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实训(验)室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利用实训室教学设备,有效提高实训教学设备的利用率,促进实践教学改革,逐步建立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共赢的实训室开发利用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实践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充分挖掘学院现有师资、教学设备仪器等教学资源,实行实训(验)室共享开放管理,对广大师生、合作企业开放。

各分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课程要求,设置开放性实训(验)项目;各分院可结合本部门实训(验)室具体情况分期分批开放,随着条件的完善,最终实现实训(验)项目全部开放。

第三条开放项目的设置,以培养学生(包括教师)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以合作企业或本地区企业典型零配件制作工艺过程及方法为(本专业必须具备的技能)主线,综合考虑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要积极支持合作企业技术人员、专业教师、在校学生自行拟定以解决生产一线实际问题以及技术改造革新为目的的开放项目。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教师以学院实训(验)室条件(主要指设备仪器)为依托申报和完成各类科研项目(凡结合实训室条件进行的科研项目,学院在科研经费等方面要给予倾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性实训项目和科研(小发明、研究性课题)活动(学院可考虑成立开放式实训项目基金,予以补充实训费用)。

第五条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实训(验)室与行业、企业实验室合作为社会提供服务(利用企业的资质+学院的设备+实习学生)。

有关分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学院校企合作相关程序,在兼顾学生专业实训的情况下形成合作方案和合作协议并付诸实施(学院在合作后的收入中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奖励)。

对于一些专用程度较高的教学设备,可以用类似于租赁的方式与企业合作(分院、企业、学院纪检部门、教务处、资产处共同参加,与企业形成协议)。

第六条开放性实训(验)项目,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最大程度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会计技能实训室管理制度

会计技能实训室管理制度

会计技能实训室管理制度一、前言会计技能实训室是一个重要的教学场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这个实训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实训室的使用和维护,提高实训效果。

二、实训室管理2.1 实训室开放时间•实训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周末闭馆。

•特殊情况下,实训室可以提前关闭或延长开放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2.2 实训室使用规定•使用实训室需提前预约,每次预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禁止在实训室内吸烟、饮食,保持实训室的清洁和整洁。

•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理个人物品并关闭电源设备。

2.3 实训设备管理•实训设备使用后要及时关机并保持设备整洁。

•对于有损坏行为的实训设备,责任人需按照相应规定进行修复或赔偿。

三、实训室安全3.1 火灾安全•实训室内禁止使用明火,保持通道畅通。

•定期进行火灾演练,提高师生的火灾应急能力。

3.2 电器安全•使用电器设备时,确保插头接触良好,避免电器线路过载。

•发现电器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修。

四、违规处理4.1 违规情况•私自调整实训设备设置、违规开展其他活动等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实训室。

4.2 处罚措施•首次违规,警告处理并记入个人档案。

•多次违规,暂停一定时间使用实训室,并降低使用权限。

五、补充条款5.1 本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相关主管部门询问。

5.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是关于会计技能实训室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使用实训室的师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实训室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实训室管理概述1. 实训室是学校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机会,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2. 实训室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实训室的正常运营和学生权益,维护实训室设备的安全性和可持续使用。

二、实训室使用规定1. 学生凭借学生证可使用实训室,每次使用需提前预约。

2. 实训室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到下午17:00,周末与节假日不开放。

3. 使用实训室时,学生需穿着适当的工作服和安全鞋,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实际操作要求的服装。

4. 禁止在实训室内吃东西、喝饮料等行为,以免污染实验设备和影响操作效果。

5. 在使用实验设备之前,学生必须接受设备操作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确保能够正确操作设备。

三、实训室设备使用规定1. 实训室设备使用必须按照操作手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或修改设备。

2. 实训室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学生应立即上报实训室管理员,并按照管理员指示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3. 使用设备结束后,学生应及时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清洁状态,并将杂物等废弃物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四、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1. 学生在实训室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切勿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工具。

2. 使用涉及有毒物质或易燃物质的实验时,学生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 实训室内禁止吸烟、打火机、明火等火源,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4. 实训室内应配备急救箱等急救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5. 学生在发生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向实训室管理员报告,并按照管理员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五、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 学生如发现他人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举报,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擅自拆卸设备、故意损坏设备等,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如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设备等,学校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等处罚。

六、管理制度的监督与完善1. 学生、实训室管理员和相关教职员工应共同监督实训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

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办法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充分利用实验实训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规范开放性实验教学实训环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开放原则第一条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锻炼的平台,须体现以下原则:1.先进性。

紧扣国家或区域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反映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可结合教师和学生的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前沿,促进学生初步掌握科学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学会撰写科研报告和论证报告等;2.综合性。

