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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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

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问题及探索石安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李向辉按照中央“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

虽然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因此,正确地对待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政策,以利于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向前推进。

就新农村聚居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村庄规划不够全面科学,不能有效发挥引领指导作用有些镇村没有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导致规划编制不全面、不科学。

一是重中长期规划,轻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虽然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但新农村分阶段建设的规划还不够明晰具体,对村容村貌建设要达到什么要求、生产发展要达到什么程度、生活宽裕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

二是重局部规划,轻整体规划。

有的镇只重视某个村某个点的规划,而对全村甚至全镇新农村规划缺少通盘考虑。

同时,有的村规划起点低、水平低、层次低,质量不高,缺乏科学性、指导性。

据调查,有的村规划生搬硬套其他村,不能体现自身特色;有的村规划与全县及所在镇的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不相衔接,存在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的隐患;有的村即使有了规划,但由于的更换和干预,随意变动,不严格执行规划,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还有不少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没有考虑,存在“跟着感觉走”的情况,不利于面上实施,导致不少村居只见新楼房、不见新村庄。

(二)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强,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的现象在基层,有的农民由于在思想认识上对新农村建设存在偏差,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认识不够,对新农村建设仅仅是寄希望于上面有资金下来,村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较为严重,在许多新农村建设点上普遍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关于农房集聚建设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农房集聚建设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农房集聚建设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人口大量流失,留下的大量老年人和儿童面临着住房、教育等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农房集聚建设被视为解决农村居住问题的好方案之一。

一、农房集聚建设的必要性1.解决农民住房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化的发展,农民的住房问题亟待解决。

农房集聚建设可以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思路,通过集聚方式控制房屋数量,减少建筑占地面积,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房集聚建设可以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提高农村居住环境,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社区服务设施和生活便利设施,可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

3.加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农房集聚建设可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同时,对于保护农村文化和历史遗产具有积极的意义,可以增强农村的文化内涵,丰富了农村的文化业态,提高了农民的文化新风。

二、农房集聚建设的建议1.建立适龄儿童和老年人护理站。

对于留守儿童和失去照护的老年人进行专业人员的看护和护理,保证生活照料,使他们能够安心居住。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房集聚建设不仅涉及住房建设,还涉及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因此,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齐全的社区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更方便的生活和服务。

3.培养农村地区的从业人员。

针对农房集聚建设的特殊性质,应加强培训,培养专业的人才,包括设计、施工、监督和管理等方面,提高农房集聚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4.加强政府和市场监管。

在推进农房集聚建设的过程中,应加强政府和市场监管,打击一些不法商人和不合法建设行为,保证建筑质量和环境安全。

5.提高农民参与意识。

在农房集聚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让农民了解农房集聚建设的优点和功能,积极参与到农房集聚建设中。

新民居建设问题及建议

新民居建设问题及建议

**镇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问题及建议2010年5月围绕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部署,深入了解农民群众的意愿,并从我镇实际出发,提出以下问题及建议。

一、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存在的问题1、人口问题。

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主要聚集农村人口,农民聚集以后的就业业问题、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购房问题、土地经营权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严重制约着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

2、思想制约问题。

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相当一部分村民对新民居建设缺乏统一的认识,顾虑较大,积极性不高。

3、资金制约问题。

新民居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基础,要村民一次性投入20多万元购房,对于多数普通百姓来说很困难,这就需要我们引进外部资金参与新民居建设。

4、土地制约问题。

新民居建设是以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的,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土地流转问题,土地流转方式是我们在新民居建设过程中需要逐步探索的问题。

5、利益制约。

在新民居建设过程中,百姓、村集体和投资方等方面的利益平衡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6、合村并庄中开发改造问题。

合村并庄后急需解决的住房问题,但在合村并庄改造开发中,拆迁补偿、出让地价、集体土地审批、产权交易等问题都严重制约着合村并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

二、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意见、建议1、制定农民合村并庄后保障政策,增强新民居凝聚力。

建立健全合村并庄后户口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合村并庄后户口登记,农民集聚后的切实解决就业问题,并享受土地经营权、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房产购置等权益。

2、提高群众认识,赢得群众支持。

建议政府多组织村民集体学习和外出参观,大力宣传新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好处,提高群众认识,赢得群众的积极响应。

3、扩大关于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资金扶持力度,真正赋予城镇一级财政权。

按照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扶持政策,保证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国家留给地方部分全部留给镇财政基础上,提高财政对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的扶持资金或提高镇财政税收留成比例,加大合村并庄新民居建设投资。

4、依据存在土地流转问题,确定土地流转方式。

睢宁县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睢宁县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睢宁县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纷纷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并且集中居住在统一的集体居住区。

