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重视的问题。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提高大家的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受伤,重则丧命。
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2. 交通安全关系到家庭幸福。
交通事故往往给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和负担,甚至导致家破人亡。
我们要珍惜生命,关爱家人,为了家庭幸福,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 交通安全是文明社会的体现。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尊重生命的社会。
遵守交通法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交通安全法规及常识1. 交通安全法规(1)遵守交通信号灯。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要注意。
(2)行人要走人行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3)驾驶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
(4)非机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随意插队。
2. 交通安全常识(1)步行安全: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左右观察,确保安全;不在道路上玩耍、嬉戏。
(2)骑行安全: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
(3)乘车安全:乘坐公交车要排队候车,不争抢座位;乘坐出租车要系好安全带。
三、事故案例分析1. 事故原因(1)驾驶员违规操作:酒驾、超速、闯红灯等。
(2)行人违规: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
(3)非机动车违规: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
2. 事故后果(1)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往往导致人员伤亡,给家庭带来痛苦。
(2)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车辆、财产损失。
(3)社会影响:交通事故影响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
四、如何预防交通事故1. 提高法制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法治知识讲座心得体会5篇

安全法治知识讲座心得体会5篇安全法治知识讲座心得体会【篇1】今天(12月10日)上午,何主任在广播上给我们讲法制教育讲座,讲得非常精彩。
他主要讲了怎样做好在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
比如校园内的安全问题,上楼和下楼时要靠右走,不要争先恐后,否则很容易会摔跤。
还要注意饮食问题,甲流高峰期不要吃生的饭菜、瓜果......小摊的食品不要吃,因为非常不卫生,要养成好的饮食习惯。
还要追交通安全,平时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过马路不要嬉戏、打闹,不要分心;坐公共汽车时不要你推我,我推你,这样会影响司机开车。
还要主动让座给老人家。
还有要注意陌生人,遇到事情要机智、勇敢,有陌生人敲你家门不要开门,不要请外人到家里吃饭,你卜认识的人不要跟他走,有陌生人叫你,你不要相信他。
何主任说的每一句话,都说得头头是道,也让我学习到很多知识。
何主任的每一句话都深深的记在我的脑海之中。
这真是一场很精彩和收益很大的讲座!安全法治知识讲座心得体会【篇2】4月28日,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
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
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
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家长、老师,亲爱的孩子们:大家好!我是XX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讲师。
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能够提高大家的法制安全意识,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一、法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1.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法制安全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制观念、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
对于幼儿园的孩子来说,法制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通过法制安全教育,孩子们可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安全事故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摇篮,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法制安全教育可以帮助孩子们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
3. 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儿童安全法制安全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
通过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可以提高家长、老师对儿童安全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儿童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内容1. 交通安全(1)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灯。
(2)不随意穿越马路,不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遵守乘车秩序,注意人身安全。
2. 消防安全(1)不玩火,不触碰电源插座。
(2)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学会报警。
(3)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逃生,不乘坐电梯。
3. 食品卫生安全(1)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食品。
(2)饭前便后要洗手,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暴饮暴食,饮食要均衡。
4. 校园安全(1)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与同学友好相处,不欺负他人。
(3)遇到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老师。
5. 网络安全(1)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2)不浏览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
(3)遇到网络诈骗,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
三、如何开展幼儿园法制安全教育1. 家园共育(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法制安全教育,与幼儿园共同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雇主有必要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这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设备和工具,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防止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员工也应该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职业病防治法》。
这项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这些危害因素。
同时,员工也有权利接受职业病预防和保护教育,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
此外,对于工作场所的安全,我们还应了解《安全生产法》。
根据《安全生产法》,雇主有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通过采取防范措施、监测和预警措施,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最后,还有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需要了解——《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员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同时,员工有权利拒绝从事危险或有害的工作,同时雇主也不能安排超出员工身体承受能力的工作。
总结一下,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大家在工作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并且要有意识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探讨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
1. 《劳动法》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根据《劳动法》,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这包括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无毒有害气体;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制定并执行紧急救援预案等。
幼儿园法律安全教育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家长们、亲爱的老师们、小朋友们:大家好!我是XXX,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幼儿园法律安全教育的讲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孩子们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成长的摇篮,肩负着培养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责任。
因此,加强幼儿园法律安全教育,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大家讲解幼儿园法律安全知识。
一、幼儿园法律安全的重要性1. 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幼儿园法律安全教育可以帮助孩子们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 培养幼儿安全意识。
通过法律安全教育,让孩子们从小树立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 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
加强法律安全教育,有助于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幼儿园常见的法律安全问题1. 饮食安全。
幼儿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2. 交通安全。
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多,要教育孩子们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 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包括消防安全、防拐骗、防欺凌等方面,要确保孩子们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
4. 网络安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孩子们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要教育他们正确使用网络,防止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问题。
三、幼儿园法律安全教育的具体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开展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等形式,让孩子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 加强安全教育。
通过课堂教学、游戏、实践等多种形式,对孩子们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教育孩子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勤洗手、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等,减少安全隐患。
5. 加强家校合作。
幼儿园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们的安全问题,形成教育合力。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生命只有一次,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遵守文明安全的规则和秩序。
