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羊纯种扩繁场现场评审标准
种羊标准化培育技术规程

种羊标准化培育技术规程
1.选好优良种羊,确保母羊血缘纯正,无患病历史,身体健康,外观漂亮,产羔能力强,适应能力强。
2.建立健全的饲养管理体系,包括饲养场的环境卫生,饲料的配制和营养均衡,疾病防控等方面。
3.选择合适的配种时机和方法,注重母羊的配型和半同胞配种,保证后代的遗传优势。
4.对幼羊进行规范化喂养和护理,包括合理的断奶时间,适宜的饲料配比和数量,以及必要的疫苗免疫等。
5.定期对羊群进行健康检查和疾病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疾病,保证羊群的整体健康。
6.建立完整的记录体系,定期对羊群的生产性能和血缘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调整饲养管理和繁殖计划,不断提高种羊的质量和产能。
7.加强与相关机构和专家的合作,借鉴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进一步提升种羊标准化培育的水平和效果。
牛羊养殖项目验收标准

牛羊养殖项目验收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牛羊养殖项目验收标准近年来,养殖业成为了我国农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牛羊养殖项目更是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牛羊养殖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生产质量的提升,对于项目的验收工作就显得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验收工作,才能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建立一套完善的牛羊养殖项目验收标准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场地环境验收1. 场地选址:牛羊养殖项目场地应选址在无工业废气、垃圾堆放等严重污染源临近的地区,同时应远离交通干道,避免噪音和空气污染对牲畜生长的影响。
2. 场地规划:牛羊养殖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通风设施,同时要确保场地的易清洁度,以保障牲畜的健康。
场地应配备适量的草坪或人工固定植被,以减少土地侵蚀和水土流失。
3. 场地安全:牛羊养殖场地应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设施设备均应经过验收合格。
二、牲畜品种验收1. 牲畜种类:养殖场应符合牛羊种类的选择标准,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牲畜品种。
2. 健康状况:验收时,对牛羊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测,确保选购的牲畜不存在疾病和生理缺陷。
3. 来源合法:购买的牛羊应来自合法养殖场,并且具备相关检疫合格证明。
三、设施设备验收1. 牲畜舍建设:牛羊养殖场应有合适的牲畜舍,保证牲畜的生活环境舒适,舍内通风、隔离和卫生条件良好。
2. 饲料储存设施:验收时需检查饲料储存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能保证饲料的新鲜度和质量。
3. 饮水设施:验收时对牲畜的饮水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牲畜能随时获得清洁的饮水。
四、生产管理验收1. 养殖管理规程:养殖场应有完善的养殖管理规程,对牛羊生长、疫病防控、饲料配给等进行规范管理。
2. 定期检测:验收时应查看养殖场是否进行定期的生长监测和疫病检测,以保证牲畜的健康状况。
3. 废弃物处理:验收时需检查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理设施是否合格,保证废弃物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经济效益验收1. 劳动生产率:养殖场需具备合理的劳动力配置和高效的生产流程,以保证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29•【字号】冀政办函[2007]41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函〔2007〕41号2007年6月29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种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种畜场、种禽场及其场内附属孵化场、单一种禽孵化场、特种经济动物繁育场、畜禽配种改良站点以及生产经营遗传材料(精液、胚胎、基因等)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发放《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权限第四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取得《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国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或列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并符合良种繁育体系规划布局的要求。
(二)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省级种畜禽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2名以上;市级种畜禽场拥有中专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畜牧兽医技术人员1名以上;从事畜禽人工授精、家畜胚胎移植以及种禽孵化业务的人员必须经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种羊场验收标准

《种羊场验收标准》
一、标准名称:种羊场验收标准
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三、起草单位: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立项理由:
为了加强种羊场管理,规范种羊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羊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种羊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标准。
上海种羊场换证验收目前没有相关公开标准,因此单独制定其相应的验收技术规范迫在眉睫。
本项目提出《种羊场验收标准》,能更好地指导种羊场规范管理和生产。
五、主要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种羊场的必备条件、基础条件、技术力量、种羊生产、技术资料、种羊保健和经营管理。
六、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原种羊场和扩繁羊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河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及申请表等(2013修订版)

