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定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问题探讨

猱艺科枚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第16期2019年8月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问题探讨梁耀新",苏流坤1,2,许子平",黄海华1显(1.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广东广州510070;2.广东省化学危害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510070)摘要:指出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会产生各类固体废物,若不能详细准确掌握各类固体废物的危险性,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这类固体垃圾将反作用于社会与生态环境,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鉴于此,结合相关专业化理论知识,从固体废物概念、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危险特性鉴别依据3个方面对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程序;关键问题中图分类号:X7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9)16-0168-021引言所谓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指的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方法或导则,对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进行测试与论证,并形成客观分析测试数据的过程在固体废物处理管理以及相关工作中,废弃物危险特性的鉴别属于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做好固体废弃物危险特性鉴别及相关工作,有助于推进工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下面就固体废弃物危险性鉴别相关问题做重点探究。
2固体废物概念及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指出,所谓的固体废弃物,指的是在生产、生活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以及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⑵。
固体废弃物的来源途径多样,商业、工业、采矿业以及社会活动、农业活动等均会产生固体废弃物,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威胁已日益严重,在此背景下,落实的固体废弃物危险性鉴别具有重要意义。
3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国情不同,各国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程序也有所不同,在我国,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淤积相关工作主要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开展。
环境污染鉴定-危险特性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固体废物属性判定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二、危险废物属性初筛1.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应按照鉴别标准进行鉴别。
2.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三、危险废物检测项目确定的依据1.固体废物特性鉴别的检测项目应依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确定。
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的特性项目或者不存在、不产生的毒性物质,不进行检测。
固体废物特性鉴别使用GB5085规定的相应方法和指标限值。
2.无法确认固体废物是否存在GB5085规定的危险特性或毒性物质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测。
(1)反应性、易燃性、腐蚀性检测;(2)浸出毒性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3)浸出毒性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4)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无机物质项目的检测;(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项目中有机物质项目的检测;(6)急性毒性鉴别项目的检测。
定。
4.在进行浸出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应根据固体废物的产生源特性首先对可能的主要毒性成分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
5.在进行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时,当同一种毒性成分在一种以上毒性物质中存在时,以分子量最高的毒性物质进行计算和结果判断。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危险特性鉴定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在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固体废物鉴别准则、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液态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对于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不适用于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固体废物solid wastes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液态废物。
3.2固体废物鉴别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是指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
3.3利用recycle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燃料或获得能量等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产品的活动。
3.4处理treatment是指利用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有害因素或危险成份,使固体废物转化为适合于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的活动。
3.5处置disposal是指将固体废物最终进入环境并且不再回取利用的活动,主要包括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焚烧和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土地填埋。
3.6目标产物primary products是指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包括副产品。
3.7副产物by-products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
一类和二类固废鉴定标准

一类和二类固废鉴定标准一类固体废物鉴定标准(一)危险特性1、易燃性:指废物易挥发、易燃烧,或与氧化剂反应易燃烧的特性;2、腐蚀性:指废物对金属、非金属材料、人体皮肤等有腐蚀性的特性;3、毒性:指废物对人体和环境有毒害性的特性;4、感染性:指废物对人体和动物有传染性的特性;5、放射性:指废物具有放射性的特性;6、其他危险特性:指废物具有其他易引起危害的特性。
(二)化学性质1、水溶性:指废物在水中可溶解的特性;2、有机溶剂溶解性:指废物在有机溶剂中可溶解的特性;3、挥发性:指废物在常温下可挥发出的特性;4、有机酸性:指废物具有有机酸性的特性;5、有机碱性:指废物具有有机碱性的特性;6、有机氯化物:指废物具有有机氯化物的特性;7、重金属:指废物中含有危害环境的重金属元素;8、其他化学性质:指废物具有其他特殊的化学性质。
