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股票市场:重要股东增减持数据:减持家数(1994年至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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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证券行业从零开始,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

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证券市场从此结束。

新中国从此开始考虑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重新设立,这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1950年2月,新中国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52年7月和10月,政府相继关闭了天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1958年以后,受当时中国国内外政治局势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更是长期受到摒弃。

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

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但到了1955年,中国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

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

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证券市场才得以逐步恢复。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数百名中外贵宾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的庆典。

黄浦江畔一声锣响,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大宗交易流程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大宗交易流程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大宗交易流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大股东减持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操作方式。

大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少其持股比例或出售股份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会对股价、投资者信心等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减持交易的流程和规定也显得尤为重要。

一、减持股东的申报大股东在减持之前需要向证监会或交易所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和信息。

减持申报材料包括减持计划书、减持的股票数量和减持的方式等。

减持股东需要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虚假申报和操纵市场。

二、公告信息披露减持股东的减持行为需要及时公告,确保市场的公开透明。

减持公告需要包括减持股东的姓名、减持股东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方式以及减持的时间等信息。

减持公告应在证监会、交易所和公司官方网站上同时公布,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交易所审核交易所会对减持申报进行审核,确保减持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交易所审核的重点包括减持股东的身份、减持计划的合理性、减持数量和方式的合规性等。

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减持股东才能进行后续的减持交易。

四、减持方式确定减持股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减持,包括定向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不同的减持方式有不同的交易规则和流程。

大宗交易是一种常见的减持方式,减持股东可以通过证券公司与买方进行大宗交易,完成减持操作。

五、交易时间和价格确定减持股东和买方需要商定交易的时间和价格。

在大宗交易中,交易的时间一般在交易日的开市前或收市后,以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影响。

交易价格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确保交易的公平合理。

六、交易执行和结算减持股东和买方在确定交易细节后,需要签订交易协议,并由证券公司进行交易的执行和结算。

交易执行时,证券公司会根据双方的指令进行股票划转,完成减持交易。

交易结算时,证券公司会根据交易所的规定进行股票的过户和资金的结算,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七、交易结果披露减持交易完成后,交易所会及时公布交易结果。

我国证券市场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限售股减持的相关分析周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所谓减持,就是非流通股股东转化为流通股之后股东对股票进行抛售的行为,限售股减持是我国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中的必经过程,也是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大重要举措。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中国资本市场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改革。

在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上,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存在着“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巨大差异,这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也影响到市场上基本的估值体系的准确性;并且从微观个体上讲,由于股东之间获得收益与承担风险的不对等,使得产权关系不明确,企业结构治理无法有效进行,独裁和内部人控制成为上市公司管理的难点,因此也极易损害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05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正式启动,成为中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转折点,扫除了长期以来限制我国股市持续性发展的一大制度因素。

《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改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一年锁定期期满之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2006年6月19日,首家完成股改的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票开始流通,实际流通了100股,这是第一笔象征意义上的“小非”流通,随后,其它如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纷纷加入到抛售解禁限售股的行列。

由此中国股市开始进入大小非解禁减持阶段。

单独研究减持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限售股的减持,使得股票市场上供求关系发生改变,容易引起股价波动,市场参与各方都要经受这种考验,因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尊重和保护投资者不受侵害是这种转变下的必要条件。

由于大小非股东可以选择时机进行套现,同时作为公司所有者具有内部人信息优势,因而其是否会在减持前后进行内幕交易或是信息控制,对于市场的影响以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都是巨大的。

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行为特征

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行为特征

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行为特征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行为特征一、控股股东减持的背景与动机在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行为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现象。

这一行为的产生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多样的动机。

从宏观经济环境角度来看,经济周期的波动会影响控股股东的决策。

在经济繁荣时期,市场估值较高,控股股东可能会认为此时减持能够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增值。

例如,在某些行业过热阶段,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被市场高估,控股股东可能抓住机会减持套现。

而在经济衰退或不稳定时期,控股股东可能因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资金需求等因素而选择减持。

比如一些传统制造业企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技术升级和市场份额下滑的困境,控股股东为了获取资金以支持企业的转型或缓解资金链紧张问题,会考虑减持股份。

从公司自身发展角度,资金需求是一个重要原因。

上市公司在扩张业务、进行技术研发、并购重组等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资金。

控股股东减持可以为公司提供直接的资金来源。

例如,一家科技公司计划研发新的核心技术,但研发资金短缺,控股股东通过减持股份获得资金投入到研发项目中。

此外,当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过高时,为了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控股股东也可能会选择减持。

通过降低持股比例,引入更多的者或社会公众股东,增强公司的市场监督和决策的科学性。

从控股股东自身利益角度,追求个人财富最大化是一个关键动机。

当公司股价上涨到一定程度,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价值大幅增值,此时减持可以将纸面财富转化为实际的现金收益。

