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教学提纲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

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规范各部门科技成果的转化管理工作,调动我司所有员工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司员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资源所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或部分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软件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收益”是指该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权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第五条公司鼓励成果完成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研发部负责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发布和市场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我司相关部门或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八条成果完成人(项目组)不得将职务技术成果及其技术资料据为己有,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转化成果,但应事先向公司报告并与公司签订协议,依法保证公司应享有的权益。
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由需求部门、研发部和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共同商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编号文件名称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生效日期页次(三)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四)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六)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范本模板】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范本模板】一、背景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在各个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
然而,这些科研成果在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步伐,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在积极探索有效的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二、成果转化实施1. 建立完善的成果转化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成果转化机制,明确科研成果转化的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
通过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规划,确保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紧密对接,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
2. 搭建成果转化平台企业应积极搭建成果转化平台,为科研成果提供展示、交流、合作、转化的空间。
通过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产学研各方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
3. 加大研发投入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设立研发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等方式,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开展研发活动。
4. 优化人才队伍企业应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人才支持。
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引进外部专家等方式,提升企业员工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5. 建立成果转化考核体系企业应建立成果转化考核体系,将科研成果转化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积极性。
三、成果转化激励制度1. 设立成果转化基金企业应设立成果转化基金,用于支持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基金来源可以包括企业自筹、政府资助、社会资本等。
通过设立基金,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2. 实施股权激励企业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将科研成果转化成果与科研人员的利益挂钩,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积极性。
股权激励可以采取期权、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
3. 建立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企业应建立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对在科研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等。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公司××××××Co., Ltd.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及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我司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司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保障公司和研发人员利益,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公司所属部门或个人,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公司任务所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工艺、方法、设计、产品、材料等。
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于公司。
完成以上成果的项目组和个人在本办法中统称为成果完成人。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对上述知识产权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完善、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的活动。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遵循白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速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声业成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协调集体和个人利益。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研发中心、生产部、财务部、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的专业研发入员组成。
小组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公司研发中心。
领导小组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贵是负责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审批;负责讨论、审议、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申请;负责制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
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作为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转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价值评估。
任何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设立相应规模的成果转化基金,以多种形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经营科技成果,争取市场回报,成果完成人协助督促实施,并应大力支持和配合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奖励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促进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的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及其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
2.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人员,依据研发项目投入比重及贡献程度,按奖金形式进行收益分配。
第四条管理职责1. 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由技术中心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工作职责包括: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了解、收集公司可推广的科技成果进展情况,做好成果入库、发布和市场需求信息沟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为科研成果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支持;负责与合作方签订成果转让协议;负责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对于有应用和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及时给予必要支持;第五条转化形式1.科技成果一般以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化: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2.申请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应提交书面材料,报“科技成果转换项目管理组”审批。
书面材料中应明确列出所使用的科技成果底价、受益人分配比例等要素。
第六条收益分配与奖励。
1.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技术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2.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公司对研发人员的收益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科研经费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科研人员,8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分配;➢研究经费来自政府经费的,成果收益的4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企业的生产效益时,公司将销售产品净利润10%作为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成果转化实施及激励制度

-…帮品--------------------------------- 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使科技成果尽快的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及奖励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第二条公司设立“科技管理部门”,下设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
管理机构设置如下:1、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2、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3、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第三条管理机构职能(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三大创新”活动进行部署和管理;对下设的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平衡和协调,对出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二)技术成果评审委员会和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在公司科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成果奖励两个方面,分别开展管理工作。
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工作的日常管理,主要范围包括技术成果、管理成果、qc成果、专利发明、月度创新成果、科技论文等。
主要工作内容:项目的立项、监督实施、成果受理、组织鉴定(评议或验收)、申报评奖、资料归档及其它相关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技成果范围第五条本办法的科技成果,概括来讲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具体是指凡经本公司及相关权威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且在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主要包含以下:(一)开发应用于生产经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其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实施后产生显著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二)为进入企业经营新领域进行的新技术、新工艺预研究成果,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的技术开发成果;(三)结合高、难、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技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好效益的科技攻关成果;(四)在引进新机械、装备中,积极消化吸收,为我所用、有所创新发展的引进再创新成果;(五)首次在单位内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解决技术难点、技术关键有较大创新的推广成果;(六)改进完善现有各种操作方法、软件、工艺、标准、规程、检验方法,经检验对本单位高效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软科学及管理创新成果;(七)对本单位某环节中的生产工艺或操作方法有重大改进,局部改进设备和工艺装备,达到提高工效和节能降耗目的的技术革新成果;(八)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发表的科技论文和各级交流获奖论文对公司带来效益和美誉的知识产权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激励公司技术研发工程人员积极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化普通操作工作的创新意识及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及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研发人员及有创新成绩的普通员工。
