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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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分集剧情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分集剧情

由马伊琍、靳东领衔,袁泉、雷佳音、吴越等人主演的都市剧《我的前半生》正在热播,大家已经观看了没有呢?我的前半生第12集子君开始工作离婚官司开庭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经过贺涵的引荐和培训,罗子君的面试顺利过关,她终于看见了未来的一丝曙光。

子君满面春风回到家里,将这个好消息告知亚琴,她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趾高气昂,而是亲切地和亚琴握着手,感谢她在自己忙碌的时候帮忙照顾平儿。

岂料,陈俊生此刻也在家中,夫妻两人一见面,便扬起了浓浓的火药味。

陈俊生没有想到,昔日养尊处优的妻子竟然出去找工作了,子君冷笑着,如果自己不再自力更生,难道等着以后乞求前夫施舍怜悯吗?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子君见识了陈俊生所有的冷漠和无耻,当她在医院醒来九死一生后,终于明白夫妻恩情不再。

陈俊生脸上掠过一丝愧疚,低声说了句对不起,但受伤的子君并不接受。

子君曾经以为,对一个人的感情依赖,从有到无,会是一个渐渐消减的过程,但事实是,它会在某一个时刻,甚至某一个瞬间,突然立减为零,就像是一个长长的回声突然被切断了,留下巨大的空虚,从伤心爱人到冷漠路人,也是这样一个过程。

于是,律师找人故意从子群的口中套话,得知罗母不能帮忙照顾孩子,白光和子群经常吵架,而子君自身难保。

这时,罗母恰好赶来,见到子群和一个陌生女子相谈甚欢,还说出了许多家庭情况,顿时起了疑心,拽住女子不肯放手,女子只好拿出自己的律师工作证,这才证明了身份。

罗母赶紧将此事告诉子君,同时狠狠数落了一通子群,子君心里有了一些打算,首先要把工作拿下来,在法官面前表现出一个吃苦耐劳、爱子如命的好妈妈,然后召集全家人和李律师开会,商量打官司对策。

子君正在接受上岗培训,尽管很苦很累,但她还是咬牙坚持,子群认为姐姐坚持不了多久,而罗母则提议让子君再找一个能养家的好男人,最好是贺涵那样的优质男人,这样就不用辛苦工作了。

子群听了母亲的话,觉得啼笑皆非,一个离婚女人,怎能找到贺涵那种钻石王老五呢?一家人一句不和又开始吵嘴,子君愤怒大喊才平息这场风波。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第1-36集全集分集大结局剧情介绍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第1-36集全集分集大结局剧情介绍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第1-36集全集分集大结局剧情介绍电视剧《我的前半生》改编自香港女作家亦舒同名小说,由靳东、马伊琍、袁泉等领衔主演。

那么我的前半生电视剧剧情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整理了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第1-36集全集分集大结局剧情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分集剧情介绍第一集子君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

假期时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

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第二集待更新...我的前半生暂未播出,小编会及时更新,欢迎收藏本页面。

我的前半生剧情简介家庭主妇子君沉溺在养尊处优的生活中,丝毫没有察觉到潜藏的婚姻危机,直到一日丈夫突然提出离婚。

结婚十五年的子君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打击,一心想用儿女和长辈挽回丈夫,可丈夫心意已决。

子君终于洗心革面重回社会工作打拼。

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子君度过了离婚后最艰难的时光,并且成功修复了与亲人的关系。

子君的艺术天赋被朋友发掘,制作的工艺品市场热销。

假期时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两人度过了一个阳光海岸的悠闲午后,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

不久翟有道回沪做生意,两人终于确定了彼此的心意,决定旅行结婚。

经过一番波折,子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理想地结束了她的前半生生涯。

我的前半生角色介绍贺涵演员靳东唐晶男友,商界精英。

罗子君演员马伊琍全职太太,后离婚唐晶演员袁泉罗子君闺蜜,职场如鱼得水的白领陈俊生演员雷佳音陈俊生是一个事业家庭都成功的精英,但是每日面对全职太太的盘问难免有些厌倦,而在生活中又出现了自己的红颜知己。

