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访问学者交纳Bench Fee详细支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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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出国留学经费管理办法查看更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出国留学事业进展,国家设立出国留学专项经费。

为规范出国留学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出国留学经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赴国外学习、访问、相互沟通,嘉奖优秀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以及开展留学管理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出国留学人员',是指依据项目要求,通过专家评审,择优公正选拔的赴国外学习、进修、相互沟通、科研的人员。

第四条出国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明确经费管理责任和要求,确定经费收入来源、支出范围,加强预决算管理,保障经费合理使用。

其次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留学政策,提出下一年度出国留学工作方案,拟定留学项目、留学人员规模、留学人员结构等,于每年编制预算前,报训练部、财政部。

第六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训练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担当组织管理任务的其他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依据年度工作方案,根据中央部门预算规定程序,编制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纳入部门预算。

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七条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出国留学经费预算编制依据包括:(一)享受出国留学经费资助的估计人数和各项资助标准;(二)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和业务费用开支标准;(三)各项收入估计规模;(四)以前年度出国留学经费结转和结余状况。

第九条出国留学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应当严格执行,一般不予调整。

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的掌握和管理,定期分析预算执行状况,根据财政部、训练部有关要求,报送出国留学经费专项分析报告,报告应当真实、精确、准时、完整。

第十一条年度终了,各单位应编制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报送训练部、财政部审核批复。

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流程

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流程

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流程Studying abroad on a government scholarship is a dream come true for many students. The process of applying for and receiving the funds required can be both exciting and nerve-wracking. One crucial aspect of this process is the payment of a guarantee deposit. In China, this is commonly known as the "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 which is used to ensure that students will return to their home country after completing their studies.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是中国留学生申请出国公费留学时必须支付的一笔钱款,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政府投资的留学生回国发展。

所有获得公费留学资格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之前,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以确保履行回国义务。

这笔保证金金额一般比较高,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需要学生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The process of paying the guarantee deposit can vary depending on the country or region to which the student is going to study. In some cases, the payment is made directly to the government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In other cases, the student may be requiredto provide a bank guarantee or other form of financial security. It isessential for students to carefully review the requirements and procedures for paying the guarantee deposit to ensure that they comply with all necessary regulations.针对出国公派留学保证金的支付流程,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学生选择留学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csc学费缴费流程

csc学费缴费流程

csc学费缴费流程CSC学费缴费流程一、介绍中国政府奖学金(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简称CSC)是为了支持国际学生来华学习而设立的奖学金项目。

作为获得CSC 奖学金的学生,缴纳学费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CSC学费缴费的具体流程,帮助学生了解如何正确缴纳学费。

二、了解学费金额在进行学费缴纳前,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所申请的CSC奖学金项目的学费金额。

学费金额通常由学校指定,并根据不同专业和授课语言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学生可通过查阅学校的官方网站或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获得准确的学费金额信息。

三、办理学费缴纳1. 开设银行账户学生需要前往中国境内的指定银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这是学费缴纳的前提条件。

在开户时,需准备好有效的护照、录取通知书、签证、个人照片等相关材料,并按照银行的要求填写开户申请表格。

2. 缴纳学费学生在开设个人银行账户后,可使用该账户进行学费缴纳。

通常,学校会提供一种或多种缴费方式,如线上支付、银行转账等。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在进行缴费时,需要提供正确的学费金额和相关的个人信息。

3. 获取缴费凭证缴费成功后,学生将获得一份缴费凭证,通常是一张缴费收据或电子支付凭证。

学生需要妥善保管该凭证,以备后续使用。

四、确认缴费情况学生在完成学费缴纳后,应及时与学校确认缴费情况。

一般而言,学校会在一段时间后提供学费缴纳的确认服务,学生可通过学校的教务系统、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确认自己的缴费情况是否被学校成功记录。

五、补缴学费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缴纳学费,学校可能会视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般而言,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学费,并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补缴材料。

学生应及时与学校联系,了解具体的补缴学费流程和要求。

六、注意事项1. 学生在缴纳学费前,应仔细阅读学校提供的学费缴纳指南,了解学费缴纳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2. 学生在缴纳学费时,应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缴费的成功。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07至2011年,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2012年开始,项目进行第二期,国家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名。

我校201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60名,可推荐72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名额不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3.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4.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5.申请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6.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确定候选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确定向基金委申报的候选人;(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汇总候选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基金委;(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项目1. 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了解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了解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也可以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了解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2. 博士后留学期限有无调整?答:2016年博士后留学期限调整为6-24个月。

3. 留学期限可否超出现行规定?答:不可以,须按规定期限申报。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或超过24个月。

4. 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答:不可以。

5.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6. 是否提供学费资助?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7. 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可否予以报销?答: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具体可咨询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

赴其他国家的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不予报销。

8. 选派工作时间有什么变化?答: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与2015年一致,为2016年1月5-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所调整,2016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三条2016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500人。

第四条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第八条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第十一条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正文:---------------------------------------------------------------------------------------------------------------------------------------------------- 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1987年7月8日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出国留学人员经费是为保证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的基本生活、学习以及管理留学人员的工作人员在国外工作期间的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而拨给的专项资金。

这项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条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工作是整个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国家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结合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特点,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精打细算,计划开支,认真管好用好。

要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保证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是管理留学人员经费的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由主持教育处(组)工作的参赞或教育组长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度。

会计工作人员在参赞或教育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经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根据国家教委、财政部、外交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正确的数据,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收支;(二)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预测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考核使用效益,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提出建议;(三)按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地进行财务会计监督,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维护财经纪律;(四)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等工作;(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订财务会计具体管理办法;(六)调查、了解并反映驻在国教育经费管理方面的情况,并及时请示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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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访问学者交纳Bench Fee详细支付办法
厚谱教育:访问学者申请领跑者
英国公派留学人员报到后需要英方交纳Bench Fee,这也是申请访问学者程序中的比较关键一步,下面就为大家讲一讲公派访问学者交纳Bench Fee详细支付办法。

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教育处根据公派留学人员提交的英方邀请信进行审核后,确认是否需要缴纳Bench Fee。

留学人员在英方大学或研究所完成登记注册后,英方需(3个月内)出具征收Bench Fee的账单(INVOICE),该账单上须注明:留学人员的姓名(用汉语拼音全称,不要用缩写)、收费项目、金额及期限。

(2)关于Bench Fee的支付标准:凡进修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人员,教育处为其支付Bench Fee最高限额为1000英镑,进修期间仅限支付一次;进修期限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人员,教育处为其支付Bench Fee最高限额为500英镑。

(3)上述Bench Fee 账单 (INVOICE) 通常公派访问学者所在的大学财务部门或学者本人,直接邮寄至教育处会计巩春红女士,收信人及地址:Ms. Chunhong Gong,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教育处审核通过后,以支票形式,向学校直接支付上述费用,不再通知留学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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