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word精品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负责人姓名核算方式□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业务范围□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注销注销原因清税情况□已经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申请人声明本社依法申请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为本社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算组负责人)签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年月日附表1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附表2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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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及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请(备案)申书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联络员□注销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 名移动电话身份证件类型 固定电 电话邮 件号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合作社全称)**申请人地址:** (合作社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本合作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成员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3. 本合作社的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如农业种植、养殖、加工等)**二、合作社基本情况**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全称)2. 合作社地址:(合作社详细地址)3. 合作社负责人:(负责人姓名)4. 合作社成员数量:(具体成员数量)5. 合作社出资情况:(详细描述合作社的出资情况,包括成员出资额度、出资方式等)**三、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特此向贵局申请办理合作社登记备案手续。
**四、申请材料**1. 合作社章程;2. 合作社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3.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4. 合作社出资证明;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承诺与保证**1. 本合作社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本合作社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
特此申请!申请人:(合作社全称)日期:年月日注:本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提交申请书时,请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需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基本信息名称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路(村/社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 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总数(名)成员中的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
成员情况成员中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
业务范围□ 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备案事项分支机构名称登记机关其他□ 增设分支机构□ 注销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变更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日期□ 章程初次备案□ 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章程□ 成员名册□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注销□ 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责令关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 已办理完毕□ 无分支机构□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注销原因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清税情况(国税)清税情况(地税)清算公告情况□ 申请人声明本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清算组负责人(仅限于已清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签字: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移动电话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Word版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X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根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X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根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0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页脚内容1页脚内容2页脚内容3页脚内容4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页脚内容5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页脚内容6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页脚内容7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页脚内容8页脚内容9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页脚内容10页脚内容11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页脚内容1年月日附表6联络员信息页脚内容2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页脚内容3页脚内容4企业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页脚内容5页脚内容6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

合作社备案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代表XX合作社向您提交我们的备案申请。
请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审阅,并给予批准。
一、合作社基本信息1. 合作社名称:XX合作社2. 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XX村3. 邮政编码:XXXXXX4. 联系电话:XXXXXXXXX5. 合作社负责人:XX6. 合作社成员总数:XX人7. 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8. 非农民成员数量:XX人,占比:XX%9.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
二、备案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合作社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我们希望通过备案,规范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材料1. 合作社成立文件2. 合作社章程3. 合作社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4. 合作社负责人身份证明5. 合作社经营场所证明6. 其他相关材料四、承诺我们承诺,所有备案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们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我们承诺,在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五、期望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审批我们的备案申请,让我们合作社能够正式纳入国家管理体系,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管,努力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水平,为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备案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此致敬礼!XX合作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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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附表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表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1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______________ 手续。
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口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 “联络员信息”、附表5 “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备案的,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 1 “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附表3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并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支机构”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还需填写附表 4 “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7、“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成员组成清算组,开始解散清算。
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和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具体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成员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4.全体成员签名、盖章的章程。
5•全体成员的主体资格证明。
♦成员为农民的,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无农业人口户口簿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成员为非农民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成员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员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成员为社会社团的,提交社会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房屋产权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
♦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使用军队房产的,使用证明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关于证明材料的要求超过上述规定、增加申请人义务的除外。
8.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用本规范。
2•第9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提交材料规范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加盖公章)。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住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