他对生活和婚姻都陷入迷惘与纠结,究竟是冲出围城还是继续在围城里维持让他痛苦不已。

凌玲演员吴越薇薇安演员郑罗茜职场时尚女强人,敢爱敢恨,有胆识、性格直率、日夜兼程的全副武装换得独立自主,男人幻想、女人嫉妒的对象,但她却只钟情于一人,对贺涵毫无保留的爱和付出,让人心疼。

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是什么

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是什么

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是什么《我的前半生》是中国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在抚顺战犯看管所中所写的“反省式”自传,那么你了解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溥仪《我的前半生》的内容《我的前半生》是清朝末代皇帝溥仪所著的一本对自己前半生的人生进行总结的一般自传式的图书,是对清朝历史记载的一首资料,具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

这本书记载了溥仪跌宕起伏的前半身,记载了一从皇帝到普通人的故事。

《我的前半生》是溥仪在抚顺战犯看管所的时候所著的一本书,这本书有很强的自省意味,一直以来都是一本非常畅销的图书。

1945年,苏联对日本宣战,日本战败后,伪满洲国也就随着倾覆了,溥仪这个时候就想跟着日本人逃到日本,但是却被苏联红军给抓住了。

后来溥仪和其他伪满洲国的战犯一同被移交给了中国政府。

后来毛主席发表讲话,认为对溥仪等人要逐步改造而不是简单处决,于是溥仪就被关押到了抚顺战犯管理所。

溥仪就是在这里反省了自己的前半生,在这里认真改造,有空的时候还写写书,他甚至还把监狱当成了自己的家。

溥仪的人生是那个特定时代的一个缩影,所以从这本自传中我们能够清晰的看见,在这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面,末代皇帝的人生。

而这样动荡的人生不仅仅体现在皇帝身上,更是当时每个普通百姓的遭遇。

所以说溥仪的这前半生,凝聚的都是时代变迁的印记。

但是这也不能掩饰书中溥仪一些思想转变混乱的缺点,还有对史实方面的叙述错误。

但是因为毛主席和周总理的重视,在20世纪六十年代《我的前半生》得以出版。

溥仪最爱的女人爱新觉罗·溥仪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皇帝,他的一生,先后有一位皇后,一位妃子,两位贵人和一位妻子,溥仪身边有真么多女人,那么他的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他最爱的女人又是谁呢。

祥贵人谭玉龄在自己17岁的时候独自一人来到长春,溥仪与她结婚,并成为溥仪一生最爱的女人,为什么说溥仪对谭玉龄情有独钟呢,溥仪最爱的女人这个头衔又是依据什么判断出来的呢。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10篇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10篇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10篇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一):最近喜欢读亦舒的原著《我的前半生》来仔细品味作者笔下的子君。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丈夫,直至丈夫和她离婚才幡然醒悟。

用她自我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

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亦舒的小说给人一种淡淡而疏离的感觉,把人性挖的很深,看的很透,有一点点的悲凉却又使人抱着一丝丝渺茫的期望,不比琼瑶的大悲大喜,生活中你自以为很看得重很难入放得下的人、事,在她的笔下,世事洞明,过后就烟消云散了。

突然想到纳兰的织月黄昏庭院,语密翻教醉浅。

知否那人心旧恨新欢相半。

谁见谁见珊枕泪痕红泫。

我想亦舒无非想经过这个故事告诉女孩们,永远不能够放弃自我的生活和梦想,要拥有自我的一番天地。

选了一些在那里面我喜欢的句子: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我。

仅有我才会帮自我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二):选择阅读《我的前半生》大半也是源于作者的缘故吧,作者是见证了一个时代天翻地覆变化的大清末代皇帝、公民爱新觉罗溥仪。

