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导言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能够被及时销毁,有效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销毁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药品销毁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环保原则:药品销毁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杜绝对环境的污染;3. 规范性原则:药品销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管理要求;4. 责任原则:药品销毁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制。
三、药品销毁程序1. 不合格药品鉴定:不合格药品的鉴定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2. 销毁计划制定: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的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的类型和数量制定销毁计划;3. 执行销毁计划:按照销毁计划,由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执行药品销毁操作;4. 销毁记录备案:每次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销毁记录的备案工作,详细记录销毁时间、药品名称、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审核;5. 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销毁过程进行定期巡查,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药品销毁方式1. 焚烧:对于不合格药品中含有易燃、有毒物质的,必须通过专门的焚烧设备进行销毁。
焚烧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2. 破碎:对于不含易燃、有毒物质的不合格药品,可以通过破碎设备进行销毁。
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物料的清理和消毒工作;3. 包装填埋:对于部分不合格药品,可以采用包装填埋的方式进行销毁。
销毁前必须将药品包装进行密封,并标明“不合格药品”的标识;4. 环保处理:对于特定药品,如有激素、抗生素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方法进行销毁。
五、药品销毁安全控制1. 药品销毁操作必须由授权人员进行,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2. 执行销毁操作前,必须对销毁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可靠;3. 对焚烧设备和破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工作效果符合要求;4. 销毁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员产生危害;5. 对于易燃、有毒药品的销毁操作,必须按照特定规范执行,并设置应急预案。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流程与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流程与制度一、背景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制定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该制度旨在确保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能够及时发现、记录、处置和销毁,同时要求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以下是关于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规定:1.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1)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可以通过药品质量检测、药品召回以及消费者投诉等途径发现。
(2)记录不合格药品:对于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不合格原因等信息。
(3)处置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应进行分类处置,有部分可修复的可以进行处理,如重新包装、更换包装材料等。
不可修复的不合格药品应进行销毁。
(4)药品销毁:销毁不合格药品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退货药品管理流程:(1)接收退货药品:药店应设立专门的退货药品接收区域,及时接收消费者退回的药品。
(2)验收退货药品:药店应对接收的退货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是否完好等。
(3)记录退货药品:对于验收合格的退货药品,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退回原因等信息。
(4)处置退货药品:退货药品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重新上架销售、销毁或者退回供应商等处理方式,并记录相应信息。
三、制度建设与完善1.建立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药店应制定并完善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流程。
2.完善药品质量控制制度:药店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相关规定。
3.加强员工培训: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4.定期检查与评估:药店应定期开展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药店应密切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门店药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药品不合格的情况而制定的。
1.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部门。
-不合格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假冒药品等。
-门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鉴别、分类、标识和封存,防止误用或二次销售。
2.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明确销毁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员。
-不合格药品应由专门的销毁人员或单位进行销毁,不能直接扔入垃圾箱或随意处理。
-销毁药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环保。
-销毁过程应有监督人员进行记录和证明,并保留相关销毁记录和证明文件。
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药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门店还应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药品的进入门店。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物品。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规范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避免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和使用。
本文将围绕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进行阐述,旨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一、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未能符合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或者在药品检验中未能通过合格性评定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一旦输送到市场,将给群众的身体带来严重的威胁。
因此,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
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药品销毁的必要性药品销毁是指将不合格药品、但原因不明的药品,以及过期失效药品销毁处理,以保障临床用药的质量安全,防止药品的再利用或流入市场。
药品销毁不仅是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要措施。
2.药品销毁的责任主体药品销毁的责任主体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等。
这些企业和机构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药品销毁制度,认真履行药品销毁的职责和义务。
3.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具体而言,要求药品销毁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销毁环节的可追溯性。
(2)销毁前应做好清点工作,避免遗漏。
(3)保证药品销毁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性。
(4)严禁销毁药品的再利用和流向市场。
(5)药品销毁的方式应根据不同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而定,一般包括焚烧、压碎、化学处理等多种方式。
三、总结药品是维系人类健康的重要物品。
加强药品管理和控制,规范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药品销毁的工作,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销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工作。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不合格药品销毁计划,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及时间,并监督销毁工作的进行;负责药品销毁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2. 采购部门负责将采购的不合格药品及时上报给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并协助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安排相关销毁工作。
3. 药品销毁人员负责具体的药品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四、销毁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不合格药品信息后,立即组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封存,并将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情况制定销毁计划,并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和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
2. 采购部门根据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配合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送至销毁地点、提供必要的材料等。
3. 药品销毁人员按照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被完全销毁;销毁过程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相关人员等信息。
4.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五、销毁方式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性质进行选择,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采用焚烧方式时,应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六、销毁跟踪和监督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销毁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处罚措施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操作细则根据需要由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制定。