睢宁县作为江苏省的一个农业大县,也在积极推进这一改革措施。

与此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给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睢宁县农民集中居住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于农民集中居住的问题。

虽然集中居住可以便于农民管理土地,减少农民建房造成的土地浪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善。

一些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缺乏公共服务设施,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甚至有的居住区还存在环境卫生差、噪音污染等问题。

其次是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受到影响。

集中居住可能导致农民与土地的联系减弱,乡村的传统文化习俗被冲淡,这对农民的精神生活和社会文化传承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

首先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集中居住区的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其次是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生活观念和文化传统观念,鼓励他们在集中居住区保持乡土文化传统,提升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关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推进,可以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规模经营主体过分地强调规模经营,忽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流转谈判中,很多农民因为信息不对称、议价能力不足而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土地流转价格偏低。

在规模经营过程中,有的规模经营主体只重视农业生产效益,忽视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

一些规模经营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过度耕种、施肥,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退化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采取一些对策。

首先是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和指导,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加大对规模经营主体的监督力度,加强环境治理,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农民的生产生活权益。

当前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 方面 , 在原 散居 基 础
上节 约 了农 村宅 基地 5 0 % 以上 , 节 余 的农 村 宅 基 地 作 为集 体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有 了更 大 的 用 途 。 另一 方
面, 农 民集 中居住 促 进 了农 村 土地 的有 序 流 转 和 高
h m 。 自2 0 0 8年 以来 , 沙坪 坝 区先 后 在覃 家 岗上 桥 村, 曾 家 镇 白林 村 、 清 明村 , 歌 乐 山镇 山洞 村 、 天 池 村、 歌乐 村 , 陈家桥 香 炉 山村 、 丰 文 山村 等地 实 施 了
9处 农 民集 中居 住 区 建 设 。共 占地 9 . 3 3 h m , 投 资
效 利用 , 规模 经 营杜 绝 了农 村 耕 地 不 同程 度 的 撂 荒
现象 。
1 . 3 . 2 改善 农 民居住 环境
通 过农 民集 中居 住 , 完
1 . 9 1 1 亿元 , 新建 住房 2 2 1 2套 , 建筑 面积 2 1 . 6 2万 m 2 。
随着 重庆 市西 部新 城 的快速 发展 和沙 坪坝 区城
“ 7・ 1 7 ” 特大 洪灾 的灾 后 重 建 和采 煤 地 质塌 陷 区的
市化 进程 不断 推进 , 城 市化 率 不 断 提 高 , 农业 、 农 村
的发 展 面临新 的机 遇 和严 峻 的挑 战 。为改 变沙 坪坝
排危除险工作 , 香炉 山、 山洞等村根据实际情况 , 尊 重 农 民意愿 , 对受 灾 群众进 行 了集 中安置 , 有效 排 除
开展 了农 民集 中居住 区建设试点工作 。在盘 活农村土地资源 、 改善农 民居住环境 、 促进农 业产 业转型等方面起到 了积极作用。 同 时也暴露 出一些新的社会问题, 通过对农 民集 中居住 区建设 的问题分 析, 从部 门职责 、 加 强监管 、 试 点总结 、 做 好托管等 方面提 出 了解决 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 农业 ; 农 民; 集 中居住; 问题 ; 对策

农民集中居住: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民集中居住:现状、问题与对策

农民集中居住:现状、问题与对策我国是一个人地关系非常紧张的国家,耕地保护形势极其严峻,但同时土地的粗放利用却非常突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村镇建设规模迅速扩张,村镇布局分散,宅基地占地、使用无序等闲置浪费土地现象非常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政府尝试采用各种不同的措施,最近在很多省份出现了一项名为“农民集中居住”的政府推进工程,并得到了许多地方政府的推崇,推进速度很快。

一、农民集中居住的发展现状――以江苏为例所谓“农民集中居住”,简单地说,就是把住在自然村的农民集中到小区居住。

近年来,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四川、.山东等省份的一些县市,当地政府开始进行引导“农民集中居住”的探索。

其中,江苏省的做法最具有代表性。

在江苏,“农民集中居住”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政府的分散性做法,可以追溯到2l世纪初。

大约在2001年前后,在苏州、无锡等地的富裕乡镇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试验。

那时正是苏南地区工业化的高速发展阶段,中青年农民大多进厂做工或经商,一些自然村人口绝对减少,变成“空心村”。

当地基层政府便开始尝试把一些人口较少的自然村撤并,集中到人口大村,或者集中建设公寓型农民小区。

这样做,既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也提高了农村投资效率,在当时被称为“居住向社区集中”。

然而,这本来是基于经济发展的务实举措,于有意无意之间,在江苏渐次升级为全局性做法。

2003年7月,江苏省委召开十届五次会议,提出“两个率先”(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决定“到2010年左右,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20年左右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

