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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安全管理制度【8篇】

检验科 安全管理制度【8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8篇】【第1篇】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 检验科要根据具体条件,需要拟订安全技术规范,切实遵守,并定期检验落实情况。

工作人员要熟悉电路总开关,灭火水龙头,灭火器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2 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及贵重仪器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要有防偷防盗措施,单独建立帐册,记录进货及领用数量、领用人及日期。

科室要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

3 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如触电、失火、玻璃割伤、针头刺伤、烧伤、不慎中毒、传染性标本的污染等,实验室应有应急处理的方法,有关人员均应熟悉。

4 实验室的用电设备、电源线路、煤气、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性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要正确使用,特别不能带电检修仪器。

5 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下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火灾和爆炸等时间发生。

6 注意门、窗安全,防盗防窃。

【第2篇】某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1.检验科所用试剂均执行投标采购的原则。

要求试剂质量要合格,有三证;购买试剂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为了保证试剂的质量,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2.试剂的存放要严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储存不当造成试剂的失效。

3.如发现试剂变质和有质量问题,迅速查找原因。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不得使用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4.如果更改试剂厂家,应对试剂质量、价格反复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后,请示分管院长,才能更换。

5.对日常所用的抗凝剂和自配的试剂,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严格操作,保证质量。

6.各实验室的试剂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每周都要检查所用的每种试剂的库存量,以便报告主任及时采购。

附:试剂药品管理规则1.试剂药品贮存规则1.1一般试剂药品1.1.1一般试剂药品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要远离电源。

1.1.2试剂放置温度要根据试剂药品所要求,分为常温、4-8℃和4℃以下。

1.1.3在贮存试剂时,要登记试剂的效期。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一、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既保证患者安全,亦保证自身安全,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纠纷。

二、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人人在岗在位。

三、注意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加强医患沟通技能,建立相互尊重、相互谅解和平等协调的医患关系。

检查时告知说明检查的利与弊,检查的必要性、可靠性及不确定性等,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情况下,也减少执业风险。

发生医疗纠纷的,对于一般性的问题,应耐心沟通,争取理解,如患者未能理解或仍有较大分歧,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急重危症患者及时处理,凡在本科室发生医疗紧急情况,全科同志均有责任和义务紧急处理:(1)就地检查病人神志、呼吸、心跳、血压等;(2)简单的心肺复苏;(3)电话通知急诊室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协助抢救。

六、严格按规定收费,开具收费单时,收费项目必须与检查项目一致。

七、当日检查,当日出报告。

检查前负责打报告者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门诊病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收费单、检查项目;住院病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检查项目),真实、完整、正确出具报告,发出报告前上机人员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门诊收费单及检查项目。

送报告单至病房,由护士签收后专册登记。

八、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事故发生。

九、做好科室内、科室间质控,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十、坚持业务学习和善于实践,提高自身能力,减少差错。

十一、加强对进修生、实习生管理,执行进修生、实习生带教的有关规定,严禁进修生、实习生单独检验,出现纠纷、差错当班带教老师负主要责任。

十二、视科室为家,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相支持、帮助,共同齐心协力防纠纷,不能发现问题绕道走,不管、不问、不说,出现纠纷、差错当班人员及视而不见者共同承担责任。

十三、下班前检查水电、锁好门窗,防火防盗。

实验室水、电、门、窗由当日最后一个使用该诊室的本科人员负责;走廊、大厅的日光灯、窗由当日接班人员负责。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4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4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检验科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检验科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三条检验科负责与安全管理有关的工作。

科长为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检验科的领导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职责。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做到自我保护、互相保护、共同保护,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五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有损本单位安全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和单位,将追究其责任并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第六条检验科设立安全小组,由科长任组长,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具体分工由小组成员商定。

第七条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防震、防毒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制定、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协助科长处理突发事件等。

第八条安全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和部署下季度安全工作,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安全责任制度:科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验科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的职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分清,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使员工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检验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四、应急救援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消防设施齐全、消防设备完好,制定消防演练计划,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医院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医院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检验科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技术人员、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检验科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更加具体、严格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医院检验科的负责人为检验科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验科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检验科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负责人对检验科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级负责人按照权限和职责对检验科安全负责。

第七条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责任到人、有序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医院检验科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检验科的安全管理要求;(二)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四)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五)建立医院内部交流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医院之间的沟通协作;第九条检验科还应当建立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检验科操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二)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常规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三)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检验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四)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标识、存放和使用;(五)加强质控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六)建立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检验科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七)落实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八)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1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

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

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

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

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

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2一、住院部标本每天早晨由检验科专人到病房收取,所收标本检验科统一分检后进行检测。

工作人员在收取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不合格标本应退回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二、门诊标本由采血人员统一抽取后由专人收取送检。

下午专人送出报告结果。

三、检验科各室对分检的标本进行验收,并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并通过患者的门诊号/住院号核对患者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与临床或门诊联系解决。

四、检验科各室的检验标本由专人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严格遵照__制定的检验操作规程及院检验规章制度等。

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审核后签章。

五、检验后的标本由另一名检验人员或上一级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字,由检验人员分检后专人专送。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六篇)