强化多学科专业知识的交叉融合导向,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对实验设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兴趣,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3.有效性。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开展的学科专业实验项目要有一定的挑战度、难度和深度,能深化学生对知识的学习,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技能得到有效提高。

第二章开放项目第二条开放性实验实训教学为学生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开设实验实训项目,来源主要包括:1.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实验实训。

学生跨专业选做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实验实训项目。

2.教研室(教师)设置的实验实训。

教研室(教师)根据承担教学、科研任务设置的实验实训项目。

3.实验实训室设置的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室结合自身条件,根据建设、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设置的实验实训项目。

4.学生自拟的实验实训。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专长,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自拟相关实验实训室能提供实验实训条件的开放性实验实训项目。

自拟项目由学生独立完成实施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实训并撰写实验报告,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指定指导教师。

5.合作单位设置的实验实训。

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委托学校或与学校合作进行科技攻关、管理流程再造等设置给我校学生进行研究的实验实训项目。

实训室、实训车间(区域)管理制度

实训室、实训车间(区域)管理制度

实训室、实训车间(区域)管理制度一、实训室、实训车间建立1、实训室、实训车间建设,由系部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实训室、实训车间用房、实训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不能私自利用学院财产建立非学院教学、实训等活动的场所。

二、实训室、实训车间管理2、实行学院、系部二级管理,学院成立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实训室、实训车间建设工作,制订规划、管理、考核办法。

3、系部成立使用管理小组,根据专业特色、工种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则、指导教师职责、实训学生守则、文明公约等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实训室、实训车间要配备责任人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训室、实训车间使用4、系部制定“实训室、实训车间使用计划”,做好“实训室、实训车间使用记录”。

任何人不能私自利用实训室、实训车间的财产从事非本学院教学、实训、生产等活动。

5、实训室、实训车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和实训室责任人负责制。

谁使用,谁负责;不使用时,实训室责任人负责。

实训指导教师在实训课结束后,应填写使用记录,与实训室责任人办妥交接手续,未办交接手续出现问题由指导教师承担责任。

6、落实实训教学现场管理(7S管理)细则,实训室、实训车间内要保持肃静、整洁,不准吸烟,不准高声谈笑和乱丢纸屑杂物,不准随便出入,不得随意运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工具,严禁在实训桌、橱、墙壁上涂写刻画。

四、实训室、实训车间撤销、改建7、由系部写出报告,经实训部和财务资产处组织论证确认,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系部不得随意撤销、改建实训室、实训车间,未经正式批准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实训室、实训车间内的资产。

五、实训室、实训车间检查8、系部应定期开展实训室、实训车间工作的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消防工作。

9、实训室、实训车间责任人定期对实训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核对、检查,将核对、检查结果报财务资产处和实训部。

对外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新)

对外开放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新)

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一、开放实验室管理总则1.开放内容1)课程规定的“设计性实验”和非课程规定的实验;2)经学校批准的大学生创新课题及参加省级各类竞赛需要的试验;3)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需要;4)产学研服务需要;5)其他2.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8:30~下午5:00,特殊情况可延迟到21:00。

3.预约制除课程规定的实验,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申请制度,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

4.登记制仪器设备使用时间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5.值班制实验室开放时,必须有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在场。

6.清洁卫生制实验完毕后,实验者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台桌、地面都要清洁归位,经实验室管理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7.遵守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

二、开放实验管理规则1.开放实验的课题和实验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由学生自主设计实验方案,经指导老师认可后方可实施,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资料,作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2.开放实验室实行登记制。

学生按班级和学号分组,并由组长负责。

实验所需器材及耗品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实验结束所用器材及时归还。

3.实验室要做好开放情况记录。

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等实验结果。

实验室做好成果收集和对优秀成果、作品、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5.遵守开放实验室管理总则。

三、学生预习及重做实验管理规则1.学生在实验前了解仪器设备的结构及使用方法时,必须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在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触摸动用任何仪器设备。

2.实验结果不理想的学生可以提出重做(耗材费实验者自付),重做实验的结果与原始结果都必须记入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成绩应根据对两种结果讨论的情况给予评定。

四、共享仪器设备使用管理1.在使用仪器设备之前必须了解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

实验室开放不仅对学生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大学本科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效益。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内容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暑假前,各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实验室应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交流答辩会”等活动,促进学生实验小组之间的沟通,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报告能力。

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八、学生参与开放实验项目取得优异成果者,可向教务处申请学分。

学校每年评选一批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成效突出的开放实验项目作为优秀项目,对参加者和指导教师实行奖励。

九、教师指导开放实验项目,可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具体由学校参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实训室在实施素质教育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训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室开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现代科技与教育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全校各实训室应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实训室开放工作,并逐步提高实训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的效益。

