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抢救车使用频率情况,可以使用贴封条方式对抢救车进行封存管理。
(2)抢救车封存前须两名护理人员按交接本药品、物品基数清点药品、物品、器械,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后方可进行封存。
封条黏贴于抢救车盖与车身交界处双人签全名并填写封存时间,封存有效期为一周(当日加六天),护士每班交班只需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和封存的有效期。
封条规范化文字标识为抢救车,封存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和封存人签名。
(3)封存到期后,由分管护士负责启封并两人清点、检查车内药品、物品、器械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后再封存。
(4)抢救车开启使用后,应由专人重新清点,补充抢救物品、药品后再封存,保证抢救车内物品、药品及器械的数量准确及完好备用。
非抢救情况下一般不得动用抢救车内的物品、药品。
(5)护士长每两周对抢救车封存、检查、和清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护理部及科室护士长定期对抢救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启封检查无误后由专人再次封存。
抢救车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抢救车管理制度(通用14篇)抢救车管理制度第1篇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4、常规每周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
(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5、抢救车保持清洁整齐,药品一目了然。
放置合理便于使用。
6、药品及设备出现短缺或不合格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及时补足。
7、抢救物品登记本与实物必须相应对应,不应有缺项,多项;8、常规每日用清水擦拭外壳一次,每月彻底清洁一次;每次使用后彻底清洁;抢救传染病人使用抢救车后,须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清洁抢救车内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发生时浓度升为500mg/L。
9、抢救过程中如有质疑情况发生应保留用药后的空瓶以便提供抢救的客观依据。
10、护士长定期抽查抢救车内的物品准备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11、抢救药品及用物,因抢救病人消耗后,应及时清点补充,已处于备用状态;12、原则上不得挪用抢救车上的药品及器材。
抢救车管理制度第2篇1、由专职人员负责抢救车管理,实施封条管理制度。
2、每班核对抢救车封条,核对无误由交接班双方签名;抢救车封条有误需对抢救车内所有药品、物品、器械实施认真、详细核对,交接班双方确认无误后,重新贴上封条并由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
3、每班检查药品的规格,批号及有效期,发现异常及时更换,必要时报告护士长或药房主任。
4、常规每周检查抢救车的急救设备的性能。
(血压表、听诊器、插销板、手电、开口器,简易呼吸器,负压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使用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并检查其性能,并按要求注明责任人姓名及日期。
抢救车封条管理制度

抢救车封闭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采用贴封条方式对抢救车进行封闭管理。
二、封存前由两名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
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
三、用签字笔在封条上注明封闭日期(年月日)和封闭人姓名。
四、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做好交班,并记录签名。
五、抢救车封闭周期不得超过1月。
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用红笔记录
六、每月第一天必须开封、清点、检查车内药品、物品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后再封闭。
七、抢救车一旦开启使用后,应由专人重新清点、补充抢救物品、药品后再封闭,保证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数量准确及完好备用。
八、护士长每周对抢救车封闭、检查和清点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抢救车封存管理规定(4篇)

