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
中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模版

中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育质量管理,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提高学生成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中学,是指中等教育阶段的学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在职教师,是指在中学正式注册的教师。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偿家教,是指教师在在职期间以一定报酬进行的课外辅导或补习活动。
第五条中学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进行限制,旨在防止有偿家教活动对教师本职工作的干扰,确保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提高教育质量。
第六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应当遵循教育公平、诚信、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偿家教的限制第八条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其在校内教学活动以及校内资源,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第九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威胁或者利诱学生参加其有偿家教活动。
第十条在职教师不得利用校内教研或课堂活动给有偿家教活动招生做广告宣传。
第十一条在职教师不得违反校内课程安排,通过改变课程内容或时间影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第十二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刻意教授与中学教育无关的内容。
第十三条在职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或其他财物,以换取有偿家教的机会。
第十四条中学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在职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解聘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中学应当建立健全对有偿家教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制度。
第十六条中学应当加强对在职教师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十七条中学应当定期组织对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行为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校园举报、投诉渠道向中学反映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第十九条中学应当对举报和投诉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在职教师若从事有偿家教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禁止教育机构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的管理制度

关于禁止教育机构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的管理制度1. 背景教育机构的教师有时存在通过有偿补课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还有一些教师收受红包礼品的现象,这些行为不仅有悖教育公平原则,也有悖于道德伦理。
为了规范教育机构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公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禁止教育机构的教师有偿补课以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确保教育机构课堂教学的公正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尚性。
3. 管理制度内容3.1 禁止有偿补课教育机构的教师在教育机构所负责的课程范围内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在教育机构之外,以非正常渠道、非正式方式接受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的补课请求,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行为。
3.2 红包礼品禁收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赠送的红包、礼品或其他可以视为回报的物品。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卡、有价证券等。
3.3 举报与处罚教育机构应建立一套举报机制,支持学生家长及其他师生对教育机构教师违规行为的举报,以确保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对于教育机构教师的违规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处罚措施:-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以提醒教师遵守管理制度。
- 内部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教育机构可以依法规定给予教师内部处分,如停职、降薪等。
- 解除合同:对于涉及严重违法或严重损害教育机构声誉的行为,教育机构有权解除与教师的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 宣传与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
4. 执法与监督教育机构应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执法与监督工作,定期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5. 效果评估教育机构应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6. 实施与宣传教育机构应将本管理制度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并确保教师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案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案和兴趣爱好等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
第四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表现为:(一)在住宅内进行教案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案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案并从中获利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其他在职教师到校外办学机构(办班点)兼课并从中获利的。
(六)利用工作之便从事与课外辅导相关活动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经查实的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行为。
(八)未在学校备案,在住宅内或其他场地进行教案活动的,视为有偿家教。
第五条禁止学校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一)严禁中小学校(单位)把校舍和教育教案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二)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中小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
(四)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其他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办学机构(办班点)兼课,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在职教师在校外对学生个别辅导及参与公益性机构相关活动实行申报制。
2024年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二篇)