下面就由店铺为你分享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欢迎欣赏。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篇【1】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
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
安全生产法制专题讲座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制专题讲座1、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的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材2、如何开展好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
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
12岁以上的同学踩单车上学的,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我们青少年要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比如,同学们如果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故意损坏课桌椅,或宿舍的床、门窗等财物,不仅要受到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还是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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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大家知道,现在从中央、国务院一直到基层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所以请大家记住:“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我们的大脑里要永远绷紧这根弦。
人命关天,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下面,我给大家首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这部法律共七章九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简单地说,这部法律提出了立法目的、基本方针、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四种监督方式、四个责任对象、监管部门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三种处罚方式、三八种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
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
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
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国家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切实有效的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安全的法律制度,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安全生产法的通过施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所谓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件的总称,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室内、室外、井下、高空、高温等不同的环境和场所中工作,使用不同的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采掘、砌筑、提取、填充、切屑、冲压、浇铸、焊接、切割、装配、爆破、驾驶、吊装、监控……等不同的作业活动。
而许多作业活动都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存在着某些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危险因素。
如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缺乏充分的认识,或者虽有认识但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这种潜在的危险就会显现,造成诸如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炸、中毒、窒息等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生产安全事故,一些严重的恶性事故往往会酿成重大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惨剧,这类血的教训,在国内外都不罕见。
人类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停止,伴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也难以完全避免(事实上,大工业生产以来,生产中的危险因素还在增加),保证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成为生产经营活动中永恒的主题。
从人类生产活动的现实情况看,要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完全避免安全事故还难以做到。
但只要对安全生产有高度的重视、遵重科学、措施得当,事故是可以预防和大大减少的。
3、促进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是要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保证安全,不是单纯为安全而安全,不能脱离生产经营活动讲安全。
保证生产安全,本身也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也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所谓“方针”,是指指导一个领域、一个方面各项工作的总的原则,这个领域、这个方面的各项具体制度、措施,都必须体现、符合这个方针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在总结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1、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目标的管理活动,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安全的管理。
从根本上说,保证生产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是一致的。
因为就各方面对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期望而言,投资者是希望取得盈利,得到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从业人员是希望获得劳动报酬,增加个人收入;政府则是希望因此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并增加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而要使生产经营活动自身所承载的这些目标能够实现,一项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保证生产安全。
显然,如果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投资者、从业人员和政府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或者要大打折扣,甚至会给各方面造成巨大损失,产生严重的负效应。
而从另一方面说,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的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又会在一定情况下发生矛盾。
比如,在企业资金一定的情况下,投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多一些,投到其他方面的资金就会少一些;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多一些,成本就会高一些,利润就会少一些;严格按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办事,生产效率就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等等。
在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目标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这就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所要回答的问题,答案就是“安全第一”。
当然,对于“安全第一”的方针,也要有正确的理解。
不是说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越多越好,安全系数越高越好,更不能理解为为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作业统统关掉。
而是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同时,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的发展。
也就是在处理生产与安全的问题上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这与“安全第一”的提法是一致的。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背“安全第一”的方针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不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发展经济、追求效益与保证生产安全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致使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松弛,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一些企业没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机6 构和人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甚至带病运转,存在大量事故隐患。
2、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说,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这些当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对事故预防也有亡羊补牢的作用。
但更为重要的,是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江泽民同志对消防工作所作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指示,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样适用。
三、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七项制度:即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新闻单位及社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等。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等。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职责4、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八种权利和四项义务。
5、中介服务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从事安全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中介机构。
6、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事故应争预案的制定、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原则和程序、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信息发布等。
7、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确定和责任形式,追究安全责任的机关、依据、程序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四、四种监督方式:当然,主题监督是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此外还有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
五、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现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四种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
第二是处罚权,即对现场违法行为纠正处罚权;第三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
第四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
五种义务:审查、验收禁止收取费用;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指定产品;必须遵循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执法原则;监督检查时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业务秘密尽到保密之义务。
七、三种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
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