这是一部极具文献价值,且带有忏悔性质的作品。

溥仪从他的家世写起,到他童年登基与退位,伪满14年的统治,到之后理解社会主义改造,溥仪从一个末代皇帝、战犯到自觉悔罪成为一个新人。

总的感受:似乎自身也已穿越时空隧道,置身于那个魑魅魍魉的时代。

写到清朝统治的腐败,宫廷内部的尔虞我诈。

写到慈禧的喜怒无常时,有这样一段话:有一个太监陪她下棋,说了一句:"奴才杀老祖宗的这只马",她立刻大怒道:"我杀你一家子"就叫人把太监拉了出去活活打死了。

写到封建统治者的奢侈糜烂时,有这样一些记载不仅仅让人颇为震撼:隆裕太后每餐的菜肴有百样左右,要用六张膳桌陈放;"我"(溥仪)家六口,总计一个月要用三千九百六十斤肉,三百八十只鸡鸭,其中八百一十斤肉是我这五岁孩子用的。

我的前半生大学作文

我的前半生大学作文

我的前半生大学作文嗯...说起我的前半生啊,那可真是像一锅大杂烩,啥味儿都有。

我记得刚上大学那会,哇,那叫一个兴奋。

就像一只刚出笼的小鸟,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游乐场。

我去的那大学啊,叫啥来着?哦,对,是XX大学。

那校园可大了,我第一天报到的时候,差点没迷路。

我就像个没头的苍蝇似的,在那些教学楼和宿舍之间瞎转。

当时就想,这以后可咋整啊?嘿现在想想还挺好笑的。

大学的课程嘛,有些真的是让人头疼。

就拿高数来说吧,我的天呐!那一堆的公式,就像外星文字一样。

我每次上课都感觉像是在听天书,老师在上面讲得口沫横飞,我在下面是云里雾里的。

我就纳闷了,这玩意儿学了到底有啥用啊?难道以后去菜市场买菜还得算个微积分不成?不过呢,也有好玩的课,像我们的文学鉴赏课。

老师是个特别有趣的老头,戴着个厚厚的眼镜,每次讲起那些名著就像在讲自己的故事一样。

他经常会说:“同学们呐,这书里的世界可比你们想象的精彩多了。

”我就特别喜欢这课,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在大学里交朋友也是件挺有意思的事儿。

我有个室友,叫小李,那家伙是个游戏迷。

整天抱着个电脑打游戏,什么“大吉大利,今晚吃鸡”,他玩得可溜了。

我有时候也会被他拉着一起玩,不过我这技术啊,唉,就不说了,简直是坑队友的典范。

但是我们也有一起熬夜复习的时候,那时候就感觉,有朋友真好。

说到犯过的错啊,那可不少。

我记得有一次参加一个社团活动,要负责组织一场小型的音乐会。

我当时觉得自己可牛了,啥都能搞定。

结果呢,到了当天,才发现我把音响设备的连接线给弄混了,那场面,简直是一片混乱。

音乐声时有时无,就像一个得了哮喘的病人在唱歌一样。

我当时那个懊恼啊,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过从那以后,我就知道了,做事情可不能这么马虎,一定要细心细心再细心。

咱们再说说这大学的爱情吧。

我也谈过恋爱,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叫小敏。

我们俩经常在校园的湖边散步,晚上的时候,湖面上倒映着月亮,那景色可美了。

我能闻到湖边的花香,听到草丛里的虫鸣声。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我的前半生》溥仪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我的前半生》溥仪

《我的前半生》读后感《我的前半生》溥仪《我的前半生》读后感一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涓生和子君的名字取自鲁迅的小说〈伤逝〉,鲁迅有句名言:“爱必须有所附丽。