此后,苏南地区被赋予“先行者”重任:2007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该地区城市化步伐大大加快,工业用地倍显紧张。

如此情势下,江阴市新桥镇“农村三集中”被发掘成为集约用地的典型。

概括来说,新桥镇的“农村三集中”,就是把全镇19.3平方公里分为三大功能区--7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7平方公里的生态农业区,5.3平方公里的居住商贸区。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状与改进方案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状与改进方案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状与改进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农民工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他们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就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现状:1. 房屋租赁难:由于农民工的收入相对较低,租赁市场往往对他们不友好。

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居住在拥挤的出租屋中,环境恶劣,生活条件差。

2. 住房价格高: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农民工难以承担购买房屋的费用。

即使他们有能力购买,也面临着户口、贷款等问题的限制。

3. 城市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民工聚集的地区往往缺乏基础设施,如医疗、教育、交通等,造成农民工生活不便。

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改进方案:1. 政府扶持政策: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住房扶持政策,包括提供低价或廉租房源,加大对农民工的租房补贴力度等,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2. 加大土地供应:政府应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推出适合农民工购房的住房项目,并提供贷款优惠政策,帮助农民工解决购房问题。

3.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聚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供便捷的医疗、教育、交通等服务,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4. 加强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房东的处罚力度,维护农民工的住房权益。

5. 联合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住房条件。

可以通过合作建设住房,提供住房补贴等方式,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

结语:农民工住房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加强法律保障以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够逐步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推进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难点与解决方案

推进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难点与解决方案

推进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难点与解决方案推进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难点与解决方案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人口大量涌向城市,农村人口空前下降。

这使得农村面积得到了大规模开发,原本农业用地逐渐被城市化所代替。

因此,为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这一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难题。

本文将介绍这些难点以及解决方案,以期为更好地推进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提供参考。

一、难点分析1.土地问题要建设集中安置点,必须需要大量的用地。

可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很多地方已经没有了闲置的土地,如果要在农村地区建设,就需要从农田和耕地的面积中进行占用。

这就会导致农民失去土地的情况。

2.资金问题建设农村集中安置点不仅需要大量的土地,还需要大量的各种资源和资金。

这对于财政预算和投资资源有着非常大的挑战。

随着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农村地区的开发和投资已经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拿到足够的资金才能实现农村集中安置点的兴建。

3.人文问题农村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会涉及到农村人口的迁移和安置问题。

农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极有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而这也会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二、解决方案1.土地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城市规划审批范围,继续连片整治工作,将农村闲置土地向城市扩散,使部分农村土地可以被分配到城市建设用地,并且积极引导企业和民营机构进入农村,进行土地利用改革和开发投资。

2.资金问题的解决方案在资金考虑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专项规划和资金计划,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吸引更多优质资金加入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提高融资效率。

3.人文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通过以农村人口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将发展与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优先考虑解决农民地位、文化传承和社会生活等问题。

在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过程中,加强对农村人口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生活技能和文化素质,以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环境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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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少数农民集中居住意愿不强
我们从农民的个体特征、家庭基本情况、对现有居住环境和预期目标的评价及政策等方面考察了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研究发现,农民的年龄、文化水平、从事的职业等不同,会有不同的预期和需求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的意愿;经济收入和家庭结构等方面的分化也使得农户产生了不同的居住区位选择动向;政策支持对不同个体特征及不同家庭结构的农户意愿的影响都是积极的,即随着政策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的集中居住意愿也就越大。

从逻辑上讲如果个体在综合比较了迁居前后的成本收益,确认其迁居后的收益确实超过迁居前的收益那么从行为意义上讲,个体就有迁居的意愿。

绝大多数农民对集中居住持支持态度,少数农民出于守故土,恋旧家的传统思想制约以及担心生活成本的上升有一定抵触情绪,主要集中在经济困难和老年人群。

2、征收速度与建设速度不平衡,部分征收户得不到有效安置
载体建设全年目标任务为30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3692户、153万平方米,载体建设速度虽然很快,但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只有青阳、双沟、界集、魏营、孙园、石集、上塘、瑶沟、陈圩、天岗湖、曹庙等11个乡镇;房屋征收全年目标任务为21100户,目前已完成28292户,完成比率达到134.09%,其中有15个乡镇提前、超额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征收速度远远大于建设速度。

房屋征收没有得到有效安置。

1-5月份,全县小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已建成住宅13692户、153万平方米,但还不能投入使用,能够投入使用的住房仅有年初存量房13883套、过渡安置房4606套,而房屋征收已达到28292户,扣除进城3500户外,还有6303户(借、租房)征收户得不到有效安置。

