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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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惟有()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A.道德习俗 B、宗教信条 C.法律 D、社会章程2. 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A、依法治人B、依法行政C、依法治官D、有法必依3.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A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B.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C.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D.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4.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法律关系B.管理关系C.行政关系D.权力关系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

A、智力相适应的活动B、年龄相适应的活动C、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活动D、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活动6. 监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和财务的公司常设机关是( )A.董事会B.监事会C.股东大会D.工会7.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由谁来继承()A、生母B、继承人 D、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D、其他8. 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是()A违约行为 B正当竞争的行为C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D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9.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几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A、一年B、二年C、三年D、十年10. 就犯罪客观方面而言,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必要要件是()A.危害行为B.犯罪方法C.犯罪时间、地点D.危害结果11.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采取的审级制度是()A、一审终审制B、两审终审制C、三审终审制D、四审终审制12.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 A、调解 B、和解 C、判决 D、裁定13. 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是( )A.物证B.证人证言C.书证D.被害人陈述14. 下列不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是( )A.一中国公民和一英国公民要求在中国结婚B.一外国公民要求继承其亲属在中国的遗产C.两个中国公民要求在中国结婚D.一方把位于外国的不动产转让给另一方二、判断题1. 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法律就是指对全体公民都有效的法律。

法学概论第六版问题与思考答案

法学概论第六版问题与思考答案

法学概论第六版问题与思考答案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准用性规范属于( )a.确定性规范b.不确定性规范c.兼具确定性规范与不确定性规范的性质d.可能是确定性规范,也可能是不确定性规范2. 习惯法不存有于以下何种社会之中( )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3.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现行宪法所作的( )a.第一次修正b.第二次修正c.第三次修改d.第四次修改4.在我国,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a.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b.均适用于并无过错责任原则c.不区别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d.通常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也存有适用于并无过错责任原则的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私营经济是( )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足b.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益补足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6. 某甲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行为已出现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某甲在主观上并不具备故意和过错。

某甲对其犯罪行为( )a.不应负刑事责任b.负有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d.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减低或免去行政处罚7.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占据、采用、收益、处分权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占据、采用、收益、转让权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8. 通常指出辨识的展开,主要应依( )a.法院地b.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c .犯罪行为地法 d.当事人的属人法9.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a.存有严禁成婚的亲属关系的b.未到法定婚龄的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罹患医学上指出不应成婚的疾病的d.因胁迫而结婚的10.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于(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11.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 )a.元b.元c.元d.元12. 在我国,发明者专利权的维护期限为( )a.5年b.10年c.15年d.20年13.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当应作出( )a.有助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表述b.有利保险人与受益人的解释c.有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表述d.有利于保险人与投保人的解释14. 人民法院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下列何种期限内审结( )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15.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形式存有( )a.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再分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公司d.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16. 下列可适用国家豁免原则的是( )a.外国国家b.外国国家元首c.外国外交代表d.外国领事官员17.犯罪客体就是指( )a.实施犯罪的行为和手段b.法律所规定的犯罪的结果c.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d.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18. 下列各项,不属于代理的基本种类的是( )a.委托代理b.本代理c.指定代理d.法定代理19.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在裁决宣告以前一人同时犯下数罪而被判了数个附加刑的数罪并罚,推行( )a.吸收原则b.相加原则c.管制减轻原则d.相乘原则或者管制减轻原则20. 某甲破门人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

法学概论试题与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与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与答案试题一:法学的定义及其研究对象答案: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问,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的内容、形式、实施、发展等方面。

试题二:法学的分类及其特点答案:法学可以分为实证法学和规范法学两个大的分类。

实证法学注重对法律现象的描述和解释,追求客观客观的研究方法;规范法学则研究法律的应有内容,强调法律的规范效力和合理性。

试题三:法的来源答案:法的来源包括立法、习惯、判例和法学说。

立法是最主要的法的来源,通过立法机关的制定和公布来实现;习惯是社会长期形成并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判例是法官根据类似案例作出的裁判,可作为后续裁判的参考;法学说是法学家论述和研究法律问题的成果。

试题四:法律的效力答案: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强制性约束力的程度。

法律的效力可以分为绝对效力和相对效力两种。

绝对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所有人都具有强制性;相对效力则是指法律规定只对特定的主体产生效力。

试题五:法律的解释方法答案:法律的解释方法包括字面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

字面解释是根据法律字面意义来理解和适用法律;历史解释是从法律的历史背景和制定目的来解释法律;系统解释是将法律规定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解释;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的宗旨和目的来解释法律。

