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流程
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

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在现代社会中,科技的不断发展为我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
然而,随着科技不断进步,新的技术层出不穷,也导致不少老旧技术逐渐被废止或淘汰。
为了保障工作和生活的有效进行,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十分重要。
首先,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技术发展迅猛,未经批准的技术可能存在未知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如果员工使用未经批准的技术,则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数据泄露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保密性。
同时,对于已经废止或淘汰的技术来说,可能由于其已失去技术支持和更新,存在许多潜在的安全风险。
禁止使用这些技术,可以防止由于技术老化而导致的潜在问题的发生,保证工作和生活的安全性。
其次,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还能有效控制技术的发展方向和使用范围。
科技发展迅猛,但不同技术的产生对于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适用性也有所差异。
制定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和程序,可以确保组织内的技术选择与组织的实际需求相匹配。
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因为投资并使用不适合的技术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益的降低。
对于废止或淘汰的技术来说,禁止其使用还可以促使组织及时更新和替换这些技术,避免长时间使用已经过时的技术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此外,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也有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随着技术的进步,个人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举足轻重。
未经批准的技术可能会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和滥用,给个人隐私带来威胁。
而已经废止或淘汰的技术由于其安全性存在漏洞,使用这些技术就意味着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风险。
制定禁用这些技术的制度和程序,有助于维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个人利益和权益。
为了禁用未经批准、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相关的制度与程序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权威的技术审核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新的技术,并监督和管理现有的技术使用情况。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版)实施细则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评审标准评价要点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工作组 4.2.1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4.2.1.1 【C】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 1.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及相配套制度、考核标准、考续改进实施方案及相核办法、质量指标。
2.有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和管理流程。
配套制度、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质量指标、【B】符合“C”,并持续改进措施。
1.落实医疗质量考核,有记录。
2.对方案执行、制度落实、考核结果等内容有分析、总结、反馈及改进措施。
【A】符合“B”,并用监管结果或数据来表达改进的成效。
4.2.1.2 【C】有医疗质量关键环节、1.有医疗质量关键环节(如危急重患者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药物管理、有创诊疗操作等)管理标准与措施。
措施。
2.有重点部门(急诊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内窥镜室、重症病房、产房、新生儿病房等)的管理标准与措施。
3.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管。
【B】符合“C”,并 1.相关人员知晓本岗位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及措施,并落实。
2.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对各项管理标准与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定期检查、分析、反馈,有改进措施。
【A】符合“B”,并用监管结果或数据来表达改进的成效。
4.2.2建立与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将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4.2.2.1 【C】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1.医院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相关标准,且符合本院实际。
范以及相关标准,结合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核心制度。
本院实际,制定完善的【B】符合“C”,并覆盖医疗全过程的质1.能够覆盖本院医疗全过程。
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及 2.对制度的管理规范,对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作废等有统一流时更新,切实保证医疗程。
质量。
【A】符合“B”,并对制度能够定期修订和及时更新。
4.2.2.2 【C】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 1.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是核心制度。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处方管理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
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
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
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
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禁用未经批准及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

禁用未经批准及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的时代,技术的更新和淘汰速度也越来越快。
未经批准的技术是指在正式许可之前被部分人或组织使用的技术。
已经废止或淘汰的技术是指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他新技术的出现或可行性方面的问题而被取代或停止使用的技术。
为了维护科技发展的良好秩序和减少技术上的安全隐患,禁用未经批准及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与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禁用未经批准及已废止或淘汰的技术可以保障科技创新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在科技领域,技术的开发和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研究和试验,才能确定其可行性和稳定性。
未经批准的技术的使用可能导致法律和伦理问题,如侵犯他人隐私、知识产权风险等,以及技术不稳定带来的安全隐患。
如果没有禁止未经批准的技术,将可能违背科技创新的规范,扰乱市场秩序,甚至导致社会的安全问题。
其次,禁用已废止或淘汰的技术有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
废止或淘汰的技术往往在发展的过程中被更先进、更高效的技术所取代。
如果继续使用这些已经过时的技术,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
而且,废止或淘汰的技术可能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使用它们可能会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禁用这些技术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此外,禁用未经批准及已废止或淘汰的技术可以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技术的发展往往伴随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未经批准或已废止淘汰的技术的使用可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通过禁止这些技术的使用,可以促使相关行业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技术的使用和推广。
这将有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减少投资风险。
最后,禁用未经批准及已废止或淘汰的技术可以增加公众对科技安全的信任。
科技的发展对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和价值,但也伴随着一些安全隐患。
如果过于宽松使用未经批准的技术或废止淘汰的技术,将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担忧。
制度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作废制度及流程

