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
2002年毕业生改派文件

2002年毕业生改派文件
各位毕业生,现将改派事宜的几点说明如下:
一、改派的情况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1)毕业即送工作单位,非本人原因需送另一单位或原籍的学生。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派遣单位的解约证明材料(最好是原件)
2、原派遣单位的报到证
3、新单位的接收材料(同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者新单位的接收函,要求改派回原籍的毕业生不需要新单位的接收材料)
4、陕西科技大学(学院)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2)毕业时就业单位落实不到的同学,把关系送回原籍,再找工作单位。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派遣单位的就业报到证
2、新单位的接收材料(同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新单位的接收函)
3、陕西科技大学(学院)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
加盖学院总支公章。
二、改派的材料要求
A4版纸质材料,黑色中性笔填写,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要求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温馨小贴士
1.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文体馆105)办理改派每2周一次,一般是周五上午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所需材料须在改派前一天交至就业中心;
2.改派手续的办理期限是2年,超过2年的,按社会在职人员的人才流动、工作调动手续办理;
3.派遣手续每位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
4.定向、委培毕业生不能办理改派;
5.改派手续可以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暑假期间,受理改派手续的地点发生了变化。
请留意当时就业网的公告栏。
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3年6月。
定向生改派办理程序

定向生改派办理程序根据教育部、国防科工委有关文件精神及定向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合同就业,原则上不允许改派。
由于特殊原因,经过相应程序审核通过,方可改派。
一、符合改派的条件及重新择业的范围:1、定向单位已整体破产、关闭、或已进入关闭程序的定向毕业生,可以在国防系统内申请调整改派;2、父母跨省异地调动且身边无子女的定向毕业生,可以申请调整改派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国防系统单位。
3、志愿到戈壁、深山等艰苦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或部队就业的定向毕业生,可以改派。
但其报到后,不再改派其他单位;二、定向生改派程序:1、每年5月以前定向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系)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发放《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有关就业材料。
因定向单位整体破产、关闭、或已进入关闭程序而申请改派的定向生,需向所在学院(系)递交原定向单位破产、关闭的有关文件以及定向单位解约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父母异地调动而申请改派的定向生,需向所在院(系)递交原定向单位解约函、原定向单位出具父母异地调动证明、新迁入地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因志愿到戈壁、深山等艰苦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或部队就业的定向生,需向所在学院(系)递交原定向单位解约函,戈壁、深山等艰苦地区军工企事业单位或部队接收函。
2、截止到5月底,定向生持新签约单位的有效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系)填写《国防科工委委属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并到原定向单位所在国防科工办审核盖章。
3、各学院(系)于6月20日前汇总上报本单位定向生改派材料,含原定向单位报到证、经定向单位国防科工办审核盖章后的《国防科工委委属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新签约单位的有效协议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改派材料,符合条件者,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6月底上报国防科工委审批同意;6、经国防科工委批准改派后,9月初学校到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新的报到证;7、9月10日以后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系)领取新的报到证,到孝陵卫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8、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按照改派单位寄发毕业生档案;9、定向生到新的就业单位报到。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

2021届毕业生改派及改派流程说明1、什么是改派?改派是指毕业生在毕业时已领取《报到证》,毕业后因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变更或因落户问题等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来转移相关手续的行为。
2、毕业生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1)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③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2)毕业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新单位的接收函原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新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单位签约。
②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证明材料原件、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经学校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已派回生源地或派至人事代理机构,申请改派至新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原件;②原派遣回辽宁省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须经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同意改派意见;③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署完整的《就业协议书》;④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
3、办理改派注意事项:(1)办理改派过程中,若不能提供原《报到证》原件,请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办理改派后,凭新《报到证》自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3)改派手续须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超过择业期不在学校受理范围之内,择业期从毕业之日起算。
(4)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及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5)2017届毕业生办理改派时间:6月27日-7月13日,非此时间段改派,按照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办理。
1。
2023年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2023年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整理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盼望能够关心大家!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
一般来说,无特别缘由,毕业生不得随便办理改派。
但毕业生假如已转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准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厉的工作。
派遣方案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方案进行,方案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便变动。
但遇下列状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
没有这个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
院校在按单位托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全都。
(3)毕业生本人患病不行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别缘由。
改派的程序:
(1)向原安排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缘由。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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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解约合同)。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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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派遣流程精选.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
(就业状况:就业);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就业状况:就业);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
(就业状况:灵活就业);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就业状况:出国);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三、有关的就业政策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
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毕业生改派手续流程

