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文件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文件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制订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建立质量文件的规程,规范本企业质量文件的管理工作。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三、责任:质量负责人、质量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保本操作规程的实施。

四、操作规程内容1.本操作规程所称的质量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及质量管理记录、报告、档案等。

2.质量文件的起草质量部依据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制定质量文件,确定文件题目、编号等。

其他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提出质量文件的编制要求,审核质量文件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1/ 4质量文件的编号固定如下:文件类型-四位流水号,如:质量管理制度:ZD-0001;操作规程:CZ-0001;部门及岗位职责:ZZ-0001;质量管理记录和档案:JL-00013.质量文件的审核质量部、质量负责人、文件相关部门负责文件的审核工作。

质量文件的审核主要关注如下:(1)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

(2)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其他行业标准。

(3)符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

(4)和公司其他质量文件内容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5)文件的可操作性。

(6)文件的格式、编号、内容等的规范性。

4.文件的批准。

质量部和各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无误的质量文件,由质管员打印并交由起草人、各审核人签名。

最后,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定稿。

质量负责人并同时确定文件的执行时间。

5.文件的培训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起草人应确保在规定的执行时限前,组织文件的培训,保证有关执行或操作人员明确文件的各项要求。

6.文件执行文件自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旧版文件自动作废。

7.文件的分发(1)文件原稿由质量部存档。

质管员负责按照文件分发列表的要求复印文件原告,并将文件复印件分发至相应部门。

负责将旧版文件收回。

各部门文件签收人员在文件分发记录签收。

2/ 48.文件的复审(1)质量部负责组织文件的定期复审,最少每2年复审1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第90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2013年1月22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最新版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最新版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以下为修改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文,共1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4月30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 2012年11月6日原卫生部部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5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6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一、引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是为了确保药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维护患者用药权益,保障公众健康,规范药品经营行为而制定的。

本操作规程适合于药品经营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储存、销售等。

药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经营。

二、管理责任1. 药品经营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并制定质量管理组织架构。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人员素质等。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要求。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符合药品的特性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伤害。

2.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的储存要求。

3. 药品储存区域应有相应的标识和分类,不同类别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2. 销售人员应对购买药品的客户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相关信息。

3. 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药品的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明。

六、药品质量监督管理1.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

2. 药品经营企业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报告药品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

3. 药品经营企业应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药品抽检和质量检查。

七、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1. 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存药品的相关信息。

2. 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应包括采购记录、储存记录、销售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3. 药品质量记录和档案应保存至少5年以上,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与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简称GSP)是指在药品经营活动中,为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制定并执行的一系列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GSP与实施细则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在采购、储存、配送、销售等多个环节中需要遵守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

一、GSP的重要性药品作为保护和改善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其质量和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

GSP的实施能够确保药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质量可控,有效避免次品药的流通和使用,提升了人们对药品的信任和依赖程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GSP的内容与要求GSP的内容涵盖了药品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1. 采购管理合格药品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批、药品采购合同签订、药品进货验收等环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储存管理药品的储存条件、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需要符合相关标准。

对不同药品的储存要分区域、分仓库管理,避免交叉污染和品质变化。

3. 配送和运输管理药品配送的过程中要保持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在运输中需做好防震、防晒、防破损等工作,保证药品的完整性。

4. 销售管理销售药品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购药凭证,药品标签、说明书等必须清晰、准确。

销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以便向顾客提供正确的用药建议。

5. 药品召回与报告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召回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召回制度,确保及时有效的召回措施得以落实。

三、GSP实施细则的意义和作用实施细则是对GSP的各个环节和要求进行具体细化,以指导企业按照标准和规范操作。

实施细则对药品经营企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和作用:1. 提升经营质量GSP的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了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能够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者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者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6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并施行根据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

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1-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第五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X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十条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7篇)

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7篇)

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7篇)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7篇)而今社会,需要规章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无论在什么工作的场合,只要有工作的执行,就会有工作制度的管理。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篇1】(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

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药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篇2】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 员工守则: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文件药店名称:#########医药有限公司二0一七年一月操作规程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2、药品采购操作规程3、药品验收操作规程4、药品销售操作规程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6、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7、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操作规程8、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9、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10、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11、药品储存操作规程12、药品养护操作规程1、目的:对质量活动进行预防、控制和改进,确保企业所经营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规范质量管理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执行、存档等操作程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文件。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文件的起草:文件应由主要使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提出起草申请,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接到《文件编制申请及批准表》后,应对文件的题目进行审核,并确定文件编号,然后指定有关人员起草。

文件一般应由主要使用人员起草,如有特殊情况可指定熟悉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企业实际情况的人员起草。

文件应有统一的格式:文件名称、编号、起草人、起草日期、审核人、批准日期、批准人、执行日期、变更记录、版本号、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责任和内容。