二类固体废物鉴定标准(一)危险特性1、易燃性:指废物易挥发、易燃烧,或与氧化剂反应易燃烧的特性;2、腐蚀性:指废物对金属、非金属材料、人体皮肤等有腐蚀性的特性;3、毒性:指废物对人体和环境有毒害性的特性;4、感染性:指废物对人体和动物有传染性的特性;5、放射性:指废物具有放射性的特性;6、其他危险特性:指废物具有其他易引起危害的特性。
(二)化学性质1、水溶性:指废物在水中可溶解的特性;2、有机溶剂溶解性:指废物在有机溶剂中可溶解的特性;3、挥发性:指废物在常温下可挥发出的特性;4、有机酸性:指废物具有有机酸性的特性;5、有机碱性:指废物具有有机碱性的特性;6、有机氯化物:指废物具有有机氯化物的特性;7、重金属:指废物中含有危害环境的重金属元素;8、其他化学性质:指废物具有其他特殊的化学性质。
(三)物理特性1、沉降率:指废物在水中沉降速率;2、悬浮率:指废物在水中悬浮率;3、溶解度:指废物在水中溶解度;4、密度:指废物的密度;5、粒径:指废物的粒径;6、其他物理特性:指废物具有其他特殊的物理特性。
危险废物鉴定流程-固体废弃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鉴定相关机构与职责(一)委托方。
是指向鉴别机构提出委托鉴别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包括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其他单位、个人。
(二)鉴别机构,是指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从事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检测能力和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
鉴别机构采取名录制,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定期筛选并更新公布。
承担鉴别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出具鉴别报告,判断物品固体废物属性或危险特性。
二、鉴定流程(一)工作委托委托方向鉴别机构提交危险废物鉴定所需要的书面材料,材料包括:1.委托方(包括企业和个人)向有危险废物特性鉴别资质的单位委托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工作合同。
2.受托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确定该项目样品鉴别方案。
(二)鉴别方案编制鉴别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危险废物鉴别的标准规范,结合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鉴别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三方面内容: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的规定,对被鉴别物的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别。
经判别,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被鉴别物亦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判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作进一步鉴别。
2.危险废物属性初筛。
被鉴别物属固体废物的,鉴别机构应确定被鉴别物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经对照《名录》,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无“*”号标注的,则属于危险废物;被鉴别物列入《名录》且属于有“*”号标注的,初步认为无危险特征可能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确认;被鉴别物虽未列入《名录》但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被鉴别物未列入《名录》的,且经综合分析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3.危险特性鉴别。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二、术语与定义
份样:用采样器一次操作从一批的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 定质量所采取的工业固体废物。 份样量:构成一个份样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质量。 份样数:从一批中所采取的份样个数。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 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最大粒径:筛余量约5%时的筛孔尺寸。
三、样品采集
四、样品保存
采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HJ/ T 20中的要求进行制样和样品的保存,并按照 GB 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样品的预处理。 (1)每份样品保存量至少应为试验和分析需用量的3倍。 (2)样品装入容器后应立即贴标签。 (3)对易挥发废物,采取无顶空存样,冷冻保存。 (4)对光敏废物,样品应装入深色容器中并置于避光处。 (5)对温度敏感的废物,样品应保存在规定的温度之下。 (6)对与水、酸、碱等易反应的物质,应在隔绝水、酸、碱等条件下贮存。 (7)样品保存应防止受潮或受灰尘等污染。 (8)样品保存期为1个月,易变质的不受此限制。 (9)样品应在特定场所由专人保管。 (10)撤销的样品不许随意丢弃,应送回原采样处或处置场所。
(2)
式中:T——采样质量间隔,t; Q——批量,t; n——表1 中规定的份样数
≥30
≥50
20
25
≥5000
≥10000
60
80
三、样品采集
•分层采样法 将一批废物分成若干层,然后在每层中随机采份样。可分n层采样,根据每层 的质量,按比例采份样数。 (3 ) 第i层采样份数ni按式计算:
式中:ni ——第i层应采份样数; n——表1中规定的份样数; QL——第i层废物质量,t; Q——批量,t
3.1 采样对象的确定
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方案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方案引言: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是在进行废物管理和处理时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能够有效评估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鉴别需要依据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本文将分析国内外常用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方案,包括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和毒理学特性等方面。
一、物理特性鉴别:物理特性鉴别主要通过观察和测量废物的外观、质地、密度、挥发性等特征来判断其危险性。
常用的物理特性鉴别方法包括以下几点:1.外观鉴别:通过对废物外观、颜色、形状等进行观察,可以初步了解废物的性质。
如废物表面有发泡、结块、析出等现象,可能存在化学反应或放射性废物。
废物为粉末状或颗粒状,可能具有爆炸危险。
废物为液态或黏状,可能具有腐蚀危险。
2.密度测量:通过测量废物的密度可以判断其成分。
如废物密度较大,可能含有重金属或放射性物质。
废物密度较小,可能含有挥发性有机物。
3.挥发性测定:利用挥发性测定仪器,可以测量废物的挥发性物质含量。
如挥发性物质含量较高,可能具有易燃或易爆性。
二、化学特性鉴别:化学特性鉴别主要通过对废物中化学成分的分析,以及相关的化学反应来判断其危险性。
常用的化学特性鉴别方法包括以下几点:1.pH值测量:通过测量废物的pH值,可以初步了解其酸碱性质。
如废物的pH值低于2或高于12.5,可能具有腐蚀危险。
2.元素分析:通过对废物中元素的分析,可以判断其是否含有有害元素。
如废物中含有重金属元素(如铅、汞、镉等),可能具有毒性。
3.氧化还原性测试:通过对废物的氧化还原性进行测试,可以判断其是否具有易燃、易爆、自发燃烧等危险性。
4.溶解性测试:通过将废物溶解于不同溶剂中,并观察其溶解度和反应性,可以判断其溶解度和反应性。
如废物在水中溶解度较大,可能具有溶解性有机物或水溶性无机盐。
三、毒理学特性鉴别:毒理学特性鉴别主要通过对废物中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判断其危险性。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特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检测;浸出毒性分析