河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省兽药GSP 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全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除兽用生物制品外的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兽药GSP验收申请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三条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依照《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河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河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等配套规定。
第四条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按照规定建立全省兽药GSP 检查员库。
第五条设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河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检查验收机构第六条兽药GSP检查员应是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从事现场检查验收的人员。
第七条兽药GSP检查员应该具有兽医、兽药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兽药监督管理或兽药检验5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八条各设区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选派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由河北省畜牧兽医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
考试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列入河北省兽药GSP检查员库,并从中选择部分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强的检查员担任检查组长。
第九条兽药GSP检查员在检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本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规章制度,公正、廉洁地从事检查验收活动。
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将撤销其检查员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条河北省畜牧兽医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定期对兽药GSP检查员进行培训,并对列入检查员库的检查员进行管理,建立检查员个人档案,定期进行考评。
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建标准

有科学的饲料管理操作规程﹙3%﹚。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3%﹚。
﹙三﹚档案管理﹙16%﹚
有引羊时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记录品种、来源、数量、月龄等情况,记录完整﹙3%﹚。
有完整生产记录,包括初生重、断奶重、出栏体重、口饲料消耗及
温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记录完整﹙4%﹚。
有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对象、使用时间和用量记录、记录完整﹙3%﹚。
有完整的免疫、用药记录、记录完整﹙3%﹚。
有两年内﹙建场低于两年,则为建场以来﹚羊群的生产管理档案,记录完整﹙3%﹚。
﹙四﹚专业技术人员﹙2%﹚
有一名或一名以上畜牧兽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过专业培训技工﹙2%﹚。
四、环境要求﹙10%﹚
﹙一﹚粪污处理﹙6%﹚
有固定的羊粪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要有防雨、防粪液渗漏、溢流措施﹙2%﹚。
羊舍内饲养密度≥1平方米/只﹙4%﹚。
﹙三﹚消毒设施﹙6%﹚
有专用消毒设施﹙3%﹚。
有专用药浴设备﹙3%﹚。
﹙四﹚养殖设备﹙18%﹚
有专用饲槽﹙2%﹚,设运动场补饲槽﹙1%﹚。
保温及通风降温设施良好﹙3%﹚。
有配套饲草料加工机具﹙3%﹚,有饲料库﹙1%﹚。
有自动饮水器或独立饮水槽﹙1%﹚,运动场设饮水槽﹙1%﹚。
场区与外界隔离﹙2%﹚。
场区内生活区,生产区及粪污处理区分开﹙3%﹚。
有单独母羊舍、羔羊舍、育成舍、肥育舍﹙2%﹚,有运动场﹙1%﹚。
﹙四﹚净道和污道﹙3%﹚
净道、污道严格分开﹙3%﹚。
二、设施与设备(40﹪)
﹙一﹚羊舍﹙4%﹚
羊舍有窗式、半开放式、开放式或吊脚楼式羊舍﹙4%﹚。
﹙二﹚饲养密度﹙4%﹚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冀财农[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财农〔2009〕55号)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畜牧主管局: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意见》,制定了《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二00九年五月五日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快我省奶牛良种繁育,快速扩繁核心群体,进一步优化奶牛品种结构,根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办法》,特编制《河北省2009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和条件根据全省奶牛养殖实际情况,本着培育核心群体的原则,实施高产奶牛胚胎移植项目。
(一)扶持对象全省范围内不分所有制形式,符合申报条件、积极性较高的养殖户或企业。
(二)扶持条件1、胚胎移植受体牛须是黄牛、杂交牛或者低产奶牛,并达到以下要求:体高在110cm以上;年龄在1.5-6周岁,营养良好;无繁殖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有2个以上连续的正常发情周期。
2、养殖户或企业存栏受体牛规模须达到80头以上,胚胎移植受体牛必须全部佩戴耳标,并且在相对独立的场地或圈舍内集中饲养。
3、单位负责人对胚胎移植高度重视,具有相应经济实力,能够承担补助资金以外的相关费用,并按要求填写《实施奶牛胚胎移植项目养殖户或企业项目承担承诺书》,做出相关承诺。