”亦舒把附丽具体化了。

这篇小说里有几段看上去很美的婚姻,其实充分验证了亦舒一贯的一个观点:爱情是一回事,婚姻又是另一回事。

爱情可以要死要生,掏心掏肺,婚姻不一定需要这些,但一定要彼此独立,彼此尊重,彼此爱护(是爱护,不是爱)。

这个小说,看到最后,让人心里凉凉的,婚姻理想主义者请在指导下观看。

重温亦舒《我的前半生》小说里的女人,子君,唐晶,子群,和抢了子君老公涓生的电影明星辜玲玲其实代表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女性,在生活里我们都能遇到。

子君:美女一个,品位不错,年轻的时候是师太笔下“美则美矣,没有灵魂”的那一类代表,第一次结婚就是为了寻找个物质上的依靠,借助老公的力量,飞上枝头变凤凰,结果生儿育女以后,老公有了新欢,她被迫下岗了。

每个人都以为她完了,没想到离婚成了她人生的契机,她变的幽默,独立,眼角有淡淡的沧桑,更迷人了。

写到这里,我不由长叹:这不就是香港的尼可基德曼吗和她那个矮个老公分手以后,她终于挺起腰杆,迎接人生第二春了!所以,该离的婚还是要坚决彻底的离呀!唐晶:如果说子君是先进围城后混社会,那唐晶就是先混社会后进围城。

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努力工作,小有成就。

不要以为人家是那种男性化的女强人哦,人家可是很会撒娇又很性感的哦(书中写她穿白衬衫是不带BAR的),闲时看看红楼梦和聊斋,还有骆驼祥子!30多了才结婚,这个剩女生涯可是有点漫长啊。

咱们身边就有这样的女人,成天叫嚣着不结婚,单身生活过的无比精彩,千万别下结论,她们通常忽然就结婚了,立刻就生孩子了,以无比的热情投入到无限的家庭事业中去了。

先做职业女性,再做家庭主妇。

子群:让我想起安妮宝贝小说里的女人。

很早就离开家,然后从一个男人的怀抱流浪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自杀过,沉沦过,你还以为她是爱情动物,忽然有一天忽然就嫁给一个或者大龄或者忠厚的男人了,但一定比较有钱(参照《暖暖》)。

《我的前半生》观后感15篇

《我的前半生》观后感15篇

《我的前半生》观后感15篇《我的前半生》观后感1《我的前半生》不是亦舒小说改编成影视剧的第一部,也不是改编作品中第一部有差评的。

在此之前,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玫瑰的故事》《流金岁月》,口碑也参差不齐。

亦舒小说影视化,几乎是公认的不容易,甚至是不讨好。

尽管如此,还是有幕后团队前仆后继地向她的作品伸出改编之手。

篇幅不长的《我的前半生》最终被改编成42集的电视剧,但从策划到播出,前后却历经6年,到底难在哪?日前,信息时报记者分别对话该剧制片人黄澜、编剧秦雯,了解这部《我的前半生》的前(改)半(编)生(史)……让原著粉炸了的改编,她们是这么看的。

《我的前半生》中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到商场工作后,结识了“老实人”老金。

“老实人”老金在同事口中都是这么“老实”,有口碑。

老金经常接送罗子君上下班和孩子上学,就这样一来二往,老金博得了子君的好感,两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默认了这种关系。

究竟适不适合在一起,那是需要经过事实检验的。

老金要带子君和朋友聚会,子君换了正式衣服却被老金挑剔过于高贵,二人不欢而散。

夜里老金喝多了来找子君道歉,早上却又笑容可掬的做了丰盛早饭。

老金要把子君调到商场的企划部,却被人事拒绝,吵架也没吵出结果。

贺涵和商场执行董事谈笑风生,便解决了子君的职位调动。

因此让老金觉得非常满意面子,对贺涵深深的嫉妒和误解,这让老金看到了在追求罗子君方面自己还是有差距的。

当罗子君提出分手时,老金恼怒让商场的人尽皆知,去找人做说客、去门口蹲点,作为一个三十好几的成年人,这行为确实有点“下三”,这老实人的阴暗面确实很吓人啊,包括后来罗子君也说:得罪老实人的代价不低啊。