毕业生改派手续流程对于毕业生改派手续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改派申请:毕业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提交改派申请。
申请表通常包括个人信息、原就业单位信息以及改派原因等内容。
2. 学校审核:学校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改派的条件。
例如,一些学校可能要求申请人已经签约或与原单位解约等。
3. 就业指导:一旦申请通过审核,学校通常会为毕业生提供一定的就业指导,以帮助他们再次找到适合的就业机会。
就业指导可以包括简历编写、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内容。
4. 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在学校的指导下,毕业生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他们可以通过线上招聘网站、就业信息发布会、校园招聘会等途径寻找合适的岗位。
5. 新单位面试:一旦毕业生找到了满意的岗位,他们需要参加新单位的面试环节。
在面试过程中,他们需要展示出自己的能力、经验和潜力,以争取到机会。
6. 接受新岗位offer:如果面试成功,毕业生会收到新岗位的offer。
在接受offer之前,他们应该仔细考虑自己是否满意这个岗位,并与新单位就薪资、福利等进行协商。
7. 签约以及解约:毕业生在接受新岗位offer后,需要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8. 通知学校及其他部门:毕业生需要及时通知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确保他们了解到自己的改派情况。
这样可以便于学校及时更新就业数据和相关档案。
9. 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需要按照新单位的要求,办理一些入职手续。
这可能包括体检、办理社保、公积金等。
总体来说,毕业生改派手续流程涉及到改派申请、审核、就业指导、寻找新岗位、面试、接受offer、签约解约、通知学校和其他部门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多个步骤。
对于毕业生而言,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与学校和新单位紧密合作,以顺利完成改派手续。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凡是由学校统一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以后,要求变更派遣单位的学生均属于改派;●改派的办理时间一般从派遣当年的7月开始,能办理改派的有效期限截止于毕业后的两年,即毕业两年后的7月,逾期将无法办理改派手续;●改派事宜一般由学生本人来办理,如果本人无法回学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并请办理人带上有效证件。
●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第二步: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办理部门:原户口迁出派出所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户口迁移证》;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三步: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办理部门:学校档案馆(若档案已寄到派遣单位,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四步: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办理部门:学校组织部(组织关系已在派遣单位落实的,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组织关系介绍信》;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答:(1)毕业生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2.什么是报到、调整改派和二次派遣?答:毕业生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或指定的教育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毕业生按时报到是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2年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协议,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相应教育部门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二次派遣是指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教育部门的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就业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3.毕业生如何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答: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书,须持原接收单位出具的纸质解约函,到原接收单位的同级教育主管部门解除网上签约信息并恢复网上签约功能(毕业生如果有新的待接收单位的,须同时持新接收单位的接收函和报到证在原接收单位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改派意见函)。
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出省就业的,须由本人在“就业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经毕业院校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监制的三方协议)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网”上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内容。
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约后,按如下情况办理改派手续:1)毕业生解约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持解约函、毕业证、报到证到原接收单位所属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改派前后单位均属于同一地级市的市、县(市、区)直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毕业证到单位所属地级市教育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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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
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
《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5、情况五: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又找到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新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五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
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新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新协议书);e: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6、情况六: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并按照单位要求将户档转入单位或办理户档托管或转回原籍,后续又要自行调整户档去向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六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自行调整户档的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特别说明: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升学的除外)在毕业时都会从所在学院领取到自己的《就业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报到证》前往报到单位报到,报到单位会收取《就业报到证》作为存档。
因此,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要前往原报到单位取回《就业报到证》原件。
(如《就业报到证》由于各种原因遗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报到证遗失补办说明”)
三、办理流程:
1、毕业生携带齐全“所需材料”到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办公室(请毕业生认真查看上述五类情况,按照自己情况对号入座,准备好相关材料,上述“所需材料”缺一不可。
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代办人要出具身份证);
2、学校审查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出具“湖北文理学院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并通过湖北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数据;
3、毕业生携带“所需材料”及“湖北文理学院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到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办理改派,获得新《报到证》;
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
电话:87677720,87677721(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内)
4、毕业生凭新《就业报到证》及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学校户籍科地址:行政楼117室、若已在原户口迁入地落户,无法取回原户口迁移证,须按照原户口迁入地及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如读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须按照原户口所在地及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毕业生凭新《报到证》到学校档案馆查询档案去向,并凭新《报到证》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提档手续,再到新报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四、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毕业当年10月起,寒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周二上午(毕业当年7月—9月,暑假期间照常值班)办理地点:行政办公楼105室
湖北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