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检查制度DOC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管理,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与原则(一)目的: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原则:1. 经济合理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和使用,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2. 公开透明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确保资金的正确、规范和合法使用;3. 差异化原则: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和工作任务,安全生产费用可以进行差异化的管理和使用;4. 监督制约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审计,预防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费用预算与管理(一)费用预算1. 安全费用预算应根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生产经营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
2. 安全费用预算应明确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用途和时间节点。
3. 安全费用预算应报经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并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公示。
(二)费用管理1. 安全费用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滥用安全费用。
2. 安全费用支付应有相应的凭证,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和审批。
3. 安全费用的使用应公示于企业内部,公示内容包括费用支出项目、金额和用途等。
四、费用监督与审计(一)费用监督1.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应由内部监察部门和外部监管部门共同参与。
2. 内部监察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 外部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费用的正确使用。
(二)费用审计1. 安全生产费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2. 内部审计部门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审计计划,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外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意见和建议。
五、责任与处罚(一)责任1. 企业负责人对安全费用的预算和使用负最终责任,应确保费用的合理、规范和合法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是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深入探讨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引言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是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措施。
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拟以我国某大型工业企业为例,探讨其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其他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制度建立和实施1. 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要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首先,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小组,由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的人员组成。
其次,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制定相关的操作指南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2. 实施措施为有效实施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实施措施。
(1)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的目标和要求。
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的目标和要求,即达到绩效管理、成本控制、资源优化和风险防控的目的。
通过制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跟踪和监督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
(2)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的流程和方法。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的流程和方法,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
可以借鉴先进企业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南和流程。
同时,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加强对费用的控制和监督。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跟踪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跟踪监督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透明和高效利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三、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费用的范围2.安全生产费用的编制和使用计划(1)安全生产费用的编报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编报每个月的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企业在每年度的年初,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和预算编报,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
3.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1)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监督管理机构由公司领导任命具体负责人,然后有关部门负责协助该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程序①日常监督:监督管理机构应每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核实费用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②定期检查:监督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预算编报的要求。
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③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
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真实准确,不能挪用、截留或私自调用。
四、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将按照企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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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安全所发生的费用,是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资金来源。
然而,某些企业不注重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往往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众的权益,制定一套安全生产费用跟踪监督检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加大企业对于安全投入的监督力度,防范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损失,为员工和社会公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服务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四、安全费用支出责任1.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费用支出岗位,由一名经验丰富的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费用的支出工作。
2.企业应当设立安全费用支出经费,由专门人员进行支出管理和监督。
3.企业安全费用支出应当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将安全费用的支出情况向企业领导层进行报告,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4.企业在支出安全费用时,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维修费用•安全生产保险费用•应急救援费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费用五、跟踪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费用的支出应当得到合理监督。
因此,本制度要求企业安全部门必须对企业的安全费用支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保障企业安全费用的合理使用。
1.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企业的安全费用支出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确保安全费用支出符合规定。
2.安全管理人员要针对企业安全费用支出的实际情况,定期制定安全费用支出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费用支出问题。
3.对于发现的费用支出超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管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企业安全费用支出符合规定。
六、制度监督和评估为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情况,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企业安全费用支出的监管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记录。
2.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企业安全费用支出符合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支出、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合规、合法。
(二)专款专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效益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费用范围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以下范围:(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二)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三)安全技术研发、推广费用;(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费用;(五)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六)事故应急救援费用;(七)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三章费用预算与支出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二)安全教育培训费用;(三)安全技术研发、推广费用;(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费用;(五)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六)事故应急救援费用;(七)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费用需求;(二)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费用需求,编制初步预算;(三)总经理审批预算;(四)将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费用合规、合法;(二)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三)建立健全费用支出审批制度,确保费用使用合理、有效;(四)加强费用支出监督,防止浪费和腐败。
第四章费用监督与考核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机制,确保费用使用规范、有效。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费用监督管理范围: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安全设备、器材的购置、使用和维护费用;2. 安全培训费用;3. 安全巡检、检测费用;4. 安全宣传、教育费用;5. 安全检查、评估费用;6. 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费用;7. 安全保险费用;8. 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三、费用监督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方针;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3. 各部门负责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合理制定和使用安全生产预算,并进行费用的监督和管理;4.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5.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费用使用原则:1.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合理安排和使用;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3.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进行;4.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事先进行预算编制,并按照预算执行;5.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建立台账,记录明细,确保费用使用合规、透明;6.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得挪用、私分或其他非法用途。
五、费用使用报告: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安全生产部门报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2. 安全生产部门应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提交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给监察部门;3. 监察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进行审核,并向监督委员会报告。
六、违规处理:若发现违反费用使用原则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停用安全设备、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七、附则: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时应按照需要进行,经领导审批后生效。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二)是指企业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合理使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一)安全费用管理总则为搞好山西省道318线董榆线九标段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山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声场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费用管理细则1、按施工合同里不低于____%的设定,本项目计划投入万元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部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5、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6、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安全生产费用的盘查、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员工培训费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确保合理、规范、高效。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分配、使用、监督和审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盘查第七条每年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提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费用的使用项目、数额、来源等。
第八条盘查工作应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第九条盘查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第十条盘查发现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盘查工作应编制盘查报告,提交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监督应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监督、费用使用监督、效果评估监督等。
第十四条资金来源监督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费用使用监督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效果评估监督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费用使用方案。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监督结果和处理情况,接受监督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费用的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前,应经费用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审批。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后,费用使用单位应编制费用使用报告,如实记录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提交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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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用检查制度2015-10-19 11:34人事资料网收藏本页字号:T|T安全生产费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建筑施工企业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5]478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费中单列,并按照规费的计算规定计取。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工程类别测定并公布安全生产费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第五条的提取标准。
第七条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
第八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方未按本规定单独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和主管部门测定的安全生产费率单独报价,不得删减。
招标方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生产增加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生产增加项目单独报价。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条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障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或施工进度完成50%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 319-2000)填报《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企业。
监理企业应当在3日内审核工程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监理企业审核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经审核符合要求或整改合格的,总监方可签署《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并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收到监理企业《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后,5日内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支付凭证报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应当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变更价款,按照主管部门测定的相应费率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增加费,作为与其余安全生产费用同期支付的依据。
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应当以工程竣工结算价为依据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十六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及时提请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5]478号)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核算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对于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应当督促该项目立即整改。
第二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责。
总承包单位或其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对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
工程监理企业发现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施工企业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其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计划。
建设单位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进行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验证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
第二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以及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未按本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施工许可或报批开工报告。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撤回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备案手续、在竣工验收或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凭证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未按本规定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有关内容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八条施工企业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监理企业未按本规定及时签署安全生产费用支付证书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监理企业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未提交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及支付计划的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审批开工报告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2楼回目录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检查制度| 2015-10-19 20:46一、根据国家规定:必须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按工程造价总量1%比例提取安全经费。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安全经费用于以下方面1、安全宣传:购买安全书籍、订阅安全报刊杂志、订阅安全画册资料,大型项目现场安全警示牌、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