抢救车封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抢救车的封存管理工作,确保抢救车的正常使用和保养,保障抢救人员和病患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抢救车封存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急救中心、公安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三条抢救车封存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则,做到及时封存、标识明确、保养有序、安全可靠。
第二章抢救车封存的时机和条件第四条抢救车封存的时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抢救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二)抢救车发生重大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三)抢救车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四)抢救车需要进行大修或更新换代。
第五条抢救车封存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一)车辆安全性能严重下降,无法保障抢救人员和病患的安全;(二)车辆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法正常工作;(三)车辆相关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四)车辆不能达到规定的抢救效果。
第三章抢救车封存的程序和要求第六条抢救车封存应经过以下程序:(一)抢救车所属单位发现抢救车存在封存的必要,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并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封存;(二)封存前,抢救车应进行全面检查,了解车辆的具体情况;(三)在封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封存的原因、封存的时间、封存的地点等信息;(四)封存后,应负责进行抢救车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在解封后能够正常使用。
第七条抢救车封存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封存前,应对抢救车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车辆内部环境卫生;(二)封存时,应将抢救车的主要部件和设备进行拆卸、维护、保养,防止发生进一步的损坏;(三)封存后,应定期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解封后能够正常工作;(四)封存后,应将抢救车的封存位置进行标识,清晰明确,以便随时找到和识别。
第八条抢救车封存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需要更长时间封存的,应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第四章抢救车封存的解封程序和要求第九条抢救车封存的解封应经过以下程序:(一)抢救车所属单位发现抢救车可以解封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单位,并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进行解封;(二)解封前,应对抢救车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车辆正常可用。
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一、抢救车需专人管理,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定期检查。
二、抢救车表面统一张贴“物品药品定位示意图”,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情况并登记。
三、抢救车内的物品、药品要求在近失效期6个月设立警示标志,近失效期6个月内用绿色标识,近失效期3个月内用红色标识,近失效期6个月及时进行周转更换,近失效期1个月的物品药品不得在车内出现,已确保工作安全。
抢救车内药品取用遵循左进右出顺序取用。
四、对于抢救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多的病房,实行“非封条管理”,仍采用“班班交接清点”的办法进行。
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抢救车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对于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病房,采用封条管理方法1.使用统一制作的“封条”将抢救车的上盖、抽屉等位置进行统一粘贴,封条上注明封车时间,双人双核签字。
2.已进行封条管理的抢救车仍需执行“班班交接”,每班核对封条是否完整,并做好记录。
若抢救车在使用中,未封车前应班班清点,做好交接记录。
3.抢救急、危患者时,撕下封条取用物品,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用物,做好补充。
如白天使用,应在使用后4小时内补充到位;如夜间使用,须做好交接和记录,次日12:00前补充到位,经双人双核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抢救车交接记录单。
4.每月28-30日为定期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护士长与负责护士对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进行检查、整理、调换,经双人核对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专人专管定期检查记录单。
5.对于抢救任务时多时少的病房,护士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并做好管理交接记录。
如科室有危重患者需随时进行抢救时,可暂不封车,实行班班交接、核对,做好交接记录。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双核签名。
《抢救车封起管理制度》

《抢救车封起管理制度》
1、抢救车必须经清点、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后方可进
行封车。
2、封条、一次性锁的使用:
(1)在封条上注明清点封起时间(年月日)和封起人姓名。
(2)使用一次性带码锁,锁绳松紧可容两指为宜,锁好后
将号码及封存时间记录在抢救车交班记录本相应栏内并签字。
3、每天由“责任人”检查抢救车的管理和交接情况并签字。
4、抢救车封闭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护士长定期(每月第
四周的周二)对抢救车进行全面清点,检查车内药品,物
品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备用的湿化瓶更换时间不得
超过1个月),整理,封存做好记录并签字。
5、抢救车一旦开启使用后,应及时清点,补充抢救物品,
药品后封起,保证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数量准确及完好,以备急用!
6、抢救车内药品固定基数,根据有效期先后从右到左(从
上到下)按序排列,使用时右拿左补(上拿下补)。
7、护理人员必须熟知车内物品、药品数量及放置位置,能
够熟练掌握抢救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及简单故障的排除。
8、护士长定期对抢救车封条、检查和清点情况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献县平安医院
2018年3月18日。
抢救车管理制度(精选5篇)

抢救车管理制度(精选5篇)抢救车管理制度篇11.抢救车放置地点:11号楼:治疗室;6号楼:抢救室;外围病区:治疗室或抢救室。
2.新式抢救车上锁,用塑料搭将要是固定在抢救车右侧的扶手上,并悬挂剪刀。
抢救车示意图、药品及物品有效期记录表、清点封存记录表、特护记录单及口头医嘱本放在抢救车桌面上。
3.老式抢救车除左侧抽屉外,其他部位均封存管理,左侧抽屉内放抢救车示意图、药品及物品有效期记录表、清点封存记录表、特护记录单、口头医嘱本及美工剪刀;如抢救车只有一个抽屉,则允许该抽屉不封存。
4.每日上午由办公班护士检查抢救车的封存状态是否完好,并签名。
5.如发现物品竟是小气应及时更换。
6.抢救车未使用,且无药物近效期、无过期无菌物品可封存一个月,每月最后1日由主班护士打开抢救车,检查有效期并清洁抢救车,经双人(其中一人须为护士长或办公班)核查后重新封存。
7.开启使用后必须在次日12:00前补足药品和物品,经双人(其中一人须为护士长或办公班)核查后重新封存。
8.如遇上级部门例行检查,需打开抢救车备查后在按照制度封存。
9.抢救药品管理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查对、定期补充和消毒。
10.如备专科特色急救药品需在护理部及药房备案(包括药名、数量)。
11.各种急救设备需定期校验。
抢救车管理制度篇2(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抢救车管理制度