以上是一个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和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销毁流程,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超出规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已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2. 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破坏、无法再次使用的处理方式。
三、销毁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销毁药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销毁工作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销毁员工应接受相关药品销毁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销毁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记录不合格药品情况。
2. 不合格药品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
3. 销毁申请: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
4. 销毁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5. 销毁计划制定: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6. 药品销毁:按照销毁计划,由销毁员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7.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及时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等。
五、销毁方式1. 物理销毁:采用破碎机、焚烧炉等工具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破坏、烧毁。
2.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 其他销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销毁方式。
六、销毁后处理1. 销毁完成后,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出具销毁报告,并将报告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 销毁报告应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销毁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销毁结果。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是企业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2.1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质量公告或____通知和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判定的不合格药品。
2.2药品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2.3符合《药品管理法》有关假、劣药品规定的。
2.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存放不合格品区。
4、在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填写复验单,报告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由专人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5、对发现的假劣药品,不得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应及时报告药监主管部门。
6、质管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门和销售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必要时追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7、药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挂黄牌,在计算机系统锁定药品,通知质量管理部处理。
确定为不合格的,通知保管人员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
8、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时,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品。
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9、药品在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过程中,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密封、专区存放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10、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10.1不合格药品的报废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废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验收员验收、业务副总审批同意后,保管人员库存调整仓库确认。
10.2报废药品的销毁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报废药品销毁审批表》,经质管部经理、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门店应当建立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台账,将进口、生产、批发、零售的不合格药品流向全程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二条门店应当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跟踪布置和实施。
第三条门店应当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清点不合格、过期、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药品,作好销毁准备。
第四条不合格药品包括:(一)未经核准或者核准后被吊销或者变更的药品;(二)未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的药品;(三)未依照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或者药品批准文件完全调配或者生产的药品;(四)未进口或者经国家批准进口,但品质、安全性、有效性不合格的药品。
第五条药品销毁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实行专门销毁公司的服务,实在实施方式可以有:(一)药品销毁必需分门类、分种类定期销毁;(二)销毁程序应由管理部门指示并经过该销毁公司评估,确保销毁安全;(三)销毁员必需接受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销毁现场应充足操作环境卫生、净化液体、卫生间等方面的卫生标准要求。
第六条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后,必需依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建立销毁台账并保存销毁证明材料。
第七条门店应当依照规定规范订立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和内部审核,以保障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对于不合理或不完善的药品销毁程序或销毁不彻底的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门店重新进行销毁,对不执行销毁程序或者不依照规定进行销毁的门店,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惩罚。
第九条门店应当加强员工的药品安全学问培训,保证员工对药品安全的认得和管理水平,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纪律惩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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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SZHKQM0142013 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7.31 批准日期:2013.10.02 执行日期:2012.10.03 版本号:04 变更记录:变更日期:发至部门:购进、营业、养护、质管。
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同时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视合同是否允许退货情况按相应手续进行。
1、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养护员应将药品移入待验区或挂上黄色的“质量可疑”标志,填写《不合格(可疑)药品确认、报告表》,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如复核确认不属于不合格药品,应将药品移回合格区或去除“质量可疑”标志。
2、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如购销合同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形(假劣药品不得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按退货手续办理,不能退货的品种进入按报损程序处理。
3、在调配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如将药品掉落地面造成药品污染等情况)产生不合格药 - 28 -
品,可简化程序,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
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4、售后使用过程中出
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
协商处理。
四、质量管理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
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入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五、上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六、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七、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凡属报废药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
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管理人员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
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
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假劣药品销毁事先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或上交药监部门统一销毁。
八、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九、明知为不合格药品仍然继续购进、签验收合格、陈列销售的,应按药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至依法予以处罚。
十、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售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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