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基坑施工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基坑施工工地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坑施工工地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实施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基坑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及相关施工人员,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等。
第三条基坑施工工地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
第四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施工工地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工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六条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程序、安全计划等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七条施工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基坑地质情况、周边环境及地形地势等信息,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八条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做好基坑开挖的标志和界限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施工前应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清洁和整洁,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十条在基坑开挖施工中,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开挖的深度和坡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开挖过程安全顺利。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开挖进度计划,加强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在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应选用适当的支护材料和方法,确保施工质量和支护效果,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和意外,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和有序,杜绝乱堆乱放现象,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第四章施工结束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结束后,要对基坑进行验收和确认,确保基坑开挖、支护等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
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好工地整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定稿)

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09)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行为要求和工作分工。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掌握工作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和现场布置图,明确施工区域、设备、设施的布局和安全防护措施。
4. 安全设施和装备:根据深基坑施工的特点,设置安全设施和装备,如防护栏、安全网、爆破防护措施等,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 事故报告和处理:及时报告并处理事故和不安全行为,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 各方合作和沟通:加强施工方、监理方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以上是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实施还需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二)㈠、交接班制度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
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
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
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
武汉市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专项管理工作规定

:1.安全等级为一级的深基坑工程;2.临近主干道或者周边存在重要道桥、管网或文物保护建筑的深基坑工程;3.邻近建筑、道路、管网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深基坑工程。
(四)实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在土方开挖以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将每一次的监测结果及时报告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若出现重大险情或重大异常情况,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
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变更行为管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各方必须遵守下列基本要求:(一)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质量标准;确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重新报审。
(二)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鄂建[2019]3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签发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禁擅自修改及变更设计图纸。
(四)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全程旁站监理,发现擅自变更设计行为的,必须及时制止;发现擅自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七、建筑深基坑工程应急处理工作管理建设单位应全面负责应急处理组织领导工作,保证应急机制正常有效运转;出现险情时,建设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同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
应急处理工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制定应急工作预案。
应急工作预案包含下列基本内容:1.组织领导及人员职责;2.信息报告、传递程序;3.预警制度及应急反应;4.应急工作技术处理方案;5.应急资金、材料、工具等;6.其他。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深基坑工程,应当启动应急反应机制:1.基坑开挖以后至基坑回填以前,遇长时间较大降水天气;2.基坑支护结构位移发生突变的;3.基坑支护结构位移变形总量或变形速率接近预警值的;4.邻近建筑、道路、地下管网监测结果出现突变,或者裂缝急剧加大的;5.基坑支护结构失效或产生坑底土体隆起、砂层突涌等现象的;6.深基坑支护结构长期暴露的;7.其他紧急情况。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5篇)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2.1深基坑值班制度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
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
值班室必须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接受项目部、监理单位等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进出深基坑登记制度(范围:所有进、出深基坑人员)2、登记的具体要求①进入深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先登记。
所有进入深基坑施工人员应登记上岗,下班或出深基坑后要登记销号。
值班员认真作好出入现场人员的统计。
凡需进入深基坑的人员,特别是零星进出深基坑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入深基坑前在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去向及工作内容,并且出深基坑后必须及时向值班室登记室汇报。
②上级领导及其它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深基坑除实行安全检查,也应在《进、出深基坑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深基坑原因、进出深基坑时间。
③作业人员进深基坑出深基坑后,进行销号,严禁他人代签或不签。
三、现场门岗岗位职责1、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应熟练掌握车站施工的相关知识,随时了解深基坑内施工状况。
2、负责现场进入深基坑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工作。
3、负责对进入现场物资的检查,进入深基坑的物资必须由运送员随同,门岗核查后,登记后方可运入深基坑内。
4、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深基坑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否则门岗有权禁止进入深基坑。
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深基坑支护工程是一项复杂且高风险的工程,其成功与否与深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密切相关。
为了确保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进行,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2024年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展开讨论,重点包括深基坑支护的基本原则、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一、深基坑支护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始终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来追求其他目标。
2. 合理设计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地质条件、工程承载能力和施工工艺的要求,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严格施工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
4. 完善监控原则:深基坑支护工程的监控系统必须健全完善,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工程的变形和应力变化,提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现场管理1. 施工组织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
2. 安全设施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在施工现场设置,明确标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施工现场管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佩戴安全装备,设置专门的人员管控通道,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 废弃物管理:废弃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合理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措施,严禁乱倒乱扔,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干净整洁。
三、人员培训1. 岗位培训: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多个专业、复杂的工序,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包括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培训和相关法规法律的学习。
2. 临时工教育:对于临时工人员,必须进行临时工教育,包括基本安全知识的传授、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预防事故(1)在设计阶段,要合理规划基坑工程的形式和结构,确保安全;对潜在的风险区域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固、支护等。
(2)施工前要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调查,找出潜在的地质、水文等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制定完善的建筑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包括工序、安全措施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详细的操作流程。
(4)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例如设置安全警示牌、进行监测等。
(5)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作业。
2.安全教育(1)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2)安排专门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加强对重点安全事项的宣传和教育。
(3)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加强培训效果的评估。
3.施工现场管理(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做到人人参与,层层把关。