2024年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有偿家教,不仅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更增加了学生的学业压力,严重损害了教师的专业形象,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背道而驰。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深化行风整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现制定并颁布以下规定:一、学校需强化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在夯实备课、教学、批改、辅导、考试等基本教学环节的应特别关注学困生的学业辅导,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跟上教学进度,从根本上防止有偿家教现象的滋生。
二、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在职期间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从事有偿家教活动,并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家教。
三、未经学校批准,禁止在职教师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从事兼职教学活动。
四、对于因走读困难确需在校外居住的学生,若家长委托并由教师同意负责管理其日常生活,须事先报请学校审核同意。
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妥善解决这部分学生的住宿问题。
五、学校的校舍及教育教学设备严禁租借给个人或机构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六、学校将采取必要措施,对在职教师的家教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对于被上级查实或被举报证实的有偿家教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依据上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二0一五年____月____日起正式实施。
2024年中学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二)有偿家教行为,既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又极大地增加了学生的学业压力,更有损于教师队伍的形象,严重违背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推动行风建设持续进步,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1. 学校需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致力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在严格把控备课、教学、批改、辅导、考试等基本教学环节的应特别关注对学困生的辅导与提升,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跟上学习进度,从根本上遏制有偿家教现象的滋生。
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涉及范围广泛,对教育生态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此,为全面搞好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整治工作,有必要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制定细化的监督措施,建立家长、学生、教师监督小组,加强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政策宣传,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三、建立惩戒机制。
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家养的在职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强烈措施严惩不贷。
四、建立相应奖励机制。
对坚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家养工作的在职教师,可以给予相应奖励,激励其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工作。
五、加强家校沟通协调。
建立教师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形成共同合力,共同抵制有偿家教家养行为。
六、开展有偿家教家养行为调查。
要求学校主动开展调查,了解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七、建立长效机制。
规定教育部门每学年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以上便是2024年小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动实施方案。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够彻底改变我国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的现状,维护教育生态和教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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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范文(三篇)

中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中学在职教师的行为,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维护中学教育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行为管理。
第三章基本原则1. 不得利用教师职务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2. 不得利用教师职务谋取私利。
3. 不得牵涉学生个人利益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4. 不得在学校教学时间和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期间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第四章禁止范围1.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为学生提供一对一或小范围有偿辅导、培训等服务,并以此谋取经济利益。
2.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学校的名义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不得将学校资源、学校教材、学校名声等用于有偿家教目的,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 在职教师不得以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为有偿家教的前提条件,不得与学生家长商讨有关学生学习情况,并以此为基础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第五章处理措施1. 如果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具体情况。
(2) 如果发现确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行为,将给予相关教师适当的警告、停职、解聘等纪律处分。
(3) 对已与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的在职教师,将从经济收入中追缴违规所得,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暂停其教师资格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第六章宣传教育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在职教师有关有偿家教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在职教师会议上加强对有偿家教的禁止性、危害性和后果的讲解和宣传,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
2. 制作宣传材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视频等,对有偿家教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第七章监督检查学校将建立健全有偿家教活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防止有偿家教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教师涉嫌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2024年二中治理有偿家教活动方案

2024年二中治理有偿家教活动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学生竞争意识的增强,有偿家教活动在学生群体中逐渐盛行。
尽管有偿家教对于孩子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培养有所帮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均、家长过度依赖家教等。
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二中决定制定治理有偿家教的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治理有偿家教活动,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减轻学生和家长的学习压力。
2. 原则:- 学生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出发点,尊重学生权益,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 公平公正:建立公平的教育资源分配机制,使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学习机会。
- 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形成共识,在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中共同努力。
三、具体措施1. 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政策-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对于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家长正确引导子女学习。
- 开设家庭教育课程,为家长提供必要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2. 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资质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教师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
- 设立咨询服务机构,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学习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3. 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拓宽课程设置,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 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实践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建立学生奖学金制度- 设立奖学金制度,对于在学习和综合素质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鼓励学生通过努力和勤奋来取得成绩。
- 增加奖学金的数量和金额,确保更多的学生能够得到奖励。
5. 加强沟通与合作- 建立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 加强学校与社区、社会各界的合作,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支持。
四、实施计划1. 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确保全体学生、家长和教师的知晓。
小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管理制度