学校支持和鼓励实训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面向学生开放。

第三条实训室面向学生开放,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思想,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形式与内容第四条实训室开放形式分为时间开放和内容开放:1.时间开放主要指由学生自选实验时间完成培养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验项目和内容;2.内容开放主要指非培养计划及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以及各类竞赛训练实验、毕业设计(论文)实验等。

第五条各实训室应根据资源及学生参与情况,对培养计划及实验大纲中规定的实验项目进行实验时间的开放,由学生自主选择实验时间完成实验,在开放时间上可选择进行全天开放、定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第六条实训室应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设置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实验内容的开放,学生可通过自选和进行项目设计完成开放性实验。

第七条开放实验项目应具有以下特征:1.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课程的实验教学内容相重复;2.必须是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3.由实训室定期发布设计课题,吸收学生参加实验项目设计;4.必须由学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装置的安装调试,进行操作并完成实验报告。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第八条实训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实训室管理处进行统一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实训室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各开放实训室应将本学期和寒暑假期间实训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向学生公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优势,促进我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实训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训室开放的原则和作用
1.实训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训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实训室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实训室资源,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实训室教学基地的重要作用,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为教师提供科研的必要条件。

3.实训室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校、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实训室开放的条件和形式
1.本办法所指的实训室开放,是指校内的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场地、附属用房等各类实践教学场所,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对本校学生的开放。

实训室开放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时间的课余性:实训室开放应利用课外时间、业余时间,不得占用正常上课时间。

(2)内容的课外性:开放项目应在教学计划之外,是对教学计划内必做项目的延续和提高,或是对全校学生的科普知识训练和能力培养。

项目内容不能与教学计划内容相重复,把计划内的教学内容移到开放时间去做,不能列入实训室开放范围。

2.实训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自选项目型、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以启发指导的实践教学模式。

(1)自选项目型:由实训室拟定开放项目,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择。

此类开放项目包括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具有一定科普性、创新性项目,针对本系或本专业学生开设的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开放项目经实
训室所在系审核批准后发布于网上供学生选择。

学生应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报告。

(2)参与科研型:主要是面向高年级学生。

实训室发布开放科研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训室参与教师的科研活动。

(3)科技活动型: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学生社团或爱好者协会等活动内容,利用实训室的条件,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报所在系批准后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活动。

提倡学生自拟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解决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三、实训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训室开放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实训中心协调组织,各系实训工作分管主任直接负责本系的实训室开放工作,全校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实训室开放工作。

2.实训室开放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系根据自己的实训室条件和学生要求,设计出一定数量、切实可行、具有实际意义的开放项目,于期末放假前一个月,填写《实训室开放项目申请表》,提出下学期拟开放项目及耗材预算,经实训中心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批准项目于放假前反馈给各系。

3.学校在办学经费中设立实训室开放专项资金,用于开放项目耗材费。

实训中心根据审批通过的开放项目,做出学院下学期开放项目耗材预算并在实施中掌握。

4.各系于每学期末,将下学期开放项目、简要内容、项目负责人等向学生公布,开学后二周内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开放项目,填写《实训室开放计划》报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备案,于开学后第四周起组织开放。

5.为保证开放效果,达到实训室开放的目的,每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组数不得超过实训室现有成套设备数;人员分组时,尽可能做到一人一组,需要合作完成的,每组最多不能超过三人;一位指导教师一次辅导不能超过15名学生。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实训室应根据学生参与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并安排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参与开放工作。

在开放过
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操作素质与技能、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认真做好开放情况记录。

2.操作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准备情况,没有做好准备工作的不允许操作。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在项目设计上的指导,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项目,指导教师应积极支持,同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考虑,避免发生事故。

3.开放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不间断地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现象,应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4.操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器材等完好情况,如发现有损坏丢失等,应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报损单》,报有关部门处理。

5.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报告,审阅论文。

做好学生提交的报告、论文等成果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五、学生参加的程序和要求
1.每学期末关注各系公布的下学期开放项目,了解开放项目内容。

开学后一周内结合自身情况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报名。

2.被录取参加开放项目的同学,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凡无故不参加开放项目超过2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项目的资格。

3.学生进行开放项目前,应阅读与项目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操作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学生自拟或设计的项目,必须设计好具体的方案,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4.学生进入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在完成开放项目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报告或论文等材料。

六、鼓励与支持
1.各系应充分利用现有实训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训室开放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切实增加实训室的绩效。

实训室开放情况作为实训室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2.各系应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及实验员参加实训室开放工作。

指导教师和实验员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各系应及时总结开放工作,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开放成果和心得体会。

鼓励和支持通过开放项目产生创新性成果。

取得的成果,确定归属人后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实训中心。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