2.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产品研发与创新。
3职责
3.1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研发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施。
3.2销售公司、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工艺部、副总经理室负责对新产品进行鉴定。
3.3品质部负责新产品专利申请管理工作。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新产品专利的奖励实施工作。
4管理办法
4.1新产品鉴定奖励
新产品鉴定研发人员奖金:主要针对该产品的研发人员,金额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新产品鉴定人员奖金:主要针对该产品鉴定人员,金额一般在300元至3000元不等。
4.2产品实施效益奖励
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4.3技术开发奖励实施由技术主管填写《技术研发人员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交生产副总经理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要求对奖励人员进行奖励。
4.4公司根据技术研发人员的职务专利产生的突出效益的,在评定技术职务时可给予荣誉称号或破格晋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旳组织实行与鼓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旳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各阶层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旳积极性、积极性和发明性。
根据国家和本省旳有关规定,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该企业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旳成果转化资源支持,鼓励自主进行实行成果转化,实现自主创业。
第三条本制度波及旳科技成果是指我企业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等科研项目或者运用企业旳物质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毕旳技术成果,我企业对其拥有完全旳或者部分旳知识产权。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旳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技术,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旳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旳科技成果进行旳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旳“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旳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旳股权与该成果有关旳所有权益。
第六条企业鼓励成果完毕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科学和规范管理,合理分派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旳收入,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奉献旳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组织实行和管理第七条研发部负责企业科技信息旳搜集,整顿,以及科技成果旳公布和需求信息旳搜集和沟通,负责组织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以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旳管理有关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采用积极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环节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与必要旳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九条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成果状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体,以及根据实际状况确定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行成果转化。
对研发成果进行自主实行转化;企业提供一定旳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旳收益按照折股或者技术入股旳与企业进行利益分派。
第十条成果完毕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企业进行报备,并且按照企业旳规定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旳有关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3篇)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科研管理,奖励在公司科研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特别是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规定了技术创新奖、引进科研成果奖、技术攻关奖、职务专利授权奖及实施应用奖申报、评审、奖励的有关要求、程序等事宜。
1.3本办法所称技术创新是指在公司范围内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在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等方面有显著效果的技术行为。
包括提高产量、降低消耗、改善产品质量、优化工艺技术指标等。
第二章评审机构及程序2.1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专家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科研成果奖的终评机构。
其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2.4评奖项目评审程序采取不记名投票简单多数法,按得票多少确定评审结果。
专利授权奖及实施奖由科研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申报要求3.1技术创新奖、引进科研成果奖、职务专利实施奖应分别在创新成果投产之日起一周年、引进科研成果正常应用一周年、职务专利正常实施应用一周年后申报。
超过两周年未申报的公司不再受理。
3.2技术创新奖、技术攻关奖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引进科研成果奖由成果引进单位申报;职务专利授权奖和实施奖分别由专利设计人和实施单位报。
____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应根据申报类别,完整、准确填写《美乐仕奖励申报表》一式一份报产学研办。
技术鉴定证书;技术总结报告;实创经济效益证明书;以及成果(项目)概况、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创新点、主研人员及协作人员及在项目完成过程中所承担的主要工作,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
概况、主要技术内容、转化实施情况、引进成果主要建议者及主要转化实施人员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引进科研成果的有关协议、按顺序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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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2.1 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予以支持,鼓励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2 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的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2.3 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技术、生产力,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2.4 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2.5 公司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
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个项目小组,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的币种及对科技成果的贡献程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收益,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组织实施和管理
3.1 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3.2 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3 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科技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
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折股或者技术入股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3.4 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宝贝,并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3.5 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成果转化的要求进行设定,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转化: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
(3)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其他项目组)共同实施转化;
(4)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3.6 公司董事会、财务部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审查和跟踪,其他项目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各项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
各项科技成果(技术)的转化合同(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董事会和财务部审核方可生效。
3.7 合同生效后,合同实施单位或个人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实施组织或者个人在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对外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注意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
3.8 公司鼓励个人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积极发挥自主能动性和技术经
验,促进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并获得良好的效果。
第四条技术权益
4.1 与其他单位、公司或组织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以合同形式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归属,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办理:(1)在合作转化中无新的发明创造的,该科技成果的权益归本公司所有;
(2)在合作转化中有新的发明创造的,该新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合作方所有;
(3)对合作转化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合作各方都有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权利,但须经合作各方同意。
4.2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组织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方应当就技术秘密签订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擅自披露、允许他人使用该技术成果。
技术交易管理机构或者中介结构在为我公司从事技术代理或者服务中,对知悉的有关技术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权益分配
5.1 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收益一律进入公司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按照本制度进行收益分配。
5.2 收益分配按如下办法执行:
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
(1)科技成果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获得所得收
益的10%。
若项目组有多个人,项目组长有权制定和实施项目奖励的分配分案;
(2)科技成果在企业内部转化和实施的,奖励方式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进行。
公司对项目成果的实施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评估,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项目组长有权按照项目组成员在项目转化过程中负担的工作制定和实施奖励分配方案。
5.3 在成果转化中获得报酬和奖励的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法律责任
6.1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视影响的大小和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构成犯罪的,公司有权对当事人追求法律责任。
6.2 对违反本规定及知识产权保密的相关管理规定,泄露技术秘密、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公司技术成果,或者以技术指导等其他方式损害公司知识产权权益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其他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人力资源部协同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