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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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环节,违章行为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违章行为,我们应该尽量避免:1. 未戴安全帽擅自进入施工区域;2. 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3. 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设备;4. 未经培训或证书的员工擅自操作危险设备;5. 非授权人员在电气设备附近操作;6. 丢弃危险物品时不做妥善处理;7. 高处作业时不使用安全带;8. 擅自进入封锁或限制区域;9. 在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10. 忽视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使用;11. 擅自使用明火或违法吸烟;12. 未按规定的安全间距停放车辆;13. 擅自修理或改造机械设备;14.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工具或设备;15. 违反交通规则或在工地内乱穿;16. 忽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17. 在危险区域内饮食或吸食酒精;18. 忽视环境保护的规定;19. 不按照标准操作液压设备;20. 未经授权或许可使用脚手架;21. 不及时报告或处理安全隐患;22. 未按规定操作灭火器材;23. 在禁止使用火源的场所使用明火;24. 忽视气体泄漏的报警装置;25. 穿戴不符合标准的安全鞋;26. 放置堆放不稳定或超重的物品;27. 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28. 忽视高温设备的防护措施;29. 未经授权操作有爆炸风险的设备;30. 未按规定携带急救箱和急救知识;31. 忽视高压线的位置和安全距离;32. 不按规定操作电梯和升降机;33.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吸食雪茄;34. 在危险区域内听音乐或使用手机;35. 不按规定操作压力容器;36. 违反引爆和装卸爆破物的规定;37. 不按规定操作各种机床和刀具;38. 忽视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示;39. 不按规定使用仪表和测量工具;40.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焊接工具;41. 擅自拆除或更改工程防护设施;42. 未按规定操作起重机械;43.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吊装工具;44. 违反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45. 不按规定操作起重运输工具;46. 忽视热力设施的安全要求;47. 未经授权操作火焰切割设备;48. 忽视高温设备的防火措施;49. 不按规定操作挖掘和爆破设备;50. 未经授权操作电气设备;51. 擅自拆除或开启设备的防护罩;52. 忽视振动设备的防护要求;53. 未按规定操作水泵和抽水设备;54. 在机械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55. 未按规定携带垃圾清运工具;56. 忽视动力设施的维护和保养;57. 擅自更改或绕过电路保护装置;58. 在危险区域内喝酒或使用毒品;59.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工作椅;60. 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继续工作;61. 忽视挂钩起重机械的负载限制;62. 未按规定操作电动工具;63. 擅自拆除需由专业人士操作的设备;64. 忽视深入了解高温工作的风险;65. 在危险区域内使用无线设备;66. 未按规定操作射频设备;67.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葫芦;68. 忽视防护装置的磨损和损坏;69. 在高温工作区域内携带易燃物品;70. 违反操作人员的限制规定;71. 不按规定操作液压起重机;72. 忽视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绝缘;73. 擅自关闭安全监控和报警装置;74. 未经授权操作电动堆高机;75. 忽视防护装备的清洁和更换;76. 在高风险区域内进行背部操作;77. 违反使用防腐剂的规定;78. 不经过电流测试擅自接线;79. 忽视高处作业的防坠措施;80. 未按标准操作电焊机;81. 擅自操作危险化学品;82. 不遵守防护装备的使用规范;83. 忽视动力设备的操作说明;84. 不按规定的顺序操作工作流程;85. 在高温环境下操作不适宜的工具;86. 擅自拆卸或改动设备的保险装置;87. 忽视机械设备的润滑和保养;88. 未按规定操作安全卸货设备;89.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梯子和脚手板;90. 忽视工作人员的危险行为;91. 在机器运行时触摸运动部件;92. 不按规定操作测量和测试设备;93. 违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94. 忽视起重设备的负载限制;95. 未按规定操作抢险救援设备;96. 忽视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97. 在高温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材料;98.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吸尘设备;99. 忽视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报告;100. 违反作业环境的清洁要求。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企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违章行为,给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重大风险。

下面列举了一些比较典型的违章行为,供大家了解和参考。

1.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2.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服。

3. 不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

4. 未经培训操作机械设备。

5. 违规操作危险化学品。

6. 违规操作高温设备。

7. 违规操作高空作业。

8. 违规操作电气设备。

9. 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0. 未按规定安放消防器材。

11. 高处坠物未进行隔离防护。

12. 违规使用劳保用品。

13. 违规操作叉车。

14. 拖拉机未设置牵引装置。

15. 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16. 未按规定进行井下作业。

17. 违规操作高速机械。

18. 违规操作高压设备。

19. 违规操作天然气设备。

20. 未按规定执行抢险救灾措施。

21. 使用过期的防护设备。

22. 未经维修的设备仍然投入使用。

23. 不按规定检查电气设备。

24. 在危险地带情节严重吸烟。

25. 违规操作起重设备。

26. 未按规定安装安全警示标志。

27. 擅自将机械设备改装。

28. 高处作业未经上岗培训。

29. 擅自绕过安全保护装置。

30.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31. 未按规定分类存放危险品。

3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3. 非指定人员操作危险设备。

34. 将危险品存放在易燃区域。

35. 随意更改设备的工作参数。

36. 未按要求进行定期设备检测。

37. 插拔电器设备未关断电源。

38. 抛弃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理。

39. 未保持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40. 高温设备未放置隔热物。

41. 非法从事禁止从业行为。

42. 私自擅离岗位。

43. 违规操作高压容器。

44. 未按规定进行消防演练。

45.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6. 非法使用消防水源。

47. 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标识。

48. 拖拉机未安装防护装置。

安全违章行为100条

安全违章行为100条

“三违”行为100 条1、进入厂房、施工现场没有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

2、汽车司机进入厂房内未戴好安全帽。

3、将安全帽当凳子坐。

4、行车工上、下行车时未戴好安全帽。

5、机修吊运小型物件(500kg以下)吊运高度超过作业者的头部,而作业者未配戴安全帽。

6、浇钢及浇铜作业时未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7、用氧气清理红铁水包,钢水包等,未配戴防护眼镜。