也许老金只是一个适合柴米油盐生活追求的人,这对生活在离婚低谷生活状态的罗子君是暂时需要的,但是子君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层面的追求是老金达不到的层次。

所以,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

不属于你的船就算挤上去也得下来——老金!罗子君和老金最终没能在一起,和有钱没钱没有关系,还是因为两个人的价值观不同。

精选作文我的前半生【通用7篇】

精选作文我的前半生【通用7篇】

作文我的前半生【通用7篇】记得爱尔兰诗人叶芝有句诗,“解到第二颗纽扣,就相继老了”。

这其中自有爱情的微凉怅惘,但拿它来破题,倒也合适。

文明,恰似衣裳,穿在身上,用经年累月的规矩束缚着人心人欲。

譬如燥热的中午,是解开纽扣,放纵欲望,还是扣上纽扣,保持得体?人的一生总是不断徘徊在文明与粗野的边缘。

是永远恪守文明,固守着第一粒纽扣的雷池,还是如曝日野叟般仰天大笑,索性衣衫不整?文明和人欲,究竟是谁压倒谁?是人欲举旗投降?可是太重的文明桎梏最终只会压倒人性的脊梁。

倘若十七世纪的人们还遵奉着中古的文明,一如既往地画着《圣经》里圣洁的光辉,蒙娜丽莎的微笑恐怕只能消遁于无形;倘若没有魏晋时放浪不羁的清啸,哪来五代时冶荡妖娆的曼舞?一切的一切又该是多么黯然。

是文明退居一隅?没有羁绊的社会只能是脱缰的野马,肆意奔驰。

东周时期的礼乐崩坏,春秋战国时代的流血漂橹,欧洲中世纪的刀枪剑影,仍将划破历史的长空。

或许,文明、人欲本就不该泾渭分明,水火不容。

如果说,文明是群体社会追求大的舒适,那么人欲是否可以说是个人追求的小舒适呢?这么说,是否文明和人欲都可以为舒适与美作共同的妥协,共同追寻人类的最高境界——在文明的尺度里让人欲自由地轻歌曼舞?历史从来不乏这样的例子。

从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到浩浩荡荡的文艺复兴,文明和人欲都在不断碰撞、抗争和磨合中获得历史性的发展。

在礼乐崩坏的周朝废墟之上耸立而起的是儒教文明,在北美洲女性备受压迫的土壤之上催生了女权文明的种子……那么更深一步地理解,文明是否只是人类在进化发展的时期,不断规整自身而得出的暂时性规定;而人欲则是它的风向和指南,就像一朵永远在含苞的蓓蕾,不断地收拢,又不断地轻轻绽放,不断地依据渴求找出最适合开花的位置?我希望文明是帆,人欲是风,风涌帆动,风为帆动;我希望文明是岸,人欲是水,水在岸旁,可总是在不断地涌动着拓宽了河床。

