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调整系数汇总
如何计算安装工程各类调整系数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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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之后,在工程计价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调整系数的计算,在实际工作中极易引起混淆,传统概念中的按章定额内各种系数包括以下几种:
1、定额换算系数:换算系数大部分是由于安装工作物的材质、几何尺寸及形状或施工方法与定额子目规定不一致,需进行调整的换算系数,如: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也大于3M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等。换算系数一般都标注在各册的章节说明或工程量计算规则中。
??? 2、高层建筑增加费:安装工程高层建筑增加费中"高层建筑"的含义是: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或总高度超过20米(室外设计正负零至檐口的高度)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各类建筑物。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建筑物在六层或20米以上所需增加的人工降效、材料、工具垂直运输增加的机械台班费用;工人上下所乘坐的升降设备台班费等。该项费用适用于采暖、通风、生活煤气、给排水、民用建筑物电气照明及附属于上述工程中的保温、绝热和刷油等工程。其中含人工费和机械费,应参与定额取费。建筑物总高度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的高度,也不包括地下层层数及高度。六层以上(不含六层)或20米(不含20米)以上,满足一个条件即可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在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改扩建工程由于车间、装置范围内有害气体或高分贝的噪音超过国家标准以致影响身体健康而降效的增加费(全部为人工费)。不包括劳保条例规定应享受的工种保健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增加费此项增加费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全部为人工费,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病取费,并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汇总8.25

屈曲稳定(柱、支撑)
0.8
混 11.1.6
砌 10.1.5 抗 5.4.2 抗 5.4.3 高 11.1.7
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汇总
受弯
0.75
正截面
偏压柱
轴压比<0.15(含轴压)
0.75
轴压比≥0.15
0.8
偏拉
0.85
混凝土
剪力墙
0.85
斜截面
各类构件及框架节点
0.85
受冲切
0.85
局压
1.0
预埋件锚筋
1.0
两端均有构造柱、芯柱的受剪0.9抗震墙组合砖墙
偏压、大偏拉、受剪
0.9
砌体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
偏压、大偏拉、受剪
0.85
自承重墙
受剪
1.0
其他砌体
受剪和受压
1.0
柱、梁、支撑、节点板件、
螺栓、焊缝
强度
0.75
钢结构
柱,支撑
稳定
0.8
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1.0
型钢混凝土梁
0.75
混合结构
型钢(钢管) 混凝土构件
正截面 斜截面
型钢混凝土柱及钢管混凝土柱 0.8
剪力墙
0.85
支撑
0.8
各类构件及节点
0.85
钢构件
强度破坏 0.75
建筑结构调整系数

程序总信息中各种调整系数取值系数名称系数来因系数对结果的影响系数范围备注周期折减系数CT 根本目的是为了在结构计算中充分考虑填充墙刚度对计算周期的影响折减越大,结构自振周期越小。
同环境下结构受地震力越大。
框架0.6-0.7填充墙多时加0.1框-剪0.7-0.8剪力墙0.9-1.0框-剪结构部分地震力调整系数CF 由于剪力墙刚远大于框架部分,剪力墙分担大部分剪力,框架承担很少,若此在剪力墙开裂后很不安全。
要求第i层框架柱剪力之和。
地震作用调整系数CE 又称地震力调整系数,用于放大或缩小地震作用一般CE=1.0。
特可取0.85-1.5梁端弯矩调幅系数BT 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调整减小梁端负弯矩,相应增加跨中弯矩使梁上下配筋比较均匀,框架梁调幅后跨中按平衡条件相应增大。
装配式0.7~0.8 实际工程中悬调梁负弯矩不调幅现浇框架梁0.8~0.9跨中弯矩放大系数BM 当不计算活载或不考虑活载不利布置采用。
通过此系数来调整在恒载和活载作用下的跨中弯矩高层 1.0活载较大的多、高层1.1~1.2大活载多层1.2~1.3连梁刚度折减系数BLZ 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连梁及剪力墙开洞形成的连梁,由于变位差较大,故剪力很大,连梁往往出现超筋现象(可控制减少这种现象)内力位移计算BLZ=0.5位移由风载控制BLZ>=0.8梁刚度增大系数B框架由于梁和楼板是连成一体的T形截面,而计算是取矩形,因此可将现浇和整体装配式的B框架放大(会增加梁所分担的弯矩,梁负筋会变化大或小看弯矩是抵消还是增加)。
注意:B对框架连梁、次梁不起作用。
边框梁B框架=1.5 有现浇层的装配式可适当放大中间B框架=2.0梁扭矩折减系数TB 当程序没有考虑梁抗扭转约束时,梁的计(抗扭配筋会减少,超筋可能也就减少一般TB=0.4算扭矩偏大,在计算中折减了)全部数据采用新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选自《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综合应用手册》朱炳寅编。
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组合内力增大调整系数