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指标体系研究: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HW引起危害主要是由于具有危险特性,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险特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险特性: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
HW可以包括固态(如残渣)、半固态(如乳化液废物)、液体(如废酸废碱)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固体废物、HW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4]。
据统计,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t,比上年增加20%,工业HW产生量963万t[5],并且每年还有数十万t医疗废物产生,另外商业服务活动和居民生活也产生大量的HW。
因此对HW进行有效管理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目前,中国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HW鉴别标准,但是由于研究基础过于薄弱,已经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实施的具体情况表明,存在各种缺陷,可操作性较差,远远无法满足HW环境管理的需要。
1国外毒性鉴别指标1.1《巴塞尔公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中国为签署国之一。
公约内容包括管理对象、范围、定义和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HW越境转移的管理、非法运输的管制、缔约方的合作和解决争端的办法等。
《巴塞尔公约》在附件一、二中规定了HW 类别,在附件三“危险特性的等级”中规定了14类不同性质的HW特性,如爆炸物、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反应性、毒性、传染性、腐蚀性、生态毒性等,并对各种特性进行了定义,除规定易燃性液态废物闪点外,对毒性、腐蚀性特性等没有制定鉴别指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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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 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与非固体废物判别流程图
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
1 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 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 定的除外。 2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 GB 5085.1、GB 5085.4
和 GB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 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 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 GB 5085.1-GB 5085.6 鉴别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 依据 GB 5085.1-GB 5085.6 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 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4 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 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专家认定。
否
是
是
非固体废物
同被替代产品相比,物质的使用是不是环 境无害的(指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没有增加
的直接或间接负面影响)?
是 非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 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 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北京
市危险废物鉴、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
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
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
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下设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中心,开展固体废物 检测及鉴别服务,我公司针对各行业产生的待鉴别固体废物特点进行全面分析;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法规、政策撰写危废鉴别方案;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采样检 测及鉴定。鉴定能力得到了全国环保部门及企业的认同与认可;公司具有 CMA,CNAS 资质认证,具有专业采样人员,提供全国采样服务,给您提供更准确, 更放心的鉴定服务!
鉴别分类:
1、行业类别:医疗、医药生产企业、水性涂料企业、化学化工企业、 农药兽药生产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废水处理单位、基础化学生产、石油化工 企业、环境治理企业、选矿企业、合成材料企业、电子电器行业、涂料、颜料、 油墨行业、农药制造行业、光伏产业、等等。
2、其他样品类别:公司环评报告指出需鉴别的固体废物,环保局指 出需鉴别固体废物,倾倒固体废弃物等。
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 9.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10.《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 2006 年 11 号);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 号);
危险废物鉴别流程图
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
1 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 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2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 物经 GB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 险废物。 3 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鉴别流程:
委托我公司进行污泥属性鉴别—现场勘测—取样初筛—撰写危废鉴定方案—取 样检测—出具报告。
鉴别地区:
涉及地区:广东省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
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
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危险废物鉴、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
物质或物品或材料(以下简称物质) 物质是有意生产吗?或为满足市场需求而制造的吗?
或是正常的商业循环/使用链的一部分吗?
否
是 非固体废物
该物质的价值是负的吗? 否
是
固体废物
否
物质是否适合用做原 有用途?
否
是 物质使用前不需要修复和 加工,Fra bibliotek仅需要很小的修
复和加工吗?
物质生产有质量控制吗?满足国家或 国际承认的规范/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