(2)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现场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对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4)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齐,减少杂物对安全的影响。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鼓励职工文明施工,杜绝违规行为。
4.安全制度(1)建立健全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2)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消除安全风险。
5.应急措施(1)建立建筑基坑工程施工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急救箱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进行救援和处理。
深基坑开挖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深基坑开挖施工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单位应成立深基坑开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深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应设立深基坑开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深基坑开挖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应设立深基坑开挖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对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四、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1. 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深基坑开挖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3.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深基坑开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基坑支护结构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防尘、防毒等措施,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六、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深基坑开挖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上报。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施工单位应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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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1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 2009)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
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估。
第七条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基坑施工的施工和安全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
第八条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与审核,方案审核由项目部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将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公司科技部经理组织公司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经理签字,并将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收集由专家组成员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及专家组成员签字的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项目总工程师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交底与被交底各方签字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审核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条款,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全面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制止,必要时采取停工整顿和予以处罚,有否决权。
第十条工程技术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编制支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监测方案,负责编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检查日常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负责随时搜集质量、安全动态,每月填写质量月报和安全月报,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月报分别报公司工程部和安全部。
负责施工前工程试验工作和日常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和与我方有关的日常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材料供应组具体负责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进场、材料复(试)验、机具试运转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员在项目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汇报并采取措施整改,做好施工日志。
第十三条施工队长具体负责支护工程的日常施工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项目经理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和质量文件,教育职工按操作规程精心操作,做到保证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设有分公司的区域性公司,其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一切资料和文件,可直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职能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履行公司相应的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责。
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和熟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后,请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交底、双方会审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基坑支护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障条件。
2.编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支护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机械选型和降水方案等。
5.详细绘制支护体系各桩位或地下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节点详图。
详细绘制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底板和各层楼板间相连接节点详图。
6.详细绘制各基坑内部支护体系各层次的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各节点的详图。
7.详细绘制土方放坡坡度,锚杆、土钉和挡墙的构造和节点详图。
8.详细绘制降水井以及各级轻型井点降水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具体构造详图。
9.支护(支撑)体系、降水以及土方开挖等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各种数据来源应准确。
保证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
10.通过计算明确降水停止的具体部位和具体工序。
11.逆作法施工的具体方法和施工的可行性,明确地下(基坑)施工和地上施工两者间的相互关系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12.详细列出基坑(地下)和地上各类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明确技术间隔的时间。
四、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我方负责的监测监控方案等。
五、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编制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等。
七、编制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数量和进出场计划。
八、编制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记录,公司科技部应建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台帐,包括方案名称、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的完成时间和实施的部位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队长分别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交底,全体工人已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监测人员和记录人员定岗、定位,分工明确,并已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组织原材料进场,并经复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械装备进场,并经试运转合格。
第二十二条组织各类检测仪器(表)和检测工具进场,并具有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和率定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劳保用品和器具准备齐全,经检验合格备用。
第二十四条现场障碍清除完毕。
第二十五条建议和督促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有监测资质证明的监测检测单位进场,并做好投入监测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四章支护工程施工管理第二十六条各种类型支护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先行做或一根桩或一个单元的工程试验,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
诸如:护壁泥浆的密度、水泥浆的水灰比、砂浆(砼)的配合比、搅拌下沉速度、喷浆提升速度、重复搅拌速度、静压桩的静压力和沉桩速度、预应力的施加方法和施加应力的比例等。
为大面积的顺利施工和施工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十七条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基坑工程安全施工奠定基础。
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土建工程各工种的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诸如: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故障和质量问题的报告等。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第五章支护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基坑施工作业条件复杂,除土建工程各工种外,还涉及诸如机械、电气等多工种联合作业,涉及地下和地面的高处交叉作业等,因此施工中除执行本安全管理规定外,尚需执行诸如土建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有关工种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现场内工程桩洞口较多,现场内外降水井洞口较多,现场中泥浆搅拌池、循环池、沉淀池、排污渠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必须采取各项具体措施,加强总平面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六章技术复核和工程监测第三十条基坑支护开工前,项目经理会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等对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地上、地下的各类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对进场的机具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书面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各种类型的支护,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的单体试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分析,必要时申报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公司总工程师共同研究后对有关各施工参数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大面积施工时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工程监测、检测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部位的监督监测进行具体会商,以达到基坑工程监测的预期目的。
以随时掌握基坑支护、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动态的变化,据此,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应的急措施,为地下工程和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正常施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