝、锌等)发生强烈反应
低毒性,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吸入、皮肤接触及吞食有害
滑石粉
14807-96-6
Mg3〔Si4O10〕(OH)2
具有刺激性、致敏性。高浓度吸入可引进行性麻醉作用,急性肺水肿,肝、肾损害。长期接触本品有时可致角膜混浊、继发性贫血、白细胞增多等。
乙酸丁酯
123-86-4
C6H12O2
无色透明有愉快果香气味的液体。较低级同系物难溶于水;与醇、醚、酮等有机溶剂混溶。
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4%~8.0%(体积)。
;是一种无色、具有甜味和酯气味的易燃的液体;可溶于热水,可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易聚合成水溶性聚合物。
可燃,遇高热、明火有燃烧危险,受热分解能产生有毒气体。能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1%-12.5%(体积分数)。
本品具有中等毒性,对皮肤和黏膜有较强的刺激性跟皮肤接触可能会引起敏化。 如果被吞食,可能会造成肺部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