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幼儿的语言发展和全面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制定以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要求1、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教学副园长担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和语言文字骨干教师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2、明确各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职责。
教学部门负责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教学研究和培训;后勤部门负责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的创设和维护;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档案管理。
3、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教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做到发音准确、清晰,语速适中,语调自然。
2、教师的板书、教案、评语等文字材料应书写规范、工整,不写错别字,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3、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鼓励幼儿大胆发言,耐心倾听幼儿的表达,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纠正。
4、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幼儿语言文字培养要求1、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在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中,鼓励幼儿多说普通话,培养幼儿用普通话交流的习惯。
2、开展丰富多样的语言活动,如故事讲述、儿歌朗诵、角色扮演等,激发幼儿的语言兴趣,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养幼儿的阅读习惯,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引导幼儿正确阅读,提高幼儿的阅读理解能力。
4、注重幼儿的语言规范教育,及时纠正幼儿的发音和用词错误,培养幼儿正确的语言习惯。
四、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建设1、园内各类标识、宣传橱窗、公告栏等使用规范的汉字,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2、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语言文字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创新方法,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字的素质和水平。
第五条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开放包容,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二、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国家实行语言文字规范制度,制定和发布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公民应当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公民应当掌握和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
第九条教育部门应当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第十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并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和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商业广告、公共标识、公共交通工具等应当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三、语言文字保护第十二条国家加强语言文字资源保护和开发,建立语言文字资源数据库,促进语言文字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
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保障公民使用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
四、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第十五条国家设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素养,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
2. 增强师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意识和规范意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培养师生的语言文字审美能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工作原则1. 法规引领,依法治校。
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2.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
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的协同作用,共同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3.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特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4. 教育引导,实践锻炼。
通过教育引导和实践锻炼,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工作内容1.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如汉字书写比赛、朗诵比赛、演讲比赛等。
2. 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活动。
3. 加强教材、教学资源建设,确保教材、教学资源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4. 开展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语言文字教学水平。
5. 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五、工作职责1. 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3. 教研室:负责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教学研究。
4. 学工部:负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5. 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语言文字工作。
六、保障措施1.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
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8篇)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管理制度(9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师生们的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校园用语规范1.师生在校园内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礼貌用语,禁止粗话和高声喧哗,让普通话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在教研活动中,我们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将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应能够流利、准确地使用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规范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必须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束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等用字必须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应能够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特制定了以下教师管理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
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教师们需要定期参加语言文字工作的培训和检测,确保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为了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素养,我们制定了以下教育培训制度:一、教师责任1.教师应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确保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为提高组织内部沟通和外部形象,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1. 精确性:语言文字应准确表达信息,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2. 清晰性:语言文字应简明易懂,避免过度冗长、晦涩难懂的表述;3. 标准性:语言文字应符合规范和规定的语法、词汇、用法等规则;4. 统一性:语言文字应统一规范,在整个组织内保持一致;5. 恰当性:语言文字应根据不同场合、对象进行恰当选择;6. 积极性:语言文字应积极向上,传递积极的信息与态度。
四、具体要求1. 语法与用法a. 遵循国家法定语言文字的规则和规定;b. 使用标点符号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点用法;c. 避免使用口语化、方言化的表达方式;d. 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误解的词汇。
2. 写作格式a. 标题、副标题应简明扼要,概括文章内容;b. 正文应有适当的段落,每段包含一个主题,段与段之间应有适当的过渡;c. 正文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和行距;d. 书写工具应当规范、干净,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涂改。
3. 用词与表达a. 使用规范的词汇和惯用语,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争议的词汇;b. 使用简洁明了的句子结构,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c. 使用准确的形容词和副词,避免使用过度修饰的词汇;d. 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e. 在表达中注重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色彩太浓。
4. 文化背景与敏感信息a. 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尊重各种文化背景,避免使用可能冒犯他人的词汇或表达方式;b.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文章或表达,应审慎使用,避免引起争议或不良影响。
五、工作流程1. 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组织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倡导员工掌握正确的语法、词汇、用法等知识;2. 内部审核与修改:组织内部设立语言文字审核小组,对组织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公告、邮件等进行审核与修改;3. 外部宣传与协作: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活动,与外部合作伙伴和相关机构进行协作,提高整体的语言文字质量。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五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二、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无错别字(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2、学生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二简化、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二简字、繁体字)5、常年坚持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检查城市大街小巷宣传牌、门牌、广告语用字不规范状况。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1.执行公务时;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____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____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1.机关的名称牌;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四篇)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幼儿园是培养孩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重要阶段,为了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正确、规范、美观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质量。
第二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健康、积极、阳光的价值观为导向,注重幼儿个性差异的尊重,注重情感体验的培养,注重实践的导向,以发展幼儿语言文字综合素养为核心。
第三条幼儿园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部门是教研室。
负责指导和监督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幼儿园服务的教师、幼儿园教辅人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
第五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从学生教学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方法,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第六条幼儿园应坚守中文规范的正确使用,严禁使用中文中的错别字、病句等。
第七条幼儿园应重视幼儿对汉字的学习,提高幼儿识字能力,培养幼儿汉字书写规范的习惯。
第八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阅读能力培养,鼓励幼儿阅读各类适合幼儿园阶段的阅读材料。
第九条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口语表达能力,组织各种形式的口语表达活动,培养幼儿自信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应引导幼儿正确使用网络语言。
禁止幼儿在幼儿园以及幼儿园外讨论不适宜内容。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机构,定期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行为准则,明确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建立评估制度,对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与家长进行密切配合,共同培养幼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正确的语言文字引导。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措施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明确教师在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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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院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我院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我院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我院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我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
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