试题六:法学的价值取向答案:法学的价值取向包括客观价值和规范价值。

客观价值是指研究法律现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追求对法律事实的准确描述和解释;规范价值则是强调法律的规范效力和合理性,通过法学的研究和建树来提高法治水平和法律实践的质量。

试题七:法律人的职责和道德规范答案:法律人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法律事业和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法律人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以廉洁公正的态度处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公平与正义而努力。

试题八: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答案:法学研究的方法包括比较法、历史法、分析法、统计法等。

比较法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为立法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借鉴;历史法通过研究法律的历史演变过程,揭示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变迁;分析法则通过分析法律规定和案例,从事法律逻辑的研究;统计法通过统计数据和方法,为法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全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含解析

全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含解析

全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______。

A.5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受理案件的一审法院提起B.10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受理案件的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C.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案件的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起D.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案件的一审法院提起2、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的一般原则是______。

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C.保护管辖D.普遍管辖3、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特征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只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B.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包括自然人C.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公私并存的特性D.国际经济法的原则是互不干涉内政4、甲国和乙国签订条约,其中约定丙国境内的政府军消灭反政府武装后该条约即终止,该条约属于______。

A.附终止条件的条约B.附终止期限的条约C.履行不能的条约D.不能合意终止的条约5、下列情形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的是______。

A.女方被宣告失踪之后B.女方怀孕期间C.女方分娩后1年内D.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6、下列关于我国刑罚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应判处同样的刑罚B.主刑可以附加适用C.对犯罪人可以适用两个以上的主刑D.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7、甲偷盗他人财物,法院在立案后30日内审结并依盗窃罪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在30日内审结体现了刑法的时间效力B.体现了平等适用的刑法原则C.体现了刑法仅以惩罚犯罪为唯一目的D.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8、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9、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______。

A.国内立法B.国际条约C.多边协定D.和平共处原则10、甲是K国驻Z国领事官员,则甲______。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2)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2)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A. 人的行为B. 自然界的规律C. 社会、经济制度D.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答案:D解析: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及其规律。

法学研究的是法律的内容、形式、效力等方面的规律。

2.法的特征包括:A.强制性B.社会性C.知识性D.历史性E.自由性答案:A、B、C、D解析:法的特征包括强制性、社会性、知识性和历史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实施的,具有强制执行力,反映社会意愿,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

3.法律的分类包括:A. 私法和公法B. 国际法和国内法C. 民法和刑法D. 基本法和附属法答案:A、B、C、D解析:法律可以按照多个维度进行分类,包括私法和公法、国际法和国内法、民法和刑法、基本法和附属法等。

4.法律的功能包括:A. 调整社会关系B. 维护社会秩序C. 保护人权D. 促进社会发展答案:A、B、C、D解析:法律的功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发展。

法律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的权益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部分:问答题1.什么是法学?答: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现象以及法律制度的学科。

它涉及到法律的内容、形式、效力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等方面。

法学旨在了解法律的本质、规律和作用,以便更好地指导法律实践和解决法律问题。

2.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答: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及其规律。

法学主要研究的是法律的形成、效力、适用、变革以及法律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的规律。

法学从实践中抽象出普遍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3.法律的特征有哪些?答:法律的特征包括强制性、社会性、知识性和历史性。

首先,法律具有强制性,即受到国家的强制力和执行力。

其次,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反映了社会共同意愿、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此外,法律是知识性的,是人们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归纳。

最后,法律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是随着社会发展和变革而不断演进的。

4.法律的分类有哪些?答:法律的分类可以从不同的维度来进行。

《法学概论》精彩试题库及其问题详解

《法学概论》精彩试题库及其问题详解

(专科起点升本科)《法学概论》备考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B、社会规C、强制性规D、任意性规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B、治理国家的方式C、具体的法律制度D、法律制定的程序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B、有法可依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某某必究4.我国的国体是〔〕。

A、某某集中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某某专政制度D、社会主义制度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B、人民法院C、行政相对人D、公安局6.法律是〔〕的表现。