岗位职责还应有质量责任、主要考核指标。

文件编号规则:形式:企业代码-文件类别代码-顺序号-年份。

企业代码:由本企业名称前两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大写代表。

文件类别代码:质量管理制度(代码为ZD);岗位职责(代码为GZ);操作程序(代码为GC)。

顺序号按文件类别分别用2位阿拉伯数字,从“01”开始顺序编号。

年份是指制定或修订当年。

文件起草时应依据文件的合法性、实用性、合理性、指令性、可操作性、可检查考核性等六个方面进行制定。

文件的审核和批准:质量管理人员对已经起草的文件进行审核。

审核的要点: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矛盾。

是否与企业实际相符合。

是否与企业的现行的文件相矛盾。

文件的意思是否表达完整。

文件的语句是否通畅。

文件是否有错别字。

文件审核结束后,交企业负责人批准签发,并确定执行日期。

文件签发后,质量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学习,并于文件制定的日期统一执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

文件的印制、发放:正式批准执行的文件应由质量管理人员计数。

质量管理人员计数后,应将文件统一印制并进行发放。

质量管理人员发放文件时,应做好文件发放记录。

文件的复审:复审条件:法定标准或其他依据文件更新版本,导致标准有所改变时,应组织对有关文件进行复审。

在文件实施过程中,文件的内容没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每年X月对现行标准文件组织复审一次。

文件的复审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进行,参加复审人员应包括执行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复审结果,做出对文件处置的决定。

若认为文件有修订的必要,则按文件修订规程,对文件进行修订。

若认为文件无继续执行的必要,则按文件撤销程序将文件撤销。

质量管理员应将文件复审结果记录于文件档案中。

文件的撤销:已废除及过时的文件或发现内容有问题的文件属撤销文件的范围。

发现文件有错误时也应立即撤销。

当企业所处内、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旧质量体系文件已不能适用时,应相应制定一系列新的文件。

新文件办法颁发执行之时,旧文件应同时撤销、收回。

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文件的监督检查:质量文件的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参加。

定期检查各岗位现场使用的文件,核对文件目录、编号及保存是否完整。

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各岗位对制度和程序在本岗位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依据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结合相关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记录是否准确、及时检查各项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以保证经营药品的可追溯性。

已撤销的文件是否全部收回,不得再在工作场所出现、使用。

文件的修订:质量文件应定期检查、不断修订,一般每隔两年对现行文件进行复检检查,做出准确或修订评价,但当企业所处内、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结构、方针目标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以确保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的修订一般由文件的使用者或管理者提出,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的修订,应由质量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制定修订的计划和方案,上交企业负责人评价修订的可行性并审批。

文件的修订过程可视为新文件的起草,修订的文件一经批准执行,其印制、发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文件的修订必须做好记录,以便追踪检查。

文件系统的管理及归档: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体系性文件的管理。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明细表及文件目录。

提出指导性文件,使质量体系文件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确定文件的分发范围和数量,并规定其必要的保密范围和保密责任。

各项法规性文件应由质量管理人员统计数量统一印制、发放,并由签收人签名。

各岗位对发放的文件一律不得涂改、复印。

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体系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1、目的:建立药品采购操作规程,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药品购进过程的管理4、职责:采购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药品采购的前置工作采购活动应符合以下要求: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供货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

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A、所购进的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B、所购进的药品是否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C、所购进的药品是否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止或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采购人员应当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过质量负责人的审核批准。

必要时应当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首营企业审核定义:采购药品时,与本药店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者经营企业。

涉及首营企业时,采购员应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应加盖首营企业公章原印章,确认真实、有效。

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附上以上资料,经质量负责人审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往来。

首营品种审核:首营品定义:本药店首次采购的药品。

涉及首营企业时,采购员应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上以上资料,经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进。

供应商销售人员审核应索取、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以下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填写《供应商销售人员审核表》并附以上资料,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进行业务洽谈。

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交质量负责人归档保存。

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5. 审核合格后,列入《合格供货单位目录》。

审核不合格的不准购进药品。

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市场销售和需求预测结合库存情况,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供货单位,并拟定采购计划,经企业负责人审核后生成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提供给财务部作为付款依据。

提供给收货人员和验收人员作为收货及验收入库的依据。

采购订单作为采购记录(电子记录),应记载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饮片的还应标明产地。

采购记录至少保存5年。

票据购进药品,应附随货同行单(票),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如无单据或单据不符规定,应督促供应商尽快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单据,以免耽误验收入库。

采购药品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凡未能提供发票的,不准购进。

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应从有特殊管理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公司进货,不得现金交易。

购进冷藏药品时,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要明确运输方式、保温包装、温度保证及运输责任等事宜。

发货前,与供货单位沟通,保证采取正确有效的保温措施,明确到货时间。

及时向药品储存人员、质量负责人传递到货信息并跟踪到货情况。

除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准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

如确需直调的,应按《药品直调管理制度》进行并建立专门的采购记录。

每年按《进货质量评审规程》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对审核合格的,列入《合格供货单位目录》。

审核不合格的不准再购进药品。

1、目的:建立药品验收工作程序,规范药品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药品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购进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药品质量验收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验收员收货:验收员依据药品购进人员所做的“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收货单上签章。

药品验收:验收的内容: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验收的标准:验收员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规定,逐批抽取规定数量的药品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验收员依据药品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逐批验收。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