二、补助环节和标准(一)补助环节奶牛胚胎移植的补助环节是对准胎受体牛的移植费用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按每头准胎受体牛移植费用的50%(按四舍五入取整)给予补助,每头受体牛最高补助金额不高于3000元。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2020年复检合格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的公示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2020年复检合格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3.12.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2020年复检合格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的公示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开展了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2020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复检活动。
经养殖企业自主申请,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评审确定,符合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07家;同时,2020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复检合格的82家。
现将2023年建设的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和2020年复检合格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厅畜牧业处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附件:1.2023年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
2.2020年复检合格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名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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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得分
扣分 原因
建设选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地势高燥,排水、通风良好。
1
场址 通往场区有专用车道,场区四周有围墙。
2
(一)场 址布局 (10 分)
人畜饮用水源稳定且水质符合标准,电力供应充足并配有备 用电源。
1
生活管理区、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废弃物处理区分开,布 局合理。
2
布局
生产区种公羊、母羊、产羔、育成、育肥舍齐全并标识,且 布局合理。
4.建立了畜禽养殖档案;种羊有三代以上系谱。 5.一级以上能繁母羊,地方单品种 200 只以上,引进单品种 100 只以上; 单品种的种公羊不得少于 6 个血统。饲养品种不得超过 3 个。
可以评审□ 不予评审□
6.有选育方案和年度选育报告,有生产性能测定和品种等级鉴定记录。
二、基本 条件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净、污道分开;雨污分流。
1
羊舍面积(平方米/只):种公羊 1.5~3.0;种母羊 0.8~1.5;
羊舍
妊娠或哺乳母羊 2.0~2.5;幼龄公、母羊 0.5~0.6。运动场 面积为羊舍面积的 2~3 倍。羊舍檐高不低于 2 米。地面为漏
7
缝地板、沙性土、三合土或砖,高于舍外地面 20~30 厘米。
养殖 设备
河北省种羊纯种扩繁场现场评审标准
申请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一、必备 条件(任 一项不符 合不予评
审)
1.饲养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或国家公布的品 种资源,符合本品种特征要求。 2.场址位于禁养区以外,并提供土地使用手续佐证材料。
3.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取得了畜禽养殖代码。
2
养殖档案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制式填写规范、完整。5Biblioteka 有免疫程序,并且科学合理。
1
定期开展疫病监测。
1
繁殖成活率 90%,羔羊成活率 95%以上。
2
达到本品种繁殖性能要求。
2
羊群无近交。
2
种羊生产性能指标达到本品种标准要求。
4
病死羊、胎衣及兽药、疫苗的外包装物等废弃物处理符合当 地无害化要求。
2
粪污经处理后实现资源化利用。
2
场区整洁、美化,路面硬化。
1
总 分 (综合评分 85 分以上为合格)
100
评审专家组成员(签字):
10
实施种羊等级鉴定并佩戴等级标识。
2
有科学的选育方案,有年度选育进展工作总结。
5
系谱填写规范,存有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2
配种、分娩、生长发育、生产性能、后裔测定、种羊系谱、 羊只变动等原始记录保存完整。
6
羊群结构合理,基础母羊数量占 60%以上;种羊年更新率在 20%以上。
4
有 2 名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职畜牧兽 医技术人员,有 2 名以上家畜繁殖员。
6
定期对饲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有相关培训档案资料。
2
有明确的供种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3
有完善的选种选育、饲养管理、投入品管理使用、安全生产、 生产销售、卫生防疫、废弃物处理等制度并执行。
2
有种羊各生理阶段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2
出售种羊必须附具《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和系谱资料。
2
生产计划、生产管理统计报表、岗位责任制、工作总结等档 案资料齐全。
有与羊群规模相适应的全混合日粮(TMR)设备,配备 TMR 混合均匀度与含水量测定仪器。
3
消毒 设施
生产区的门口配备符合要求的消毒池、消毒间、消毒盆等专 用消毒设施。场内配有专用药浴设备。
3
(二) 设施
种羊 测定
有种羊测定专用设施或设备。
3
设备 (25 分)
有兽医室、化验室并能够开展常见疫病的抗体监测和常规化 验。
2
引种
种羊必须从省级原种场或国外引进,血缘清楚、三代以上系 谱档案齐全;国内引种需附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
5
9
(三) 育种 (35 分)
(四) 生产 管理 (15 分)
(五) 生产 水平 (10 分) (六) 环境 保护 (5 分) 合计
繁种
技术 人员 培训 种羊 标准 管理 制度 操作 规程 种羊 销售
2
辅助 配有与羊群规模相适应的青储窖、草料库。
1
设施 场区进出口、羊舍安装有监控设备,并正常运行。
2
有必备消防、围栏、警示标牌(灯)等安全生产相关设施设 备,并正常使用。
1
配备病死羊、胎衣、流产胎儿和兽药、疫苗的外包装物等废 粪污处 弃物暂存区域或无害化处理设施。
1
理设施 有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并正常运行。
档案 管理
卫生 防疫
繁殖 性能
生产 性能 病死羊 处理 粪污 处理 场区 卫生
印件、《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国外引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进 (出)口审批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复印件。引进种羊与票证载明的名称、品(种)系、代次、 数量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