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 引言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取样、见证和送检过程,确保材料达到标准要求,并保证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2. 取样原则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取样:•代表性:取样品应能有效代表批量材料的质量。
•均匀性:取样应均匀分布于批量材料中,避免集中取样或取样偏差。
•公正性:取样过程中应有持证人或相关部门的见证,在取样结束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3. 见证人员的职责见证人员是指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确保取样品的真实和可靠。
•确保取样过程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4. 取样标准取样标准应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进行调整。
取样标准应明确取样点的选择、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等。
5.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和要求,可以采用以下常见的取样方法:•抽样法:从批量材料中随机选取一部分进行取样。
•分层抽样法:将批量材料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分别抽取不同层次的样品。
•分段取样法:按照一定的间隔和顺序,从批量材料中取出连续的样品。
6. 取样容器取样容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确保不会对材料产生污染或变质。
常见的取样容器包括:•塑料瓶:适用于液体或颗粒状材料。
•玻璃瓶:适用于液体或可燃性材料。
•铁桶:适用于液体或大颗粒状材料。
7. 取样过程取样过程应在见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尽量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取样过程包括以下步骤:•清洗容器:将取样容器清洗干净,避免异物污染样品。
•选取取样点:根据取样标准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取样:按照取样方法从取样点中取出适量的样品。
•封存:将取样品封存并进行标记,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8. 取样记录每次取样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和编号。
•取样点的位置和标识。
•取样时间和见证人员的姓名。
•取样方法和数量。
9. 送检程序取样完成后,样品需要送检到相关实验室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大全1. 指南目的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准确的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2. 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 确定取样点: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2. 准备取样工具:根据材料类型,准备合适的取样工具,如钻孔机、锤子、刀具等。
3. 清洁取样点:将取样点周围地面或表面清洁干净,以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4. 取样操作: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按照既定标准和规范在取样点进行取样。
5. 取样封存: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干净的中,并加盖标识,确保取样不受外界污染。
3. 送检流程取样完成后,需要按以下流程进行送检:1. 标识样品:在上标识样品的名称、取样位置和日期等必要信息。
2. 封存样品:将样品加盖密封,以防止样品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
3. 填写送检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送检申请表,包括样品信息、取样人员和取样日期等。
4. 选择合适的送检实验室: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送检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知识。
5. 送检:将封存好的样品和送检申请表一起送往选定的实验室,确保送检过程中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标准和规范选择合适的取样点和取样数量,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 取样前确保取样点的周围环境清洁,避免外界污染影响取样结果。
-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样品的封存和送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送检,确保实验室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知识。
- 填写送检申请表时要准确填写样品信息和相关信息,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总结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取样和送检步骤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遵循本指南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能够有效指导建筑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资料

4、通用硅酸盐水泥技术指标
物理指标:安定性、 强度、凝结时间、细 度、稠度。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 要求为不合格品。
水泥委托单:
二、 粉煤灰
1、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 煤灰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试件,用 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 。
每次取样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 中取样制作。
预拌混凝土的检验规则 依据GB/T14902-2019
5、混凝土试件的制作GB50081-2019《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一、水泥
1、 GB50204-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 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 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D.0.1条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 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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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钢筋焊接 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 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2.2.3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⑴频率:以300件同类型预埋件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累计计算。
⑵取样方法:每批接头随机抽取3个做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大于等于200mm,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等于60mm。
钢筋机械连接 GJ107-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⑴频率:工艺检验: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现场检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⑵取样方法: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的试件不应少于3个,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现场检验: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件。
钢筋焊接骨架及焊接网⑴频率: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也按一批计。
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⑵取样方法: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1件。
①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②拉伸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③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3、砂、石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⑴频率: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1000t为一验收批。
⑵取样方法:①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分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②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石子8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③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④数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kg)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对于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4、混凝土、砂浆性能混凝土抗压强度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1⑴频率:1 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150mm×150mm×150mm试件,每组3个。
标养试块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块仍需同条件养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混凝土抗渗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4.2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1.5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尺寸150mm×175mm×185mm,每组制作6个试件。
混凝土抗折强度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10.8.1⑴频率:每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1次,不足100m3按1次计。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1组标养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最少1组。
⑵取样方法: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尺寸150mm×150mm×550mm,每组3块。
混凝土配合比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同一工程、同一施工工艺、同种材料、同一强度的混凝土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试配。
⑵取样方法:按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砂60kg,水泥50kg,石120kg,外加剂1kg砌筑砂浆抗压强度JGJ/T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每一楼层或每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制作抗压试件一组,当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另做试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⑵取样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采用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制作后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下静置24±2h,对试件进行编号、拆模。
当气温较低时或者凝结时间大于24h的砂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2d,试件拆模后立即进行标准养护(工地无条件的可送至试验室)。
试块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见,否则检测单位将不得在出具报告上加盖“有见证检测”章。
砂浆配合比 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⑴频率: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当砂浆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⑵取样方法:按水泥、砂、外加剂等取样规定抽取各种原材料试样。
每种配合比取样数量一般为:水泥20kg、砂50kg、外加剂1kg5、简易土工⑴检测参数: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压实度⑵频率、方法:1、整片垫层①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②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①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②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4、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环刀法)柱基回填,抽柱基总数的10%,但不少于5个;基槽和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1组;坑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m2取样一组,但不少于1组。
灌砂法:适用于粗粒土。
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6、混凝土掺加剂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⑴频率: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100t为一批,掺量<1%的同品种外加剂50t为一批。
⑵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也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液体分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混合均匀),取样量不少于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粉煤灰 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⑴检测参数: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F类粉煤灰无要求)⑵频率: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也为一批。
⑶取样方法: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7、沥青、沥青混合料沥青 GB11147-89《石油沥青取样法》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⑴检测参数:针入度、软化点、延度⑵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t为一批,改性沥青每50t为一批),每批次抽检一次。
⑶取样方法: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取样量为1-1.5kg,液体沥青为1L,乳化石油沥青为4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