底层柱: 抗规式 6.2.5-1中由 底层柱柱底 截面弯矩计 算值贡献的 剪力部分
顶层柱: 抗规式 6.2.5-1中由 顶层柱柱顶 截面弯矩【 注2】贡献的
高规3.10.4-2 高规10.2.11-3
高规6.2.3 (抗规6.2.10-
3) (抗规6.2.5) 高规10.2.11-3
中 Mb
转 换 梁 转换梁 及 框 架 框架梁
转换柱上端 截面和底层
柱柱底
部分 框支 抗震 转 墙结 换 构柱
及 框 架 柱
转换柱的其 他部位
特一级 一级 二级 各級 特一级
一级
二级
特一级
1.9
计算值
1.9
计算值
1.9
计算值
注:高规4.3.2,7度 (0.15g)、8度時,跨
1.6
(水平地震作 高规10.2.4
框架柱
各级
框
9度的一
架 全部框架梁 级
1.0
梁
其他各级
9度的一
级
计算值
按抗规6.2.2,同“其他结构的框架”中的框架柱
-
直接按抗规式6.2.4-2计算V
抗规6.2.4
按抗规6.2.4,同“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梁
直接按抗规式6.2.5-2计算V (1.1V)
直接按抗规式6.2.5-2计算V (1.1V)
1.95=1.3*1.5 (2.145=1.1*1.95)
1.56=1.2*1.3 (1.716=1.1*1.56)
1.32=1.1*1.2 (1.452=1.1*1.32)
【注2】
规范条文 高规3.10.3-1
抗规6.2.4 高规3.10.2-2
pkpm各系数

剪力墙连梁弯矩调幅系数
连肢剪力墙中,当某几层连梁的设计值超过其最大承载力时可降低其弯矩设计值
要加大其余部位连梁弯矩设计值以保持平衡
最大可取0.8
应考虑连梁刚度折减的影响
(可控制减少这种现象)
内力位移计算
BLZ=0.5
位移由风载控制
BLZ>=0.8
梁刚度增大系数B框架
由于梁和楼板是连成一体的T形截面,而计算是取矩形,因此可将现浇和整体装配式的B框架放大
(会增加梁所分担的弯矩,梁负筋会变化大或小看弯矩是抵消还是增加)。注意:B对框架连梁、次梁不起作用。
边框梁
B框架=1.5
有现浇层的装配式可适当放大
中间
B框架=2.0
梁扭矩折减系数TB
当程序没有考虑梁抗扭转约束时,梁的计算扭矩偏大,在计算中折减
(抗扭配筋会减少,超筋可能也就减少了)
一般TB=0.4
全部数据采用新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全部数据采用新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选自《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综合应用手册》朱炳寅编。
系数名称
系数来因
系数对结果的影响
系数范围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选自《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综合应用手册》朱炳寅编。有自己的整理不算盗板吧?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