抢救车管理制度抢救车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1、抢救车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按照车辆保养、修理、加油、清洗等要求进行管理。
2、抢救车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每三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
包括机油、机滤、油滤、空滤、发动机机油、水温、油压、液位、制动等项目。
3、抢救车使用应按照车辆使用规定进行。
不得非法占用抢救车,不得私自更换、拆卸车辆部件。
4、抢救车的驾驶员应通过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认证,并且需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和维护自己的驾驶技能。
二、应急救援装备管理1、抢救车应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急救箱、担架、呼吸器等。
2、抢救车的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检查内容包括:装备的完好性、数量、保质期、灭菌情况等。
3、抢救车应配备完整清单,清单上应详细记录有哪些装备项目、数量、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方便及时跟踪和更新。
三、车辆驾驶员管理1、抢救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证,并能够熟练驾驶相关车辆。
2、抢救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救援常识、急救知识,了解并遵守抢救车使用规定和交通规则。
3、抢救车的驾驶员应当在开车前认真检查抢救车辆的各项设备和随车的装备是否齐全,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4、抢救车辆的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稳定驾驶,在执勤期间要保持亢奋精神,避免过度疲劳造成事故。
四、抢救车使用管理1、发生紧急救援时,抢救车必须迅速出动,全程使用警报器和警示灯,保障抢救车的通行。
2、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抢救车必须遵循交通法规并注意安全,确保安全到达现场。
3、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抢救车必须严格遵循抢救标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抢救工作,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抢救车的驾驶员应当及时汇报任务的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任务结果并如实记录工作日志。
五、人员管理1、抢救车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考核等工作,提高抢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抢救车队伍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流程和制度,防止人力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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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抢救车管理制度,含抢救车封条管理,
一、抢救车需专人管理,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定期检查。
二、抢救车表面统一张贴“物品药品定位示意图”,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抢救车内药品、物品情况并登记。
三、抢救车内的物品、药品要求在近失效期6个月设立警示标志,近失效期6个月内用绿色标识,近失效期3个月内用红色标识,
近失效期6个月及时进行周转更换,近失效期1个月的物品药品
不得在车内出现,已确保工作安全。
抢救车内药品取用遵循左进
右出顺序取用。
四、对于抢救任务重、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多的病房,实行“非封条管理”,仍采用“班班交接清点”的办法进行。
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抢救车管理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五、对于抢救车使用频次较少的病房,采用封条管理方法
1.使用统一制作的“封条”将抢救车的上盖、抽屉等位置进行统一粘贴,封条上注明封车时间,双人双核签字。
2.已进行封条管理的抢救车仍需执行“班班交接”,每班核对封条是否完整,并做好记录。
若抢救车在使用中,未封车前应班班清点,做好交接记录。
3.抢救急、危患者时,撕下封条取用物品,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用物,做好补充。
如白天使用,应在使用后4小时内补充到位;如夜
间使用,须做好交接和记录,次日12:00前补充到位,经双人双核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抢救车交接记录单。
4.每月28-30日为定期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护士长与负责护士对抢救车内的药品、物品进行检查、整理、调换,经双人核对后贴上封条,注明封车时间并签字,同时填写专人专管定期检查记
录单。
5.对于抢救任务时多时少的病房,护士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并做好管理交接记录。
如科室有危重患者需随时进行抢救时,可暂不封车,实行班班交接、核对,做好交接记录。
6.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双核签名。
7.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
8.封条由医院统一印制,各病房领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