虽然载体建设建设按照序时进度快速推进但是仍然远远滞后于征收进度和安置需求。

3、工程监管履责不到位,工程质量问题多
检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监理未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材料准入和工序报验把关不严,致使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

工程质量问题多。

从每次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未完全到位,原材料送检不及时,有的甚至不送检;钢筋型号、规格、绑扎与设计不符,部分工程使用的钢筋无吊牌、无质保书和检测报告;有的工程甚至使用“瘦身”劣质钢筋,5月份随机抽测62组钢筋,合格43组,合格率为69%,极大影响工程质量安全。

4、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不配套
基础设施不完善。

调研发现,部分集中区道路尚没有形成路网,且路况质量差。

给排水系统中,生活用水质量较差,雨水基本上呈自流状态,生活污水缺乏处理。

一些乡镇的街道处在交通要道上,脏乱差现象特别突出,街巷空间严重恶化。

垃圾回收点缺乏,许多乡镇尚无垃圾处理厂与污水处理厂。

公共服务设施中商业服务、教育、医疗、体育设施不完善,文化娱乐设施偏少。

农民公共活动空间缺乏。

5、集中区产业支撑不足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产业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化水平低,产业链较短,农产品工业增加值低;工业基础薄弱,能够满足农村社区建设、农民集中居住要求具有主导作用的重大项目缺乏;第三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不能支撑居住区经济的发展。

农民集中居住区产业发展方向迷失。

(二)、建议:
1、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回应农民合理诉求
农民集中居住的进展有多快效果有多好,既取决于政策的力度和到位程度,也取决于农民的预期和满意度。

集中居住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把保障和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

不要以大多数人的意愿为借口而无视少数人的意愿;要相信群众,不搞对立,以人性化的方式开展征收工作。

征收补偿要合理及时,要尽可能降低农民集中居住的成本。

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统建分购、统管代建、统管自建三种模式并存;户型设计要美观实用、体现多样化;打破就地安置的框框,实行跨村、跨镇建安置。

总之,要给农民置业提供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

集中区住房质量是老百姓关心的头等大事。

成本和进度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两大基本因素。

建材价格有涨有跌,可以通过与建材企业大量采购,签订长期合同,或政府组织定点采购来压低。

建筑工人的人工成本,却一直在上涨,而且只涨不跌。

房地产商要避免亏损或多赚利润,一种手段是通过优化管理,增强控制成本的能力,另一种手段就是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

集中区住房建设工期普遍比较紧张,基本只有正常住宅建设的2/3左右,甚至更短。

容易导致手续不完备、施工环节达不到要求的时间、在不适合施工的气候条件下强行施工等。

加上级考核排名,进一步加大了工期的压力,也增加了质量风险。

要保障集中区住房质量,一要把住建材质量关,二要对工人及施工技术进行层层交底,三要坚持样板先行、分户验收。

更为重要的是,要严厉问责,形成安置房与官帽挂钩的法律捆绑处罚机制。

最关心自己将来居住房屋的质量的惟有住房的业主。

所以,政府还可以因势利导,赋予购房业主足够的话语权和监督权,搭建购房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市场博弈的平台,架构起制衡机制,让他们跟踪监督保障房建造的每一个细节,整个流程。

2、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农民迁居
政府要淡化经营城市理念,确保农民受惠得益。

囿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广大农民没有享受到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利益,大量的农村人口事实上被制度性排除在平等享受城市福利之外,导致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严重缺失。

农民集中居住是一项政府推动型的农民非农化过程,为此,应调整城乡利益机制,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政策性补偿。

坚持低地价、低房价,稳定安置房价格;政府提供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购房负担。

加强经济适用房、廉住房等保障房建设,对特困户、病灾户、残疾户等弱势群体,政府不仅要进行兜底保障,而且要优先进行建设。

3、加大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
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 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政府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投入。

统筹城乡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将乡镇附近集中区纳入污水管网收集范围。

远离乡镇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应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投入力度,不断整合农村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使供水管网乡村联片、城乡一体。

使农村自来水工程逐步与城市供水联网,做到同水网、同水质、同水价。

4、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集中居住后,生活成本包括煤气、自来水、物管费等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原来房前屋后的自留地没有了,连蔬菜也得到市场上购买,事实上降低了农民生活水平。

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不仅是形式上的组合,更重要的是内容上的提升,要解决集中区产业支撑不足问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改造升级传统产业,通过村企对接,车间进社区、加工进农户,创造新的就业模式。

二是发展生态产业,包括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

在合适范围内,规划建设养殖区域,适度发展小规模养殖业。

三是大力发展三产,成立第三产业配套服务机构。

鼓励村集体主动承接在本地投资的工商企业的后勤服务,积极组织农民从事社区服务、家政等工作。

另外,在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要十分重视农民的现代化,要加强各类培训,用现代知识和技能武装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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