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3.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禁止吸烟、吃零食,保护环境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4.专人保管强酸、强碱试剂,并严格进行出入库登记。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要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试剂相关检查。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好,并关闭好门窗。

每日安全情况检查由值班人员负责,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7.检验科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实验室安全管理流程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1.1吸烟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

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

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

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

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

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检验科的管理,提高检验科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检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检验科负责医院的实验室检验工作,包括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血液检验等。

第四条检验科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严密、有效,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

第五条检验科的工作目标是提供准确、可靠、快捷的检验结果,为临床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提供支持。

第六条检验科应当加强科研、教学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检验科应当与临床科室、药学部门等其他科室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医院医疗服务的协调性和一体化。

第八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检验科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检验科设置为检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技术员等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检验科主任是检验科的主要领导,负责检验科的全面工作。

第十三条检验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专项检验工作,协调科室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医师负责检验样本的采集、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诊断报告的出具。

第十五条技师负责检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技术员负责检验操作、样本处理等具体的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检验科建立检验质控小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验质量评估和内部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检验科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6:00,轮班制度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第十九条检验科严格执行检验样本的采集、送检、处理程序,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检验科严格执行检验结果的审核、报告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检验科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调整检验结果,保障患者的权益。

检验科资料管理制度

检验科资料管理制度

检验科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检验科资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所有相关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实验记录、样品信息、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质控数据等。

三、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 实验记录应当及时整理、编码、归档。

按照规定的文件目录结构进行分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样品信息应当统一记录在样本登记表或样品信息系统中,包括样品名称、编号、来源、采集时间等信息。

3.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启动时间、使用人员、实验参数等内容,并按时整理归档。

4. 质控数据应当定期整理保存,以备查验。

5. 归档的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存放期限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

四、资料的使用与传递1. 资料的使用应当遵守规定的操作程序,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不得擅自更改、篡改或删除已经记录的资料,如有需要修改,应当通过审批程序进行。

3. 资料的传递应当采取安全、快捷的方式进行,确保资料的准确传递和保密传输。

4. 资料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不得用于违法违规的活动。

五、异常情况处理1. 发现资料记录错误或缺失时,应当及时进行改正和补充,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 在遇到资料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3. 对于违规使用资料或泄露资料的行为,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督查与考核1. 定期进行资料管理的督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于资料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奖励激励。

3. 对于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追责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检验科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修改时应当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并公布。

八、执行日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检验科资料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检验科的资料管理工作有所帮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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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1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

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

进行检验理论与方法学研究,不断开展新的检验项目,积极开展检验教学,不断提高全员素质。

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参与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

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 检验单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逐项填写,规范完全,临床诊断和检验目的应明确,全名签字。

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标本采集和送检等注意事项。

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 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审批报告权后方能签发报告,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有带教老师审核签发,院外的标本应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人员签发报告。

5 遵照《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

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进行校正。

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 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订质量工作手册。

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

7 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登记和统计,要填写完整、准确,妥善保管,归档存放5年。

8 制订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进行科研的选题,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 建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措施,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制度1 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 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3 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终结。

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 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

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 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6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 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 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急诊检验管理规定1 急诊检验的要求1.1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样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

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2 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电子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特殊情况可用纸质申请单,但须注明“急诊”),标本由护士或科室义工急送检验科。

1.3 若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科室义工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1.4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

1.5 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 急诊检验的范围---急诊患者。

---门诊危重患者。

---急诊室观察室患者或病情突然变化者。

---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3 急诊检验项目3.1 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2 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3 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隐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4 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及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5 生化检验:K、Na、CL、CA、GLU、CR、BUN、AMY、CHE测定,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6 胃液毒物分析:如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7 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3.8 其他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科值班制度1、检验科根据承担的任务在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如需短暂离开,应在门诊窗口上标识明显标志的去向牌。

3、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各种仪器是否正常运转,如有异常立即处理;如处理有困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需的准备工作。

如有尚待处理的工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5、值班人员遇到疑难问题不能解决时,应立即上报以取得指导和支持,不得回避和推诿。

6、值班人员对门、窗、水、电、气等的安全负有责任。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1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

2 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

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

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

6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 应设置洗眼装置。

9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

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 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 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门房)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

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 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 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而采血管或离心杯须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或在离心机中静置30分钟后打开。

【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1 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 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 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 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0 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如卡介苗等);11 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12 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3 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14 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5 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1、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室内,设专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

2、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灭火等安全措施。

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必须定期检查。

4、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仓库,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应配有灭火设施。

5、使用危险物品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6、剧毒试剂称量及使用,应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

7、菌种、毒株由微生物室专人保管和使用。

8、仪器设备要远离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9、使用尖锐器具必须遵守作业指导书规程,注意安全。

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1 本实验室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需学习内务管理规定。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工作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工作服必需留在实验室,放在指定区域。

4 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材料、资料等物品摆放整齐,利于使用。

保证走廊和过道通畅。

6 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7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8 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9 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看报、阅读无关书籍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离岗。

10 每天下班前对水、电、燃气阀门、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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