8、焊接、金属切割作业未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割工未戴电焊手套。

9、开各类机床的员工工作服未做到“三紧”(领、袖、下摆)高速车削加工和刨床加工未戴眼镜;女工在旋转设备周围作业的未将长发罩在帽内。

10、粉尘岗位作业未戴防尘口罩。

11、使用各类砂轮机,未戴防护眼镜或工件长度小8公分戴手套操作的。

12、操作配电室、电磁钻、高压电气设备以及户外高压电气开关,未戴绝缘手套和未穿绝缘鞋。

13、戴手套开旋转设备、各类机床。

14、两人或两人以上作业时戴手套打6磅以上重锤。

15、二米以上高处作业未按要求系安全带。

16、擅自卖劳动保护用品。

17、穿拖鞋或打赤膊驾驶车辆的。

18、矿仓撬矿作业未系安全带。

19、翻越安全栏杆。

20、出铁时随意跨越铁水沟、渣沟。

21、非本岗位作业人员跨越运行中的辊道、红方坯、板坯等。

22、重点要害岗位进出入未登记(包括变电所、油库、炸药库、水厂、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3、非重点要害岗位用闩门、挡门、熄灯等手段,妨碍检查的(一个女工的岗位晚班可闩门)。

24、移动式照明未使用12v—36v的安全电压。

25、上、下岗位楼梯手插在衣裤内。

26、在生产厂房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或在禁火区内骑摩托车。

27、特殊工种作业无证操作。

28、高处或高层作业随意向下抛物。

29、未停机处理旋转设备故障或触摸旋转部位。

30、擅自拆除或损坏各种安全装置或检修临时拆除安全装置未能及时恢复。

31、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各类设备和工具,如:未可靠接地(零)的电动工具、电焊机;未按期校验的绝缘手套、绝缘靴、格林棒等。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电集团公司、华北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50条)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不执行监护制度或执行不到位。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或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0.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1.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2.未经批准,擅自解除设备的主保护、自动装置或停用重要记录仪表。

13.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

14.非运行值班人员操作运行(备用)中的设备。

15.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16.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动火票不按规定签名。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一)行为违章(60条)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50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50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50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50-100)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条)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电器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拦。

开关设备无双重编号。

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条)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作业100例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作业100例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作业100例一、共性的违章行为(一)个人防护方面的违章行为1、进入施工现场和设备区或在施工现场和设备区作业不戴安全帽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2、上班时间或作业时不按规定穿工作服。

3、酒后上班或工作期间饮酒。

4、约时停、送电。

5、线路停电、验电时不戴绝缘手套。

6、装接地线前不验电。

7、装设接地线时,接地极插入地面深度不够0.6m或装接顺序不正确。

8、不按正确顺序装、拆接地线或用缠绕的办法装设接地线。

9、挂接地线时,接地线与人体接触。

10、移开或越过遮栏工作。

11、将接地线背在肩上登杆塔。

12、工作人员未全部下杆就拆除接地线。

13、停电后,对停电设备不挂标示牌。

14、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检修、试验时,四周不设围栏。

15、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未设安全标志。

16、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或工作人员未签名。

17、使用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18、变电站、配电装置等防小动物意识不强。

19、变电站设备区大门不上锁。

(二)交通方面的违章行为1、无证驾驶。

2、酒后驾车。

3、驾驶摩托车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头盔。

4、司机和乘车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

5、卡车上人、货混装。

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三)消防方面的违章行为1、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2、消防器材使用期限到期没有进行检查。

3、电气设备着火时,不拉断电源就灭火。

(四)吊物作业中的违章行为1、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过。

2、起吊重物时,周围未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3、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五)高处作业中的违章行为1、在2m及以上高度工作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好安全帽的带子。

2、使用安全带时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未按规定高挂低用。

3、作业中随意从高处跳下。

4、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上下取物不用绳索,随意上下抛物及工具。

5、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或没有扶好梯子。

二、专业性的违章行为(一)两票管理中的违章行为1、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100条

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100条(总9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电力安全生产习惯性违章 100 条一、违章界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行为。

三、典型违章(100 条)(一)行为违章(60 条)1.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约时停、送电。

8.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防误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

10.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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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
一、违章界定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二、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

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三、典型违章(100条)
(一)行为违章(60条)
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 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8. 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

29.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30.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1. 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32. 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33. 在电容器上检修时,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34. 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35. 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36. 跨越运转中输煤机、卷扬机牵引用的钢丝绳。

37. 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

38.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9.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

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

40. 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41.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

42.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43.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4. 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

45. 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

46.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47.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48. 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49.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50. 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51. 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

52. 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53. 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

54. 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55. 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56.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57.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8. 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59.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60. 值班期间脱岗。

(二)装置违章(18条)
61. 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

62.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63. 待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64.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65.变电站无安防措施。

6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67.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68. 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69.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70. 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一、不正确、不清晰。

71.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

72. 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73. 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

74. 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75. 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76.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

77. 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78.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三)管理违章(22条)
79.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

80. 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

81. 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8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83.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84. 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8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

86. 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87. 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88.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

89. 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90. 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91. 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9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93. 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94.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95. 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96. 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操作。

97. 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98. 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99. 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

100. 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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