所以当卫道者还执着于一颗纽扣解开与否的时候,当疯狂者突破三颗纽扣的底线的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轻轻解开第二颗纽扣,从容地告诉世界,我不舒服,我要做出一点点改变已记不清什么时候,我的前座从我的“大姐大”王奕洁,换成了“泼辣女王”胡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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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从起诉到终审判决历时近10年,惊动了从地方法院到最高审判机关等三级 法院,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两届首席大法官的关注。
《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案
——“天字第一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 告:李淑贤,女,时年63岁,爱新觉罗· 溥仪的遗孀, 时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被 告:李文达,男,时年72岁,公安部离休干部,1993 年11月5日去世。 被 告(李文达之妻):王莹,女,离休干部。 被 告(李文达之子) :李金酉,男,深圳市某机关干部。 被 告(李文达之子) :李金河,男,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 士后。 被 告(李文达之子) :李海,男,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机械 工程系博士生。
溥仁:溥仪惟一尚在世的亲弟。
来源:/o/2007-10-13/021512717932s.shtml
群众出版社申请财产无主的可能原因:
溥仁先生此次特意将《我的前半生》(定稿本)版权独 家授权给同心出版社,一方面是其家族为了纪念溥仪 先生逝世四十周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社会上一些单 位和个人为经济利益,侵犯溥仪的著作权和隐私权, 胡乱解密,严重伤害溥仪家属的感情。 国家版权局战略研究部研究员赵华中认为,群众出版 社向法院申请《我的前半生》为无主财产后,同心出 版社也不是不能出版《我的前半生》,但有个前提是, 出版社必须到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版权保护中心去备案, 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再出版方可。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 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 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 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 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来源:/08/0830/10/4KJ9SMIP000120GU.html
艰难的起诉
1987年6月李淑贤以李文达侵害溥仪《我的前半生》 一书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 认溥仪是该书唯一作者,李淑贤是该书著作权的合法 继承人;并要求李文达停止侵害,公开声明挽回影响、 赔偿损失。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纠纷已经国家 版权局处理为由,不予受理。 李淑贤遂于1987年1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郑天翔院长 申诉。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于1989年4月25日受理了此 案。 1990年2月27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 庭公开审理了本案。
申请《我的前半生》无主财产案
2008年8月22日,自称为溥仪侄女的金女士来到西城 法院,申请认领《我的前半生》版权。金女士称,李 淑贤晚年的日常生活由她和丈夫照料,看到法院发布 的公告后,她想起李淑贤女士临终前曾交给她一份 《委托书》,内容是希望将该书版权拍卖,所得款项 用于处理李淑贤和溥仪的身后事务。因有人对该书提 出申请认领版权,西城法院依法裁定本案终结。
最高法院批复中的意见
1994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庭再次审查此案的法官们经 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前述事实可以认定,李文达是有组织指派帮助溥仪修 改出书,李文达与溥仪不存在合作创作的事实。
(二)对该案处理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和效果。如果现在认定该 书另有作者,将会带来不好的政治影响。
(三)原、被告的纠纷发生已十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此案已经五年。在李文达的合法继承人坚持继续参加诉讼的情 况下,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尽快对此案审判。最高人 民法院对此案的批复并无不当,该案应当依法尽快作出判决。
该案的一、二审判决情况:
199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尽快依法审判《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 案。
1995年1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认定:《我的前半生》一书是溥仪的自传体作品, 在该书的写作出版过程中,李文达根据组织的指派, 曾帮助溥仪修改出书,李文达在该书的成书过程中付 出了辛勤的劳动,但李文达与溥仪之间不存在共同创 作该书的合作关系。因此应认定溥仪为《我的前半生》 一书的作者,并享有该书的著作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 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 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 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 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 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 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 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 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的权利;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 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 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 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 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 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 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一)作者;(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 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 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 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 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 改的权利;
《我的前半生》相关法律纠纷 ——小厅整理
作者:爱新觉罗· 溥仪 (1906年2月7日~1967 年10月17日),是清朝最 后一位皇帝。其为清朝皇帝 在位时年号“宣统”,通称 宣统皇帝(1909年-1912 年,1917年7月1日—12 日)。其在伪满洲国皇帝位 时年号“康德”,又称康德 皇帝 李文达的合法继承人其妻王莹,其 子李金酉、李金河、李海不服一审 判决,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王莹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 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处理 结果镇确,原审判决处理结果正确, 应予维持。1996年6月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我的前半生》无主财产案
李淑贤:1997年去世。
2007年8月22日,群众出版社到西城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 认定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一书为无主财产。 群众出版社称: 1967年,溥仪去世,此书的著作权由溥仪的夫人李淑贤女士继 承。1997年,李淑贤去世,她没有继承人,去世时也没有遗嘱。 西城法院受理申请后,依法进行了审查核实。2007年9月25日, 依照特别程序规定,对上述财产在《人民法院报》发出“财产认 领公告”。公告写明,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无人认领,法院 将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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