小学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凡是在校期间,任何教师均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第三条禁止教师有偿补课,是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条我校教职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关心学生的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禁止内容第五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等时间,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第六条教师不得在学校内、外租用场地、教室进行有偿补课。
第七条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补习学生信息,不得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补习活动。
第八条教师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在学生家中进行补课。
第九条教师不得以推荐学生参加竞赛、考试为由,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条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荐、介绍、宣传有偿补课机构。
三、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批评教育、责令检讨;(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降低职称等级;(四)调离教学岗位;(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依法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师,学校将将其处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依据。
四、保障与监督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教师遵守本制度的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监督,对举报属实的,学校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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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
———灌云县四队中心小学
前一段时间,对于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关于老师搞有偿家教的现象,我们十分重视,我校就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经过校长室、党支部研究决定,形成以下共识。
首先对有偿家教现象做了表里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社会大环境给学校这方净土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加之目前“应试教育”思想的根深蒂固,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教育评价机智的不够完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想尽快见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等等,所有这些都为“有偿家教”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但是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引发了许多的危害:一是孩子学业和心理负担加重;二是家庭经济负担加重;三是教师职业道德丧失;四是教育整体形象受到损害等。
我们在进行认真分析有偿家教这一现象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一、提高认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改变目前这样的现状,我们组织教师反复学习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要求教师自觉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尤其是在有偿家教问题上,通过学习,老师们知道:有偿家教是金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表现,它既会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更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损于教师的师德形象和教育的社会形象,同时还会引发校学校内部的管理问题,必须自觉停止。
同时,我们还在全体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岗、奉献、敬业的师德师风。
加强对教师的积极引导,积极倡导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鼓励教师立足本职,把精力集中到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上来,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同时,我们还由校长亲自找教师开展谈心活动。
首先是在班子成员中开展谈心活动,要求全体领导成员立足工作岗位,勤奋踏实工作,发挥先进作用,带头拒绝有偿家教。
其次,我们还在全体教师中开展谈心活动,使每一位老师,尤其是前段时间经过现场调查,发现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让他们认识到有偿家教危害的巨大性。
另外,我们还专门组织教师学习周局长的报告,对照报告,衡量自己,找出差距,表达自己的决心。
二、措施到位
为了有效地制止有偿家教。
我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成立组织。
我校成立了由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禁止有偿家教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同时,建立了由纪检、家长代表、社会热心人士、退休教师组成了行风监督队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尤其是有偿家教问题进行有效监督。
2、拓宽联系渠道
为了及时发现教师中的有偿家教的苗头,我们设立了“校长信箱”、“举报电话”,这样,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一但发现教师中存在有偿家教现象以及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现象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安全、迅速地向学校举报。
这样我校可以迅速地展开调查,并在情况属实后严肃地作出处理决定。
3、公开承诺
第一步是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公开承诺。
在全体教师会上,从校长到中层班子成员,按顺序进行公开承诺。
坚决不搞有偿家教,并且承诺,假如再搞有偿家教,将引咎辞职。
第二步,全体教师举行拒绝有偿家教签名承诺活动,以掀起整治有偿家教的高潮。
4、出台制度
我们在成立组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出台了《四队中心小学关于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制度》。
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
同时对于仍然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处罚:1、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2、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
3、取消当年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资格;4、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成员要引咎辞职;5、对于屡教不改的老师,学校将予以解聘。
5、签定承诺书
我们还要求每一位教师签定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
反思以前的行为,谈现在的体会,写清今后的打算,并且承诺:假如再从事有偿家教,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6、向家长发出公开信
我们利用每学期一次的家长会,向全体家长朋友发出了《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家教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一、坚决不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去补课;
二、理直气壮地拒绝老师家教的要求;三、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时向校长室举报或反映。
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7、开展读书活动
在采取各种禁止有偿家教的正面措施以外,我们还采取了青年教师读书会这样一种侧面的方法,想方设法把教师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上来,转移到提升自己的素养和品位上来,转移到与书为伴的活动中来,从而使教师在自然而然中远离有偿家教。
我们相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有行风监督员队伍的认真监督,有家长的支持配合,有我们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四队中心小学的教师队伍一定会健康、和谐地向前发展。
附:
禁止有偿家教领导小组
组长:胡亚洲
副组长:高长彦
成员:王汝辉王道华孙成义
王峰(大)龚兴亮张学林
杨长庆黄闪王峰(小)张连
灌云县四队中心小学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