而且,部分控股股东可能存在短期利益导向,忽视公司的长期发展前景,仅仅为了获取眼前的经济利益而进行减持。

二、控股股东减持的方式与途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方式多种多样,这些方式在不同的市场环境和公司情境下被采用。

协议转让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控股股东与特定的受让方通过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转让数量等条款,签订转让协议实现股份的转让。

这种方式通常在控股股东希望将股份转让给特定的合作伙伴或关联方时使用。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案例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案例

国外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案例近年来,国外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减持案例频频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些违规行为涉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实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公正。

以下是近年来国外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减持的一些典型案例:1.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违规减持案摩根士丹利是一家全球知名的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

2017年,摩根士丹利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而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处以高额罚款。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2. 迪士尼(Disney)违规减持案迪士尼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娱乐公司。

2020年,迪士尼因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减持计划,涉嫌内幕交易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

该公司股东利用未公开信息减持股份,获利巨大,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3. 苹果(Apple)违规减持案苹果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科技公司。

2018年,苹果因未按照规定披露高管减持计划,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

该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减持股份,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4. 谷歌(Google)违规减持案谷歌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

2019年,谷歌因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减持计划,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

该公司股东利用未公开信息减持股份,获利巨大,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5. 亚马逊(Amazon)违规减持案亚马逊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公司。

2016年,亚马逊因未按照规定披露高管减持计划,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

该公司高管利用内幕信息减持股份,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6. 腾讯(Tencent)违规减持案腾讯是一家中国知名的科技公司。

2018年,腾讯因未按照规定披露股东减持计划,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

该公司股东利用未公开信息减持股份,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7. 阿里巴巴(Alibaba)违规减持案阿里巴巴是一家中国知名的电子商务公司。

2020年,阿里巴巴因未按照规定披露高管减持计划,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罚款。

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万科股权之争

万科股权之争

万科股权变动——宝万之争摘要:万科股权及其分散,导致史上有两大股权大战,其一是君万之争,其二就是宝万之争。

本次主要介绍宝万之争,宝万大战从2015年打到了2017年,从最开始的“宝能系”野蛮进攻,王石求助华润但却没有得到支持,到后来的恒大趁势进入,万科开始引入深圳地铁的计划失败,到成功引入深铁,这一场大战战事惨烈,且获得了无数人的关注,如今终于接近尾声……关键字:宝万之争宝能系万科股权争夺1 公司简介1983年,王石到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工作;1984年,他组建“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1988年,企业更名为“万科”;1991年1月29日,万科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代码000002,由此踏上了万亿市值的征程。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众多地产大腕的众多公司中,万科是最早完成股份化、完成上市的。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或万科集团),证券简称: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证券曾用简称:深万科A、G万科A,总部位于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建筑研究中心,现任董事长为王石,总经理为郁亮。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物业服务,其他业务有酒店业务、家居服务、长租公寓、养老业务、滑雪等。

2017年4月26日,万科A总市值:2257.51亿,市盈率:10.74。

2 公司股权发展历程2.1 股份制改造期1984年,万科前身注册成立。

万科前身“深圳现代科技仪器展销中心”注册成立,是深特发四级子公司,国营性质。

1988年,万科完成股份制改革,国家股60%,职工股占40%,王石“放弃”万科股权,选择职业经理人身份。

1991年1月,万科完成IPO,公开募集资金约2800万,国家股与职工股被整体稀释68%。

2.2 股权保卫期1993年,万科第一次股权激励,因法律限制中断实行。

1994年,君安证券联合其他股东逼宫,提出重组万科管理层,后被王石瓦解。

2000年8月10日,华润成为最大股东,万科引入华润成为最大股东(15.08%)。

上市公司 大股东 增减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 大股东 增减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大股东增减持是指上市公司中持有大量股份的股东通过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来增加或减少自身持股比例的行为。

对于这一行为,相关法规和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到透明、及时和准确。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应该及时披露大股东增减持的情况,确保市场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

具体而言,大股东增减持的信息应当在其行为发生后的三个交易日内进行披露。

这样的要求可以保证市场投资者在股东增减持行为发生后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情况,从而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大股东增减持的信息披露应当包括股东的姓名、增减持的日期、增减持的数量、增减持的价格、增减持后的持股比例等信息。

这些信息的披露可以帮助市场投资者全面了解到大股东的增减持行为,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同时,这也是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应当遵循并履行。

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还需要遵循一些其他要求。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应当通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大股东增减持信息的披露,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同时,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保证市场投资者能够获取到真实、准确、完整的大股东增减持信息,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大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还需要遵循一些其他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在增减持期间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者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行为。

同时,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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