A、多数人意志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C、广阔劳动人民意志D、统治阶级意志7.如下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政协C、全国人大常委会D、国务院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B、行为结果C、智力成果D、精神财富10.法律规的在逻辑机构不包括〔〕A、假定B、处理C、权利义务D、制裁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某某公司B、无限责任公司C、股份D、国有独资公司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如此,是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量刑较轻,如此适用新法B、新法原如此上无溯与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如此适用新法1 / 16C、新法无溯与力,应当按照旧法量刑,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时,如此适用新法D、将新法和旧法比拟,哪个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的,就适用哪个法13.如下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根本原如此〔〕。

A、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如此B、无罪推定原如此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如此D、合法性审查原如此1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根本分类依据是〔〕。

A、实体法与程序法B、普通法与衡平法C、判例法与成文法D、公法与私法15.在我国,如下关于婚姻的理解是错误的〔〕。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法学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1、法和国家是同时产生的。

(×)2、仅有法律是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的社会规范。

(√)3、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

(√)4、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同时,法律一经公布,即具有普遍约束力。

(√)5、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都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6、对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7、在我国,成为公民的资格条件除了要求具有我国国籍以外,没有其他规定。

(√)8、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人或者物,因而其是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9、张三把李四的牛偷偷赶出去并驱使其撞人,受到威胁的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牛打死了。

打死牛的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10、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怀孕的妇女,均不适用死刑,但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1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

(√)12、被告人刘某因盗窃罪被抓获,在审判期间查出其3年前因犯医疗事故罪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刘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3、小偷在黑暗处实施盗窃时,为了物色盗窃物品而打燃打火机,结果造成火灾。

因为打燃打火机的行为是故意的,因此,小偷对所造成的火灾其心理态度也就是故意。

(×)14、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若利用幼童或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单独犯罪。

(√)15、宣告死亡会引起和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16、债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1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和报酬的行为也无效。

(×)1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以血缘关系来确定的。

(×)19、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实用法律基础复习思考题答案要点

复习思考题答案要点:第一章法学原理1.什么是法?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2.什么是法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有哪些作用?法的作用,指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法的本质在社会中的表现。

1)社会主义法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了法的本质、特征、内容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又保障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社会主义法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第一,社会主义法通过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

第二,社会主义法确认人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第三,社会主义法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和纠纷。

第四,社会主义法对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具有重要作用。

第五,社会主义法有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和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作用。

3)社会主义法在科技教育文化方面的作用。

我国法律确认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鼓励创新科学技术,加强科学技术的组织和管理,保证足够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和制度。

法律通过确定科技成果审查鉴定和管理制度、著作权制度、专利制度、技术合同与技术市场管理制度来保证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

社会主义法确认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发展方向和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法确认文化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任务。

国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国家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立足于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收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繁荣学术和文艺。

4)社会主义法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发展对外政治关系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外政治行为和政治交往之中。

此外,我国社会主义法还在保障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什么是法的创制?我国法的创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法的创制又叫法的制定或立法,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法学概论》习题答案绪论

绪论思考与练习一、名词解释1.法系法系既不同于法律体系,也不同于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源流关系的差异,以及法的内容和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对各国和地区的法所作的分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

3.立法法的制定,即立法,是法的运行和实施的起始环节,也是关键环节。

立法是指制定、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以及把法律规范系统化的活动。

4.守法法的遵守,即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5.执法法的执行,即执法,也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

广义上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的法的执行,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的过程中,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司法机关对法的实施是指法的适用。

二、简答题1.为什么说法是意志性与规律性的统一?答:法是由人制定的,是人们意识活动的产物,意志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

法律直接表现和反映立法者的意志,但是立法者不能随意创制法律,也不能只反映自己的意志,立法者必须遵循法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形式上的立法程序,因此,规律性也是法的本质属性。

法的意志性和规律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规律是客观的,法要反映与体现客观规律,必须通过人的意志的主观能动作用;客观规律反过来又能限制意识活动的任意性。

2.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什么?答:1.由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3.由自发调整到自觉调整3.试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1)在法律渊源方面的区别。

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仅指制定法,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只有他们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而法院的判例、法理等,并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被认为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2)在法典编纂方面的区别。

法学概论之思考题版

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1、试述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1)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即人们的愿望和要求。

(2)法是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试述法的特征。

1、法具有规范性2、产生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实施方式—国家强制力保证4、调整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5、表现内容—权利和义务3、简述法的分类。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4、试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法(1)性质(2)发展变化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反作用不一定是积极的(2)是否积极取决于所维护的生产关系的性质5、试述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1、不同点:(1)存在时间(2)产生方式(3)实施方式(4)体系数量(5)调整范围2、相同点:都是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3、关系:(1)内容上相互渗透(2)作用上相互促进和补充法以其国家强制性维护统治阶级道德的统治地位。