制度制定审核批准发布作废制度及流程制度是规范组织内部运行和管理的一种方式,具有涵盖面广、约束力强的特点。
制度制定、审核、批准、发布和作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制度管理流程,对于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流程。
首先,制度的制定是制度管理的起点。
制定制度需要明确目的、任务和原则,通过调查研究、问题归纳等方式,对有关方面进行调研,并参考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形成制度的初稿。
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制度的适用范围、主体和对象,确保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制定好制度的初稿后,就需要进行审核。
审核是确保制度合理、合法性的重要环节。
制度审核的目标是根据制度目的和原则,对初稿进行合法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审查。
审核的重点包括检查制度内容是否与组织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相一致;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规定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操作性是否强等。
审核过程中需要形成相应的审核意见,以供下一步批准使用。
批准是对制度进行最终审查和决策的过程。
批准需要由权力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的规定进行。
在批准过程中,需要对制度的核心内容,如制度生效和实施的时间、制度的执行和执行效果等进行确认,并确保制度符合组织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
制度的发布是将制度通知到所有相关人员的过程。
发布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内部文化建设平台、办公室公告、会议通知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公司内部通讯工具等方式进行传达。
发布制度时,需要做好培训和宣传,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知道制度的内容、要求和流程,并建立起制度执行的责任体系。
当制度出现严重失效或者不再满足组织需要时,需要进行作废。
作废制度的流程通常是经过正式决策程序,由主管部门或决策机构对具体作废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并形成正式的作废决定。
作废后,需要对制度进行公告,明确作废的时间和原因,并追踪和监测制度作废后的影响。
总之,制度的制定、审核、批准、发布和作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制度管理流程。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

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档案目录管理在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中,目录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医疗技术目录被分为三类,分别是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这些目录的管理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一类医疗技术目录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医学影像、临床各系统诊疗、神经系统、肌肉骨骼系统、体表系统、麻醉和神经系统手术等。
这些技术在临床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例如,腰椎穿刺术和脑脊液置换术是神经系统的常用技术;关节穿刺术、关节腔灌注治疗和持续关节腔冲洗是肌肉骨骼系统的技术;拔甲治疗是体表系统的技术;局部浸润麻醉是麻醉技术的一种;颅骨和脑手术是神经系统手术的一部分。
二、二类医疗技术目录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介入治疗、心脏介入治疗、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神经内镜、内窥镜、激光治疗、超声刀、微波治疗、介入性肿瘤治疗、介入性神经治疗和介入性血管治疗等。
这些技术需要专业的医疗人员进行操作。
三、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包括器官移植、基因治疗、干细胞治疗、细胞免疫治疗、核医学、放射治疗和心脏手术等。
这些技术需要高度专业的医疗人员和设备进行操作。
手术分级手术分级是指根据手术的难度和风险程度将手术分为不同等级,以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手术分级一般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手术是指常规手术,如阑尾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
二级手术是指较复杂的手术,如心脏手术、肝脏切除术等。
三级手术是指高风险的手术,如脑部手术、心肺复苏等。
医师授权医师授权是指医疗机构授权医师进行某些特定的医疗技术操作。
医师授权需要医师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骨科手术分级授权表是医师授权的一种形式。
该表列出了不同等级的骨科手术和相应的授权医师等级。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该表进行医师授权管理。
淘汰和废止医疗技术目录清单医疗技术目录是根据医学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完善的。
为了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需要定期淘汰和废止一些不再适用的医疗技术。
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和程序

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和程序
一、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
医院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一)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三)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
(五)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的;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医疗技术,不得对已开展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技术项目情况谎报、瞒报、漏报。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自行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
二、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程序
(一)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停止该项技术应用。
(二)医疗技术因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
的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或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医务部报请院学术委员会审核评估,审批结果为禁止应用的,由医务部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停止该项技术应用。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08版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为加强医院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管理,指导医院强化内涵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一、医院管理(一)依法执业。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
2.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
3.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4.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不超范围执业。
5.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
6.按照规定发布医疗广告。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
1.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满足管理工作需要。
2.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3.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院级领导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工作,推进医院管理职业化进程。
4.建立院、科两级管理责任制,院、科级领导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卫生政策,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专门的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5.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并组织实施。
(三)人力资源管理。
1.有适宜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落实岗位职务聘任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合理,满足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2.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医师考核办法,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3.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5.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学科带头人选拔机制。
6.建立激励和奖惩制度,完善医院奖金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实行按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
(四)应急管理。
1.有突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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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的制度医院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并向负责其医疗技术诊疗科目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
三、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
五、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的;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医疗技术,不得对已开展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医疗技术项目情况谎报、瞒报、漏报。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如因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自行承担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
禁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或淘汰技术程序
1、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停止该项技术应用,科主任执行禁用技术。
2、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报请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批准后医务科通知科主任。
3、发生与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技术,医务科报请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须禁止应用的医务科通知科主任执行禁用技术。
4、存在伦理缺陷或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的医疗技术,科室评估后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医务科报请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批准后医务科通知科主任执行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