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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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4.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工作量、教学态度等。
5.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奖惩依据。
五、兼职教师待遇
1.兼职教师工资按照课时费标准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为兼职教师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意外伤害保险。
3.兼职教师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机会。
4.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师解聘与辞职
1.兼职教师在合同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不改进的;பைடு நூலகம்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4)合同到期,学校不再续聘的。
2.兼职教师提前辞职,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我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兼职教师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与所教授课程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
5.非全日制在编教师,能保证每周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课时。
三、兼职教师招聘程序
1.学校发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课程、待遇等相关事项。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选聘、管理、考核、激励等环节,确保兼职教师队伍稳定、素质优良,为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选聘条件第四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四)愿意承担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条聘请兼职教师时,优先考虑以下人员:(一)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二)相关领域的能工巧匠;(三)退休人员,身体健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第三章选聘程序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制定兼职教师选聘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聘兼职教师,包括以下程序:(一)发布选聘信息;(二)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三)学校组织面试、考核;(四)学校领导批准聘用。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兼职教师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一)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三)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四)协助学校开展实习实训工作;(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对兼职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教育教学质量;(二)参与教研活动情况;(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

第六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为兼职教师提供以下激励与保障措施:(一)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兼职教师报酬;(二)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三)组织兼职教师参加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四)为兼职教师提供职称评定、进修深造等机会。

学校兼职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兼职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兼职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兼职岗位的管理,包括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兼职管理员等。

第三条学校兼职岗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兼职岗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兼职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兼职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五条兼职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学校应保证招聘过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第八条学校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工作经历、个人素质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聘用人选。

第三章兼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第九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3.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兼职辅导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2. 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学生成长,解决学生实际问题。

3. 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兼职管理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 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负责学校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4.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兼职岗位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兼职岗位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四条对考核优秀的兼职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人员,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调整或解聘。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兼职教师管理篇1外派老师是指由总校派到分校上课的老师,外派老师的人事关系及上课安排归属于总校,具体到日常的工作应服从分校管理。

对于外派老师的管理现做以下规定:一、班课安排1、由总校根据各校的开班情况负责安排到分校上课的老师,分校的.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尽量将班次集中安排。

2、到分校上课的任课教师确定后由总校负责人通知分校,具体事宜由分校教务老师联系任课教师本人沟通。

3、保证教学质量,学期内不得出现两次家长投诉教学服务质量的情况,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由分校负责人上报总校处理。

二、日常管理1、外派教师需提前30分钟到分校签到,(附:签到表)严禁上课迟到,如有迟到现象,分校负责人有权拿出处理意见。

2、如需打印教学资料,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天跟分校教务老师沟通。

3、外派教师下课后如有家长在场,在不影响总校上课的前提下有责任做好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工作。

4、每次离校前以纸条的形式将本次课的作业留给分校教务老师。

5、每学期的回访考核参照总校的标准,在本学期的最后一次课,上交分校教务负责人。

6、任课教师的续班考核参照总校标准。

7、对学生的管理与总校标准一致,如:课前活动、班委的设立、积分制度等。

三、外派补助外派分校上课的老师享受外派补助,标准为30元/天兼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篇21、教师应提前十分钟到校准备本节课所用的教具、卡片等物品,并进行签到,点名。

否则每次罚款5元。

(晚上6::30-8::30,初三7-9)2、教师在正式上课时间仍未到校签到者,迟到一分钟罚款10元。

3、教师上课迟到15分钟者,罚款100元并警告批评。

4、教师如果有事情不能来上课,需要提前两天请假,学校可以安排其他老师代课,无故旷课者,罚款200元。

未经同意,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或找人带课。

如发现此类情况,每人罚款100元。

5、下课后,教师应将地面清扫并拖干净。

桌椅归并整齐,关灯断电,锁好门窗。

并将孩子交与家长方可离开。

学校兼职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兼职岗位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兼职岗位的管理,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兼职教师,包括但不限于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兼职管理员等。

三、岗位职责1. 兼职教师:(1)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保证教学质量。

(2)按时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关心学生,了解学生需求,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协助学校完成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 兼职辅导员:(1)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3)负责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安全、卫生。

(4)协助学校完成其他学生管理工作。

3. 兼职管理员:(1)负责学校相关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协助学校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3)负责学校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4)协助学校完成其他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兼职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持证上岗。

2. 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 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兼职教师应定期接受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整改。

5. 兼职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6. 兼职辅导员应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情况,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 兼职管理员应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学校相关场所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

8. 兼职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9. 兼职人员应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五、考核与奖惩1. 学校将对兼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兼职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兼职关系。

职业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职业学校兼职老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是指在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非专职教师,包括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等。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资格与聘任第四条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3.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将新技术、新工艺等纳入教学内容;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兼职教师聘任程序:1. 职业学校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提出兼职教师需求;2. 兼职教师应聘者向职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3. 职业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4. 职业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兼职教师的管理:1. 职业学校应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考核标准等;2.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其能力建设;3. 职业学校应定期对兼职教师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第七条兼职教师的考核:1. 考核内容:教育教学质量、专业素养、师德师风等;2. 考核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校领导评价等;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兼职教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兼职教师的待遇与激励第八条兼职教师待遇:1. 职业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兼职教师合理的薪酬待遇;2. 职业学校应为兼职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九条兼职教师激励:1. 职业学校应将兼职教师纳入学校评优评先、职称职务晋升等激励机制;2. 职业学校应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各职业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兼职老师管理制度模板

兼职老师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规范我校兼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聘请的兼职老师。

三、兼职老师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兼职老师的职责1.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2. 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提高教学质量。

3.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关心学生成长。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兼职老师的聘用与解聘1. 学校根据教学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选拔兼职老师。

2. 兼职老师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兼职老师的表现,可续聘、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

3. 兼职老师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可予以解聘:(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经整改仍不达标的;(3)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4)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六、兼职老师的待遇1.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兼职老师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

2. 学校为兼职老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学校关心兼职老师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七、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兼职老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兼职老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兼职老师应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从事课程辅导、讲师、助教等工作的兼职教师。

第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教学职责,维护学校声誉。

第四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兼职教师管理机构,负责兼职教师的招聘、考核、薪酬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升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学校可以通过招聘会、网络发布等方式招募兼职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提供个人简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等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学校根据招聘情况确定录用名单,并与兼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兼职教师入职后应当接受学校的岗前培训,并熟悉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和教材,保障其教学顺利进行。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兼职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兼职教师应当遵守课时管理规定,按时上课,不得擅自缺课或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如果兼职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应提前请假并得到学校的批准。

第十五条兼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学习习惯,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教学评估,评估兼职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满意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七条兼职教师的薪酬根据教学课时、教学质量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兼职教师应当按时申报授课情况,确保薪酬的正常领取。

第十九条学校可以为表现优秀的兼职教师提供额外的奖励和福利。

第二十条兼职教师享有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提升个人教学水平。

第五章终止与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终止合作关系:(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学秩序的;(二)擅自调课、迟到早退、缺课情况严重的;(三)教学质量不达标,连续被投诉或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四)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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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50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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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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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掘技术及安全
2.机电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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