统治阶级的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敦促人们遵守法的规定。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其关系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2)社会主义法是推行党的政策的有力工具既不能等同起来,也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2、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不足部分起着弥补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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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的一般原理1、试述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1)意志是一种有目的的意识,即人们的愿望和要求。

(2)法是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

(3)法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试述法的特征。

1、法具有规范性2、产生方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实施方式—国家强制力保证4、调整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5、表现内容—权利和义务3、简述法的分类。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非制定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4、试述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法(1)性质(2)发展变化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反作用不一定是积极的(2)是否积极取决于所维护的生产关系的性质5、试述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

1、不同点:(1)存在时间(2)产生方式(3)实施方式(4)体系数量(5)调整范围2、相同点:都是上层建筑,都是社会规范,都具有规范性。

3、关系:(1)内容上相互渗透(2)作用上相互促进和补充法以其国家强制性维护统治阶级道德的统治地位。

统治阶级的道德则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敦促人们遵守法的规定。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及其关系1、试述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1)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依据(2)社会主义法是推行党的政策的有力工具既不能等同起来,也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2、试述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首先: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必须考虑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再次: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不足部分起着弥补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对社会主义道德的作用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原则。

其次: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1、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个方面的统一。

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严格遵守法律,以确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需的法律秩序。

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前提(2)有法必依—关键(3)执法必严—条件(4)违法必究—保障3、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第一、社会主义民主存在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存在。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决定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程度制约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程度。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第一、社会主义法制确认了人民的民主地位。

第二、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的范围。

第三、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程序和方法。

第四、社会主义法制对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实施制裁。

第四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施1、简述法的制定含义。

法的制定是指国家机关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依照法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活动。

2、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2)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3)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范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或权力与责任。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3、法的体系的含义是什么?指一个国家所有的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4、法的适用的含义是什么?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的程序,实现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的活动。

5、简述法的适用原则。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6、简述违法的条件。

(1)违法必须是人的行为。

(2)违法必须是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

(3)行为人有过错。

(4)违法的整体必须是具备法定责任能力的人。

7、法律关系的含义是什么?指由法律所调整的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特殊是社会关系。

第七章民法学第一讲民法概说1、民法的含义是什么?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规范的总称。

2、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

1、财产关系(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2)民法调整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2、人身关系(1)主体平等(2 )与人身不可分离(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3、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是商品经济的要求,是其他原则的基础。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3、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4、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概念:经民法调整而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特征:1、必须是物质资料,而不是精神的2、必须有某种经济意义,既能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3、必须能为人们所管理和支配5、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要素?(1)主体:公民、法人、国家(2)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体(3)内容----权利义务关系第二讲民事法律关系主体1、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含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2、简述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是怎样规定的?含义: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种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过一定范围便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三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3、简述宣告失踪的含义、条件、法律效力。

4、简述宣告死亡的含义、条件、法律效力。

5、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如何设立?(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

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者均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或者不能确定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亲属中指定。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二、法人1、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特征:(1)法人是社会组织。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2、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简述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

1】民事权利能力特征:(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撤销、解散、宣告破产)(2)法人不享有与生命相关的权利。

(肖像权、亲权)2】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1)时间上:与民事权利能力享有的时间一致,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自然人是先有民事权利能力,达到一定年龄后才能有行为能力。

(2)范围上: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因而,法人的行为能力实际上受权利能力的限制。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受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的制约。

(3)行使上: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或代表人实现;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由自己行使。

4、简述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含义: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种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其收入按一定比例在合伙人之间分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特征:(1)两个以上公民自愿组成(2)法律依据是合伙协议(3)共同决定、出资、经营、劳动、共负盈亏第三讲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1、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特征:(1)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3)是合法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法、确定、可能)。

从水中提炼汽油。

形式要件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书面行为和口头行为,明示行为和默示行为4、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和分类。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设定一定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与否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客观事实(2)该客观事实应为不确定的事实(3)该事实属于当事人可任意选择的范围(4)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准则5、无效民事行为包括哪些种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6、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种类?种类:(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一方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1、简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三方面的法律关系。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此为代理的基础关系;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此为代理行为;相对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此为代理的法律后果。

2、代理的特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具有民事法律意义代理人独立为代理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2、代理消灭的原因有哪些?:(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代理人取消代理或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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