结构设计组合系数规范规定与设计使用表前言实际工作中广大设计人员往往忽略了结构设计组合系数的规定,认为软件已经考虑了规范规定,而不知其中的特殊规定,在设计相关结构时没能很好调整软件的组合系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人详细查阅了有关规范并整理如下:第一章《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2001中有关规定3.2.3 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 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1SQ1k+∑γQiyciSQiki=2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γQi―第i 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 为可变荷载Q1 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 条采用;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 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1k 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Qi 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n S=γGSGk+∑γQiyciSQiki=1注:1 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 当对SQ1k 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Q1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
3 当考虑以竖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3.2.4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γGSGk+γQ1SQ1knS=γGSGk+0.9∑γQiSQiki=1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3.2.3-2)式采用。
3.2.5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
定额调整系数汇总

定额系数调整汇总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2、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3、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4、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
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5、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
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6、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
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8、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不同状态的土 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表1-29、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
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土方放坡系数表 表1-410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表1-6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1、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
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
2、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3、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
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结构设计各种调整系数

程序总信息中各种调整系数取值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选自《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综合应用手册》朱炳寅编。
有自己的整理不算盗板吧?表一:
注:此表是本人自己整理,括号内文字是本人自加,此注仅对表一。
表二:
非抗震结构及抗震结构通用性的内力增大和调整
表三:
注:1.括号内数字用于角柱。
2.框支柱在转换层顶截面的内力放大系数是相对底层柱的放大.
3. 框支柱、框支梁内力的放大仅是对水平地震作用下的单工况内力的放大。
*对于特一级和一级的剪力墙,其加强区的设计弯矩取底层墙底截面组合弯矩。
4.本表大致规律是四级抗震按其他部系数据调整,三级抗震系数为基础,其他在其上又乘系数。
5.上注只对表三,此表数据全来自《建筑结构设计新规范综合应用手册》P110-112,本人数便校对敬请放心使用,如对数据来因有疑问请查看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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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震作用效应调整
①最小地震剪力系数调整:《抗规》5.2.5条,《高规》4.3.12条:对于竖向不规则结构的薄弱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λ尚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②框架-剪力墙地震剪力调整:《抗规》6.2.13条、《高规》8.1.4条规定,侧向刚度沿竖向分布基本均匀的框一剪结构,任一层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和按框-剪结构分析的框架部分各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1.5倍二者的较小值。
③边榀地震作用效应调整:《抗规》5.2.3条规定,规则结构不进行扭转耦连计算时,平行于地震作用方向的两个边榀,其地震作用效应应乘增大系数。
一般情况下,短边可按1.15采用,长边可按1.05采用;当扭转刚度较小时,宜按不小于1.3采用。
④竖向不规则结构地震作用效应调整:《抗规》3.4.4条规定,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其薄弱层的地震剪力应乘以不小于1.15的增大系数;《高规》3.5.8条规定,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时,该构件传递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内力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
⑤转换梁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增大:《高规》10.2.4条规定,转换梁在特一级和一、二级抗震设计时,其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分别放大1.9、1.6、
1.3倍。
⑥框支柱地震作用下的轴力增大:《抗规》6.2.10条,《高规》10.2.11条,地震产生的轴力考虑增大系数。
二、设计内力调整
①梁(连梁)设计剪力调整:《抗规》6.2.4条;《高规》6.2.5、
7.2.21条
②柱设计内力调整:《抗规》6.2.2条—强柱弱梁;6.2.3条—底层柱下端弯矩放大;6.2.5条—框架柱和框支柱的强剪弱弯;6.2.10条—框支柱内力调整;6.2.6条—角柱弯矩剪力的再次调整;《高规》6.2.1条—强柱弱梁;6.2.2条—底层柱下端弯矩放大;6.2.3条—框架柱和框支柱的强剪弱弯;10.2.17条—框支柱内力调整;6.2.4条—角柱弯矩剪力的再次调整;
③剪力墙设计内力调整:《抗规》6.2.7条—一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双肢剪力墙;6.2.8条—底部加强部位;高规《高规》7.2.6条—底部加强部位;7.2.5条—一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7.2.2条3款—短肢剪力墙;7.2.4条—双肢剪力墙;10.2.18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的落地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